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迈阿密郊外的一栋别墅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当地的一位富翁,报案者是他刚刚度假回来的妻子。警察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死者是在花园里因头部中枪而死的,只见死者倒在盛开的郁金花前,地面上有一串富翁的脚印,旁边还有一串娇小的类似狗的脚印,是自杀吗?但现场没有发现枪和子弹,而且富翁的妻子说丈夫没有自杀的倾向,一定是被人谋害的,但现场一点其他的证据都找不到。即使弹头被人捡走,应该留有脚印才对啊,可为什么没有其他人的脚印呢?
探长罗密走过来问死者的妻子:“您丈夫生前很喜欢狗吗?”
“是的,他特别喜欢养狗,而且不惜重金买了一条约克郡犬,还雇了驯犬师来训练狗。他可能是早上到花园遛狗时死的。”
探长思索片刻,抬头说道:“夫人,我想我已经找到凶手了。”那么,你知道谁是凶手吗?
凶手其实就是死者生前雇用的驯犬师。他在远处用枪打中受害者的太阳穴,然后命令狗把弹头叼回来,目的是为了消灭证据,既不留下自己的足迹,也不留下自己作案的罪证和凶器。
在这个案例当中,现场留下的脚印,只有狗的以及受害者的,而弹头不见了,那么是不是狗把弹头叼走了呢?根据这个思路,就可以找到相关线索,从而破解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