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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作

有时,你也许会想起短剧《巨蟒》( Monty Pythons )中的一幕。剧中有两个角色,一个是约翰·克里斯饰演的银行家,另一个是特里·琼斯饰演的福特先生。福特先生正拿着锡杯做慈善募款。

银行家:您好!我是个商业银行家。

福特先生:您好,您的大名是……

银行家:呃……我突然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不过我是个商业银行家。

福特先生:了解。不知道您是否愿意为孤儿院捐些钱呢?(他一边摇晃着自己的锡杯。)

银行家:我不想太早露出底牌,但我们很乐意开发孤儿院市场,并做所有相关事项……请问你大概要多少钱?

福特先生:这……呃……您是个有钱人。

银行家:是的,我是有钱人,非常非常有钱。

福特先生:那么,呃,1英镑如何?

银行家:1英镑,我看看,请问这笔贷款要以什么做担保呢?

福特先生:先生,这不是一笔贷款。

银行家:什么?

福特先生:这不是一笔贷款。

银行家:啊?

福特先生:我们会给你这个东西,先生。(他递给福特一面小旗子。)

银行家:这作为股权凭证是不是小了一点儿,是吧?听着,我想我最好通知法务部门处理。你可否星期五再来一趟呢?

福特先生:嗯,必须这么麻烦吗?你能不能直接给我1英镑?

银行家:可以,但是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用。

福特先生:是为了孤儿。

银行家:做什么呢?

福特先生:作为礼物。

银行家:为什么?

福特先生:礼物。

银行家:喔,礼物。

福特先生:是的。

银行家:可以避税?

福特先生:不是,不是,不是。

银行家:不是?那么,很抱歉我听不懂,你可否解释你到底要做什么呢?

福特先生:嗯,我要你给我1英镑,然后我会去把这1英镑送给孤儿。

银行家:然后呢?

福特先生:就是这样了。

银行家:不、不、不,我一点儿都不懂,我的意思是,我不想看起来像个笨蛋一样,但是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好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我损失了1英镑。

福特先生:是的。

银行家:是的!那我有什么动机要给你那1英镑呢?

福特先生:为了让孤儿高兴。

银行家:(完全迷惑)高兴?你确定你没有搞错?

福特先生:是的,很多人都给我钱。

银行家:啊?这么简单?

福特先生:是的。

银行家:那些人一定是有病。我想你一定给不出一份列有他们姓名和地址的名单吧?

福特先生:不会,我就是在大街上向他们募捐。

银行家:我的天呀,这是多年来我听过的最令人兴奋的新点子!这么简单,这么聪明!如果你这个点子不值1英镑,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值钱的。(他从福特手上拿过锡杯。)

福特先生:喔,谢谢你,先生。

银行家:这里唯一的问题是,在我给你1英镑之前,你就告诉我这个点子了。这可不是做生意的方式。

福特先生:不是吗?

银行家:不是的,恐怕不是的。所以,嗯,你走吧!(他拉动控制杆,打开福特先生脚下的地板,福特先生尖叫着落入陷阱中。)很高兴和你做生意。

多经济分析——其实是所有的博弈理论——都是从一项假设开始的,就是假设人们兼具理性与自利。著名的囚徒困境即为一例。囚徒困境博弈具备如下的架构:博弈中的两个对手必须同时且秘密地各自选择策略。在传统的故事中,这两个人是共同犯下罪行且被分开囚禁的犯人。如果两人都保持沉默(合作),那么两人都会被轻判,只需坐牢一年。如果只有一人认罪且同意作证指控对方(背叛),这个人将获得自由,而另一人将被判刑十年。如果两人都认罪,他们都会被判刑五年。这个博弈的有趣之处在于认罪是占优策略——无论另一方怎么做,认罪都是比较划算的。如果A认罪,而B不认罪,则认罪的A可以获得自由,而不是坐牢一年。换个角度来看,如果B也认罪,则A认罪的结果是获刑五年,而不是十年。因此,基于理性与自利的假设,可以预测以这个架构进行博弈的人,都会选择背叛。这是假设人们都够聪明,能够计算出背叛是占优策略,而且人们对其他对手的下场毫不关心,甚至假设他们不会对未能做“正确的事”感到良心不安。

另一个类似的分析是被经济学家称作“公共产品”的案例。公共产品具有以下两项特质:(1)一旦将这个产品提供给一个人,再将它提供给其他人就无须额外的成本;(2)很难防止不付费的人使用这个产品。公共产品的传统例子是国防。你即使不纳税,也可以受到国家军队的保护。另一个例子是公共广播电台及电视,你即使没捐款,也可以收听或收看它们。同样地,经济理论预测在面对公共产品的问题时,人们都会“搭便车”(free ride),也就是说,他们即使享受收听公共电台节目的乐趣,也不会掏钱,因为他们没有(自利的)理由这么做(有关公共产品理论的现代论述,请见Bergstrom, Blume, and Varian, 1986)。

从理性自利的假设所推导出来的预测,在许多我们熟悉的案例中有不同的结果。实际上,公共电视成功地从观众那里募集到了足够的资金,能够持续播出节目。即使不是所有人,也有许多人会捐款给国际联合劝募协会及其他慈善机构。而当你到离家很远的餐厅吃饭,即使将来可能不会再去,但大多数顾客还是会给餐厅侍者小费。在总统大选中,即使单独一张选票改变选举结果的机会非常渺小,人们还是会投票。如同杰克·赫什尔弗(JackHirshleifer, 1985)所表述的:“在分析上令人不安(虽然符合人性)的事实仍然是:从最原始到最先进的社会,更高程度合作的产生,超出了可以解释的那些只采取利己的现实策略的情况。”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本章及下一章,我们将检视实验所显示的证据,来了解人们何时以及为何会合作。本章要讨论的是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合作与搭便车的重要案例。

单次博弈的公共产品实验

要探讨人们为什么会合作,必须要检视单次博弈及重复博弈这两种情境。例如,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在与他人反复地互动中发现合作的利益后,才会表现出合作的意向呢?一个典型的公共产品实验使用以下程序。一群受试者(通常是大学生)被带到实验室中,每个团队的人数不同,但是通常在4~10人。每个受试者会收到一笔钱,譬如5美元。这些钱可以留着带回家,也可以将一部分或全部投资在公共产品上,这通常称为“集体交易”。 n 名参与者投资在公共产品上的总金额乘以因子 k 就是投资回报( k 大于1但小于 n )。投资回报会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团队成员。因此,当整个团队的金钱资源因每笔贡献而增加时(因为 k 大于1),每个人在每笔贡献中可以分得的份额将小于他投资的金额(因为 k 小于 n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 k = 2, n = 4,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5美元投资在公共产品上,结果每个人会得到10美元。这是独特的帕累托最佳配置: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案可以提高每个人的福利了。另一方面,任何一位不做任何投资的个人都会提高自己的福利,因为一位参与者付出5美元,换得的只有2.5美元的收益,而剩下的收益(7.5美元)则由其他参与者获得。在这个博弈中,理性、自利的策略是自己不做任何投资,并希望其他参与者做投资。如果有一位参与者不投资,而所有其他人都投资5美元,最后,不投资的参与者会有12.5美元,而其他参与者每人只有7.5美元。这些条件就构成了所谓的“社会两难选择”的困境。

经济理论对这类博弈的结果做了什么样的预测呢?一种预测被称为“强搭便车假说”,就是没有人投资给公共产品。这当然是由自利理性模型预测出来的结果。一个比较不极端的预测被称为“弱搭便车假说”,它认为有些人会搭便车,但有些人不会,从而产生了公共产品的“次优水平”,虽然不必然是零。弱搭便车假说显然不会产生非常精确的预测结果。

单次博弈(one shot)公共产品实验的结果不太支持强搭便车假说。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投资,但只要有一部分人投资,公共产品通常都会提供最优水平的40%~60%。也就是说,平均而言,受试者会把手中资金的40%~60%投资给公共产品。在马韦尔和埃姆斯(Marwell and Ames,1981)的一项研究中,这些结果在许多条件下是成立的:受试者可以是第一次参与,也可以是刚经历过一次实验;受试者团队可以由4人或80人组成;实验的参与者持有的货币金额也在一定范围内变化,虽然在拥有较高投资额度的实验中,公共产品的贡献率会稍微降低。事实上,马韦尔和埃姆斯发现的40%~60%贡献率只有一个显著的例外,那次的受试者是一群来自威斯康星大学经济系的研究生,他们的贡献率下降到20%,因此他们将论文题目命名为《经济学家搭便车:其他人呢?》( Economists Free Ride: Does Anyone Else? (有趣的是,被告知这项实验的经济学家们预测实验的贡献率平均为20%,但那是对于所有的参与者而言的,并非只有他们的学生。)

重复博弈

对马韦尔和埃姆斯观察到的惊人的高合作度,我们很自然地想问,如果同样的参与者重复几次参与同样的博弈,会有什么结果。这个问题已经有经济学家研究过了:金和沃克(Kimand Walker, 1984),艾萨克、沃克和托马斯(Isaac, Walker, and Thomas, 1984),艾萨克、麦丘和普洛特(Isaac, McCue, and Plott,1985)。这些论文的实验设计同马韦尔和埃姆斯的设计类似,只是博弈通常要重复进行十次。这些论文中出现了两个主要的结论:第一,在开始的博弈中观察到的合作概率,类似于马韦和埃姆斯所得到的合作概率。例如,在横跨不同设计的九种不同的实验中,艾萨克、麦丘及普洛特获得公共产品53%的贡献率。第二,在几次重复后,发生合作概率大幅降低的情形。在五次测试后,对公共产品的贡献率只剩下最优贡献率的16%。艾萨克、沃克和托马斯的实验也得出贡献率越来越低的结论,虽然下降的速度没有那么急剧。

为什么贡献率会因重复博弈而下降呢?一个合理的推测为,受试者在实验过程中学习到了一些事情,引导他们采取搭便车这个占优策略。也许受试者在第一次测试时不了解这个博弈,但随着重复博弈次数的增加,他们知道了搭便车是占优策略。然而,按照其他实验的证据,这个解释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例如,在第一次的测试中,观察到的合作率通常约为50%,即使是有经验的受试者也是如此,有经验的受试者是指曾经参加过其他多次测试公共产品实验的主体(例如,艾萨克和沃克)。安德烈奥尼(Andreoni, 1987)也曾直接用重做实验这种简单的程序,探讨这个学习假说。受试者被告知将参与十场公共产品的博弈,在这十次博弈完成后,再告诉受试者将与相同的对手,再进行另外十个回合的博弈。安德烈奥尼在第一场的十个回合中,获得与先前的研究者相同的结果:贡献率是逐渐下降的。但是在第二场的实验中,贡献率回升到与第一场开头回合的贡献率差不多的情况(第二场博弈的第一回合贡献率为44%,而第一场博弈的第一回合贡献率为48%)。这样的结果,似乎排除了合作由于受试者误解这项博弈本质的任何解释。

互惠式利他主义

对为何我们在实验室内外会观察到这么高的合作程度,目前的一项相当流行的解释催生了互惠式利他主义机制。这项解释大部分是由阿克塞尔罗德(Axelrod,1984)提出来的,它的产生基于观察到人们有互惠的倾向——仁慈对待仁慈,合作对待合作,敌意对待敌意,以及背叛对待背叛。因此,当考虑到其他人对自己的合作或背叛将来可能做出的回应时,搭便车可能在实际上是收益较少的策略。合作的做法本身(或是身为一个合作者的名声)比较有可能获得他人互惠式的合作回应,因此符合合作者的最终利益。

基于互惠式利他主义的原则,最系统性的策略是最先由阿纳托尔·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提出的“一报还一报”策略。在这个策略中,一位参与者由合作开始,然后选择对方上一次博弈时采用的策略作为自己的依据。这个解释真正的力量在于,反复式的社交两难交互式计算机游戏以及理论分析都显示,采取这种互惠式利他主义的个人或小团体,比不采用这种策略的个人或团体,“长期而言”在统计上都倾向于得到更高的报酬。事实上,在两场阿克塞尔罗德设计的计算机模拟博弈中,由博弈理论家提出的各种策略,经过多次重复的配对比较后,结果一报还一报策略“胜出”。因为这类长期概率现象和“演化”有关,我们可以推断出,互惠型的人比非互惠型的人有更强的“内在适应性”。因此,这样的倾向有一定的遗传根据,它应该是为适应社交世界演化而来的。

互惠式利他主义的内涵之一是,当你的对手在未来没有互惠回馈的可能性时,例如在匿名或是只玩一次的互动状态下,个人在两难的情况下是无法合作的。然而,即使在单次博弈实验中,我们也观察到有50%的合作率。所以,互惠式利他主义无法直接用来解释上述的实验结果。同时,在重复的两难状况下,当有超过两个人以上的参与者时,要用一报还一报策略或是根据互惠式利他主义的其他策略都有困难。如果一个群体中有些成员在第t回合选择合作,而其他人选择背叛,那么想要采取一报还一报策略的参与者,在下一回合时应该怎么做。

有一个相关的假说,似乎符合重复博弈实验观察到的贡献率逐渐下降的现象,是由克瑞普斯、米尔格罗姆、罗伯茨以及威尔逊(Kreps, Milgrom, Roberts, and Wilson, 1982)提出的。他们研究了有限次数的囚徒困境博弈,发现如果两位参与者都是理性的,那么两人的占优策略是在每一回合都选择背叛。虽然一报还一报”策略在无限次数反复的囚徒困境博弈(或是在给定的某次实验之后,博弈结果变动的概率极小)中已经显示出是有效的,但在已知结束次数的博弈中,则是另一回事。在任何有限的博弈中,两位参与者都知道,他们应该在最后一回合选择背叛,所以在倒数第二回合就没有理由选择合作。以此倒推,合作从来都不会有利益。克瑞普斯等人的研究显示出,如果你的对手是你认为不理性的人(即在一个有限次数的博弈中也可能采取一报还一报策略),那么在博弈的初期阶段选择合作,就可能是理性的行为(这可以诱导你不理性的对手也选择合作)。由于公共产品博弈也具备类似的架构,可以说,参与者是按照克瑞普斯等人所解释的方式理性的行动的。然而,实验的结果再一次排除了这个解释。即使是合作完全不符合自私理性的单次博弈或是重复博弈的最后一回合,合作率也从未降到零。

除此之外,安德烈奥尼(Andreoni,1988)设计的另一个实验也提供了反驳互惠假说的其他证据。第一组有15位受试者,分成3组,每组5人,进行重复博弈,另一组有20位受试者,分成4组,每组5人,进行同样的博弈,但是每个小组的成员每次都不同,同时受试的主体不知道在哪个回合会遇上其他19个人中的哪4个人。在这个条件下,合作不具有策略优势,因为下一回合的参与者实际上会是不认识的人。如果在这些实验开始的几个回合中观察到有合作的情形,就可以排除是策略性的合作。安德烈奥尼发现,在陌生人的情境中,合作率确实略高于参与者不变的情境。(这个比例虽然小,但在统计上是显著的。)

通过这些实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人们有合作的倾向,除非经验告诉他们互动对象在占他们的便宜,合作才会停止。这个“合作准则”(norm of cooperation)在无限次反复的博弈中,与互惠式利他主义有共同点,但是就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个行为在互惠利式他主义不适用的状况下也能观察得到。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 1987)对这类行为提出了一种解释。弗兰克的主张是,那些采取合作原则的人可以借由诱导其他人的合作,以及吸引其他合作者的互动来获得好处。弗兰克论点的关键在于,一个人无法一直成功地假装是合作者来诱导他人——就像一个人无法一直让别人相信他的谎言一样。 更进一步说,正是因为合作者按照定义能够彼此辨识,所以他们能够选择性地互动并排除背叛者。

利他主义

对为何人们会在实验室及真实世界中都采取合作策略,还有其他解释,其中之一是,人们会受到“以他人之乐为乐”的驱使而行动。安德烈奥尼将之命名为“纯粹的利他主义”(Andreoni,1987b),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中对此有生动的叙述:“无论假定人类有多自私,在人的天性中明显有一些原则,会让他对其他人的命运感兴趣,并认为给予别人幸福是必要的,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觉得快乐之外别无所得。”如果把看到别人快乐而引起自身快乐也看成是“自私的”(根据这个一知半解的说法,利他主义在定义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从来都在做他们“要”做的事),上述这段话捕捉到了一个概念,就是人们不光会被自己的利益驱使,也会被他人的利益驱使,因此他们可能有动机通过合作的行动,来做一些利他的行为。假设这种纯粹的利他主义是贡献公共产品的原因,它会产生的一个问题是,这种贡献无法纯粹地以其效果来解释。如果可以,那么政府对同样目标物的贡献,应该会“排挤”掉私人的贡献,因为无论资金来自哪里,结果都完全相同。这样的排挤效果显然不完全如此。事实上,艾布拉姆斯和施米茨(Abrams andSchmitz, 1978, 1984)及克洛特费尔特(Clotfelter, 1985)的计量研究显示,政府增加对这类活动的投资只会造成私人贡献率减少5%~28%。

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利他主义也一直被用来作为解释合作的假设,它指的是合作行为本身,而非合作的结果。明显地,做对的事(好事、有荣誉的事……)是许多人的动机。这种行为有时被称为“不纯粹的利他主义”,它常被描述为良心的满足,或满足非工具性的道德命令。

过去十年,罗宾·道斯、约翰·奥贝尔和阿方斯·范德·克拉格特(Robyn Dawes, John Orbell, and Alphons van de Kragt)一直在研究纯粹与不纯粹的利他主义,以及其他促使人们合作(或不合作)的原因。他们有一组实验(道斯等人,1986)是要研究搭便车的动机。这些实验有以下规则:给7个陌生人每人5美元,如果有足够的人将其资金投资给公共产品(是3人或5人,依实验而定),则这个群体中的每个人无论是否有做投资,都会各得10美元的奖金。因此,如果有足够多的受试者做了投资,在结束时,做了贡献的人会拥有10美元,而没做贡献的人会拥有15美元。如果太少人投资,结束时,没做贡献的人会拥有5美元,做了贡献的人则没有钱了。受试者不可以彼此交谈(这点在后续的实验中已有修正)。在这个实验中,可以找出两个不做捐赠的理由。第一,受试者可能害怕他们做了贡献,但没有足够的其他人做贡献,所以他们的贡献是无效的。这个背叛(搭便车)的动机称为“恐惧”。第二,受试者可能希望有足够的其他人会贡献,并希望最后能有15美元,而非10美元。这个搭便车的动机被称为“贪婪”。恐惧与贪婪的相对重要性,可以通过调整规则的方式来检验。在“没有贪婪”的情况中,收益做了变动,即如果贡献人数足够多,则让所有的受试者都得到10美元(而不再是贡献者10美元,搭便车的人15美元)。在“没有恐惧”的情况中,给予贡献者“退款保证”:如果受试者做了贡献,但没有足够的其他人贡献,贡献者将可以拿回捐款。(但是如果贡献人数够多,最后公共产品可以供应的话,则贡献者将只有10美元,而搭便车的人会有15美元。)结果显示,造成搭便车的因素里,贪婪比恐惧更重要。在标准的博弈中,贡献率平均为51%。在没有恐惧(会退款)的博弈中,贡献率提高到58%,但是在没有贪婪的博弈中,贡献率为87%。

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没有贪婪的情况能产生稳定的均衡,而没有恐惧的情况则不能。在没有贪婪的情况中,如果受试者相信降低收益的机制可以促使其他人做投资,这将会强化他们做投资的动机,因为投资唯一的负面结果,只有在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投资时才会发生。相对地,在没有恐惧的情况中,认为可退款的条件会鼓励其他人做投资的受试者,自己也会受到搭便车的诱惑,因此认为其他人也会受到同样的诱惑,因此自己应该要做贡献,等等,这是一个无限的循环。

要在这些博弈中引导出合作行为最有力的方法之一,是允许受试者彼此交谈。另一项实验是12个小组以上述的相同收益来进行博弈,但是允许受试者彼此讨论。讨论的效果非常惊人(泛德克特等人,1983)。每个小组在讨论时段指定要合作的成员。分配决策最普遍的使用方式是抽签,也有用自愿的方式。有一个小组尝试用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来决定相对的“需要”。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都有效。结果全部12个小组都能提供公共产品,而其中有3个小组有超额的受试者做了投资。这些结果与先前的研究结果一致。被指定作为贡献者的受试者,不能贪婪地指望用搭便车的方式获得更多,因为他们的投资(被认为)是能否获得奖金的关键(除了3个小组例外,因为他们有超过要求人数的受试者做投资)。尤其是,如果相信被指定要做投资的其他人会被指定贡献的机制所驱使,这样的信念将会强化而非削弱每位被指定的贡献者的投资动机。

上述彼此讨论的价值有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它“启动”了道德考虑,产生做“正确的事”的效应(也就是说,不纯粹的利他主义)。例如,埃尔斯特(Elster, 1986)认为在这类情况下,群体的讨论产生关于群体行为的争论(这很难为自私做辩护),这样的争论不只会影响到听的人,也影响到参与讨论的人。为了检验这项假说,范德·克拉格特等人在1986年进行了一组新的实验,在这组实验中,7名受试者每人收到6美元。他们可以保留这些钱或是用它投资公共产品,而这项公共产品对群体中其他6名受试者的价值是12美元。在这个例子中,保留那6美元是占优策略,因为这样做的人可以拥有6美元,以及从其他每一位贡献者处获得2美元。

这14位受试者会在等候时先彼此见到面,但是不可以交谈,然后以完全随机的方式分成两组。其中一组可以讨论决策,另一组则不可以讨论。组织者告诉其中一组,12美元会被分给他们自己小组里的其他6个人,而告诉另一组钱会给别组的6个人。因此,现在有四种情况:讨论或不讨论,以及钱是给自己小组或是给另一组。如果讨论只是厘清个人的收益,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应该都不会提高合作率,因为搭便车是占优策略。然而,如果讨论会提高合作行为的效用,那么无论钱是给自己的小组或是给其他组,讨论都同样有效——毕竟,这些成员在随机抽签的方式分的组之前都是非常类似、难以区别的人(参与实验的人,通常都是大学生或是小区里较穷的人)。

结果很明显,在不能进行讨论的情况下,只有大约30%的受试者会投资,而这些贡献的人指出他们的动机是要“做正确的事”,与财务上的收益无关。 讨论将合作率提升到70%,但是只有在受试者相信钱会给他们自己组的时候,否则合作率通常会低于30%。的确,在这样的群体中,“最佳的”结果可能是,自己小组的成员都保留他们的钱,而另一组的人去出钱(再提醒一次,受试者是在实验开始前十分钟,以随机方式被分组的)。

因此,群体认同在避免采用占优策略上,显然是一项关键性因素。这个结果与以往关于“最小群体”范式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是一致的。例如,塔菲尔和特纳(Tajfel and Turner, 1979),以及和特纳和吉尔斯(Turner and Giles, 1981)的论文就提到过这一问题,这些研究一再表明,规则的调整对投资分配改变的影响远弱于10分钟的讨论。例如,一个由丢铜板来决定收益的“共同命运”群体,会引导受试者以增加合作率的方式尝试去“补偿”自己群体中的非合作者。而在认为非合作者是属于其他小组时,他们则会降低合作率,即便涉及的人身分未知时也是如此(Kramerand Brewer, 1986)。

在允许讨论的小组中,人们会普遍地承诺要投资。在第二个系列的实验中,奥贝尔、道斯和范德·克拉格特(Orbell, Dawes,and van de Kragt)研究这些承诺在合作的产生上是否重要。也许人们是受到自己承诺的约束,或相信当其他人做了承诺,也会受到承诺的约束,所以如果他们选择合作,就能获得“满意的”收益。研究的主要结果是,只有在每个群体成员都承诺要合作时,做承诺才会与合作关联。在这类大家都做了承诺的群体中,合作率远高于其他群体。而在不是每个成员都做承诺的群体中,每个受试者合作或背叛的选择与受试者是否承诺要合作,或承诺要合作的人数多少不相关。结果,整个群体中承诺要合作的人数,与群体的合作率是不相关的。如果全体承诺创造出或反映了群体认同的话,这些数据与群体认同的重要性就是一致的。

评论

在环绕绮色佳的乡间地区,农夫常常会将一些新鲜的农产品放在路边的桌上。在桌上有现金盒,顾客在拿走蔬菜时会将钱放入现金盒内。那些盒子只有一个小小的投入孔,所以钱只能放入,无法取出。同时这些盒子是固定在桌上的,别人无法轻易搬走。我们认为使用这个制度的农夫恰好是利用了人性的模型。他们觉得会有足够的人愿意自助付钱买新鲜的玉米,所以值得将新鲜玉米放在那里。农夫也知道如果那些钱可以轻易被拿走,就会有人将钱拿走。

不同于这些农夫,经济学家不是避免对人性做判断,就是做了过分严格的假设。“搭便车问题”的确存在。我们无法指望所有人都会为了善的理由而自愿贡献,而任何自愿制度都可能使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在外部性的情况下,则是公共之恶太多)。另一方面,强搭便车预测明显是错的——不是每个人每次都会选择搭便车。

普遍搭便车和在最优水平上做普遍投资之间有很大差距。要了解公共产品议题及其他两难选择困境里出现的问题,去探索一些经济学通常忽略的课题是很重要的。例如,什么因素决定合作率?很激励人心的是我们注意到合作与公共产品的投资报酬之间是正相关的。群体透过合作取得越多的收益,就会看到越多的合作情形——合作的供给曲线向上倾斜。然而,关于讨论所扮演的角色及群体认同建立的研究结果就比较难融入传统经济分析中。(有一位尝试这么做的经济学家提出,小组讨论只会使受试者混淆到无法了解自己的最佳策略是当个背叛者。)

更一般地,我们需要小心检视“自利的理性”在经济模型中所扮演的角色。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 1977)描述总是自利理性的那些人为“理性的愚者”(rational fools),因为只根据自我收益所做的相互选择,一定会导致总体的次优选择。也许我们需要多多研究“明智的合作者”(sensible cooperators)。

本章与罗宾·道斯合著 xk5BPjxi8ePEllzI3Irz4DPvoLXAZBNkYPtMB65NGllDWNmKL4OASnFOTjhoFV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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