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硫酸
1. 性状
纯硫酸为无色、无嗅、透明黏稠的油状液体。工业硫酸一般含有杂质,因而呈黄色甚至棕色。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吸入一定浓度的硫酸蒸气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及肺炎、肺水肿等。皮肤接触硫酸后会出现局部发红、疼痛、水泡及出血并难以形成痂皮,以至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呈焦黑状。黏膜接触硫酸后产生强烈的刺激感、疼痛感。
3. 急救
出现化学烧伤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患处,如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更好。
(二)苯
1. 性状
苯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难溶于水,易挥发,能放出有毒蒸气。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急性中毒,多由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引起的,轻度中毒症状为眼及黏膜的刺激感、眩晕、头痛、兴奋、恶心、呕吐;重度中毒症状为昏迷、呼吸及心律不齐、血压下降、肺水肿、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慢性中毒通常由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引起,症状为眩晕、头痛、乏力、记忆力减退及出血,可能造成严重贫血以至死亡。苯也能经皮肤吸收,并引起炎症。
3. 急救
及时将中毒者撤离高浓度苯环境,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彻底换下被污染的衣服,用温肥皂水清洗中毒患者体表,必要时施以人工呼吸,给予输氧。并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三)二甲苯
1. 性状
二甲苯为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有芳香气味,有毒。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二甲苯的毒性基本上和苯相同但其慢性中毒作用比苯弱些。因为工业二甲苯中含有甲苯和苯,而工业苯中含有甲苯和二甲苯,所以,在工业生产中的二甲苯中毒实际是混合中毒,而苯中毒也并非单纯的苯所引起的,因而二甲苯中毒症状和苯中毒症状相同。
3. 急救
及时将中毒者撤离高浓度二甲苯环境,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彻底换下被污染的衣服,用温肥皂水清洗中毒患者体表,必要时施以人工呼吸,给予输氧,并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四)液化气
1. 性状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密度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液化气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时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症状,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状。
3. 急救
皮肤接触后若有冻伤,须及时就医治疗。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须及时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五)汽油
1. 性状
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热源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密度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急性中毒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等。较高浓度吸入会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中毒者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会出现中毒性精神病。
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可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会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时出现神经衰弱综合性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甚至神经病,严重中毒时会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
3. 急救
皮肤接触后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就医。眼睛接触后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食入后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并就医。
(六)乙醇
1. 性状
乙醇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密度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乙醇为中枢神经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一般分为兴奋、催眠、麻醉、窒息四阶段。进入第三、四阶段,患者会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衰竭直至呼吸停止。长期接触可引起鼻、眼、黏膜刺激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动、恶心等,同时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病等,还会导致皮肤出现干燥、皴裂、皮炎。
3. 急救
皮肤接触后应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眼睛接触后,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并就医。食入后应饮足量温水,催吐,并就医。
(七)氰化钠与氰化钾
1. 性状
氰化钠与氰化钾不燃,与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反应剧烈,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在潮湿空气或二氧化碳中即缓慢发出微量氰化氢气体。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该物品可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吸入、口服或经皮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 mg即可引起猝死。非猝死者临床分为4期:前驱期有黏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黏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甚至死亡。
长期接触小量氰化物会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眼及上呼吸道刺激,可引起皮疹。
3. 急救
皮肤接触后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 分钟,并就医。
眼睛接触后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 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并就医。
(八)丙烯
1. 性状
丙烯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氧化二氮等剧烈化合,与其他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其密度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丙烯为单纯窒息剂及轻度麻醉剂,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识丧失。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乏力、全身不适、注意力不集中,个别人胃肠道功能会发生紊乱。
3. 急救
吸入后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九)甲醇
1. 性状
甲醇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 中毒后的主要症状
甲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可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短时大量吸入时会出现轻度眼刺激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蒙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导致视物模糊、复视等症状,重者则会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症状。慢性影响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黏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3. 急救
皮肤接触后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后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