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分工一旦被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产品,就只能满足他的需要的很小一部分。对于剩下的那一大部分需求,他需要用超出自身消费的那一部分自己劳动产品交换他人劳动产品中的那剩下的部分。因此,每个人都借由交换而生,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也就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社会。
但劳动分工最初开始发生时,这种交换的力量在其运行过程中必然常常遇到种种妨碍和困难。我们可以设想,当某个人拥有的某种商品比自己需要的更多些,而另一个人拥有的这种商品比他自己需求的要少些时,前者会很愿意转让且后者会愿意购买多出来的这部分。但是,如果后者恰巧没有前者需要的任何物品,那么这两个人之间的交易便不会发生。在屠户的店铺中,他拥有比自己能够消费的更多的肉,酿酒师和面包师都愿意购买其中的一部分。但是,除了各自行业的不同产品以外,他们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交易,而且屠夫又已经拥有当下需要的全部面包和啤酒。在此种情况下,他们之间无法进行交易。屠夫不能成为他们的供货方,而他们也不能成为屠夫的顾客。他们几乎不能为彼此提供帮助。为了避免这种不便,当社会发展到某一个时期,在劳动分工确立以后,每一个精明的人自然而然地必定要设法这样去处理他的事务:使自己无论在什么时候,除了自己行业的特定产品以外,都持有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这种商品是他认为用来交换他人的劳动产品时几乎不会有人拒绝接受的。
可能有许多不同的商品,曾经相继被想到且被用于这一目的。在社会的未开化阶段,据说牲畜曾经被用来作为通用的交易工具;虽然牲畜无疑是一种最不方便的交易工具,但我们却发现有些东西的价值在古代常常是用交易所得的牲畜头数来决定的。荷马说,戴奥米底的铠甲只值9头牛;而格劳克斯的铠甲则值100头牛。据说,阿比西尼亚以盐为贸易与交换的通用工具;在印度海岸的某些地区则用某一种贝壳;纽芬兰用干鳕鱼;弗吉尼亚用烟草;我国的某些西印度殖民地用糖;某些其他国家用毛皮或皮革。现今在苏格兰有一个村庄,我听说有一个工人带着铁钉而不是货币,走进面包店或啤酒店。
然而,在所有的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人们似乎最终都决定选用金属而非其他任何一种商品来完成这种职能。金属,不仅与其他某些商品一样在保存时不易损耗,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比它们更不容易腐坏,而且,金属还能够毫无损失地被分割成任何数量的部分。同样,通过熔炼又能够轻易地将这些部分合而为一。金属的这一性质是任何其他同样耐久的商品所不具备的,并且,这一性质比其他性质,使得金属更适宜成为贸易和流通的工具。例如,某人想要购盐,而他又只有牲畜可以用来交换,那他必然不得不一次性购入和整个一头牛或一头羊价值相等的盐。他不能购买比这一数量更少的盐,因为他用于交换盐的物品不可能毫无损失地被分割;并且,如果他还想多买一点,他就不得不购买双倍或者三倍数量,即与两头或者三头牛、两只或者三只羊等同价值的数量的盐。反之,如果他用来交换的不是牛或羊,而是金属,他就可以很容易地按他当时需要的商品的精确数量,成比例地支付金属的数量。
为此目的,不同的国家曾使用了不同的金属。在古代斯巴达人中间,铁是通用的交易工具;古代罗马人则用铜;所有富裕的商业国家都使用金和银。
刻有埃及艳后与安东尼头像的罗马货币
被用于这一目的的金属,最初似乎都是粗糙的条块,没有任何印记,不经过铸造。这样,普林尼告诉我们,根据一位古代历史学家蒂米阿斯的意见,在瑟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时代以前,罗马人没有铸币,只使用铜条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任何东西。因此,这些粗糙的条块在当时起着货币的作用。
以这种粗糙的状态来使用金属,会带来两种很大的不方便。第一是称量的困难;第二是检验的困难。贵金属分量上小小的差异都会造成价值上重大的差异,而要恰当地精确称量,至少要求具备非常精确的砝码和天平。尤其是黄金的称量,这是一种颇为精密的操作。诚然,比较粗贱的金属,小小的误差没有多大影响,不那么十分准确称量无疑也可以。然而,如果一个穷人在需要购入或售出一个法新 的货物时,每一次都不得不去称这个法新的重量,我们会发现这是多么麻烦啊。检验的操作则更为困难、更为烦琐,并且除非使用适当的熔剂,把一部分金属在坩埚中完全熔化,否则从检验中得出的任何结论都不是十分可靠的。然而,在铸币制度建立以前,除非通过这种烦琐、困难的手续,人们必然总是可能会受到最恶劣的欺骗,他出售货物换来的不是一磅重的纯银或纯铜,而是掺了最粗、最贱材料的合成物,它们仅仅在外表上看起来和银、铜一样。为了防止这种流弊,促进交易,从而鼓励各种产业和商业,在所有改善这一问题方面有了重大进展的国家都必定会在通常用来购买货物的特定金属的一定分量上加盖公章。这就是铸币制度和造币厂这种公共机构的起源。这种制度,和呢子与亚麻布检查官的性质完全相同。所有这些制度,用意都在通过使用公章来确保那些投入市场的各种不同商品的数量和统一的质量。
最初在流通金属上加盖公章,在许多场合中似乎是用来确保金属的品质或纯度,这种保证是最困难而又最重要的。这些公戳看起来就像现今加在银器皿或银条上的纯银标记,或有时加盖在金条上的西班牙标记,这些印戳只盖在金属物件的一边,不覆盖整个面积,用来确保金属的纯度,而不涉及其重量。亚伯拉罕称了400舍克勒的银子交给以弗仑,以支付其同意支付的麦比拉的田价。据说,银子是当时商人通用的货币,并且,这些银子也是借由其重量而非其个数来计算的,如同现今的金锭和银块那样。古代入主英格兰的撒克逊国王们的岁入,据说不是采取货币而是以实物来征收的,即各种各样的食物。征服者威廉引进了以货币纳税的惯例。然而,这种货币在长时期内是以其重量而非其个数向国库缴纳的。
精确称量那些金属的不便与困难给了铸币制度以理由。铸币之上的印记完全地盖住了其两面,并且有时会完全盖住其边缘。这种铸币不仅确定了其金属的纯度,同时还确定了其重量。因此,这种铸币可以按其数量来被收受,如同现今一样,省去了称量的麻烦。
经过工艺改造后的皇家造币厂
通过这种方式,货币在所有的文明国家变成了通用的商业媒介;所有各种货物都借助货币来卖出或者买入,或彼此进行交换。
我现在要讨论的是,人们在借由货币进行交换或者物物交换时,彼此在交换的过程中自然遵循怎样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着那些可以被称之为物品相对价值或者交换价值的东西。
我们可以发现,“价值”一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有时表示某一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该物品时所带来的购买其他货物的能力。前者可以称为“使用价值”,后者可以称为“交换价值”。具有最大使用价值的东西,常常很少或根本没有交换价值;反之,具有最大的交换价值的东西,常常很少或根本没有使用价值。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为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到任何东西,人们也几乎不会用任何东西去换得它。反之,钻石几乎没有什么使用价值,但常常需要大量的其他货物才能交换到它。
为了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力图表明:
首先,这一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构成了一切商品的真实价格。
其次,构成这一真实价格的不同部分是什么。
最后,到底是什么不同的环境,使得上述价格中不同部分中的某些或全部,有时高于、有时又低于它们的自然的或通常的比率;或者说,是什么原因,有时阻碍商品的市场价格,即实际价格,使之不能与所谓的商品自然价格完全一致。
我将在接下来的三章内容中尽可能详尽而清楚地阐明这三个问题,在这方面我必须非常诚挚地恳求读者的耐心和注意:他要耐心地考察或许在某些地方看来似乎是不必要的烦琐的细节;但某些主题由于其性质极端抽象,即使我竭尽全力地清楚说明,可能仍然不免有晦涩不清之处。我常常宁愿喋喋不休,以确保说得明明白白;但在我力图说得明白无误之余,一个题目由于其性质的极端抽象,可能仍然不免有些晦涩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