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是一位教育学家。一天,他驾车去洛杉矶的一所中学讲课,直到晚上10点多才返程。路上车辆不多,行到一处地方时,他突然发现前方路中央停着一辆越野车,车内昏黑一片,他不禁提高了警惕,并打算小心谨慎地从车旁绕过去。就在转弯的一瞬间,只听“啪”的一声巨响,车子猛地一歪,文森特急忙踩刹车,下车一瞧,汽车的一只前轮胎被一枚铁钉扎破了。就在这时,越野车内突然跳出来一个蒙面人,用手枪指着文森特的头部,要他交出身上的钱财,文森特自知遭遇劫匪,只得照办,交出了身上所有的财物,然后眼睁睁看着越野车嚣张逃走。
事后,他向前走去,约半小时后看到一处灯光,是一家杂货店。他首先在杂货店里打电话报了警,然后对店老板说:“麻烦您给附近的修车站打个电话,我的车子坏在半途中了,需要换一只轮胎。”店老板看起来很热情,他快速给修车站打了电话,并给文森特先生倒了一杯热茶。10分钟后,警察赶到,修车站的维修工也已拿了合适的轮胎过来。这时,文森特却指着店老板对警察说:“不用调查了,他就是劫匪。”
店老板本是好心帮他之人,为什么反被文森特指认为坏人呢?
文森特并未向店老板交代被刺轮胎的型号,而店老板却让维修工带来了合适的轮胎,可知店老板必然亲眼看到过文森特的车子,由此可见,店老板必然和那群劫匪有关系,或者他就是越野车劫匪。
这是一起拦路抢劫案,需要分析和确定的是拦路抢劫案件的预伏、实施地点和来去路线,发现并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那么,本案中,文森特是凭何认定店老板就是劫匪的呢?联想到现场的痕迹物证,我们想到了那只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