并购基金(Buyout Fund)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的一个主要分支,是推动产业整合及转型和升级的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也是欧美成熟PE市场的主流模式。广义的PE投资是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募集前各个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的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投资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 Fund)、重振资本(Turnaround Capital)、公开募集前资本(Pre-IPO Capital)等。
我国法律并未对并购基金进行界定,学者们对于并购基金有着不同的认识。王燕辉在《私人股权基金》一书中将并购基金解释为收购基金,即是指专门从事收购活动的集合金融资本。 范硕将并购基金定义为:并购基金通常是指私募股权基金以杠杆收购的方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收购,通过收购标的企业股权以获得对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并对其进行一系列并购整合、重组及优化经营,从而提升其市场价值、改善经营业绩,再通过上市、转售或管理层收购等退出机制出售所持股份,以实现资本增值。 张泓语将并购基金定义为: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标的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标的企业股权,获得对标的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而在普通法系国家,Buyout Fund一般属于PE的范畴,并且是PE的主流,与风险投资基金(VC) 并列,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
我国学者对并购基金的界定各有优缺点,例如上述第一种观点具有概括性,但是并不全面;而后两种观点虽然进行了较全面的界定,但是缺少概括性。我国目前并无并购基金的法定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法》甚至对基金都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为突出并购基金的特点并与业界的习惯称谓相协调,我们认为: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对标的企业进行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主要通过收购标的企业股权,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然后对标的企业进行运营、整合及重组,最终通过上市、股权转让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与其他类型私募股权投资 最大的不同在于,并购基金大多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通过改善经营方式和治理结构、整合企业资源、重组标的企业等方式提升企业价值,从而获取较高的增值和溢价。在经济改革与产业重组的背景下,并购基金开辟了企业并购重组中资金来源的新渠道,并逐步成为主导我国并购市场的重要力量。
并购基金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中期的美国,随后发展到欧洲及亚洲市场。并购基金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中期的美国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放宽了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开始涌入当时发展迅速的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美国当时刚刚经历了历史上第三次并购浪潮,许多采取混合式并购扩张的企业逐渐暴露出经营管理能力上的问题,开始陷入困境,企业分拆和出售的意愿增强,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并购标的来源。私募股权基金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大举进入并购市场,并购基金也由此而生。1976年,KKR集团(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LP)成立,成为并购基金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20世纪70年代,杠杆收购产生,并成为20世纪80年代美国并购大潮中影响巨大的一种并购模式。这个高杠杆的年代也迎来了并购基金业的第一次繁荣,并孕育了众多的PE投资业巨头,如Bain Capital成立于1984年,Black Stone Group成立于1985年,Carlyle Group成立于1987年。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至1989年,交易金额超过2.5亿美元的收购至少有2000宗。其中最著名的是1988年底的KKR收购R.J.Reynolds Nabisco案,收购价高达250亿美元,但KKR动用的自有资金仅为15亿美元,其余94%的资金都是通过垃圾债券 和商业银行的过桥贷款筹得的。
20世纪90年代,由于垃圾债券市场崩溃,信贷市场衰退,杠杆收购市场大幅萎缩。并购基金从使用垃圾债券转向完全使用银行贷款和并购基金的股权资本,并更加注重合法性与声誉,倾向长期投资,专注于为企业的管理团队和股东提供建设性的方案以帮助企业发展。1996年至2000年之间,随着通信、互联网行业的繁荣,投资者开始大力投资电信领域,各类电信公司也开始通过杠杆收购扩张。2000年至2003年,并购基金的交易规模缩减,交易资金中高收益债券的融资比例进一步减小,债权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和夹层债为主。这一时期并购基金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从战略高度分析和搜寻新的收购目标;二是促进目标公司业务扩张,增加营收和利润;三是寻求更好的退出机会。
2006年,并购交易规模不断刷新记录,并达到创纪录的高峰,全球并购总额达到4万亿美元 。2007年,PE在美国的并购活动增长了151%,占据所有并购交易金额的35%;在欧洲,PE参与的并购增长99%,占所有并购交易金额的13%。各项数据表明,并购基金已经成为全球并购市场的重要角色。2008年以来,并购基金的投资活动受到金融危机一定程度的冲击,但同时,国际知名的并购基金开始大规模参与跨国并购,亚太地区成为其投资最活跃的地区,私募并购基金成为并购市场的主体。
目前,全球著名的从事并购基金业务的四大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有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德州太平洋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及上述提到的KKR集团。此外,全球各大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多开设了直接投资部,从事并购基金业务。
20世纪末的国企改革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大量的收购目标,伴随着世界并购基金浪潮的发展,成熟的外资并购基金在2000年后进入中国市场,积极寻找投资机会。2003年,弘毅投资的成立标志着本土并购基金的崛起。弘毅投资是联想控股成员企业中专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公司,出资人包括联想控股、全国社保基金、中国人寿及高盛、淡马锡、斯坦福大学基金、加拿大养老基金等国内外著名投资机构。
2004年后,并购基金在中国快速发展。2004年9月,美国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之一的新桥投资以12.53亿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股权,成为并购基金在中国进行的第一起典型并购案例,也标志着大型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开始大举进入中国。2005年10月,凯雷集团宣布将以3.75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85%的股权,虽然以失败告终,却使并购基金在国内市场引起极大关注。2007年4月,中信资本募集了4.25亿美元的、专门针对国有企业收购的并购基金。2007年12月,募集25亿美元的厚朴基金成立,定位于中国企业并购领域。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限制了中国并购基金的海外资金来源,并购基金在国内市场发展放缓,但募集金额却达到高峰。总之,近年来,在相关政策推动下,中国并购基金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是外资PE纷纷抢滩进入中国并购市场,除欧美的黑石集团、凯雷集团、德州太平洋集团、KKR集团、高盛(Goldman Sachs)和华平(Warburg Pincus)等一直活跃在中国的外资并购基金外,日本和韩国也争相在中国设立并购基金;二是诸如弘毅投资、建银国际、中信产业基金等优秀的本土并购基金也先后成立并快速发展。
作为一种活跃在并购领域的特殊PE基金,并购基金既具有广义PE基金“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受益”的共性,又因其明确的投资倾向而独具特色。归纳起来,并购基金的主要特点如下 :
并购基金的资金募集方式主要以私募为主,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中通常仅有小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大部分资金则来源于非公开形式募集的资金、债券市场资金。由于并购基金通常是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成本相对较低。在募集对象上,并购基金的募集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但是门槛较高。例如,不得向不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个人)等。
并购基金的投资手法一般是通过收购标的企业股权,获得对标的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待企业发展成熟、增值后,通过上市、转售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其持有的股份而获利。作为PE基金的一种,并购基金与其他PE基金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并购基金从事与并购行为相关的投资,无论是收购还是参与收购,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均会发生转移,该控制权或者是由并购基金取得或者是由并购基金联合一致行动人取得。而一般的PE并不以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为目的,甚至相当一部分PE根本不参与标的企业管理,只进行单纯的投资运作。
并购基金以权益性投资为主,通常偏向于投资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或已上市的企业,由于改造企业和提升企业价值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并购基金的投资期限往往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中长期投资。以并购整合为例,在并购后,并购基金可能会感到现有管理手段远远满足不了标的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并购整合并非简单相加,其操作相当复杂,需要的时间也较长。并购整合过程可能存在众多风险。并购基金对目标企业进行成功整合的关键性因素主要包括:有效沟通问题、人力资源问题、遗留关系问题等等。有效的结构化沟通程序对任何并购后的整合过程都是绝对必要的。同样,谨慎处理那些会影响并购后全体员工的心理和财务的政策变化也是非常重要的,诸如薪酬、权利和文化规范等问题必须以及时公正的方式处理。被并购企业的历史遗留关系也必须从一开始就被认识到并加以管理。
并购基金在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或部分股权的基础上,改善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帮助其建立、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为标的企业提供全面的增值服务。此外,在微观上并购基金比普通的PE基金更加注重对标的企业的整合和增值管理。因此,并购基金除了要有声誉良好的投资团队外,还需要具有高效的企业管理团队。
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L.P.)的凯普斯通团队是KKR业务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由来自北美、欧洲和亚洲各地的60多名企业运营高管组成。他们为KKR所投公司出谋划策,帮助其改善运营。KKR凯普斯通致力于与企业的管理团队携手共创业绩,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提供建议。KKR凯普斯通采取亲力亲为的方式,聚焦公司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在董事会层面制定战略并将其付诸实施。这些团队会为KKR的所投公司持续效力12至24个月,对业务运营产生持久的影响。KKR凯普斯通的高管团队将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整个过程。首先是项目的尽职调查,他们将在此过程中,协助确定关键的价值创造举措;随后,他们将以此为根据,制定能帮助企业实现战略改善的100天计划,并将积极参与相关举措的执行与落实。KKR始终不渝地强调执行力与可持续的业务改善,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自2000年成立以来,KKR凯普斯通在帮助优秀企业迈上新台阶,以及带领企业走出困境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这一独特的运营方式和专业团队为KKR的投资者们创造了可衡量的巨大价值。
虽然并购基金通常要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但是这并不是并购基金的最终目的,这与单纯的企业并购存在差别。单纯的企业并购常以战略性资源整合为目的,追求并购后的协同效应,因此通常不关注并购后的退出问题;而并购基金参与并购追求的是投资回报,以退出获利为最终目的,其投资过程和投后增值管理过程均围绕退出而开展,其退出渠道多样化,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回购等。例如,2014年1月,凯雷通过出售中国家用电器生产商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套现2.85亿美元,实现了股权转让退出。
并购基金能否最终退出获利,与投资时对标的企业的估值有关,估值也是并购基金进行竞购出价的基础。例如,在KKR考虑竞购李嘉诚旗下的香港超市业务百佳(Parknshop)一案中,百佳超市的估值被认为可能将达到40亿美元。而如若KKR方面交易成功,或将成为其在亚洲地区的最大收购,超过2009年对韩国Oriental Brewery Co.的18亿美元收购案。 在对标的企业估值时两种常见的评估方法是贴现现金流法和市场乘数法,尽管这两种方法在手段上有显著区别,但是理论上他们所评估确定的标的企业的价值应当至少是相近的。过高的估值无疑将给并购基金的退出获利带来不确定性。
要保证并购基金能够顺利安全地将其资本从投资目标中退出,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退出机制,这种机制应当是一种包括退出场所、退出方式、退出规则等在内的制度性安排。并购基金通过充分考虑所支持公司的经营状况,产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国家的综合经济状况,制定清晰的退出计划,选取适当时机退出,最终达到投资的目的。退出机制的设计是并购投资增值的关键,其设计和执行关系到整个投资活动的收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