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的中心思想是礼教吃人。这是鲁迅在《新青年》上所放的第一炮,目标是古来的封建道德,以后的攻击便一直都集中在那上面。第三节中云:“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章太炎在东京时表彰过戴东原,说他不服宋儒,批评理学杀人之可怕,但那还是理论,鲁迅是直截的从书本上和社会上看了来的,野史正史里食人的记载,食肉寝皮的卫道论,近时徐锡麟心肝被吃的事实,证据更是确实了。此外如把女儿卖作娼妓,清朝有些地方的宰白鸭,便是把儿子卖给富户,充作凶手去抵罪,也都可以算作实例。鲁迅说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上说人肉可以做药,这自然是割股的根据,但明太祖反对割股,不准旌表,又可见这事在明初也早已有了。礼教吃人,所包含甚广,这里借狂人说话,自然只可照题目实做,这是打倒礼教的一篇宣传文字,文艺与学术问题都是次要的事。果戈理有短篇小说《狂人日记》,鲁迅非常喜欢,这里显然受它的影响,如题目便是一样的,但果戈理自己犯过精神病,有点经验,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发花呆”的,原是一个替科长修鹅毛管笔尖的小书记,单相思的爱上了上司的小姐,写的很有意思。鲁迅当初大概也有意思要学它,如说赵贵翁家的狗看了他两眼,这与果戈理小说里所说小姐的吧儿狗有点相近,后来又拉出古久先生来,也想弄到热闹点,可是写下去时要点集中于礼教,写的单纯起来了。附记中说“以供医家研究”,也是一句幽默话,因为那时报纸上喜欢登载异闻,如三只脚的牛,两个头的胎儿等,末了必云“以供博物家之研究”,所以这里也来这一句。这篇文章虽然说是狂人的日记,其实思路清彻,有一贯的条理,不是精神病患者所能写得出来的,这里迫害狂的名字原不过是作为一个楔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