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点儿死了。
在多次挣扎无效之后,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平躺在一间宽大的纯白色的房间里,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户窗帘,白色的水晶吊灯,白色的枕头床单被套,就连摆在白色床头柜上的白色花瓶里,也插满了白色的玫瑰花。天堂就是这个模样吗,我轻声地问自己。我掐了一下手臂,又狠狠地给了自己脑袋一记爆栗。我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来确认自己是否还存在人类该有的痛感。在我的认知里,离开人世的人类,至少不具备痛感。
敲得太重了,我差点儿把自己敲晕。很长一段时间过去,疼痛的感觉渐渐消解,我缓过了气来。我哑然失笑。我想我龇牙咧嘴地忍着痛的样子,一定难看极了。可是,我的内心却是欣喜雀跃的,我知道自己仍然活着。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想去猜测。活着的欣喜,已经让我无瑕顾及其它。何况,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祥和,没有一点儿让我心生恐惧的危机。我常常自信于自己的第六感。
意识的恢复,我想起了那个可怕的雪日傍晚。再次回到那座古宅,我一直处在一种焦虑不安的情绪中,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好发生。可是,我不得不去。我答应过爷爷徐岩川,要在危难来临的时候,务必替他守护一样东西。我曾经发过誓,说这一辈子再也不要回到那个地方。但是,跟对爷爷的许诺比起来,我必须打破自己的誓言。许诺、誓言,孰轻孰重,我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可以说,就算把我曾经所遭遇的痛苦从头再来一遍,我也不愿意有一丝一毫对不起爷爷。在我的心里,爷爷永远活着,从未死去。我知道他一定在某个地方,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的脑海深处一直有一个这样的画面,像一段越久远越清晰的老电影。那是一个乍暖还寒的春日之夜,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爷爷徐岩川把他一只苍白到透明且青筋蜿蜒的手,缓慢又倔强地伸到我的面前。他的手手指修长,却又显得那么枯瘦无力,像一个散开的竹耙。与他的目光一触碰,我从他浑浊的眼眸里读出了毋庸置疑的坚定。我放下正读的《红楼梦》,从书的世界里抽离出思绪。我把我的小手,放进了他的手心,然后费劲儿地从一把高高的太师椅上挪下身子。一股透心的冰凉传递过来,身体的本能差点儿让我一把甩掉他的手。但我还是忍住了,同时心底不由自主地氤氲起一丝怜悯。
他说他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并让我严守秘密。我点了点头,保证说绝不向第三个人透露。
正值三月。天气仍然没有转暖的迹象,冷风凛冽,滴水成冰。铅灰色的天空,像一块怎么也洗不干净的抹布,色块斑驳,深深浅浅。朦胧的夕阳撒下来,笼罩住一条狭窄且幽深的长巷。
整条小巷,凌乱颓败,但在夕阳的映照下,像是镀上了一层绚丽的黄铜色,让人仿佛置于梦境般的美好。他佝偻着背,紧紧地拉着我,不时剧烈地咳嗽。我们迎着刺骨的寒风,慢慢悠悠地行走在小巷里。偶尔,他还侧过身,停下来用另一只手理一理我那被风吹乱的长发,满眼慈爱。他悠长地叹气,但在我投去关注的目光时,他又慌乱地试图掩饰,脸上浮现出一抹苦笑。那个傍晚,他沟壑纵横的皱纹,以及脸上那一抹愁苦的笑容,刻印在了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多年的刻意遗忘,我差点儿找不到儿时的路。为了寻找到当年的心境和感觉,我特意把时间选在了一个晚来天欲雪的黄昏。记忆中的那条长巷早已不见了踪影,周围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怪物般耸立的高楼,给人一种不见天日般的压抑沉闷。虽然我对在那座古宅里的生活没有多少值得回忆的经历,但是对于周围熟悉又凌乱的古建筑、充满人情味的邻居和儿时伙伴、尤其是和爷爷手拉手的相伴行走,还是留有深刻的记忆。要不是同样的小巷名字的提醒,我一度以为自己走错了路。
穿过线纵横交错画满斑马线的洁净街道,穿过熙熙攘攘的喧闹人群,我朝着记忆中的方向缓步前行,并最终站在了古宅前。这个无数次让我陷入梦魇的地方,以一个荒寂破败的形象,真切地呈现在了我的面前,就像曾经被人遗弃的自己。看到它现在的样子,我还是不由自主地鼻子一酸,一种无法言说的复杂情绪,在我的心内氤氲,继而泛滥。我以为这么多年的社会历练,遭遇过各种打击和挫折的心,早已变得坚硬如铁,实际上却完全不是那样。在见到它的那一刻,我内心的柔软、怯懦、无助,以及孤寂,一如从前,从未远离。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从来没有想象过和希望它变成如今的模样。它是我记忆的一部分,是我的性格和精气神发生嬗变的起源地。我当然希望它永远不要改变。
仔细分析起来,我性格上的转变,恰恰是在我没有退路,被逼着爬上古柏树的那一天。虽然被火热的骄阳晒得差点儿晕倒,但是我的心境却变得无限开阔,就像一只被囚禁的鸟儿,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飞翔的天空。我的视线投向远方,那些曾经需要仰望的树木、房屋,以及父亲徐天泽生气到扭曲的脸,全在我的脚下。我从树上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蓝天、白云、行人,以及重重叠叠的绵延到天边的黑色屋顶。所有的这些,以无限宽广的姿态,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不一样的视角造成的视觉冲击,激荡着我,心胸也随之变得宽阔浩大起来。我在想,世界如此辽阔,怎么会没有我的容身之所?我突然觉得我和父亲徐天泽的争斗,何其可笑。
我是一个多余的人,从小就被人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一点,我很小就体会到了。这也是为什么我的性格如此复杂的原因,自卑、敏感、暴躁、叛逆,同时又个性倔犟。从源头上来说,我不过是父亲徐天泽一时贪欢的附属累赘,当然,更有可能是母亲计觅双的一场爱情阴谋。
刚生下我没多久,母亲为了追寻她所谓的爱情,把我扔给了外婆林洁凤。在外婆家,林洁凤基本上不管我,任由我野蛮生长。外婆极其不喜欢小孩,只要我一靠近想要跟她亲近一番,她立刻做出一副头疼到爆炸的厌烦表情。一见我能吃能睡,能撒开脚丫子奔跑,她忙不迭地把我送回到了母亲那里。在我五岁那一年,母亲为了嫁给她的情人张纯山,想着法子甩掉我这个恼人的包袱。
我被硬塞到父亲徐天泽家时,他看都不看就怀疑说,我不是他的女儿。他责怪母亲,说她那么乱,谁知道我是谁的种。母亲对于父亲带有侮辱性的质疑,毫不在意,她冷漠地说,不信,可以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他们针锋相对的拌嘴,我一点儿也不想听。跟谁一起生活,我别无选择。我只知道母亲已经骗过我一次,我不再相信她。她心虚地让我叫他爸爸,并强调说他是我的亲爸。我扭过头,别向另一边,以沉默和拒绝的姿态对抗母亲的要求。母亲在我心目中的信用已经破产,她说什么话,我都不愿意听。
当时,父亲舒服地半躺着坐在桌旁的一把靠椅上,左手自然地搭在桌上,手指轻轻叩击着桌面。他的右手拿着一对油光发亮的暗红色核桃,悠闲地盘玩着,发出清幽绵长的“沙沙沙”的声音。他斜着眼睛把我从头到脚地看了一遍,然后瓮声瓮气地说,不用费那个神了,就让她留下吧。他当着母亲的面,批评说我长得太野,没有一点女儿孩样。母亲高傲地抬着头,不屑地撇撇嘴,没有反驳。她走后,我听到父亲嘀嘀咕咕地说,真要是个男孩子,该有多好。他说这话的同时,我也在观察他。我惊讶地发现我的鼻子、眼睛,眉毛,以及整个面部器官,无一不是他的微缩版。
母亲走的时候,我看到她几步后回头,眼里滚动着愧疚的泪,盈盈欲滴。我面无表情,避开她投来的不舍目光,没心没肺地跑着玩去了。来到一个新的地方,熟悉周边环境是第一步,我必须学会接受和适应。我清楚自己没有任何退路,除非抛弃对家人的依附,去当一个乞儿。当时,年纪太小,我还没有那样的觉悟,也对世界缺乏足够的了解。直到我俯瞰着大地,心胸变得无限阔大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不过是井底一只视野狭隘的青蛙。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察言观色,也懂得随遇而安。这肯定不是我生下来就拥有的天赋,而是在不断的失望中,练就的一项生存本领。因为我从小就知道,不管我如何哭闹、反抗,甚或是乞求,也没有人会关注我、怜惜我,进而满足我的需求。我只会招来无尽的嫌弃和咒骂。父亲亦是如此。在我和他生活的那几年里,他很少正眼瞧过我,唯一的交流就是他大声的呵斥。可以说,他手里那对宝贝似的文玩核桃,都比我重要。
那对文玩核桃简直就是父亲身体的一部分,他须臾不愿分离。不管坐着、躺着,或行走着,他每时每刻都在盘玩,一只大手像个轮子一样飞快地运转着。如若在散步的路上,得到别人的夸赞或是遇到同好,他更是开心得不得了,眉飞色舞,两眼放光,说得唾沫四溅,仿佛那是人生一大快事。
通常情况下,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任何人休想触摸到他的文玩核桃。对我,他更是如此。他曾经三番两次地警告,让我最好别接近他文玩的核桃,并毫无理由地指责,说我装着一肚子坏水。所以,我只能远远地观望,绝对不可以靠近。因为好奇,我远远地望见过父亲手里的文玩核桃,黑黢黢的,看不出任何可爱之处。当然,我也没法理解他为何那般痴爱。
也许,因为强调得多了,我对父亲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他越是痴爱那对文玩核桃,我的心里越是有种想要毁掉它的冲动。某一天,父亲的一个朋友,呼叫父亲去帮忙抬一件重物。父亲匆匆把手中的文玩核桃放在桌上,小跑着走出庭院。
看到父亲消失的背影,我立刻中止了正在进行的玩耍,猫着腰探头探脑地走到桌子边,一脸好奇地望着那对颤巍巍打着转尚未挺稳的文玩核桃。我端详着,不时快速地用手指触碰一下,然后鬼鬼祟祟地回头,生怕被人发现,尤其害怕父亲突然返回。良久,我依旧看不出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观察和触摸了一会儿,我除了看到纹路独特和触感光滑之外,体会不出有什么好玩之处。良久,我终于冲破内心的恐惧和障碍,把它们拿了起来,并模仿父亲平时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盘玩。手指僵硬,手心太小,两颗核桃拥挤着,生涩地碰撞,好几次因为我控制不住,掉在了地上。看着在地上蹦跳的核桃,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心狂跳,赶紧四下看一看,快速地抓住,然后尽力装出没事的样子,把它们捡起来。练习了十几个来回,我似乎掌握了一些门道,它们终于能顺遂地在我的手心里转动起来。
一旦熟练,我的胆子益发大了起来。我微眯着眼,躺上父亲常躺的摇椅,悠闲地翘起二郎腿,一手轻叩节拍,一手转动核桃。当时,如果有一副墨镜和一根香烟,我一定会把父亲的全套动作模仿下来。
一声大吼在我耳边炸响,我才发现怒气冲冲的父亲,已经站在了我的身旁。我跳起来想逃,可是前后摇动的摇椅阻止了我。惯性的缘故,我刚要站起来,又重心下坠,跌进了摇椅。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松开了握紧的手,本来被牢牢抓住的核桃脱手而出,在空中划出两道漂亮的抛物线,然后重重地落在了地面上。这次,它们没有像此前那样欢快地滚动,而是啪的两声脆响,变成了几瓣。我一见祸事大了,赶紧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父亲一见他宝贝似的文玩核桃摔碎了,先是跑过去心疼地拿起来观察一番,然后双手颤抖地试图把它们再重新拼凑起来。意识到必须接受现实时,他简直癫狂了,满庭院寻找着我,并顺手抄起门前台阶上的一把扫帚。
如今,回望那次被打的经历,我早已没有了当时的怨气,反而多了一些对生活的感激。因为那件事情的触发,它让我不再纠结缠斗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我看到了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
一个高大的身影,灵巧地闪身进入房内。轻微的脚步声,掐断了我陷入回忆的思绪。
徐忆南已经十几天没有回家了。具体是十几天,我真的算不清楚,反正超过十天。一天两天,甚至十天我都可以勉强记住。可是超出十以上,我不知道人类是怎么表达的,因为我不大的脑容量,实在容纳不了太过复杂的数字。
十几天不回家,在此之前,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和她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突如其来的改变,我一下变得手足无措,一点儿也不适应这样的独居生活。空荡荡的家里,到处都是我凌乱重叠的脚印,以及我焦躁不安喵喵尖叫的回响。我的无尽担忧,从徐忆南不见的第二天早上起,就如路边旁溢的杂草,在疯狂地生长。十几天里,每次从她宽大的穿衣镜前经过,我都发现自己肥硕臃肿的身躯,在一圈一圈地消瘦,神色间充斥着焦虑、彷徨和孤独,早已不复往日的从容、淡定。一碟满满的猫粮,依旧摆放在积满了灰尘的红木书桌上,我一点儿也不想吃,胃口全无。要是在平时,我很快就能吃个精光,渣都不剩,碟子被舔得光可鉴人。
在跟徐忆南相处的几年里,我在她的宠爱下,养成了慵懒散逸的个性,一点儿没有猫的灵敏和机警,用她常常讥讽我的话说,唯剩憨态可掬。生活里,我们成为了彼此的依靠和牵挂。每天,只要她一坐在书桌前,或玩耍或奋笔疾书时,我则一定会立刻停止其它活动去陪伴她,半眯着眼睛或躺或站,场所不定,有时在书桌上乱七八糟的书堆里,有时在她背后高高书架的边缘,有时又在她温暖的臂弯里。
徐忆南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休息间隙或是冥思苦想的过程中,不自知地给我喂食,仿佛那会给她带来愉悦的心情或是某种叫做灵感的东西。她的喂食,也是我的体重,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我甚至都忘了自己会进食这一回事儿。最开始,我一吃饱,就会抗拒她的喂食,因为吃撑的感觉实在难受。后来,随着体型的不断变大,我的胃也在跟着不停膨胀,以致我可以毫不夸张地从早吃到晚。此时的我,对食物,既没有强烈的渴望,亦没有激烈的抗拒,就像人类的富豪,拥有的钱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它只是一个数字,对于感受生活中的幸福、美好,或是其它情绪的体验,没有丝毫加分的效果。这种感觉,好像可以用麻木之类的词汇来加以统称。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在失去身体灵敏度的同时,我的思维也如黄油般凝滞。我常常要费很大的劲儿才能想起曾经也有过不堪回首的流浪岁月。人有丰富的情感,猫亦然,甚至毫不逊色。谁对我好或坏,我那不算发达的神经末梢,一样也能快速而灵敏地探知。尤其是对于那段时间时常处在一个危险境地的我来说,更是如此。
我是如何成为一个流浪猫的前史,我不太想说,也不太想去回忆,更不想拿此前的主人来跟徐忆南做一番对比。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估计讨厌我那么做。我这么说,你们一定会脑补许多有关我过往的不好画面,被主人虐待,或是被遗弃等等。一被误解,我常常有立即加以辩解的冲动,可是转念间,我更想保留内心的一份隐秘,像歌手鲍布.迪伦唱的那样,就让答案在风中飘荡吧。
跟徐忆南相遇的那一天,无风无雨,天蓝蓝云悠悠,阳光似水般温柔,地点是在这个城市郊区的一条杂草蓬勃生长的废旧铁轨上。这样美好的一天,我却精疲力竭,狼狈不堪。因为我正在两条疯狂野狗的夹击下,被追得疲于奔命。我的嘴里叼着一根白晃晃的猪骨头,上面零星地粘着一些几近腐烂的瘦肉。
说来惭愧,作为一只常常自诩为长得不错的猫,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不受欢迎。我一出现在有人的地方,并试图在他们的脚下寻找到可以果腹的食物,他们就会捂着鼻子满脸嫌弃地呵斥我离开,或者直接飞来一脚。更有顽劣的小孩,他们会嬉闹着拿起石子或木棍追着我打。我在感受到剧烈疼痛的同时,还能清晰听见石子或木棍大力落在我瘦弱的身躯上发出的砰砰声。
好几次,我身上的伤痕刚刚合拢结痂,却又很快添上新伤,还有的直接是老伤重新开裂加深,以致好长时间都不见好。皮肉的创伤,往往不是最为致命的,害怕、恐惧,精神的高度紧绷,才是让我崩溃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不知道我那绷紧到毫无弹性的精神之弦,什么时候断掉。也许过不了几天,我就将成为一堆散发着腐烂气味的森森白骨,或是被虎视眈眈的同类啃咬、撕扯,从而尸骨无存。即使生活毫无指望,我仍然苟延残喘地努力活着,不愿意接受哪怕可以预见的命运。
几天没有进食,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虚弱和无力。好不容易,我在一个垃圾堆里翻找出一根硬邦邦的猪骨头。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上面稍大一块的瘦肉,然后趴下来想要好好犒劳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刚伸出舌头,两条健壮的体毛光滑柔顺的黄狗,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我的身后,眼里冒着骇人的绿光。
我感受到了来自它们气势汹汹的恶意,立刻一口叼起猪骨头,四脚如飞地向前冲了出去。我的四肢和身躯,几乎拉成了一条直线。我借着身材娇小,专门往那些逼仄的缝隙里钻。两条黄狗死死地跟随,不给我停歇的机会。它们好几次差点抓住我,却在我灵活的闪躲下,化险为夷。估计它们也想不到我会如此拼命和顽强。不知道跑了多久和多远,我无头苍蝇一样地闯进了这片有着废旧的铁轨,平坦且又视野开阔的空地,无处躲避。我喘着粗气,腿肚子止不住地打颤。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视线模糊的我,又一头撞在了一个明晃晃韧性十足的物件上。我只听到砰的一声,惯性的缘故,我的身体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落在了杂草丛里。
我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只得仰面躺着,四肢摊开,眼睛无神地望向蔚蓝的天空,等待着接下来的命运的裁决。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大有被撕成碎片的可能。
良久,我没有等来露出凶恶獠牙的疯狗,而是逆着阳光的照射,看到了化着浓妆的徐忆南,她弯腰俯视着我,一脸怜惜的表情。当时,她穿着一身合体的绣花丝质旗袍,头发做成典型的民国式的卷曲状,上面夹了两个好看的金色发卡。她的眼睛圆溜溜的,充满灵气,眼角经过特别的修饰,稍稍向上提拉,使得她更加神采飞扬,整个人看起来神似民国才女张爱玲。我当然不知道张爱玲是谁,在后来的相处中,徐忆南多次提到,并时常拿出她的大幅照片细细欣赏,我才明白。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因为她要模仿张爱玲,才选了那么一个破旧的地方取景拍照。她说在那里,生锈的铁轨、废弃的站台,以及几栋古旧房屋的点缀,能让她嗅出一丝丝民国的味道。
顺便提一句,徐忆南喜欢cosplay,喜欢cosplay各种古装造型,中华上下五千年各个朝代的服饰文化,她无一不好。那天,徐忆南心情大好,强烈想要cosplay张爱玲。她觉得她眉眼间透露出的倔强以及睥睨众生的强大气场,与张爱玲有共通之处。于是,她装备齐全,叫来化妆师、摄影师、灯光师、助理,一众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取景场地。她说她一定要拍出自己想要的感觉和状态。在众人的配合下,她拗出各种造型,正拍得高兴,我却在这时像一支发射中的火箭一样,一头撞在了两个小伙子抬起的打光板上。顿时,一片混乱,我中断了她的拍摄计划。
看到我嘴里叼着猪骨头流着长长口水的狼狈模样,徐忆南心疼地伸出手,想要把我从杂草从里抱起来。我误会了她的意图,以为她要像其他人那样伤害我。我尖叫着,身躯在躲避的同时,尖利的猫爪划出一道弧线,迅疾地抓向她白皙的手。她想不到我反应如此激烈,本能地快速缩回手。还好她动作敏捷,躲过了我的突然袭击,要不然一定会被我布满细菌的肮脏的猫爪抓伤,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站在一旁扎着长长马尾的摄影师,走过来一脸嫌弃地大声说,那么脏,又满身伤痕,就让它自生自灭吧。徐忆南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锤了一下他的肩膀,坚决地说,这么可怜的流浪猫,她一定要收养它。
就这样,我来到了徐忆南的家,受到了她细致入微的照顾。她细心地帮我洗澡、喂食,剪去长长的指甲,还在我的伤口上涂上红色的药水。渐渐地,曾经秃掉的毛发长了起来,遮盖住长长短短的伤疤,我蜕变成了一只人见人爱憨态可掬的大肥猫。真是世事如烟啊,曾经不堪的流浪岁月,在悠闲日子的掩埋下,渐渐淡忘,仿佛那是一段不再真实的过往。虽然我知道它真实发生过,可是此时的我,却再也没有曾经刻骨铭心的痛苦体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在我稍微去除野性和粗鲁之后,我们的互动顺畅地建立起来了。徐忆南去哪里都愿意带着我,一点儿也不嫌折腾和烦累。她喜欢向她的朋友们骄傲地介绍我,说我勇敢、坚韧,不畏强敌,一大堆夸赞的话。她说这些时,完全不在意那些牵着名贵宠物的朋友们投来的或质疑或鄙视的目光。
回到家,她在我的面前,摘掉了所有伪饰的面具,露出了她原本的真我。不得不说,她的内心,其实有着小女孩的纯真与羞怯,这与她在人前的表现,殊为迥异。我见证了她的成功与失败,见证了她生活中大部分的喜怒哀乐。她喜欢阅读和写作,这是她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一旦没有社交活动,她就舒服地窝在沙发里或者端坐办公桌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阅读体会着别人的喜乐与哀愁,同时也通过文字的书写,宣泄自己内心的感受。这时,我的无声陪伴,成了她生活的标配。
最近,徐忆南网上连载一篇叫做《一座古宅的自白》的小说,收获了巨大的成功。她以独特的叙述角度,融合各种写作手法,令人惊艳地讲述了一连串发生在一座千年古宅里或惊悚或悬疑或凄美的故事。她的小说一在网上发表,立刻吸引了一大批读者的跟读,他们纷纷猜测故事的真实性,一时众说纷纭。于此同时,他们也对作者的身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及作者与千年古宅的关系。随着小说情节的不断推进,跟进读者的叠加累积,以及相关话题的陈酿发酵,她毫无争议地成为了一个网络名人。
有媒体或网站提出要采访她,她断然地一一拒绝。成名、曝光,这些都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想要表达而已,网络不过是她一个倾诉的渠道。她宁愿在写出一段精彩的故事后,或哭或笑地念给我听,这才是她最大的快乐。虽然我听不懂她跟我念的每一个故事,但我能从她的面部表情、身体姿态,以及朗读节奏的快慢,感受她的感受,虽然有时候不那么准确。但那又怎么样,有时这种似懂非懂的状态,才是最好的理解。
有时候就是那样,你越是想要拒绝一些事情,反而越发勾起人们的好奇心。徐忆南对于媒体的坚决拒绝,就收获了这样的反向效果。她的这种行为,在这个人人渴望成名出风头的浮躁社会,简直就是一股难得一见的清流。当然,什么说法都有,有人说她这种行为是炒作,欲擒故纵,以及故作神秘。徐忆南不理这些,仍旧埋首在故纸堆里,只是偶尔心情不好时,就使劲儿地给我喂食。我是她成名这件事情,唯一的受害者。
不说这些。再拿恋爱来说吧,徐忆南多次遭遇情伤,却还是飞蛾扑火般屡败屡战。每次,一受伤,她好几个月缓不过神来,本来消瘦的身体,变得更加纤细,看着令人心疼。最近,来往家里较为频繁的有两个男人,一个叫宋子鱼,一个叫李牧远。从我直观的感受来看,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宋子鱼,不仅仅来自直觉的判断。他的目光闪烁不定,眼神里透露出危险的信号,就像那些曾经大声呵斥过我人一样。我一见到他,立刻毛发直竖,尖叫着冲向他,撕咬他的裤腿,情绪激动地想要把他赶出门去。
而李牧远到来时,我瞬间就能从他的目光中感受到善意与纯真,我摇着尾巴亲昵地和他互动,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通常也能立即领会我的意图,微笑着弯腰把我从地上抱起,自然地把我放在他的膝盖上或者怀里,然后顺手轻轻摩挲着我头部和背部的毛发,舒服至极。这时,说实话,我会短暂忘记身旁徐忆南的存在,我沉浸在一种妙不可言的状态里。我反常的温顺和乖巧,徐忆南非常不能理解,她通常会故作生气地笑骂我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见色忘友。顺便提一句,我是一只母猫,人类所说的异性相吸,可能同样适用于大自然中的一切物种。李牧远要离开时,我依依不舍地送了又送,凄然地发出撕裂般的惨叫。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我才收回追随的目光,怅然地返回家里。
我的这些内心感受,当然没有办法直接传达给徐忆南,可是我立场鲜明的行为基本表达了我的好恶。很明显,徐忆南也看见了,只是她不能正确理解,或者认为我的意见没那么重要,她偏偏要和宋子鱼走得亲近。她还希望我能对宋子鱼好一点,每次都强拉着我和他互动。看在她的面子上,我偶尔会忍着内心的不舒服和他友好触碰一下,然后立马逃开。我宁愿去外面的草地上,独自闲逛。多次之后,徐忆南放弃了她的美好愿望,任由我冲着宋子鱼咆哮、尖叫。
那天上午,天空阴沉,雪花飘洒。徐忆南在书桌上抬起头,对着正在打盹的我说她要出去一会儿,并叮嘱我不要乱跑,然后倒满一碟猫粮放在了书桌上。她穿好衣服,叫上司机,匆匆消失在漫天的风雪里。自那以后,十几天了,她还没有回来。我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又做不了什么,唯有空自着急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