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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继昌:顺天府“我愧包公”大堂悬

北京在元代为大都,明成祖永乐皇帝定都以来,取《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之义,改为顺天府,清承明制,沿用未改,辛亥革命以后,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按各府之长为知府,品级为从四品,顺天府由于是京都首善之区,地位崇高,其长官不称知府而称府尹,品级为正三品,稍低于各省的巡抚,以示隆重之意。

顺天府衙在鼓楼东大街东头路北,交道口之西,原为元代大都路总治旧署,占地十九亩,后门在分司厅胡同。据记载,府门三重,大堂五楹,堂后为内宅,大门内之西为包公祠。

30年代末,当时北京的教育部门曾在原顺天府旧址设立外国语专科学校,初为部立,后升为国立,分商业、外交两科,学习英、法、德、日等国文字。40年代初,我曾数往该校听课,大门庄严肃穆,仍是衙署形象,门内为木屏风,已非原物,礼堂面宽五间,应即原顺天府衙的大堂。大堂外壁所镌历任府尹题名碑刻尚存,东西厢房则为新建,西院为图书馆,后院及别院房舍甚多,旧有、新建兼而有之。

记得有一次在礼堂聆听瞿兑之先生(宣颖)讲学,瞿先生是湖南善化(今长沙)人清大学士瞿文慎公(鸿礼)之子,早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精研方志舆地历史掌故之学,擅长中外文,曾任故宫博物院专门委员,在外国语专科学校教授世界文化史。礼堂内悬挂历任顺天府尹题写的匾额达数十方之多,匾文大半是“公正廉明”“节用爱人”“镜明水清”之类套语。唯有一匾语新意妙,警策动人,直到现在记忆犹新,文曰“我愧包公”,乃府尹沈金鉴所书,时间为民国三年。盖以宋代包拯曾知开封府,不畏权贵,直道而行,戏曲小说演述其人其事,妇孺皆知,呼为包公而不名,沈氏乃引之以自勉。

写至此读者不禁要问:“既然已是民国三年,如何仍有顺天府尹?”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按清代最后一任顺天府尹为浙江归安人丁乃扬字少兰,宣统三年清室退位,改次年为中华民国元年,丁氏继续任府尹;十二月丁氏免职,安徽合肥人张广建字勋伯继任府尹;二年九月张氏免职,山东莱阳人王治馨字琴斋任府尹;三年三月王氏开缺,浙江吴兴人沈金鉴字叔詹任府尹。同年十月,下令将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府尹改为京兆尹,沈氏任京兆尹,直至四年九月为止。此高悬“我愧包公”匾额的沈金鉴,尽管时间已是民初,但作为顺天府尹一职,乃是最后的一位。

《“我愧包公”大堂悬》 jtGUOVH40zpP0TF3Qb1ydR4gc/wt0MzF2cSXQLqfRsq3Kwfwvt3Z4W6YcNeeG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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