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宦官是近侍帝王的奴仆,是经常接触宫中女性的男性,所以对其选拔有一套严格的手续。男人要进宫当宦官,第一步,也是最主要、最关键的一步,是净身,即将男性的生殖器全部切除或彻底破坏,通常称之为阉割。
阉割的手术,外国、中国都有,情况也有些不同。罗马人记载他们用的方法有四种:一是把睾丸与阴茎全部割去;二是仅割睾丸;第三种是将睾丸的生理作用破坏,但不割去;第四种是只割断输精管,不割阴茎,类似今天为绝育而进行的手术。在古埃及,据《宦官之秘密》一书介绍,动手术的都是僧侣。他们先用毛巾包住被手术者的生殖器,再用利刃把它连同毛巾一起割下,然后以热油和灰止血,用金属铁棒插入尿道,把被手术者身躯自脐部以下埋在热沙中五六天,这时只要没有感染,手术便告成功,但这种手术的死亡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上。稍后,在印度进行阉割时,情况有所改进。先是让被手术者服鸦片以麻醉自己,然后令其坐在特制的椅子上,以竹片夹住生殖器,用利刃沿竹片顺滑,迅速把生殖器切断,并立即以热的种子油倒在伤口处,再用浸透油的布紧紧裹住。被手术者只能仰卧不动,用乳制品进补,这种手术死亡率较低。
中国古代的宫刑,大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如战国时期的秦国,有“主腐者吏”。汉代少府的若卢狱的蚕室,即是施宫刑的场所。五代十国时的南汉有阉工,而且为数不少,据《宋史·南汉世家》载,在北宋灭南汉时被杀的阉工,即有五百余人。清代内务府属下有慎刑司,负责阉割,民间还有专职的刀儿匠。至于阉割的具体方法,史籍记载中多语焉不详。如汉代只称下蚕室,谓刚经阉割后的人怕风,要求有较高的温度,所以“作窨室蓄火如蚕室”,把受阉者抬进去保暖,并防止感染。宋代,洪迈在《夷坚志》中,谓系以刀割开阴囊,剥出睾丸,但并不切除阴茎。直到清代的野史笔记中,才对阉割情况有较为具体的记载。
清人梁章钜在《浪迹丛谈》中,谓先把要阉割的青年醉倒,仰缚在长条凳上,下放石灰盆吸血。再用麻药涂阴部,用利刃沿阴部作一环形切割,取去阴茎之海绵体,把尿管盘曲纳入体内,剪去输精管,敷上止血药,包扎。术后四五天不得饮食,半个月内不能见风,居室四壁要糊上重纸。一个月后,伤口可以结痂成一孔。以后每隔三五年再复查一次,看有无凸肉长出,若有,则再割去。再割时手术则比较简单。
清人吴长元在《宸垣识略》中,谓要求净身者,要由有地位的宦官引荐,凭证人立下自愿嫁到宫中的婚书,然后选上好吉日,进入密闭的净房,静饿三四天后,才施手术。手术时,蒙上被阉者的眼睛,将之捆绑结实,再循例问一次有无后悔,如无后悔,则由他亲口声明以后断子绝孙,与操刀者无关。这样,操刀者才替他把卵囊阴茎一起割去。割出物放在石灰匣内,把血吸干,用布抹净,再用油浸透,装在用丝绵衬的小木匣中,密封,择吉日将之送进被阉者家祠,吊挂在正梁上。当阉者去世时,要把它请下来,小心地按原位缝上,使死者尸体完整,同时把自愿阉割嫁入宫中的婚书焚化,表示死者是个正常的男人,可以见祖宗并转世。
北京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王灿炽研究员还告诉笔者,谓有些被阉者的阉割物,由于防腐不成功,或出于种种原因而失去时,也得用陶制模具置于棺中代替。此种陶制的生殖器模具,在宦官墓葬出土时,曾有发现。
也有记载说,手术前,先将生殖器全部用丝线笼住绑好,系到固定于屋梁的一架辘轳上面,执刀者用剃刀从肾囊往上面迅猛地一割,司辘轳的人马上把这堆割出物吊了上去,然后放下来,用药末拌好,储存于瓷坛中。操刀者用高粱酒洗涤伤口,并用烧红的烙铁烙向受创部位,作为消毒,然后用一根药捻插入割去生殖器后留出的洞内,外面敷上药末,手术便算结束。
《宸垣识略》还记有另一种阉的方式,即不通过操刀切割,而是由有这种技术的保姆从婴儿时起,便经常揉捏幼儿的睾丸,以破坏他的生殖机能,使生殖器逐渐萎缩,成年发育时,便向女性形象发展,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达到了可以当宦官的要求。这种特殊的方法,未见载于它处。
中国宦官的阉割手术,也吸引了一些医学界、史学界及其他人士的注意。19世纪70年代,英国官员史德汀曾在北京采访此事,并作了文字记录。以后,伍连德的《中国医史》、三田村泰助的《宦官之秘密》等书,亦介绍到这方面的情况。他们都进行过一些调查研究,所述情况相去不远,大致是:为人净身的人,称为刀手或刀儿匠,他们得到官府的认可,职业世袭,没有固定收入,只向被阉者每人索取六元的手术费。被阉者先排净大小便,仰卧在长凳上,由一人在后紧抱其腰,一人分握他两脚,刀手用布紧缚受阉者的小腹和鼠蹊部,用热的浓胡椒汤或辣椒水再三淋洗他的阴茎和肾囊,同时循例郑重询问受阉者是否自愿,如受阉者有犹豫畏缩,即松绑将之逐出;如态度坚决,刀手即操一极锋利、极薄、形如镰的弯刀,以熟练手法,将阴茎和肾囊连根割去,用锡制小管或白蜡针插入尿道,拴紧,再用湿纸紧贴创口,用绷带包扎。这时,为了使受阉者全身血脉畅通,还由两人架扶着他在室内缓缓走动两三个小时,然后扶他卧下休息。三天内禁止饮食和大小便,三天之后将插入尿道的锡管拔去,方才饮水、小便,然后在不通风的屋里休息一百天,创口便可愈合。据说这种手术的成功率是很高的。
据遗留下来的太监任福田、池焕卿回忆,清代太监多由刀儿匠净身,因为他们有一套经验,手法熟练,成功率高,而且可以帮助办进宫手续。刀儿匠以刘家、毕家最为有名。光绪时,毕伍在南长街会计司胡同,小刀刘在地安门方砖胡同,这两家都已被编入内务府三旗,都是七品官。他们按每年四季,每季给总管内务府进四十名太监。百姓有要把孩子送进宫的,要先到他们那里挂档子,即报名。经过看相貌、听言谈、摸裆(隔着裤子摸生殖器)认为合格,才留下动手术。养好伤后,在进宫以前,他们给每个被阉者置备一套靴帽袍褂,这笔治装费连同挂档、手术、饮食、医药等费用,共一百八十两银子。家贫拿不出的,事先凭中立下文书借契,订明利息,等孩子进宫后,由毕、刘两家从其应领月份钱中扣除。此外,进宫后,逢年节还得给刀儿匠送衣料、皮毛、银钱等礼品。有些受阉的孩子是毕、刘两家买来的,则进宫后一切收益由他们收领。
按惯例,当太监前割下的生殖器叫“宝贝”。在家里阉割的,由家人用油炸透,用油纸包封好,放在籴粮食的升里,吊挂在屋子的大梁上,以后从地面开始,每年升起一小段,以祝愿阉者步步高升。被阉者死时,“宝贝”一定要放入棺里,使他来世可以成为完整的男人。在刀儿匠处阉割的,则由刀儿匠负责加工处理好,安置于密闭的高棚中,叫“高升”,取回时也要举行一些仪式。在宫中晋升时,有时还要缴验宝贝,如果遗失了的,要向刀儿匠或向别人借用,这时租借金可以高达五十两银。
直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毕、刘两家的特权被取消,有关净身的事,才改由内务府下的慎刑司处理。
净身以后如何进宫,这在明代以前的史籍中,很少记载。大体上,除被阉的罪人、战俘直接拨入宫中外,或由宦官荐引,或由地方官、外藩进贡,或由父荫承袭,或由有关部门交进。宋代允许自宫,并指定由兵部负责,其情况,据《万历野获编》载:“凡愿自宫者,先于兵部报名,自择旺相吉日阉之。兵部纪其日,上奏验明,待创愈,纳之内廷。其后宦者得官,即以阉之日为诞辰,一切星壬算命,竟用此日干支。”唐、宋时,宦官多系宦官子弟,《宋史·职官志》载:“旧制,内侍遇圣节许进子。”北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均因宦官人数众多,皇帝都曾下诏令“权罢进养子入内”“免会庆节进子”,可见以养子身份入宫者为数不少。
明政府虽一再申严自宫之禁,但弘治《问刑条例》只规定:“先年净身人曾经发回,若不候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来京图谋进用者,问发边卫充军。”这就是说,净身者不准私自进京钻营进宫,但朝廷是会去“收取”他们的,只要等到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就可以合法地进宫。万历十一年(1583)又规定:“自今五年以后,民间有四五子以上,愿以一子报官阉割者,听有司造册送部,候收补之日选用。”即民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报将儿子净身,而朝廷则将这些已净身者登记,待收补宦官缺额时选用。这收取选送有一定期限,据沈德符说,一般是每隔数年,间选二三千人。
挑选进宫的情况,据刘若愚说:选时,先由礼部出榜周知,届期由礼部派官员会同司礼监在礼部大堂共同挑选。被选中的,出礼部后门到南海子外署,即东安门外的菜厂住一晚,第二天早上点名进东安门,赴内官监,再由有关宦官仔细检验,没有不合适的地方,才发给乌木牌,这称为“遇例选入皇城”。直到收录工作全部结束,然后请准圣旨,选定日期,由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到万寿山前分拨到各部门。先挑选身材高大,有力气的一百余人,去抬大轿、小轿,掌伞、掌扇等,教他们演习步法,以后看守六科廊、报水(消防)、巡街、礼仪房等需要补缺时,便从他们当中挑选。又拨年少的三四十或五六十人,跟随医官学医。选十岁上下,聪明伶俐的,送内书堂读书。其余的分派当差听事,即如外廷的皂隶一样,或者负责洒扫,或者分到各大珰名下,拜他们为师父,关系如父子,一切均听从师父的指挥,并由他们委派其他的人来管教,使熟悉宫廷的礼节和自己的工作。管教者与被管教者关系如叔侄,如王安遇例选入皇城内书堂读书,拨到司礼太监冯保门下,由秉笔太监杜茂照管。刘若愚隶属于司礼太监陈矩门下,派与掌家常云照管。
明朝选补宦官数额,一般都多于历代,但由于自阉者多,所以超额仍然很大。如正德十年(1515),虽然一次便录取了净身者三千四百人充当海户,但选后剩下的,还有几千人。万历时,光是京畿一带,净了身而不能进宫的,就有几万人。所以在选拔时,还得走门路,或者选中后拉关系,以讨个好差事,这就是进宫时所谓的“夤缘”。如魏忠贤,就是万历十七年(1589)选入后,隶于司礼监秉笔太监孙暹名下,派与御马监刘吉祥照管,夤缘入甲字库的。
清朝时,净身者进宫当太监,主要有自动投充、礼部咨送、太监引荐、太监牙行引进等方式。
清初各种制度多承明代,亦严禁自宫。据《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会计司》载:乾隆四十八年(1783),直隶安肃民人王二格,因为家境困难,将自己十一岁的儿子王成私自净身,王成因此被判斩刑,在县关押了一年,王二格也一并收监。后来乾隆帝了解案情后,才传谕:“此等人犯,大致因贫所致,是以加恩释放,发在热河当差。……所有私自净身问拟候斩一条,竟应删除,并着直隶总督、顺天府尹,严饬各属州县,嗣后如有并无他故,自行净身,准其投内务府派拨当差,照例验看。如有他故,内务府大臣再行文问之地方官,不得竟拘其家属,致滋扰累。”从此因贫私自净身,便成了合法的。
据《清会典》载,政府设有招募太监牙行二人,由大兴、宛平两县造册申报,每月各给钱粮一两。凡有太监投充,均由该牙行赴会计司报名,如招募得太监一人,给赏制钱一串。太监报名后,取其投状,询明籍贯,如在年二十岁内或虽在二十岁外,尚可选充者,均分别在内外当差。若年岁过大,或系外省之人,即奏明给亲王、郡王府使用,另将该王府二十岁以内太监送进当差。仍行文直省并顺天府咨取印信,存案备查。
自行投充的,据《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规定,应先在礼部报名登记,由内务府会计司和掌仪司各派一名官员监视,再让年老太监验证后,交宫殿监拨派使用。如《内务府奏销档》载:乾隆十年(1745),宫殿监副领侍王太平,差侍监邓良臣告知(会计司),新进太监赵德露等各得给二两钱粮米石。接着掌仪司报称,奉乾清宫总管太监之命,将赵德露等十人,派给正黄旗挠海管领;孙朝凤等九人,派给观音布管理。但乾隆四十一年(1776)皇帝又认为“此例盖沿明季旧习,本朝内廷诸务,既有内务府大臣管辖,其收录太监一节,自应归内务府大臣划一管理,以专责成,嗣后太监报名,不必经由礼部”。
这样,投充入宫者便首先向会计司报名,办理注册和甘结手续。注册,就是将姓名、年龄、籍贯、里居及亲族姓名,记于投充花名册中,由原籍地方官、里正、本人父母、叔伯兄弟及师父,或牙行等人验正,以防差错。甘结,指立文据保证,投充者要由里保及父母或叔伯兄弟甘结,或由本人甘结(如系礼部咨送的,要由被送人原籍县署甘结、府署担保,才能注册。如是师父或太监牙行荐送,则由师父或牙行甘结)。其次是验缺,验缺无一定日期或次数,一般是注册满十人后验一次,由会计司按名册,将注册者依次唤上,察看言谈、举止、相貌,不合适的,提交王府换补。再次由会计司与掌仪司共同负责,在净室查验净身是否合格。最后,将入选合格的名单,呈内务府总管大臣,根据年龄、相貌,分别等级,最差的留内务府做“听差太监”,中等的分拨守各行宫,最好的交敬事房,由总管太监分配工作,称为内廷新补太监,补给外围各门当差。三年后,认为老实勤谨的,才能拨为随侍、茶膳房、各宫内廷。圆明园等处新进太监,拨给外围远处当差。三年后,认为老实勤谨,才能拨为内围当差。《律例·杂犯门》又规定:新进太监由内务府验明,年在十六岁以下,并未娶有家室者,交地方、爇火两处首领太监管教;其已有家室者,则给予各王公。
对进宫太监,有时还由皇帝、太后亲自挑选。据遗留太监张德修介绍,他进宫前,先演习行礼,学回话。进宫时,随总管内务府的官员到了养心殿,是慈禧亲自出来,按手里拿着的牌子上的名字,仔细端详他们,叫几个人的名字,让他们抬起头来回话。被看中的,留在她或皇帝那里,剩下的分给别的地方。实在分不出去的,则送到王府。决定留在宫里后,再认师父,跟着师父学规矩,学北京话及承差能力。
清宫太监,除了招募投充等方式以外,还有由各王府交进的,其交进数额、时间均不固定。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宫用太监不称职时,由王府换补。如乾隆八年(1743),因太常寺多以庸悍老稚、宫府所不用者充当太庙中的司香太监,高宗认为不足以昭诚敬,故命王公府中各交太监二名,备庙中司香洒扫。复赏给七品首领一员,以司其属。二是宫中太监不足额,或王公大臣所用太监逾额
时,王公大臣要将一些年轻、素质较好的太监,送到宫中填补。三是将投充太监或发遣释回太监,年纪二十以上,或不宜在宫内当差的,拨给王府,再命王府将二十岁以内合用的换送进宫,这些在《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上谕》中,均有明确规定。
嘉庆十八年(1813),发生了林清等与太监联合在宫中武装作乱事件。清仁宗认为:“与其于进宫之后多为禁防,不如慎之于进宫之始,较为得要”,所以又规定:以后太监入宫前,除由内务府大臣负责验收外,在地方收的,要地方官查明“实因家道贫苦,在籍并无为匪不法情事”,并出具印结。而由王府交进宫内的,除有地方官印结外,还必须是在王府家“给使已逾三年,察其驯谨朴实,实可放心者”。即使这样,为防万一,这些人入宫后,也只能到地方、爇火两处当差,再派入宫年久,老成的人作为他的奉管太监,加以考察,认为“堪供策使”,才告知总管太监等分拨到各处。如有认为“不安分”的,则退回王府更换。
由于清代对太监管束较严,所以不仅有被罚出宫的,还有冒死逃亡的,甚至一人逃亡达六七次,或者自杀。在内务府的奏销档中,有关记载很多,故宫中太监一直缺额。乾隆十六年(1751)时,定太监额为三千三百人,但据清档案记载,乾隆五十八年(1793)十二月时,只有二千六百零五名,缺额六百九十五名。但投充者并不踊跃,而且地方官也怕承担责任,往往不肯给投充者具结,以致太监来源枯竭。嘉庆四年(1799),连皇帝都深知“王公大臣家中有太监者少,现用重价寻觅者亦有”,故传旨:外宅各处太监之数,宁绌毋盈;而宫内所需太监,不再向外宅索取。但宫中太监不足日渐严重,据《钦定礼部则例》载:嘉庆二十一年(1816),不得不又下谕旨,令各准许使用太监的府,“各将所用太监十六岁以外,三十岁以内者择进……限十日内送交内务府”。而且,“此次所进,毋庸地方官具结”。接着在同年八月、十二月分别规定:以后凡发遣出外太监释回,仍交宫内或圆明园当差。而且规定,“嗣后凡招募太监,由内务府验看后,即行交进,不必取具该太监原籍地方官印结”,即把收录条件放宽。但太监来源仍不足,于是,为了解决宫用太监不足,又恢复了随时不定额地让王府交进太监。而王府为了保证遣送进宫太监的质量,又不断要求增加使用太监名额。这样,道光十年(1830),不得不谕准:“嗣后王公,一、二品大臣使用太监数目,不必定以限制多少,听其自便。”但是,超出限额太监的钱粮,均由王府自理。道光二十二年(1842)正月,只有二千二百一十六名。以后将太监定额改为二千五百名,但实际上仍不足此数。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只有一千五百九十六名,缺额九百零四名。光绪十二年(1886)十二月,只有一千六百九十三名。以后太监人数虽略有回升,仍只在两千人左右,未达到额定数。
清末,不补太监了,新进去的人叫“效力”,得有太监死了,改姓他的姓,顶他的缺才能成为太监。这样的顶缺进宫,往往得花钱或找门道。如小德张就是净身后,从县衙领了五十两银做路费,进京住到朋友家中候缺。光绪十七年(1891)宫内死了个叫德子的老太监,这时,照管小德张的裕家(满族),花五十两银,托人买下了这宫号,小德张才得以进宫。孙耀庭是通过在醇王府当太监的乡亲贺得元介绍,到了载涛(光绪帝七弟)府,然后再辗转找到宫里太监,引荐到瑾妃处的。
清代,净身者没有在旗下的,都要认旗,即入内务府三旗
挂档,以便明确将来归属的身份;未入旗档的,准顶逃亡太监之名进宫,但也得先认旗。如信修明,他自述是用二十两银,买了逃亡太监张献喜的名,认了旗,然后投到慎刑司,招认自己因为剃头迟归,怕挨打,所以逃走。这样,他被责打了四十板,然后被交进宫内当差,这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十二日的事。
1934年,溥仪在日本军国主义者的导演下,成立了伪满洲帝国,称皇帝,年号康德。从1936年“二格格跟来太监一名”和1940年追捕逃亡太监郭德顺
等记载,可知这时亦役使太监。但从反复函电追捕一个逃亡太监来看,这时的太监已经为数不多了。
太监是终身服役的,只有少数能出宫,出宫的不外两种情况。一是犯了事或宫中认为不适于继续当差,前者主要是一些失宠太监,如明天启时,曾掌东厂的宋晋与魏忠贤不和,被逐“私宅闲住”;清乾隆时,太监李连栋放火偷窃被处死,对和他同事的太监张平,皇帝认为“虽系无干,但其为人粗俗,且系中年净身,不便留于园庭当差,即逐出为民可也”。
另一种是因老、病,被准许出宫。对此,未见明代有明文规定,但据史料记载,万历时司礼太监张宏一再请求退休,终于得到允准,还每月给他廪米三十石,舆隶三十人,张宏原来名下的二十八人仍准跟从他。御马监太监张维以股伤求退,神宗让他在思善门外直房调治了半年多,仍未好,才准回家调治。司礼太监王安则是在家养病,只有过年或节日时才入宫叩见一日半日。天启时典簿汤盛,“以病请准私宅闲住”,秉笔、掌内官监印太监高时明与掌御用监印金忠,分别“退居林下”“予告林下”。从以上记载可知被准许出宫的情况事实上是存在的。但掌控出宫还是比较严格。不过,从现存材料所看到的,都是大宦官的情况。一般的宦官年老有病,则退居大护国寺、隆善寺等寺,朝天宫等宫,东岳庙等庙,领取本身的柴米、冬衣、靴料,以终天年。若内官、长随、内使、小火者有病,则送安乐堂医治,病好后,重谢房主,消假供职。宦官也有逃亡的,六科廊掌司有六至八人,掌管内官的脚色、履历、职名,还要按月报送逃亡事故的原因、数目,不过这情况并不多见。
太监如病故,则各有送终的内官,由内官监给棺木板,惜薪司给焚化柴,抬至净乐堂焚化,骨灰便贮在净乐堂东西二塔下之眢井中。内臣稍富有的,都预先捐资摆酒,立老衣会、棺木会、寿地会,念经殡葬。有品级的宦官,死后由工部按一定规格兴建坟墓,皇帝指定人员或由其名下人员给予办理丧葬。但这些规格灵活性很大,主要随皇帝对宦官之恩宠为转移。如正德十二年(1517)“工部言,太监等官病故,成、弘间造坟安葬,给银不过五十两,若建享堂碑亭者,百无一二。自正德以来,奉特旨建造者,无月无之,卒给银五百两”
。嘉靖时,司礼太监萧敬死,“命司礼太监赖义督理丧仪,御马监太监韩锡等综治葬事,谕祭三坛,赐新钞三万缗,棺木、造坟、安葬、建享堂,皆如故事”。皇太后还赐白金百两,文绮四表里
。万历时,司礼太监张宏死,“上为改容易服,谕祭九坛,视故事有加,赐宝钞、斋粮、银币甚厚,敕所司给木营兆,造享堂碑亭,祠祀之赐额曰旌忠。两宫圣母皇太后、后妃等,各赐银币有差”
。
也有的权宦生前就给自己造坟,这些坟一般都比较大。如万历时,冯保建的坟,张居正亲自撰文为之记述,冯保败后,其坟赐给了外戚。陈矩预卜葬地于香山慈感庵侧,冢上建石塔,曰“太极镇山塔”。墓道前树石坊,曰“敕葬中使神道”。有石门,上刻“还一仙洞”。他死后,皇帝特命传造立棺,如僧家葬法,赐谕祭九坛,祠额曰“清忠”。还颁布了保护祠和墓的敕令,上面清楚地开列着房屋和地产的数目。陈矩的遗像,供放在德胜门里钦赐会馆祠堂内,供人瞻仰。
在今北京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的田义墓也是规模比较大的太监坟。田义墓又称慈祥庵、石香炉庵,是近期发现的、国内唯一保存最完好,规格最高,石刻最精美的明代太监墓。
田义在《明史》中无本传,但在实录、《明通鉴》和其他大臣的列传中,有一些关于他的零星记载,从中整理可知,田义(1534—1605)别号渭川,九岁进宫,他到内书堂读书,隆庆时任司礼监下辖的六科廊掌司,管理内外奏章疏草和内官档案。万历时,提拔到文书房当管事,后升内官监太监。万历十一年(1583),因他办事恭谨练达,赐给蟒衣玉带。当时南京发生了民众暴乱,神宗投以南京副守备之职,使前往平乱。不久,以南京司礼掌南京内官监印。万历十四年(1586),提升为南京正守备,兼掌南京司礼监印,岁加禄米。万历十七年(1589),召回北京,先后任司礼监随堂办事,总理中外文书,提督教习,兼督礼仪房,又钦赐坐蟒,准禁地乘马。万历十九年(1591),掌司苑局印。万历二十年(1592),掌巾帽局印。万历二十一年(1593),钦赐内府坐凳杌,这是很少有的恩遇。万历二十四年(1596),掌司礼监印兼掌酒醋面局印,总提督礼仪房团营大阅,如光宗选中元妃郭娘娘时,就是田义总理婚典的。
从田义的履历看,他历事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始终宠遇不衰,禄米加至六百石,即官阶仅四品,而禄米已增至二品,这些情况都是很少有的。
田义在宫中六十三年,工作上忠诚勤勉,虽受宠,但不仗势为非。刘若愚在《酌中志》中,称他“贞介忠诚,有大臣度……性俭朴寡言,休休有量,人不敢干以私”。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对吴宝秀的挽救和坚决抵制矿税的态度。
万历年间的矿税祸国殃民(具体情况见本书第四章第二节),矿监税使打着龙旗横行天下,在地方祸害官民,南康知府吴宝秀拒不执行税监对商民苛敛的命令,被税监李道诬劾,神宗下诏把他逮到诏狱。许多大臣纷纷上疏为他辩护,神宗不予理睬。于是田义汇集了大臣的奏疏上奏,神宗大怒,把奏疏掷到地上,田义把它们一一拾起,再次奏进,同时叩首说:内阁大臣都跪在朝门外等候,不得到您的批准不敢退。神宗无奈,只得下令把此案移交刑部审理,吴宝秀这才得以被释为民,挽回了一条命。
万历三十年(1602),神宗病重,召首辅沈一贯入宫嘱托后事,其中一项是停罢矿税,沈听后出宫拟旨。但神宗马上又反悔了,传旨要收回成命。田义极力阻拦,神宗大怒,想亲手杀了他,但这时其他宦官已把沈一贯拟的圣旨拿了回来,至此,事态已无法改变。后来田义见到沈一贯,狠狠地唾骂他:“你只要稍微坚持一下,矿税就可以免除了,你为什么这样胆怯?”
万历三十三年(1605),田义病逝,神宗深为哀痛,辍朝三日,亲自撰写讣辞,赐模式口茔地一区作为佳城,下旨厚葬,赐祭三坛,赏东园秘器,树享堂碑亭,祠额题为“显德”。其后有十多名太监追随入葬,从而在此处形成了一个太监墓群。
田义墓墓园以石雕石刻为主,全部建筑均以仿古木建建成,石雕手法娴熟多样,内容则以佛道教为主。走进神道,首先是一座石门楼,门楣上刻“司礼监掌印太监田公神道”。门楼中轴线神道有华表和翁仲,东侧立文官,西侧立武官,均穿戴正一品的服饰。但田义官阶仅四品,《明令典》规定,正四品墓前只可配享石望柱、石马、石羊各一对,可见这是僭制了。
第二道门是棂星门,是两柱一间的门楼。柱上有蹲狮相望,柱身两侧分别有四幅浮雕。前西侧一幅雕的是一大一小两只狮子,背景是山石、花草、松竹、梅兰。雕刻手法细腻,梅花上还有小蜜蜂。前东侧一幅雕的是雄狮图,周围是松、竹、梅、山石,以及寓意百事合心的百合、长生不老的吉祥灵芝,还有以各种手法雕出的牵牛花盛开时的不同形态。石洞中还有蝈蝈。背后两幅是双鹿图,象征福禄寿。浮雕上墙顶为青石仿木硬山式屋顶,雕出了筒瓦、勾滴、梁、枋等。
棂星门往里,是三座并列的由砖石砌成的碑亭。中碑外形为圆形重檐攒尖顶,四面各开有石券门。东、西两亭是重檐庑殿顶式,四方形砖墙,南北开有券门,东西两面雕仿木券式石窗。这三座碑亭象征了古代天圆地方的宇宙观。中碑亭内立《皇帝敕谕南京司礼监太监田义碑》,这是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二十日皇帝敕谕田义为南京副守备的圣旨,碑阴刻乾隆二十三年(1758)戊寅荷月,笔花居士澄心墨书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全文。西亭中立《敕内官监太监田义碑》的圣旨。东亭内立《皇明司礼监掌印太监渭川田公墓志铭》,记述了田义的生平事迹。碑亭之北是享殿,面阔三间,已毁,现殿中只存有五通碑,其中四通是万历时太监所立,中间一通是《皇恩准给碑》,记康熙时御马监太监慈有方捐产,请求在墓旁建慈祥庵以护持田义墓园,得到康熙帝恩准之事。慈有方,字宣斋(1585—1674),顺天府大兴县人,是清初留用的明太监,康熙时任清宫御司房忠勇营中军总护官御马监太监。康熙十一年(1672),因年老,将此庵交与徐纯修等众僧,作为祭祀太监亡灵及守护墓园僧人、太监居所。现此庵只存一二进院。
墓的第三道门是寿域门,石额上刻“古华阴渭川田公寿域”,门前有六级青石踏跺,两侧有石墙围护。进门正面为神道,神道尽头一字排着许多供器、墓碑、宝顶。墓园中央是田义墓,墓前有大香炉、供桌、墓碑、宝顶。田义墓墓室面积约二十平方米,有石门,墓室中央本应是棺床,前置墓志一匣,但今地宫内只有两块楠木板。
田义墓现已辟为我国首座以宦官历史为题材的专题博物馆。
魏忠贤修建的坟墓,据工部郎中万燝亲见讲述,更是“碑石峥嵘,隧道深闷,翁仲簪朝冠而环列,羊虎接驼马以森严,制作规模仿佛陵寝。且前列祠宇,特建佛堂,璇题耀日,珠网悬星,金碧辉煌,丹垩照耀。竭东南之民力,冠西北之旃檀”
。魏忠贤修的这座坟墓,直到清朝初年才被铲除。
司礼监的掌印、秉笔、随堂太监,死后还各设牌位,送到外经厂供安,又各有影像,送到西直门外大佛寺供安,由看厂的监工、守寺僧人侍奉香火。
清代规定,太监因年老残疾不能当差的,经总管太监奏准,即可退役出宫为民。退役时,先把印票发给地方政府,再把护身印票发给本人,这样便可以合法地定居下来。据《大清会典事例》载,康熙二十三年(1684)题准:凡年老患病内监,愿归民籍者,听。其不能归者,令礼部收养,每四名给房屋一间,每名月给银五钱,米一斛(一斛为五斗)。房屋银米由户部、工部支给,亡故者,交五城埋葬。以后,由于退役者越来越多,惹事者不少,故雍正二年(1724)谕:“内廷太监及王公家太监之为民者,率多在京居住,此辈最好生事,不可容留,俱着回籍。如内有六十五岁以上,曾经效力,因得残病而为民者,许其在京居住,令总管太监奏闻。其应回籍者,着行文该地方严查,如不在本籍居住,或住别省者,该地方官一并从重治罪。”雍正四、五年,又连续发出上谕强调此事,并令内务府步军统领、巡城御史严加查拿,把他们强行赶出京师。这些规定在《国朝宫史》中均有记载。
其后,由于太监一直不足额,而逃亡、自残以求出宫的,却屡有发生,所以嘉庆十四年(1809)后,规定要经总管太监奏明,着内务府大臣亲验其确实卧床不起,再拣派司员前往查验属实奏明后,方准出宫为民。《总管内务府条例》规定:送出外养病一年未愈的太监,如系六十五岁,或系笃疾者,验看属实,方准给予执照为民,但仍要地方官不时稽查;如系六十五岁以下,不是笃疾,则按月派人查看,一俟病愈,立即交进宫内当差。即使已因病准为民的,在为民执照内仍注明“病愈缴销”,同时还要将他的年龄、容貌特征、籍贯,通知各有关部门,随时严查。若发现病愈,仍得由地方官呈报内务府大臣验看,属实,奏明交进宫再当差。若可当差而不禀报,一经查出,立即将太监本人发往吴甸铡草三年,期满,仍进宫当差。有关部门如地方官等,亦要受到参奏处分。但像李莲英、小德张等大太监,则可以带原品级、原钱粮出宫,自愿居住在京师或回家,这时他们往往还可以得到赐给的住宅,李莲英退休时的赐宅,就在西苑门外北夹道。宣统元年(1909),裕隆太后也拨赐帑银十万,在极乐寺为小德张盖宅一所,占地五十亩,由北京的九城工匠修筑,房舍达几百间,房盖好不久,小德张也就出宫了。
太监的出宫还有一次是属于特殊情况的,这就是1923年,溥仪把太监集体赶逐出宫。当时,由于宫中烟馆、赌局开设多处,与此相随的是太监在宫中偷盗财物现象日益严重,养心殿大总管阮进寿、二总管陆某,因包庇烟赌,分别遭到革职、杖责的处分,而新换的总管邵兴禄又被牵扯到偷窃案。刚好建福宫大火,消防队员说火场有很大煤油味,溥仪大为气恼,认为这是监守自盗,故意放火,于是在大火后二十天,也就是七月十六日,下令将太监全部立即撤出。于是,除三位太妃、溥仪、淑妃这五人的宫内各留二十名太监外,其余均限令在几个小时内,由护军强送出宫。在北京无处投奔的太监,只能暂住在地安门内大街雁翅楼内。
太监毫无思想准备,大部分在北京都没有家,进宫几十年的,更是积了一些东西,难以一下带出。所以旨令一下,当场一片混乱,有的苦苦哀求,有的惨号大哭,有的高声咒骂。七月下旬,内务府筹妥了遣散费,会同军警人员在雁翅楼内发放,总计这次裁撤太监共七百多人,首领太监每人发二百元,一般太监二十元。这些太监有的搬到庙里,有的回原籍,仍住雁翅楼的,经军警一再驱逐,直到1924年春才先后撤净。但宫中以后的失窃,亦未因此减少,只不过是太监的监守自盗变成护军的监守自盗罢了。
据张德修等回忆,一般太监出宫后,生活很困难。一方面,因为出身贫苦,或者是被拐卖的,进宫几十年后,已无家可寻;即使有家的,也往往被人贱视,有家难奔,甚至死后也不准葬入祖坟。另一方面,因为从小受阉进宫,身上没有气力,手上没有技艺,肚里没有才学,难以谋生。所以大多数的出宫太监,都只能把寺庙作为度过余生的处所,因此他们在年富力强时,即把积攒下的钱买点地捐给寺庙,拜主持为师父;或施舍给方外人盖寺庙,出宫后便到寺庙安身,靠点香火钱或经营土地的收入维持生活,死后也就葬在那里。有些捐钱捐得多的,甚至可以当这个庙的方丈,如西太后下属的二等太监刘多生,拜在白云观方丈耕云门下,后来做了住持,法名刘诚印,道号素云道人。但能走到这一步,只能是极个别的大太监。
明清时,北京郊区有太监庙二十六座,都是出宫太监居住过的地方,分别是:恩济庄,在西郊八里庄;立马关帝庙,在海淀蓝靛厂;金山宝藏寺,在万寿山青龙桥;岫云观,在河北省良乡县琉璃河;玄真观,在西郊门头沟石板营;福寿寺、莲花寺、普照寺、朝阳院、秀云观、定慧寺,均在河北省宛平县北安河;元通观,在河北省宛平县南安河;裕华庵,在海淀八沟村;护国寺,在西郊黑山;五花寺,在香山(靠近卧佛寺);咸兴观,在西四石桥;鸿恩观,在地安门外鼓楼后娘娘庙胡同;素云观,在北海东夹道;灵官庙,在南长街灵官庙胡同;玉块庙,在南长街九道湾;真武庙,在钟楼酒醋居胡同;佛堂庙,在南长街;宝金山,在北京市属房山县;三官庙,在海淀;高公庵,在地安门鼓楼东大街宝钞胡同;大悲庵,在万寿山青龙桥。
在太监建的寺庙中,多有太监养老义会的设立,如北长街万寿兴隆寺后院,有座石碑,就记述到那里养老义会的情况。它是乾隆年间成立的,由乾清宫督领侍刘钰,副侍萧云鹏、王进禄、张进忠、杨连盛、靳九发等发起,在北京南郊采育黑垡置了地二百一十亩,靠地租以及农作物经营,解决出宫太监的晚年生活。光绪时,总管太监崔玉贵,也曾经给立马关帝庙献地六顷八十亩。养老义会的主持由公推,入会的太监要经人介绍,先交一百八十块钱,三年后,便可以到义会所属的寺庙食宿养老。死时有棺材,给他做佛事,葬于公地,春秋祭扫。但如果违反会规,也会被逐出。而连这些钱也拿不出的,则只好到处流浪求乞,直至冻饿而死。1930年,太监信修明还创立了恩济慈善保骨会,收留了太监四百多人。当然,在义会里,低级的太监仍然得仰人鼻息,这是不言而喻的。
太监死后一般都葬在寺庙,据恩济庄、立马关帝庙、金山宝藏寺、岫云观、玄真观等十六座寺庙的统计,共有太监墓三千三百三十六座,其中规模最大、最有代表性的,是恩济庄太监茔地。恩济庄太监茔地在今北京阜成门外八里庄以西约二里之处,据《恩济庄内监公茔碑》
载,它是由雍正皇帝赐银万两,于雍正十二年(1734)八月开始兴建的,乾隆三年(1738)七月竣工,共占地四顷六十多亩,其中包括敕建的关帝庙、香火地、寿地、祭田以及三十五间房子。料理恩济庄茔地及庙宇香火的费用,主要靠地租。据《国朝宫史续编·官制》及吏部尚书英和撰的《恩济庄碑》载,嘉庆四年(1799),曾先后三次赏西直门外地五顷一十八亩给宫内、圆明园等各园及南府、景山等处太监收租,“以为永远料理众太监等恩济庄庙宇香火、并太监等茔地需用之费”。还指明“嗣后南府、景山总管、首领、太监亡故者,亦于恩济庄太监茔地内埋葬,不必入于外学教习、学生茔地”。
恩济庄茔地在民国初年,有松柏三千余株,石碑五百余块,太监坟二千六百余座,成了旅游观光地。但至1958年北京市文物普查时,所发现的墓碑并留有拓片的,只有将近三百座,而且基本上都是首领太监以上的。据鲁琪等介绍
,那里一般太监的墓都十分简陋,只不过是土坟一座。一般总管、首领的碑,大多用青砂石制,极少用汉白玉。墓葬形制十分显赫的只有两处。一处是康熙朝林允升的,有御赐碑文,红宝顶。据信修明介绍,林允升是明崇祯时侍奉周皇后的,康熙时成了清代首任宫殿监,宫中称为林老人。恩济庄关帝庙内有林公祠,供有他的遗像。另一处是李莲英的墓
,建在恩济庄关帝庙北一个虎皮石墙的院落里,前面有桥及石牌坊,牌坊栏眉上书“钦赐李大总管之墓”。左侧题字“阆苑风清”,右侧题字“仙台缥缈”。石坊正面柱子上,对联为“通幽向明昭垂万祀,大中至正巩固千秋”。院内东西两侧各有一座亭子,墓碑用汉白玉制成,高三米半,宽约一米,碑额篆书“永垂不朽”,碑阴篆书“流传奕业”,正面碑文长达一千多字。墓顶则用三合土建筑,即把沙土、石灰、黄土和以蛋白糯米汤浆,当地人至今仍传说,当时由于用的鸡蛋太多,蛋黄扔满地,一时弄得村里人连鸡蛋都不想吃了,故人们把这坟称为“鸡蛋坟”。又因墓址在明代三保太监郑和墓后,故有人写诗加以嘲讽:“马鬣封头鸡卵堆,黎民血泪染石灰。可叹莲公达显宦,焉与三保共争辉。”
1966年7月后不久,李莲英墓穴被挖开,可见墓顶距地面约三米,整个墓穴有两道石门,第二道石门上,有造型精美的汉白玉门楼一座,两侧墙上刻着细致的花纹,门柱上刻着对联:“秉性唯真承春厚,居身克谨得正安。”入了这门才是墓穴,占地约十二平方米,棺床用青白石雕刻成,四周雕有铜钱纹的图形,棺椁停放其上,均用楠木制成。棺内有多种金玉珠宝陪葬品,但尸体不全,仅有头骨,故有人认为李莲英是被杀死的。真实情况究竟怎样,还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