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忒没意思了,咱们还得在这守几天啊。”
有人处在幻境中,就有人身在现实中,峰流的各位小哥哥们,都倍感无聊。
月落日升,烤鸡烤兔挖野菜,看着茫茫无人山区,涧水冷彻骨,就是不能走,他们所有人都对赵闲有怨气。
赵闲把小姬叫进幻境,他们一群男人都没了女伴。
笼罩众人的迷雾早已散去,抬眼望去,峰流成员所看见的景象,蔚为大观。
近万人或站,或坐,或躺,或穿衣服,或没穿衣服。
仿佛最好的蜡像群,一动不动,体温如常,统统陷入了近似被催眠的状态。
那幻境,仅是精神幻境,肉体不曾进入。
但在幻境中,精神死亡,肉体便化作尘土。
真是太残酷了,但在其中脱颖而出的人,可以加入峰流。
峰流成员自身,当然认为这是无上的荣耀,一入峰流,能在末世中真正超脱,得大自在。
可事实上,这破组织穷的很,真正的核心首脑是只猫,十多个老爷们,共享一个女人。
还得负责唱歌跳舞颂念……必须掌握十六种仪式流程,还得遵守不少古怪戒律。
这就好比一堆优秀民营企业家,个个资产过亿,把他们聚一块堆,唱数来宝,冠军可以获得加入丐帮的荣耀。
我是作者,我都理解不了。
王元鹅之所以能领导这么一帮人,因为他脑子最有问题,不信你可以去精神病院做调研,统领全院病友的,肯定最不正常,无冕之王。
……
老狸涧边,在这个时候走来一个男人,他赶了很远的路,风尘仆仆,却依旧快乐。
他在唱歌,荒腔走板,却自有一股藏不住的闷骚。
“月亮照着,那小妹妹的脚
绣花儿鞋上鸳鸯双,
哥哥我今晚爬窗来……”
真是三俗……
这人是王元鹅,当名字写的乱了,读作玩我鸟。
今年二十六岁,看模样却像是四十多岁,皱纹能夹死苍蝇,皮肤出油,满脸黑头,笑容油腻而猥琐。
除了没有白头发,具备了四十多岁男人的一切毛病。
身材匀称,身高172。
梳着油腻的中分头,有三颗门牙是镶的金牙。
手上带着和田玉大扳指,脚踩老布鞋,花衬衫。
肩膀上停着一只绿毛鹦鹉,腰间别着唐伯虎的扇子,是他从省博物馆拿的。
不管别人咋评价,这位自取了一个江湖混号––王主。
走路步步摇晃,坐时习惯抖腿,整个一活无赖。
颠颠上了山,离峰流那些人还有三十米的时候,王元鹅五体投地,砰砰砰砰,磕了一串头。
冲着那只睡着的猫,咧嘴一笑,金牙耀眼,热情嚷道。
“哟,老祖宗,您吉祥,睡姿真萌,可惜科技湮灭了,不然搁早年间,照片一传,您就是网红,您就是这个……五湖四海的老铁们,都得刷礼物。”
王元鹅,伸出大拇指晃啊晃。
峰流众人,眼观鼻鼻观心,只当瞧不着这位爷臭贫,要不怎么说,有事不爱带他,影响组织形象。
唯有那个捧灯人之一的胖子,狠狠挑眉。
只见下一秒,刚动身爬一半的王元鹅,扑通再次倒地。
他在呕血,哗哗哗,跟自来水龙头爆掉了一样,染红了花衬衫,染红了眼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