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告诉我,昏迷的时候,我一直抓着她的手喊着“恩儿,恩儿”。她问我:“恩儿是谁?”我说不出话,对着她虚弱地笑了一下。
真像电影里的情节,是不是?以为自己死定了,睁开眼,却看到白茫茫的天花板,一袋透明的药水挂在支架上,手臂上插着针头,身上缠着胶管,床边的仪器发出“嘀,嘀”的悦耳声响。
我深深地呼吸一下。医院从未这样美好过,它把我带回了人间,没让那么多的“未完成”沦为永远的遗憾。
“你没事吧?”乔安看着我。我还是虚弱又疲倦地一笑。
乔安见我能听会笑,放心了,随即恢复了大小姐做派,抱怨着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两名伙计把我送到了医院,却发现谁也没带钱(或是谁也不愿垫付一笔无法预计额度的医疗费),所以给我手机上的最近一个联系人打了电话。李乔安是刀子嘴、热心肠,什么忙都肯帮,什么忙都是牢牢骚骚地帮——“早就同你讲过啦,别去那种小餐馆打工啦。才赚几文钱?起早贪黑,来回十几站地铁。还被蛇咬。被咬了还没人理。这种班你还要上,你傻吗?”
我还是无言地笑笑。
乔安又说:“听着,不准再去做了。真缺钱,我帮你揾份工。”
不用听下去也知道李大小姐会帮我揾份什么工。
李爸爸在香港拥有十几家餐馆,随便把我安插在哪一间混个领班当当是没问题的。钱是比现在好赚,也不用每天挤地铁从九龙奔赴港岛。但,这不是我的计划。
我有一件事要做。这件事在过去的三年里日日夜夜盘旋在我的脑海。每一天、每一夜,我想着它,想得浑身颤抖,攥紧拳头,想得双目通红,泪流满面。这件事一日没有做成,我就一日没有安宁。与我要做的事相比,挤地铁、被老福建吃豆腐,甚至被蛇咬,都不值一提。
“你说,你究竟为啥非得在那小餐馆端一小时十块钱的盘子?”乔安此时像个恨铁不成钢的家姐,对着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看看,就是有这样的女孩子,从小顺风顺水,是豌豆上的公主,二十多岁了还老天真,仿佛没见过真正的人间,不懂一小时十块钱也不是好赚的,十块钱可以买半份叉烧饭或两块萝卜糕。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什么,我当然不能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