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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

如果不把他的强力变为权利,把他人的服从变为义务,最强者决不会强大到可以永远为王的地步。最强者的权利由此而来,这种权利表面看来颇具讽刺意味,但实际上已经成为原则了。可是,难道永远没有人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词吗?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丝毫看不出从强力的结果中能够得出什么教训。向强力屈服是一种被迫的行为,而非自愿的行为,至多是一种谨慎的行为。这种行为怎么会成为一种义务呢?

我们不妨假设存在这所谓的权利。我要说从中只会产生一派不知所云的胡言。因为权利一旦由强力产生,结果也就随着原因而改变了。一旦有一种强力可以超过前一种强力,它也就继承了前者的权利。一旦不服从受不到惩罚,那么这种不服从就合法了,既然最强者总是对的,关键就是怎样才能成为最强者了。然而,当强力不在了,权利亦随之消失,这样的权利又是一种什么权利呢?如果服从都是靠强力来实现,那么就无需通过义务来服从了;如果服从不再通过强力来实现,那么就没有义务服从了。由此可见,权利一词没有给强力增添任何内容,它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

服从权柄吧。如果此话意味着向强力低头,那么,这条告诫虽好,但纯属多余。我敢说永远也不会有人违背它。我承认,一切权柄均来自上帝 [19] ,可是一切疾病也来自上帝啊。这是否意味着不能看医生呢?如果我在森林深处遇到强盗,我会交出钱包不仅是被强力所迫,而且,即使我可以将钱包藏匿起来,我不是也有义务老老实实地把钱包交出来吗?因为他手里的枪也是一种权柄啊。

因此我们要承认强力不产生权利,人们有义务服从的只是合法的权柄。这又回到了我最初的问题上。 jd+oaGuM1PufGVttF0QLtdxVfeILxifBOqhv7/AXAHFYx+F59HAWY0fjCYB+DL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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