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玩大了。”
赵闲无意间揭开遥远隐秘的一角,震惊莫名。
但也就是一小会儿的事。
生从何来,死往何处,历史有多么辉煌,宇宙多么壮阔,人类又是何等的渺小?
关于这些问题。
思考它们有个鸡毛用处,是妙龄女子不好睡,还是炖肉火锅不好吃?
“来人呐,给我放洗澡水,再拿一壶冰镇蜂蜜水来……不,拿一壶常温蜂蜜水来,我自己冰镇,术法类,我也行。”
赵闲伸着懒腰喊了一句,进化者都是宝贵的,让人家给自己冰镇蜂蜜水,就像是将治国书生当伶人词臣,这叫不尊重人才。
这么玩的家伙,一般都亡国了,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啊。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比起我来,终究还是,略有差距。”
咱甭管要不要脸,反正抱有这种想法的赵闲,确实挺高兴。
做人嘛,开心就好,为什么要脸呢。
半小时后。
泡过热水澡的赵闲,从里到外换了身干净衣服,十分清爽,躺在布艺沙发上,喝着冰镇蜂蜜水,心中略有遗憾,要是有菜卷石蛋烤面筋就美了。
实在不行,两串腰子,多刷辣酱也是极好的。
咳……要不你们弃书吧,看这么一个混吃等死的玩意一统天下,对各位三观是毁灭性伤害。
……
赵闲是个挺不靠谱的玩意,本书用了十五万字来论证这一点。
但,一座闲园,上万百姓,还真就对他挺服帖。
虽然不会赴死效忠,但要有谁揭竿而起,倒也没人响应。
这个聚集区里的人,过得还真不差,有赖于赵闲的举措,十三岁以下小孩,每星期都有两顿肉吃,其他人,只要肯勤勉工作,采集原料,或者进行材料加工,也不会饿死。
这是一个什么水准,大唐天宝年间,安史之乱前,国力最鼎盛时期,四方来贺,万国共朝。
天下百姓也略低于这个水准,虽然都能吃饱,但还得吃一部分糠。
所以,赵闲贼有成就感,认为自己一人用了不到仨月,就超过李世民+武则天+李隆基一生心血。
不禁很自信,很嗨皮。
正所谓,纯种野生傻逼不可怕,就怕傻逼深造读过书啊,相当可怕。
……
早晨,微冷,晨日的闲园很美丽,朱家父子的心情也很美丽,尤其是朱提。
他在家的时候特没地位,白天伺候老太爷,晚上伺候媳妇,好容易得空,还得照顾朱烨。
以及承包家务做饭做菜啥的。
外面的世界很美丽啊,终于不用干活了。
带儿子逃家的年轻男人内心充满幸福感,还能遛弯。
最近几天,他和于吴玩的很好,这俩男人能尿到一个壶里。
但是能在赵闲手底下混的,哪有啥好角儿啊,于吴这几天也很高兴。
因为他发现,哎呦,这家伙是挺好说话的。
不管啥活,招呼一声,说几句好话,朱提就乐于助人。
比如此时。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一串震耳枪响。枪枪命中,击落十几只飞过的大蝴蝶。
更可怕的是,朱提根本没瞄准,就拎着枪,和于吴聊着天,一通瞎姬霸打,眼睛都没往天上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