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机务部的那次罢工的经过是这样的:1930年,法商电车公司机务部修理电车的工人1000多人,要求适当增加工资,资方坚决不同意,工人们迫不得已,在徐阿梅领导下罢工。资方曾多次企图收买徐阿梅,徐不愿出卖工人同志,严词拒绝。罢工坚持了一个多月,社会舆论对资方顽固拒绝工人合理要求极为不满,《申报》《新闻报》曾为此发表社论,谴责资方。法国政府深恐事态扩大,命令上海法租界当局限期解决。当时法捕房总监费沃利上尉(Capitain Fiori)找到杜月笙,要他设法解决,并提出,如果杜月笙不能帮助解决这次罢工,法租界当局将下令禁止法租界内一切烟赌,俟工潮平息后再考虑开禁问题(当时法租界内烟馆、赌场是杜月笙等流氓势力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此情况下,杜月笙托人找到徐阿梅,愿意收徐为门徒,并每月津贴200元,徐表示除讨论工人所提条件外,不愿接受其他,态度非常坚决。杜月笙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指使门徒臂上戴着印有法国国旗的袖章,在马路上巡查,见有罢工工人,即威胁复工。这时法商总会对费沃利以禁止和重开烟赌为条件,利用中国流氓势力处理工潮,认为“有伤国体”,向法国政府提出控告,法国政府慑于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令将费沃利革职,调回本国。但工潮不息,烟赌生意受到威胁,于是杜月笙用重金收买法捕房政治处查缉班法籍探目马慕雅(Marmorat)及华籍探目范广珍、赵子柏等,共同策划,事先模仿共产党传单式样,印就带煽动性的传单数百张,在一天夜里,由马慕雅率领程子卿、朱良弼、范广珍等30余人至徐阿梅家中搜查,硬把传单塞在徐的卧室中,将徐押解至法租界法院,按照国民党政府当时颁布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提起公诉,法租界当局一向只承认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刑法》,不承认国民党政府为处理政治犯而制订的特种刑事法令,这次破例引用《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当时承办此案的捕房律师是费席珍(杜的门生,每月由杜津贴500元),结果把这次罢工说成是共产党煽动的政治事件,判处徐阿梅徒刑10年。此后,张福宝、石全福等拜杜月笙为师,领导工会。这场轰轰烈烈的罢工斗争,就在法捕房和杜月笙勾结下,软硬兼施,被镇压下去。
《我与旧上海法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