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译序,就从翻译谈起。
这里重点讨论一下书名《鲁滨逊漂流记》的翻译。原书在1719年4月25日第一次问世,当时的书名相当长,直译为《约克水手克罗索·鲁滨逊的生活和离奇的冒险经历》。1905年,著名的翻译家林琴南先生,虽然不懂英语,但用听别人口译的办法,记录、改写和笔译出了该书在中国的第一个译本《鲁滨逊漂流记》,此书名从此世代相传,沿用至今。虽然有些译者对此书名有所异议,但我仍然觉得这个书名大体符合故事的情节。
所谓“漂流”,其词义就是“在海上遇险”,主人公被海浪掀进水里后也真的漂流了一阵,最后被潮水冲到岸边,流落在小岛上。当然,如果林先生当时按中国人通常随父姓的习惯,把书名译成《克罗索海上遇险记》,或者按外国人姓名的习惯译成《宝布·克罗索海上遇险记》(因为小说有两次用了主人公的名“宝布”),或者干脆意译成《荒岛英雄》之类也许更符合原文,更有味道,更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和后人的评说。从这个书名的翻译也可以看出,“信”而后“达”“雅”。翻译必须首先忠实原作的内容,正确使用“直译”与“意译”结合的方法。这里又自然地回到翻译方法上来了,决无苛求前辈们的意思。事实上,我仍然主张沿用这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好书名——《鲁滨逊漂流记》。
现在简要地介绍一下小说的内容。故事的人物和情节非常简单。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名叫“宝布”,出生在英国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从小一心梦想出海航行,漫游天下。十八岁那年,他不顾父母苦口婆心的劝阻和父亲语重心长的教诲,毅然决然离家出走。主人公在海外冒险的过程中,经过拼死的挣扎和搏斗,流落在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从此他开始了二十八年的孤独、凄凉、艰苦、离奇的荒岛生活。
小说采用主人公自述的形式,夹叙夹议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主人公在自述自己亲身经历和描写事情演变过程的同时,常常对心理和事理做细致透彻的分析。当然,全书特别是“夹议”这部分,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或明显或隐蔽地折射出作者笛福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主人公本来是一个宗教意识淡薄的青年,由于海上遇难、死里逃生、流落荒岛,在绝望的情况下开始诵读《圣经》,祈祷上帝,信仰上天。这是合乎情理的,也是真实可信的,特别是二三百年前的人物。但不管怎样,主人公在一切行动中始终以“理智”为指导,只是在绝望时感到是上天或上帝对自己“原罪”的惩罚,取得成功时却又把一切归功于上天或上帝对自己的拯救。
译完小说后,译者不由得联想起一句中国成语:“尽人事,听天命。”主人公是真正尽人事的。他不怕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重视理智。这样一个艺术形象生动活泼地显现在读者眼前,这样一种人生哲学包含在小说的字里行间,使那些“听天由命”的语言和人生观黯然失色。总之,有理智地实践——这种思想像一条红线,贯穿于全书的始终,无疑使小说增加了思想性和教育作用。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在承认“自私”是人的本性的同时,强调“理性”的重要,这和小说作者的思想观点也许是不谋而合吧。
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1731)出生在伦敦一个商人家庭。他的个人经历非常丰富,他经商、从政、办报,写过时论,晚年才写小说。他商海溺水,仕途受阻,卷进过政治和宗教斗争的旋涡,甚至为此入狱。但他在耳顺之年写的这部小说一鸣惊人,自己也一举成名。
当然,不同的时代和社会,不同读者对此书的评价和喜好必定不同。比如年轻的读者喜欢其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成年人特别是老年人愿意读其中富有人生哲理和经验智慧的议论部分。对宗教部分的内容,评价肯定也会大相径庭。不管怎样,历史已经证明:此书经受住了历史风云的考验,成了一部传世的文学名著。像任何一部经典的、现实主义的作品一样,此书一定会经久不衰,百读不厌,常读常新。
译者中学时在英语教材中读过本书的片断,大学时候泛读过名家译本,73岁的我这次翻译它实际上是一次认真、全面、细心地精读,对它有不少新的感受。当然,无论作家还是作品,以及他笔下的主人公,都不可避免地要带上时代的局限性,但只要作家写出了传世之作,只要他笔下的主人公为不同时代、不同年龄、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读者所喜欢(虽然喜欢的程度和角度可以不同),那么书中一定有超越时代的、长久的好东西。这里只是随便谈了一些译后感,并不是对它做全面的书评,就此打住吧!
曾冲明
2004年7月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