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后兵制的发展,一日千里的顺序退步。例如屯兵的制度仍旧,并且范围日广。宣帝时 (前73—前49) 为防止西羌内侵,用赵充国的计策,大量地在西北屯田。 (《汉书》卷九十六《赵充国传》) 然而边疆的屯兵第一代或者还是兵,第二代以下就有变成边地农民的危险,对当兵并无特别的热心。宣帝五风三年 (前55) 匈奴因内部分裂而投降之后, (《汉书》卷八《宣帝纪》,卷九十四下《匈奴传下》) 边疆的大患消灭,所谓屯田更是有名无实。宣帝以下又屡次在西域屯兵。 (《汉书》卷九十六《西域传》) 匈奴投降之后,本就不强的西域更不敢轻于为乱,所以中国略为屯兵就可维持西域的秩序,并非所屯的兵真正强盛。
武帝以后外族在中国军队中的地位日愈提高。昭帝时 (前86—前74) 开始用羌人。据《后汉书》,景帝时已有羌人投降中国,迁入边地。 (《后汉书》卷一一七《西羌传》) 但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可靠,《史记》与《汉书》中都没有记载。昭帝时所用的羌人也不知道来源。昭帝始元元年 (前86) 益州反,中国用羌人助战平乱。 推想起来,这大概是武帝威震西北以后投降中国的羌人。神爵元年 (前61) ,西羌反,宣帝所发的兵各色都有——囚徒、羽林、材官、骑士、胡越骑,此外并有羌骑。次年平服羌人之后,降羌很多,于是就设置了金城属国。 (《汉书》卷八《宣帝纪》) 前此的降羌大概较少,此次有大批的人投降,才加置了一个羌族的属国。五凤三年呼韩邪单于率匈奴来降,又设置了西河、北地两属国,仍在河套与河套以南的地方。所以河套一带虽由秦汉两次征服并移民,但胡人的势力始终未曾完全消灭。
囚徒与恶少年的军队昭、宣二帝时也屡次征发, (《汉书》卷七《昭帝纪》元凤元年,五年、六年;卷八《宣帝纪》神爵元年) 并又时常临时募兵。 (《汉书》卷七《昭帝纪》始元元年,卷八《宣帝纪》神爵元年,卷十二《平帝纪》元始二年,卷七十九《冯奉世传》元帝永元二年“发募士万人”击羌) 至于像武帝时调发正式军队的例子,现在极其少见。西南夷与两粤平定之后,楼船似乎无形间废弃不用。其余三种正式军队一共只发过两次,并且都在宣帝一朝。本始二年 (前72) 发关东的轻车与步卒去帮助乌孙攻打匈奴。神爵元年西羌反时,一方面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的材官,一方面又发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的骑士。这种情形证明地方的兵一天比一天的不可用,所以国家非万不得已时不去征发。愈不征发,兵愈不可用。在这种恶劣的循环关系之下,由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征兵制的痕迹就无形间消灭净尽。
到王莽时所用的就只有募兵、囚犯与外族兵,旧日正式的军队已经绝迹。例如始建国二年 (10) 伐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又发高句丽的兵,但高句丽不肯奉诏。 (《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此时适逢天灾流行,各地盗贼蜂起,最著名的是临淮的瓜田仪、琅琊女匪吕母与樊崇所率领由琅琊起事的赤眉贼,都于天凤四五年间 (17—18) 发动。王莽在这种情形下,于天凤六年仍要大伐匈奴,所用的仍是“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这种军队王莽大概也觉得不足用,于是:
又博募有奇技术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宜者以万数: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连马接骑,济百万师;或言不持斗粮,服食药物,三军不饥;或言能飞,一日千里,可窥匈奴。莽辄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头与身皆著毛,通引环纽,飞数百步,堕。莽知其不可用,苟欲获其名,皆拜为理军,赐以车马,待发。(《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
想用法术一类的把戏去打仗,这是一个兵力堕落不堪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事。一个真正尚武的民族绝不屑于享受这些幼稚的幻想。后来闹到三辅之地也“盗贼麻起”,遣兵捕剿,“军师放纵,百姓重困”。 (《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 现在已到了兵匪不分的时代,这是军民分立最后的当然结果。兵的行动与匪无异,无告的人民不得已也多起来为匪。 一个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之后,兵事可说是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任何理论上可通的方法都不能根本改善这种病态。
我们明白这种情形,对光武帝废除郡国兵的政策就不致认为难解。建武七年 (31年) 诏:
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
地方兵现在已全不可用。太平时代,一般所谓好人都不肯当兵;天下一旦混乱,少数流氓与多数饥民就成为土匪,只能扰乱社会秩序,并不能卫国卫民。这些土匪往往打着军队的旗号,但旗号是不能掩盖实际的。只有善将兵的人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才能造出一支真会打仗的军队。诏书中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并非一句空话。光武起事时所领的虽也不过是些流氓与饥民,但经过十年左右的汗马生活,光武帝已锻炼出一个很大并且可用的军队。地方军反成了赘疣,在很多地方恐怕实际早已不存在,光武的诏书不过是承认一件既成的事实。隗嚣与公孙述是光武的两个大敌,在建武七年仍未平服,地方军若有丝毫的用处,光武也决不会在此时一纸公文把它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