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会习惯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坐在派出所里的长椅上,我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只是环顾了一周,派出所里还真是热闹得很。
卖假药的团伙被一锅端了,头目和警察争辩着,面目狰狞:“我是做慈善的,我做的是关爱空巢老人的慈善事业,你们抓我干什么?这些药都是能救命的!不信你们吃一下试试?”
我越听越想笑,窝在那一张狭长的长椅上,心里一片冰凉,嘴角带着寒冷的笑意。
因为我只是帮忙发宣传单的,属于不知情人士,所以被晾在一边,正常情况下只要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家人来领走就行了。
家人……
这可能是我现在最不想提及的一个词,它是我心里的一根刺。
有人说这个词温暖,我却只感觉到薄凉。
沈郁希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低下头,紧紧地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敢看他。
时隔6年,他似乎变化不大,依旧是那么俊朗,依旧是熨帖的衬衫,依旧是无论身处何处都会闪闪发光的一个人。
刚才他在那个记者姑娘面前替我解围的时候,我已经感觉无地自容了。
6年前,他在解救我的时候不会想到,6年之后那小女孩没有长成国家栋梁,反而成了一个宣传假药的骗子。
他一定很失望,我也对自己很失望。
沈郁希在我身边停下了脚步,点了一支烟,声音还是那样好听:“你叫陆霜?”
我蜷缩在长椅上,就像一只受惊的刺猬,一言不发,沉默以对。
沈郁希似乎抽了一口烟,烟雾在走廊里飘散开来。我一直讨厌烟味,但是他的烟不惹我厌烦,反而让我安心。
“我听陈警官说了你的事,这次高考,你考了A中的全校第三?”
我依旧没有说话,好像无论沈郁希说什么,都会变成一把刀,把我自我保护的外壳割裂出一道道缺口。我知道,沈郁希于我有恩,我应该开口说点儿什么,但从始至终我都是沉默的。
我无话可说,无法为自己辩解,人在经历了冗长的磨难之后,有时候会失去表达自己的能力和意愿。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沈郁希低下头,目光落在我身上,没有敌意,只是询问。
我经过漫长的心理斗争,良久才吐出了两个字:“钱多。”
的确,发普通的宣传单一天60块,而这个假药团伙一天能给120块,翻了一倍,还能多活几天。
沈郁希眯起了眼睛,眉心微拧,声音略带一丝严肃:“A中是名校,你能考全校前三,奖学金应该也不会少,看你的样子好像还是很缺钱?”
我抬头看向他:“不用管我了,我知道我这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还想再去拼一把,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蠢的一件事……”
沈郁希愣了一下,旋即抖了抖手里的烟,笑道:“这话真不像你这个年纪说得出来的。”
“因为我已经把很多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都经历过了,看得多了,什么年纪都可以说出这种话。”我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我知道我现在看起来一定很悲哀。
正常的女孩在17岁应该说什么样的话?聊聊明星?聊聊电视剧?谈谈梦想?又或者像那个记者小姐一样,能够威风凛凛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视众生?
那些都离我太遥远了,我们就像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上,她是被玻璃瓶子罩住的玫瑰,就算有刺,也是柔软的。而我不是,我就是野生的、带刺的,所有风雨都是直接打在身上的。如果我不努力活着,我就会被生活吃了。
沈郁希没有在这个话题上跟我纠缠,只是叹了口气,话锋一转:“我问过报社了,缺个做杂事的人手,工资普通,不过应该够你用了,来不来?”
我看着沈郁希,愣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沈郁希的眉毛略微一挑:“怎么,不乐意?”
我咬了一下嘴唇,手攥得死紧。
我知道,我心里并不是不乐意,而是觉得自己不配。我之前也有过一些类似的机会,做过一些稍显体面的工作,但是最后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得不中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很难接受别人的善意,考虑事情总是会往最坏处想。
大概习惯了黑暗的人真的很难接受阳光,因为害怕最后失去的那一秒会被伤害得更彻底。
沈郁希见我没有说话,也保持沉默,没有走,也没有催促,似乎在耐心地等一个答案。
我很感激,他既没有直接给我钱,也没有追问我为什么会缺钱,就连这种时候也没有逼着我接受帮助。
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一丝希望,如果我再抓不住,那我这辈子也许真的只配与黑暗为伍了。
所以,在沈郁希的一支烟已经抽到了底的时候,我终于开了口:“什么时候上班?”
沈郁希的嘴角终于漾开一抹浅淡的笑容,目光轻微地闪动了一下,他说:“好,明天早上8点,准时到报社上班。我的名片上有地址。”
沈郁希从衬衣的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递到我面前。
我收下了,攥在手里,良久才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谢谢。”
沈郁希淡淡一笑:“如果真的想谢谢我,就早点儿从泥潭里爬出来。”
闻言,我停顿了一下,良久才咬牙说了一句:“好。”
“我已经跟陈警官打过招呼了,你只要录完笔录,随时都可以离开。”
沈郁希留下这句话就打算走了,但是那位记者小姐刚刚结束了采访,一头热汗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看见沈郁希和我待在一起,明显愣了一下:“我已经结束采访了,都录了音,照片也拍好了,只要回去整理一下,应该会是一篇不错的报道。”
沈郁希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道:“要写报道,你还不够资格。”
说完,他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记者小姐站在原地看起来有点儿难堪,手里紧紧地攥着相机带子,似乎很受伤的样子。
可能我本身不讨厌她那样的姑娘,善良、一腔热血、相信世间所有的美好,就像活在阳光普照的地方的花。
但是我嫉妒,嫉妒她可以活得那么一尘不染,还鄙视世间的肮脏。
她停顿了很久,才朝我看了过来,犹豫了一秒才开口:“我为我刚才对你说的话道歉,可能我说得过分了一些,但我还是觉得,就算再缺钱,也不应该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我冷笑了一下:“沈先生说得对,你根本不够资格。”
她的话没有错,那么大义凛然,但是没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么一句轻巧的话,可能有些人真的很难办到。
有些记忆我一直都想像挑一根根鱼刺一样从我的脑海里剔除出去,但是它们时常会卷土重来,如鱼刺入喉,卡在深处,吐不出、咽不下。
初见沈郁希是在6年前,我11岁的时候。我想他大概早就已经把我忘记了,但我还是不可抑制地记住了他。
我还记得,那天我和陆澜已经饿了很久。陆澜是我的弟弟,当时他只有7岁,饥饿让他显得过分瘦弱,都比不上街上5岁的孩子壮硕。他怯怯地拉着我的手,一脸的绝望:“姐姐……妈妈也不要我们了吗?”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紧紧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不知道别人的11岁是什么样的,我11岁的时候心里大概已经住了一个心机和手段兼具的成年人。父母离婚3年,我和陆澜就度过了如噩梦一般的3年。
8岁之前,我大概和那位记者小姐差不多,家境殷实。苏馨,也就是我的母亲,家里是从商的,她是家里的独女,所以带着偌大的家业嫁给了我的父亲陆竞成。她当然不懂生意,所以后来都是陆竞成打理。她是真正的温室里的花朵,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我和陆澜几乎是由保姆带大的,曾经苏馨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带着我们去逛商场,买衣服、鞋子和包包,然后找一个环境优美的咖啡厅坐下来休息、喝咖啡,叫上小姐妹聊天。
大概她从来都没有想过,陆竞成有一天会背叛她,而且背叛得那么彻底。他几乎卷走了所有的家当,和一个年轻女人走了,只留下一笔抚养费,就把苏馨、我和陆澜一起赶了出去。
苏馨是个没有生活能力的女人,陆竞成却是从底层混起的男人,所以苏馨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拎着她的小包住进了破陋的单元出租房里,整个人就好像被抽掉了魂魄一样,甚至连惊恐的表情都做不出来。
最初的日子里,她每天都哭,不分昼夜。房东几次劝诫无果,甚至想把我们赶出门,但是最终看我和陆澜太可怜才没有行动,有时候会房东带些吃的来接济我们,因此我和陆澜没有被饿死。
后来苏馨不哭了,开始学做饭,但是她做的东西没有一次是能吃的。最后我在房东的帮助下学会了做饭,虽然生活剧变,我的适应能力却很强。我想,因为我骨子里是像陆竞成的,像他的三分手段、七分冷血,本来就是世故而且适应能力强的人。
苏馨试过去找工作,但是她什么都不会,辛苦的工作不愿意做,于是处处碰壁,开始借酒浇愁。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她有点儿不正常。她开始经常早出晚归,每次回来都会提很多东西,衣服、鞋子和包。这些东西我都认得,是奢侈品,过去苏馨也经常买。
但是,当时陆竞成给的钱只够支付我和陆澜几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买那么多名牌怎么可能够用?她透支了所有能透支的信用卡,疯狂地买东西,清醒之后就坐在一堆没什么用的名牌前崩溃痛哭。
我拜托房东帮我们卖掉一部分名牌换钱,但因为是转手,肯定是会被折价的,我们卖的速度赶不上她买的速度。最终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就找房东借,找所有能借的人借,结果所有人都远离我们,还被迫搬了几次家。
初遇沈郁希的时候,我和陆澜几天都没有吃上饱饭了。家里所有的米都吃完了,一分钱都没有了,苏馨还疯了似的拽着我的手,声音颤抖地问我:“阿霜,帮帮妈妈好不好?有什么办法可以弄钱?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弄钱?”
我冷冷地看着她,抽回手,拉起陆澜,疯了一样跑出家门,跑到街上。
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其实我去找过陆竞成,他已经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生了孩子。那个女人对我的出现很愤怒,把陆竞成给我的钱也抢了回去,然后一把将我推出门,用力把门关上。
从那以后,陆竞成再也没有接济过我和陆澜,把我们当成空气。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嫌恶和冷漠,仿佛我们是他的累赘和麻烦。
我和陆澜从家里跑出来,就无处可去了。
我也想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挣钱,可是我们真的太小了,什么都做不了。
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念头。曾经听人说过,有些人故意被车撞伤来讹诈车主,也就是所谓的碰瓷。
我带着陆澜,蹲在马路边上,紧紧盯着路过的每一辆车,看着它们的速度,努力判断什么时候我可以冲出去。
还记得那天下了小雨,天色将晚,路上湿滑。因为是闹市,车速都不快,我很快就找到了目标,然后拉着陆澜的手冲到了马路上:“阿澜,相信姐姐,过了今天就有饭吃了。”
车灯特别刺眼,照得人睁不开眼睛,陆澜想跑开,我却死死地拽住了他的手。
我们一起站在驶来的车前,被雨淋得浑身湿透。
车子很快停下了,就在距离我和陆澜不到10厘米的地方,车门被打开,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
当时我不知道应该假装被撞倒躺下,只是愣愣地站在那里,以为自己的计划失败了,迎接我的有可能是一顿恶毒的谩骂。
可是没有,男人走到我面前,手里撑了一把伞,遮挡了漫天的雨。
在灯光的映照下,男人的眉目温柔地舒展,声音也是无法言说的平和:“你们下雨不回家,在这里干什么?”
我抬头看着他,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又握了握陆澜的手。其实当时我想的是,如果在他这里拿不到钱,我就和陆澜去找下一个目标。
但是陆澜从刚才差点儿被车撞到开始就不停地哭,停不下来,小脸哭得惨白:“姐姐,我饿……姐姐……我好害怕……”
“阿澜,别哭了!”
我害怕他的哭会引来别人的注意,这样的话,要再找下一个目标就不容易了。
我说了这句话之后,男人看着我,皱起了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你们很饿吗?要我带你们去吃东西吗?”
我还是一脸警惕地看着他,可能当时的沈郁希也没有想到,一个11岁的孩子可以用那样的目光看着他。
沈郁希看了我一会儿,又把目光转向了陆澜。他蹲下身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巧克力递给陆澜,目光温柔得像一片绵软的糖:“饿了吗?哥哥这里有糖吃。”
大概是3年的磨难让我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怀着敌意,连父母我都无法信任,何况是沈郁希这样一个路人。
我怕沈郁希给的巧克力有问题,怕他的好意会给我和陆澜带来危险,于是一把拍掉了陆澜手里的巧克力,然后一脸凶相地瞪着沈郁希:“我们不要吃的,你想给就给钱吧,我们可以拿钱买吃的。”
看得出来,沈郁希听到我的话明显有些错愕,他可能没想到一个11岁的小孩可以说出这种话。
“这样吧,你跟我说你们家在哪里,我先送你们回去。”
“我不想回家。”
“那我带你们去找警察叔叔?”
“我们哪里都不去,我们只要钱。”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不信赖任何东西,只信赖钱,只有身上有钱,确定自己不会被饿死,心里才有那么一丁点儿安全感。
不知道是我的固执撼动了沈郁希,还是其他原因,他只是沉默片刻,就掏出了钱夹,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递过来,还把手里的伞递给我:“给你弟弟买点儿吃的,在外面玩够了就回家。”
我想他大概以为我们是离家出走的小孩,又料定我这样的心性不会有被拐的危险,所以直接按我说的给钱了。
我一把夺过了他递过来的钱,却没有接伞,甚至连“谢谢”都忘了说,就拽着弟弟飞快地跑开了。
我记得那天我拉着陆澜在雨里跑了很久,陆澜哭得声音都嘶哑了:“姐姐,我跑不动了,真的跑不动了……”
我这才清醒过来,带着他在路边吃了一碗牛肉面。
当我吃上第一口面的时候,我才开始哭。
为什么和我同龄的孩子还在念书的时候,我就要忍受饥饿的折磨,过这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为什么我已经到了就算有人帮我,我连一句“谢谢”都没法说出口的窘迫境地?
我祈望帮助,又害怕帮助,我知道帮助只是一时的,那一时的温暖有时候会让之后的黑暗和寒冷变得更加恐怖。
我不想用我的苦难来满足别人行善的愿望,内心那一点儿小小的自尊心在作祟。我真恨这种心情,让我宁可变坏,也不接受别人的好意。
但是,后来我一直都记着那年沈郁希给的那几张百元钞票,它们让我和陆澜甚至是苏馨活了下来。从那以后,苏馨有所收敛,也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活计勉强维持生活。
我一直以为日子会这样慢慢好起来的。
直到一年前,我发现苏馨又开始往家里带东西,又是那些贵到让人崩溃的名牌。当时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出去做家教补贴家用,也有一些积蓄,当我发现那些包的时候,再去找我的存折,就发现存折不见了。
一切又卷土重来,苏馨甚至跑到我做家教的地方找学生的家长借钱,我去餐厅打工,情况也是一样。
我想离开她,但是我放不下陆澜。陆澜还太小了,我不想他变得和我一样,他心性还是好的,我不希望他经历和我一样的黑暗。
我开始找各种办法挣钱,我要付我的学费,还要付陆澜的学费,所以6年后我又在这样狼狈的状况下遇见了沈郁希。
其实我不愿意,我希望将来有一自己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然后再和曾经那个送我伞、让我吃上一碗牛肉面活下去的人重逢,到时候再好好地对他说一声“谢谢”。
不过天不遂人愿,我没有成为很好的人,也许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了。
我没有告诉苏馨我去报社上班的事情,我怕这一次的工作会和之前的那些一样被她毁掉。而且这一次可能真的是我最后一个机会了,我必须抓住。
我起得很早,陆澜要去补课,在送他去上学之后,我就直接按照地址找去了报社。
时间刚过7点半,还没有人开门,我一个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
让我没想到的是,第二个来的人是那位记者小姐。她打着哈欠,一脸没有睡够的样子,顶着两个黑眼圈。
我看了一眼她胸前挂的工作牌,姓名那一栏上写着“余南笙”,职位是实习记者。
名字和她的人一样,书生气重,的确好听。
看到我,她明显愣了一下,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瞥了她一眼,没有多大的热情:“上班。”
余南笙似乎很诧异,愣了一秒之后才道:“是沈记者安排你进来的?”
她的表情就好像看见了外星生物一样,吃惊不小,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只是冷淡道:“你觉得我不够资格在这里工作?”
余南笙愣了一下,连忙摇头摆手:“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只是觉得沈记者有时候看起来很冷血,我不知道他会管这种事情。”
我没吭声,我和她这样的姑娘大概天生没有什么话好说。
哦不,这样说也不对,我和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无话可说。
余南笙看我冷着一张脸,以为我还在生她的气,顿在原地想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了什么:“你吃过早饭了吗?我带了点儿零食,可以填填肚子。”
我略带几分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说实话,我没想过让她对我有善意,毕竟昨天她还那样义正词严地指责我见利忘义。我觉得我在她眼里应该很不堪才对。我最大的缺点大概就是生性多疑,而且难以接受别人的好意。
所以,只是短暂的沉默之后,我就转过头,淡淡地说道:“不需要,我吃过了。”
余南笙又朝我走了一步,递过来一盒饼干:“没关系,到中午吃饭还有很长时间,你留着什么时候吃都行。”
我避开了她的手,目光锋锐了几分:“我说了不需要,你听不懂人话吗?”
余南笙有点儿尴尬地抽回了手:“其实,我只是觉得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可能我不如沈记者妥当。你确实年纪还小,我不该用那么重的话说你。与其斥责你,不如帮你安排一份正常点儿的工作,这样你有钱赚,也不会再做错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对她的话特别反感,即使是忏悔,听起来也那么让人生厌。
我有点儿恶毒地看着她,一把拍掉了她手里的饼干:“我不需要你这种人来为我分辨对错。你喜欢站在你的角度评判是非是你的事情,但是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儿,我这辈子最讨厌你这种人。”
余南笙愣住了,显然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居然被这么对待。但是她也没有露出那种好心被辜负的可怜兮兮的表情,只是弯腰捡起地上的饼干,淡淡地回应了一句:“既然你是这样认为的,我也没有什么好辩解的,随便你怎么想好了。”
这句话倒是让我对她的好感度提升了一些,太过热心或者太过正义的人我都不喜欢。
其实余南笙那样的女孩才是正常的、讨人喜欢的。阴暗、褊狭的是我,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的个性真的很讨厌。
我和余南笙在报社门口等了一会儿,手里有钥匙的编辑就来开门了。负责勤杂的主任简单告诉我怎么处理报社里的杂物。我的工作不算难,但是挺杂的,从打扫卫生到传递文件,到统计外卖数量和购买办公室必需品,我都要负责。
整个报社的人都很忙,从上班开始就很少有时间再搭理旁人,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在意我的存在,只知道多了一个打杂的人手而已。没有人和我打招呼,我乐得清静。
其实我一直在等沈郁希出现,我想看看他工作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但是等报社里的其他人都来齐了,他还是没有出现。
直到临近中午的下班时间,他才背着一台单反从门外走了进来,看上去有点儿疲惫,将手里的一摞文件交给社会板块的编辑:“死猪肉上市的案子现在了结了,后续的内容都在这里,如果这期没有更好的新闻,就把它放社会版头条。”
编辑接过文件,点了点头:“好,沈记者辛苦了。这个案子如果没有你,估计追到一半就追不下去了。那些商贩一个个都勾结在一起,底气硬得很,多少家报社想跟进都被吓唬回去了,还是你有胆气。”
沈郁希没有接话,随手拿过办公桌上的一个文件夹,翻了两下,神情认真严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强大气场,一旦工作起来,整个人仿佛会发光似的。
我本来想去跟他道个谢,但是余南笙已经先我一步拿着一堆稿纸找上沈郁希:“沈记者,昨天那条新闻的稿子我已经改好了,你看看这样写行不行?”
沈郁希接过她的稿子看了一眼,蹙了一下眉头,说道:“你把这里当你们学校的校报吗?”
余南笙愣了一下,不明所以地挠了挠头:“你说什么?”
“天真,幼稚。这种东西放在校报上骗骗象牙塔里的小朋友就已经是极限了。”沈郁希把稿子扔到一边,淡淡道,“这篇新闻我已经让谢记者写了一版交了。”
余南笙站在原地,愣了一秒,旋即咬住了嘴唇,看起来有点儿委屈。但她只是朝沈郁希鞠了一躬,说道:“谢谢沈记者教诲,我会继续努力的。”
说完,她就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看桌上摆得像小山一样高的新闻学书籍。
说真的,我挺佩服她的忍耐力,这种情况下还能不闹不怒地继续拼命,对于她这种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女生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看到余南笙碰了一鼻子灰,我去休息区用一次性水杯接了杯温水,再走向沈郁希,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和善一些,虽然我知道我的表情再怎么热络可能也依然显得冷淡:“沈记者……谢谢你替我介绍工作。”
沈郁希原本在低头思考事情,一抬头看见我,略微皱了一下眉头:“这种事情你可以不用记在心上,我只是看你成绩不错,不想你被埋没。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我没有那么好心,应该不会再有下次了。”
我身体一僵,只能尴尬地弯了弯嘴角,良久才吐出一句:“我只是想说声谢谢,没有别的意思。”
沈郁希闻言,继续翻阅文件,并没有再理会我。
我自嘲地一笑,本来还在心里笑余南笙的热情只换来沈郁希的奚落,没想到我也是一样。或许沈郁希本身就是一个很冷淡的人吧,虽然帮了我,但不想跟我有更多的交集。
其实这种状况并没有超出我的意料,我本就不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谁会一直关心我。
但是有那么一瞬间,我心里还是有点儿难言的失落。
报社下班很晚,我挤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陆澜早就放学了,我给他留了晚饭的钱,应该饿不着他。
我不记挂苏馨,我知道她总有办法吃饱饭,她用她曾经那点儿大小姐的气质能骗到不少人。
但我没想到的是,我一推开家门,家里一片昏暗,只听见一阵呜咽的声音:“妈……你别找了,家里真的没有钱了……”
是陆澜在哭。
我迅速打开了家里的灯。
灯光亮起的时候,我才发现整个屋子一片狼藉,苏馨还在翻电视柜,把每一个角落里的东西都翻了出来,堆得满地都是。
“不可能的,肯定还有钱,一定是你们藏起来了!”
陆澜见我回来了,拼命朝我跑过来,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姐!姐……你快劝劝妈吧,真的没有钱了!”
苏馨终于察觉到我回家了,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然后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阿霜,你帮帮妈妈好不好?那些人说妈妈再不还钱就打断妈妈的腿……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你在哪里上班?我去跟你们老板借点儿钱,反正你还可以替人家工作还钱的……他们肯定会借的!”
我用冷漠的目光看着她:“妈,我拜托你能不能清醒点儿?我没有钱,也没有人会再借我钱,你已经把能花的、不能花的全花完了,连我存的学费都被你花光了。要不然你把我的命拿去好了。”
苏馨开始哭,拽着我的手在不断地颤抖:“阿霜,你也和你爸爸一样是不是?你也不要你妈妈了是不是?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怎么可以不要我?没有我就没有你,你绝对不可以甩开我!”
可能很少有人体会过这种绝望,我很多次想过一走了之,丢下苏馨一个人。
但是没有办法,她生了我,她是我妈,陆澜年幼,也需要她。他们是我最后的家人,没有他们,我在这个世界上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可是这种日子完全看不到头,看不到希望,我就像在一片沼泽地里挣扎,越是努力,陷得越深。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沉默触动了苏馨,她哭得更厉害了,脑子却似乎清醒了一点点:“阿霜……我好恨!我一想起你爸和那个贱女人生活在一起,我就受不了,他们连孩子都有了!那个女的吃穿用度都是名牌,他们的孩子穿得也好……可是你看看我们,我们什么都没有。我只是想买两个包而已,为什么不可以?”
我知道她的病情为什么会复发,大概是因为在街上和陆竞成还有他的娇妻偶遇了,不见面或许没有什么深刻的影响,但是见面之后发现她们彼此的生活简直有云泥之别,她便更加无法接受,曾经快要愈合的伤口也被扒拉出来,疯狂地吞噬了她的理智。
我同情她的遭遇,但也痛恨她的软弱和无能。如果是我,绝对不可能让自己落到这样悲惨的下场。
我脑子里很乱,回头看了陆澜一眼,说道:“你先陪着她,我出去走走。放心,会没事的。”
陆澜似乎还有些犹豫,但是我的话他一向都会听,于是扶着苏馨到沙发上坐下,说着安慰她的话。
我转身走出家门,把门关上,“啪嗒”一声,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隔断了。我真希望门内的世界与我无关,但是偏偏门内那个坍塌的、难堪的世界就已经是我的全部了。
我去超市买了两罐啤酒,去了河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时常会去那里散散心、解解闷。
啤酒我只敢挑最便宜的买,口感又差,味道又苦,涩得我几乎流出了眼泪。
我爬上岸边的护栏,坐在护栏上,河边的风很大,吹在身上凉意很浓。其实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一罐之后头就有点儿晕了。
我坐在护栏上,摇摇晃晃的,心里甚至想着,如果就这样掉下去,我的烦恼就结束了。
但我的另一只手还是死死地抓住了栏杆,稳住了身体,我知道我不能死,我得好好活着,我还有陆澜,我还要救苏馨。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独自解决完两罐啤酒的时候,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拿走了我手里剩下的那罐啤酒,然后轻松地打开,完全不理会我的诧异,自顾自地喝了起来:“你很想死吗?”
居然是沈郁希的声音,他问得那么直白,我反而不知道怎么接话。
他穿着黑色的运动服,脖子上挂着一条汗巾,身上有淡淡的汗味,应该是在夜跑。
说起来我们还真是缘分不浅,总是能遇到。
我从栏杆上跳下来,对他笑了笑:“如果我说我真的很想呢?”
沈郁希似乎并不觉得我的回答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说道:“我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觉活不下去的时候,但自杀的永远是懦夫。”
“你没有体会过绝望,怎么知道你能熬过去?”我看着他,目光冰凉。他的说法其实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未免太不近人情。
沈郁希看着我,笑了笑:“我听陈警官说过你家里的事情,好像你是他们那里的常客了,是吧?因为你妈妈。”
我没有回答。
苏馨没钱买名牌之后,有时候会偷东西,每次都会被现场抓住,然后被扭送去派出所。只是因为做了精神鉴定,确定她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所以一直没有被追究责任。
也因为这样,我经常要去派出所带她回家。
S市的派出所,有一半我都是常客。
“大概是10年前吧,我父亲被冤入狱,母亲自杀。”沈郁希嘴角的笑容是冷的,他给自己点了一支烟,“陷害我父亲的人就是他最信任的兄弟之一,所以当时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可以信任的。”
我真的没想到沈郁希身上还藏着这样的往事,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接话。
“但是我父亲的另一个兄弟把我接回家,当亲生儿子看待,还帮我父亲洗刷了冤屈。所以我明白,这个世界上总有好人和坏人。虽然我现在还无法完全信任一个人,但是我也没有那么讨厌这个世界了。后来我开始喜欢上探究真相和人性,它从我的伤口变成了我的盔甲。”沈郁希说得很平静,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是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得出来,他轻描淡写说出来的故事,把他伤得有多深。
不知道为什么,听完他说的话,我固执的内心似乎有了一些松动,一些念头涌上脑海,我几乎是脑子一热,就脱口而出:“我能跟你学习当记者吗?”
沈郁希闻言,回头看了我一眼,似乎是打量,但良久,只是淡淡一笑,丢掉了手里的烟头:“不行,你不合适。”
我还想再问些什么,他已经把手放进口袋里,转身离开了,连一句道别都没有。
我曾经以为他应该是个善良温柔、热心肠的男人,但实际上他和我是一类人,有一种深到骨子里的冷漠。
大约也是因为这样,我不讨厌他,就算他对我冷眼相待,我也还是不讨厌他。
不仅不讨厌,而且印象深刻。
他总是能吸引我的目光,让我移不开视线。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是感激?还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