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润以及工资的升降取决于同一个原因,即社会财富的增加或减少,不过这些原因对两者的影响却大不相同。
资本的增加,会提高工资,也倾向于降低利润。当许多富商的资本都投入同一行业时,其相互竞争会自然地倾向于降低该行业的利润;那么当这一社会中各行各业的资本都这样增加时,同样的竞争势必对全部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
前文曾指出,即使要确定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的平均劳动工资,也并不容易。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顶多能确定什么是最常见的工资水平。但就资本利润来说,就连这一点也难办到。利润是如此地波动不定,以至于从事某一行业的从业者本人也不见得总是能够告诉你他平均每年获得的利润是多少。不仅当他所经营的商品的价格一有变动,利润就会受影响,而且其竞争对手和顾客走不走运,或是货物在海运或陆运的过程中,甚至货物存放在仓库里可能发生的种种意外,都会影响利润。因此,其利润不仅年年变动,而且日日变动,甚至时时刻刻都在变动。要弄清楚一个大国内各行各业的平均利润,势必更加困难;至于去断言过去或很久以前的利润,则在任何精确度水平上,都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过,虽然在任何精确度水平上,也许都不可能确定现今或是往昔的平均资本利润水平,但我们可以从货币的利率水平中略知一二。这也许可以被当作一个金科玉律,在任何运用资金能赚到一大笔钱的地方,通常也会为使用资金付一大笔钱;反之,在任何运用资金赚不到什么钱的地方,也不会为使用资金付多少钱。所以,当任何一国的普通市场利率有变动时,我们就可以推定资本的一般利润势必也随其变动,利率降时它势必也降,利率升时它势必也升。因此,利率的走势,可以引导我们看出关于利润走势的一些端倪。
工业革命时期的工厂
一般来说,在大城市经营任何行业都比在乡村需要更多的资本。各种行业中所运用的大量资本,以及人数众多的有钱的竞争者,通常会使前者的利润率降至后者的利润率以下。但是大城市的劳动工资往往比乡村高。在一个兴旺繁荣的城市里,拥有大量资本可用的人,时常雇不到足够的劳工,因而会相互竞价以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劳工,这样就抬高了工资,也降低了资本的利润。在偏远的乡村地区,时常没有足够的资本去雇用全部人,因而工人会相互竞价以谋得工作,这样就降低了工资,也提高了利润。
获得新的领土或开展新的行业部门,有时也会提高资本的利润,从而提高货币的利息,即使在一个财富正在迅速增加的国家也是如此。这些新的领土或新的行业部门为各行各业的人带来新的生意,而国家的资本不足以应付全部的新增生意,只能将其使用在能提供最大利润的行业。以前在其他行业使用的资本有一部分必然被抽调出来,转用于某些新的和更有利可图的行业。因此,在所有那些旧行业中,竞争比从前减弱。市场不像从前那样能得到各种货物的充分供给。它们的价格必然多少有些提高,为从业者提供较大的利润,他们因而能用较高的利息借款。在最近一次战争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仅信用最好的私人,而且某些伦敦的最大公司,普遍均以5%的利息借款,而从前一向不超过4%或4.5%。通过我们在北美和西印度的占领使领土和贸易大为增长,就足以充分说明这一点,而不必假定社会的资本存量有任何减少。由旧资本来经营的新业务的巨大增长,必然使大量具体部门中使用的资本减少,这些部门竞争程度降低,利润必然会增加。我在以后将有机会提到,为什么我认为即使上一次战争费用庞大,也并未减损英国的资本。但是,社会的资本存量,也就是用以维持产业的资金的减少,会使劳动工资降低,然后会使资本利润上升,从而会使货币的利息增高。由于劳动工资降低,社会剩余资本的所有者可以用比以前少的支出将自己的货物送入市场,又由于用来供应市场的资本比以前少,他们就可以用更贵的价格将货物售出。他们的商品成本减少,售价增加。因此,他们的利润在两方面都增加了,就付得起很高的利息。在孟加拉及其他不列颠东印度殖民地,一夕之间便轻易取得的大笔财富足以令我们相信,在这些残败的国家,劳动工资很低,资本的利润很高。货币利息也相应地非常高。在孟加拉,货币常以40%、50%和60%的利息贷给农夫,以下一次的收获物作为偿还担保。由于能支付如此高昂利息的利润必然会吞噬地主的全部地租,这样苛刻的高利贷必然又会吞噬这种利润的绝大部分。在罗马共和国衰亡以前,各省在其总督们的暴虐的行政管理之下,同样的高利贷似乎也很普遍。西塞罗的信件告诉我们,道德高尚的布鲁图斯在塞浦路斯以48%的利息率放款。
在一个国家已取得了其土壤性质、气候以及其与邻国相关的位置所允许取得的全部财富后,它就没有再进步的可能,但尚未退步,那么,在这种状态下,它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可能都非常低。在一个相对于其领土所能维持和资本所能雇用的人数而言人口已经饱和的国家,就业的竞争十分剧烈,必然会使工资降低到仅仅足以维持劳动者人数的地步,又由于该国人口已经饱和,劳动者人数绝不可能增加。在一个相对于其必须经营的全部业务而言资本已经饱和的国家,在每一个部门所使用的资本数量,都达到了该行业本身的性质和市场范围所容许的最大数量。因此,竞争处处都很激烈,普通利润会降到尽可能低。这样,各地方的竞争就大到无可再大,而普通利润便小到无可再小。
但或许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达到过这种富裕程度。中国似乎已长期停滞,早已取得了它的法律和制度的性质所允许取得的所有财富。然而这笔财富也许远小于在其他的法律和制度下,它的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允许取得的财富。一个忽视或轻视对外贸易的国家,只允许外国船只进入它的一两个港口,不能经营在另一套法律和制度下可能经营的那么多的贸易。此外,在一个国家,虽然富人或大资本主享有很好的安全保障,但穷人或小资本主却几乎享受不到安全保障,随时都会受到低级官僚假借公平名义的掠夺,在这样一个国家的所有不同业务部门中运用的资本,绝不可能达到这种业务的性质和范围所容许的最大限度。在各行各业里,对穷人的压迫必然会建立富人的垄断,后者将全部贸易攫为己有,就能获得极大的利润。因此,在中国据说12%是普通的货币利息,而资本的普通利润一定足以支付这样高的利息。
法律的缺陷有时可能会大幅提高利息率,使它远超一国贫富状况所要求的水平。当法律不强制合同的执行时,它就使所有借款人处于与政治修明国家的破产者或信用不佳的人差不多相同的境地。贷款人没有收回贷款的确实把握,因而要向借款人强索通常向破产者才会收取的高利贷式的利息。在肆虐罗马帝国西部诸省的野蛮民族中,多少世代以来,合同的执行全靠缔约双方的信义。各国君主的法院很少干预此等事务。在那些古代出现的高利息率,也许可以从这个原因得到部分说明。
即使法律完全禁止,也阻止不了人们收取利息。许多人必须借钱,而没有人在贷款时不考虑自己的货币使用是否利息恰当,即使用它时能赚得多少,以及有无规避法律的困难和危险。孟德斯鸠先生认为,所有伊斯兰教国家的高利息率,不是因为穷,而是部分因为法律禁止借贷,部分因为贷款难以收回。
最低的普通利润率,必须在弥补了运用资本偶尔会蒙受的损失后,还有剩余。只有这种剩余才能算作纯利润或净利润。通常所说的毛利润常常不仅包含这个剩余,而且还包含为补偿意外损失而保留的收入。借款人有能力支付的利息,只同净利润成比例。
同样,最低的普通利息率,也必须在弥补了放款(尽管已相当谨慎)偶尔会蒙受的损失后,还有剩余。如果无此剩余,那么出借资金的动机,就只能是出于慈善或友情了。
在一个已达到它的充分富裕限度,而且用在各种行业上的资本都已达到最大限度的国家,由于其普通纯利润率很低,因而这种利润所能负担的普通市场利息率也很低,这使得除了大富豪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货币利息生活。所有的小有产者或中等有产者都不得不自行监督自有资本的运用。于是必然发生这种情形:几乎每一个人都得成为生意人,或者说是经营某种事业。荷兰似乎正在接近这种状态。在那里,不是一个商人就不跟潮流。社会压力使得几乎每一个人都习惯去经营某种行业,而习俗又到处调整着风尚。正如穿奇装异服是荒唐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不像他人那样有所经营,也是荒唐可笑的。正如一个文官在一个部队或兵营中显得有些不自在,甚至还有被人瞧不起的危险,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在生意人中间也是如此。
最高的普通利润率,会在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中吞噬全部应当归于土地的地租,剩下的只足以支付生产商品并将其送入市场所需的劳动,并且是按照在任何地方所能支付的最低工资率,仅足以维持劳动者的生存。工人无论如何都必须被喂饱,否则将没有力气工作;但地主却可以不必总是给予报酬。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在孟加拉所进行的贸易,其利润离这种状况或许相去不远。
英国东印度公司贸易港
通常的市场利息率应当对普通净利润率保持的比例,必然随着利润的升降而变动。在大不列颠,双倍于利息的利润算是商人们所称的良好的、适中的、合理的利润;我理解为,这些形容词不过是表示普通和通常的利润。在普通净利润率为8%或10%的国家,当做生意的资本全都是借来的时,用利润的一半充当利息,也许是比较合理的。资本的风险由借款人承担,他似乎是向贷款人就资本保险;而在大部分的行业中,4%或5%既是承担这种风险所获的充足利润,又是运用这种资本的麻烦的充足补偿。但在普通利润率低出许多或高出许多的国家,利息与净利润的比率可能就不一样。如果低出许多,或许不能拿一半作为利息;如果高出许多,或许可以拿出比一半还多一些。
在财富迅速积累的国家,低利润率也许足以抵消高工资率对许多商品价格的影响,这就使这些国家能同那些不那么兴旺发达的邻国一样,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商品,尽管后者的劳动工资可能较低。
实际上,高利润比高工资更倾向于抬高产品价格。例如,如果在麻织业中,如洗麻工、纺麻工、织麻工等各种工人每天的工资全都提高两便士,那么一匹麻布的价格必然提高的数目,只是两便士乘雇工人数再乘他们的工作天数。商品价格中归于工资的那一部分,通过所有的制造阶段,只按算术级数依次提高。但是如果这些工人的所有不同雇主的利润都提高5%,那么商品价格中归于利润的部分,通过所有的制造阶段,就会按几何级数依次提高。洗麻工的雇主在出售原麻时,除了向工人垫支的原料和工资的全部价值外,他还要求增添5%。纺麻工的雇主,除了垫支的原麻价格和纺工工资外,也要求增添5%。织麻的雇主在垫支的麻纱价格和织工工资以外,也同样要求增添5%。在抬高商品的价格中,工资提高所起的作用,和单利在债务积累中所起的作用相同。而利润的提高则和复利所起的作用相同。我国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常常抱怨,高工资在抬高价格中起了坏作用,以至于他们的货物的销售量在国内外减少了。他们对高利润的不良作用却只字不提。他们对自己利得的有害影响保持缄默。对于他人利得的有害影响,他们便大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