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从人类的实际状况和法律可能达到的程度出发,来寻找社会法则中是否可能存在某种合法的和可靠的行政规则 [2] :在探讨过程中,我将始终努力把权利所允许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起来,以使公义和功利不至于互不相干。
我的论述开门见山,而不去证明我的论题如何重要。有人会问我:我写书谈政治,那我就是君主或立法者了?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写书谈政治。如果我是君主或立法者,那我就不会浪费时间来谈本来该做的事情了。我或者去做,或者什么也不说。
我生为一个自由国度 [3] 的公民,而且是主权体 [4] 的一员,虽然我人微言轻,但我对公共事务有投票权,仅此一点,我就足以有义务关心它们。每当我思考政府问题时,我总能在我的思考中找到爱我的祖国的政府的新理由,对此我真是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