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孩子们聚集在一座山谷里,一条小溪潺潺流过谷底。山谷十分狭窄,从小溪边缘向上的陡坡生长着浓密的核桃树和栗子树,其间夹杂着几棵橡树和枫树。夏季,茂密的枝叶在小溪上方交叠如盖,就算在正午时分,笼罩在浓荫里的溪流都显得十分幽暗,由此得名“影溪”。不过,随着秋天悄悄潜入这片幽僻的所在,浓绿的枝叶全部变成了金黄色,不但不再笼上阴影,反而将山谷映照得十分明亮。灿烂的黄叶仿佛留住了阳光的脚步,即使在多云的日子,谷底也十分鲜亮。金黄的落叶将阳光铺满了小溪的河床和两岸。因此,浓荫笼罩的角落在夏日凉爽幽静,此刻却是阳光最灿烂的去处。
小溪沿着金黄色的道路欢快地流淌着,不时停下脚步形成一个小水潭,水潭里游鱼如织。小溪又加快步子匆匆离去,仿佛急着赶到湖泊去,结果忘记抬头看路,一头撞在横亘溪流的树根上,翻了个跟头,于是叽叽咕咕地抱怨起来。要是你能听到它的唠叨有多嘈杂,一定会忍俊不禁。此后,小溪一边赶路一边自言自语,仿佛陷入了迷宫。我猜,它看到幽暗的山谷变得这么明亮,又听到那么多孩子叽叽喳喳的笑闹声,一定觉得十分惊奇。于是,它赶紧悄悄溜走,躲进湖里。
影溪山谷里,尤斯塔斯·布赖特和小朋友们已经吃了午餐。他们从坦格林庄园带来了丰盛的美食,中午就从篮子里取出来摆放在树桩上和长满青苔的树干上,开开心心地野餐起来,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午餐后,大家都不想动了。
“咱们就在这儿休息一下,”几个孩子说,“让尤斯塔斯表哥再给咱们讲一个好听的故事。”
尤斯塔斯·布赖特跟孩子们一样,都累坏了。在这个令人难忘的上午,他忙着上蹿下跳,展示自己的身手。他说自己穿着山林仙子送给珀耳修斯的飞鞋,蒲公英、三叶草、报春花和毛茛他们几个差点儿信以为真,因为他前一秒还站在树下,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树顶上。他摇动树梢,核桃就像下阵雨似的,噼里啪啦地掉在孩子们头上,孩子们就忙着用小手捡到篮子里去!总之,他蹿来蹿去,灵活得像只猴子或者松鼠,这会儿累得倒在金灿灿的落叶上,一动也不想动了。
可是孩子们才不管你累不累呢,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他们就会缠着你讲故事。
“尤斯塔斯表哥,”报春花说,“《戈耳工的头》真好听。你还能给我们讲个那么好听的故事吗?”
“当然能啦,小孩儿,”尤斯塔斯说着,用帽檐盖住眼睛,仿佛要睡午觉了,“只要我愿意,讲一打都没问题,有的比那个更好听呢。”
“噢,樱草花、长春花,你们听到了吗?”报春花高兴得手舞足蹈,大声嚷嚷着,“尤斯塔斯表哥要给我们讲一打比《戈耳工的头》更好听的故事呢!”
“报春花你这个小傻瓜,我连一个都没答应讲呢!”尤斯塔斯表哥佯装生气,“不过,我猜你们一定要听呢。这就是名声在外的后果!我真希望自己笨嘴拙舌的,就算天生聪明,也半点儿都不露出来,那我就能安安静静地睡个午觉了!”
不过,就像孩子们特别喜欢听故事一样,尤斯塔斯表哥特别喜欢讲故事,这点我在前面就透露过了。讲故事让他心情轻松愉快,不需要任何外部力量推动,思路会自己打开。
这种自发的智力活动与年岁渐长后训练有素的勤勉真是天差地别!或许到了较为成熟的年纪,长期养成的习惯会让人很容易适应辛苦的劳作,而且劳作可能已经成为享受安逸的必要前提,尽管安逸的其他内涵已经成了泡影!不过,这些话可不是讲给孩子们听的。
尤斯塔斯·布赖特不等大家再三催促,就讲起了下面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好听。刚才,尤斯塔斯躺在落叶上仰望树木的深处,看到秋日拂过林间,将每片绿叶变成最纯净的金黄色,不由得想到了这个故事。我们大家都曾亲眼目睹过这种神奇的变化,就像尤斯塔斯讲的弥达斯(Midas)的点金术一样令人称奇。
从前有个人,非常非常有钱,而且还是个国王,他的名字叫弥达斯。弥达斯有个小女儿,除了我之外,谁都没有听说过她。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要么就是原本知道给忘了。反正我喜欢给小姑娘取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所以干脆就叫她金盏花(Marygold)吧。
这位弥达斯国王对金子的热爱胜过世间一切。他之所以把自己的皇冠当宝贝,主要还是因为皇冠是用金子打造的。要说还有什么能超过或比得上金子在他心目中的位置,那就只有那个承欢膝下的小姑娘了。她整天在父亲脚凳周围高高兴兴地玩耍。不过,弥达斯越是疼爱女儿,就越贪图财富。这个蠢材想,他能为宝贝女儿所做的最好的事,莫过于留给她一堆开天辟地以来堆得最高最大、黄灿灿、亮闪闪的金币。这样一来,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挖空心思为这个目标努力。假如他碰巧看到被染成金色的晚霞,就会希望那些云彩都是真金铸成的,而且可以塞进自己的保险柜锁起来。要是小金盏花捧着一束毛茛和蒲公英跑上前迎接他,他就会说:“得啦,得啦,孩子!这些金黄色的花又不是真正的黄金,根本不值得去采!”
不过,以前弥达斯国王对财宝还没有这么痴迷的时候,曾经非常喜爱鲜花。他修建了一座花园,种了很多玫瑰花,人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大、那么娇艳的玫瑰花,也没闻过那么香的玫瑰花。弥达斯曾几个钟头沉醉在它们的美丽和芬芳里,现在那些玫瑰花依然像以前一样美丽芬芳,可是他再也不去观赏了。就算偶尔看上几眼,心里也不过在合计,要是这不胜枚举的玫瑰花瓣每一片都是金箔做的,那整座花园该值多少钱。他从前曾经醉心音乐(尽管有个无聊的故事说他长了一对驴耳朵),可是现在对他来说,唯一的音乐就是金币碰撞的叮当声。
如果人们不刻意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总是会变得越来越愚蠢。最后,弥达斯变得极其不可理喻,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不是黄金做的,他连碰都不愿碰,甚至连看都不想看。因此,他养成了习惯,每天都要在宫殿地下那间黑漆漆的地窖里消磨半天时光。那里是他存放财宝的地方,黑洞洞的比一座地牢好不到哪儿去。他每次寻开心的时候就跑到那个阴沉沉的地窖去,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锁在里面,从阴暗的角落里拿出一袋金币,或捧出一只洗脸盆那么大的金杯,或拎出一根沉甸甸的金条,再要么就端出一配克 的金沙,放在从小窗口透进来的那一缕阳光下。他很珍惜那缕阳光,倒不为别的,只为阳光会让他的财宝闪闪发光。他会把口袋里的金币一个一个数上一遍;把金条抛起来接住,再抛起来再接住;让金沙从指缝里慢慢漏下去;或者看着锃亮的金杯上照出的自己那张滑稽的脸,喃喃地说:“啊,弥达斯,富有的国王弥达斯,你是多么幸福啊!”但是,看着映在亮闪闪的金杯上那张对着他傻笑的脸,真叫人觉得荒唐可笑。它仿佛意识到国王的行为特别愚蠢,有意嘲弄他似的。
弥达斯虽然口头上说自己很幸福,心里却总是觉得还不够幸福。他永远都不可能感到十全十美,除非全世界都变成他的宝库,而且堆满属于他的金银珠宝。
我说,你们这些小家伙这么聪明,不用我说也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弥达斯国王生活的那个时代,会发生很多神奇的事情,要是那些事情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或地方,我们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发生在现代的很多事情,不仅在我们看来很神奇,古人看到了更觉得匪夷所思,恐怕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总而言之,我倒是觉得,相比而言,我们这个时代更离奇古怪。不过,咱们还是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吧。
一天,弥达斯和往常一样,在他的宝库里消磨美好的时光,突然发觉有个影子落在一堆金子上。他猛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陌生人站在那道明亮而狭长的阳光下!来者是个乐呵呵的年轻人 ,红扑扑的脸盘,笑眯眯地望着他。不知道是因为所有的东西在弥达斯国王眼里都蒙上了一层淡黄色的光芒,还是别的什么缘故,他总觉得那个年轻人的笑容里有一种金色的光芒。确实,别看年轻人的身影遮住了阳光,那些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此刻却更加光彩夺目了。年轻人笑起来的时候,就连最偏僻的角落里都亮堂了起来,仿佛被跳跃的火苗和火花照亮了似的。
弥达斯进来的时候小心翼翼地锁好了门,他知道,普通人是不可能闯进他的宝库的,不用说,这位不速之客肯定不是凡人。来者究竟何人?告诉你们也无妨。那时候,大地还是个新鲜去处,人们认为有法力的神仙们时常会来光顾。他们半戏谑半认真地插手芸芸众生的喜怒哀乐。弥达斯以前碰到过神仙,现在又碰上一个倒也不意外。确实,陌生人的样子就算说不上慈眉善目,也够亲切和蔼的,没道理怀疑他想捉弄自己,反倒多半有可能是来成全自己的。除了让一堆堆财宝成倍增加,自己还有什么好成全的呢?
陌生人把整个房间打量了一番,他那光彩夺目的微笑照亮了房间里所有的金银财宝。接着,他转向弥达斯。
“你是个大财主,弥达斯朋友!”他说,“估计这世上没有哪间屋子里堆的金子有你这间堆得多。”
“我是干得不错——相当不错,”弥达斯满腹牢骚地回答说,“可是,你想想看,我花了一辈子的时间才弄到这么一点儿,实在太少了。要是能活上一千年,兴许还有时间发财!”
“什么!”陌生人惊叫起来,“这么说你还不满足?”
弥达斯摇摇头。
“那怎么才能让你满足呢?”陌生人问,“我只是很好奇,想听听看呢。”
弥达斯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他有一种预感,觉得这个笑眯眯的陌生人可以帮他实现毕生的愿望——他既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意图。因此,现在只要自己开口,不管想要什么,不管看上去有没有可能,对方统统都会替他办到。于是,他想啊想,想啊想,恨不得立刻垒起一堆一堆的金山,都想不出这些金山有多大才能让他满意。最后,弥达斯国王终于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这主意就像让他沉迷的黄金一样,光芒耀眼。
他抬起头,看着陌生人那光彩夺目的脸庞。
“唔,弥达斯,”来者说,“看来你终于想到怎么才能让自己心满意足了。把你的愿望说来听听。”
“是这样,”弥达斯答道,“我千辛万苦才收集了这么一小堆金子,实在不想再这么费劲了。我希望凡是我碰过的东西都能变成金子!”
陌生人展颜一笑,顿时满屋生辉,就像太阳喷薄而出,照进一座幽暗的山谷,漫山遍野黄澄澄的秋叶(金块和金粒看上去跟秋叶差不多)顿时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下。
“点金指!”陌生人惊叫道,“亏你想到这么绝妙的主意,弥达斯朋友,了不起。不过,你当真认为有了点金指就能如愿以偿?”
“那还用说?”
“绝不后悔?”
“怎么会呢?”弥达斯问,“为了得到十全十美的幸福,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那就让你如愿以偿吧!”陌生人说着,挥了挥手和他道别,“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有了点金指。”
说着,陌生人的身影光芒四射,弥达斯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只剩下一道金色的光芒,他耗费毕生心血囤积的珍宝在他周围闪闪发光。
那天夜里,弥达斯是不是像往常一样呼呼大睡,故事倒没有说。不过,不管他有没有睡着,他的心情多半都像个第二天早上就能拥有漂亮新玩具的孩子。总之,第一缕曙光刚爬上群山,弥达斯国王就醒了。他迫不及待地从床上伸出两条胳膊,去摸那些够得着的物件,想看看陌生人答应他的点金指是不是真的应验了。他把手指按在床边的椅子上,又按在各种东西上,结果令他大失所望——那些东西还是跟原来一模一样。说实话,他非常担心自己只是在梦里见到了那个光芒四射的陌生人,要不然,就是那个人在捉弄他。要真是空欢喜一场,不能点石成金,还是只能用普通的法子积攒金子,那该多惨啊!
其实这会儿天刚蒙蒙亮,只有在弥达斯看不见的天际泛出一道鱼肚白。弥达斯心灰意冷地躺在床上,希望的破灭让他十分沮丧,而且越来越伤心,越来越难过,直到第一缕晨光从窗户射进来,给头顶的天花板镀上一层金色。弥达斯似乎发现这道金灿灿的太阳以一种十分奇特的方式反射在白色的被褥上。他定睛一看,顿时大喜过望——亚麻布的被褥好像变成了最纯、最明亮的黄金织品!点金指的魔力随着第一缕曙光降临了!
弥达斯简直高兴疯了,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子里到处乱跑,碰到什么就抓什么。他抓住一根床柱,床柱立马变成了一根有槽纹的金柱子。他把窗帘拉到一边,想把自己创造的奇迹看个清楚,可是窗帘的流苏竟然变成了一个金疙瘩,在他手里沉甸甸的。他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刚一碰到封面,那本书就变成了装帧精美的金边书,就像我们今天经常见到的烫金封面书。随着他的手指翻过书页,瞧啊!书页变成了一捆薄薄的金纸,可是书上的字渐渐模糊了。他匆忙穿上衣服,结果发现衣服变成了柔软而有弹性的金缕衣,尽管穿在身上有点重,却让他心花怒放。他掏出小金盏花给他缝的手绢,手绢也变成了金的,那孩子细密的针脚变成了金线!
这多少让弥达斯国王有点儿不悦。他宁愿女儿的针线活保持原样,就跟她爬上他的膝头,把手绢塞到他手里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这点小事倒没有让他烦恼多久。弥达斯从眼镜盒里拿出眼镜,架在鼻梁上,想更加清晰地看看自己制造的奇迹。那个时候,平民百姓用的眼镜还没有发明出来,不过国王已经有眼镜戴了,否则弥达斯哪儿来的眼镜?他戴上眼镜,结果发现什么都看不见。这让他大惑不解,他的眼镜那么好,怎么会看不到东西呢?不过,这事儿再正常不过了,因为他刚从口袋里拿出眼镜,透明的水晶镜片就变成两片黄色的金属了。黄金眼镜固然价值连城,但是作为一副眼镜,它已经毫无用处。这让弥达斯觉得有点儿不方便,别看他那么有钱,却再也买不到一副能用的眼镜了。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深明大义地自言自语,“得了这么大的好处,总归要有点儿小麻烦的。为了点金指,一副眼镜算什么,又不是失明了。不戴眼镜我也看得到,看不清字也没事,小金盏花很快就长大了,她可以念给我听。”
聪明的弥达斯国王交了好运喜不自胜,仿佛连宫殿都盛不下他的欢喜了。他跑下楼梯,喜滋滋地看着自己扶过的扶手变成一根亮闪闪的金条。他拨开门闩(刚刚还是黄铜的,他一碰就变成了黄金的),冲进花园。花园里许多美丽的玫瑰花争相怒放,也有的含苞待放。晨风送来阵阵醉人的芬芳,娇艳的花瓣美不胜收。那些玫瑰花那么柔美,那么端庄,那么芬芳恬静。
弥达斯知道怎么让这些玫瑰花变得(在他看来)更加珍贵。他不辞辛劳地穿过一簇簇花丛,不厌其烦地施展自己的魔法,把每一朵花、每一个花蕾甚至花蕊中的每条虫子,都变成了金子。等弥达斯国王完成那项艰巨的任务,仆从已经来叫他吃早餐了。清爽的晨风让他胃口大开,他急匆匆地回宫殿去了。
我不知道弥达斯那个时期的国王早餐都吃些什么,现在也没法停下来专门去考证。依我看,弥达斯国王那天的早餐肯定有热腾腾的蛋糕、上好的小河鳟、烤土豆、新鲜的煮鸡蛋和咖啡,他女儿金盏花的早餐是面包和牛奶。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早餐摆在一位国王面前也够格了,不知道弥达斯国王那天早上吃的是不是这些,反正不可能比这更考究了。
小金盏花还没来。弥达斯命人去叫她,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来,等着那孩子来共进早餐。公平地说,弥达斯真的很疼爱自己的女儿,而且,那天早上因为交了好运,就更加宠爱她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听到女儿一路哭哭啼啼从走廊上走过来。这让他十分意外,因为小金盏花是个非常快乐的小姑娘,就像你们夏天见到的那种最活泼的孩子一样,一年到头都难得见她掉几滴眼泪。弥达斯听到小金盏花抽泣,就想给她个惊喜,逗她开心。于是,他俯过身,碰了碰对面女儿的碗(碗本来是陶瓷的,上面画满了可爱的图案),把它变成亮闪闪的金碗。
这时,小金盏花闷闷不乐地慢慢推开门,用围裙擦着眼睛,还在抽抽搭搭地哭着,好像心都要碎了。
“噢,我的小姑娘!”弥达斯急切地说,“一大清早,天气这么好,你怎么哭了?”
金盏花一边擦着眼睛,一边伸出另一只手,只见她手里拿着一枝弥达斯刚刚施过法术的玫瑰花。
“真漂亮!”父亲说,“这朵漂亮的金玫瑰怎么把你惹哭了?”
“噢,亲爱的父亲!”孩子抽噎着说,“这花一点儿都不漂亮,没有比它更丑的花了!早上我穿好衣服,就跑到花园里给您摘玫瑰花,我知道您喜欢玫瑰,尤其是您心爱的女儿亲手为您摘的玫瑰。可是,天哪,我的天哪!您知道吗?太不幸了!美丽的玫瑰花全都枯萎了!那些香喷喷、红艳艳的花儿全都枯死了!它们变得黄乎乎的,就像这朵一样,而且也没有香味儿了!它们这是怎么回事?”
“得了,我亲爱的小姑娘,不要再为这事儿哭鼻子了!”弥达斯说。他非常惭愧,不愿意承认是自己把花儿变成了这样,惹得她这么伤心,“快坐下来吃面包喝牛奶吧!你会发现,用一朵几百年都不会凋谢的金玫瑰去换一天就枯萎的普通玫瑰容易极了。”
“我不喜欢这种玫瑰!”金盏花生气地把那朵玫瑰花扔到一旁说:“连香味儿都没有,而且硬邦邦的花瓣戳得我鼻子疼!”
金盏花在餐桌边坐下,只顾着为枯萎的玫瑰花伤心,都没注意自己的瓷碗发生了什么奇妙的变化。或许这样更好,因为金盏花总喜欢盯着画在碗周围的那些画儿看,那些奇奇怪怪的小人儿、树木和房屋,她看都看不够,现在那些装饰图案全都变成金灿灿的一片了。
弥达斯倒了一杯咖啡。不论他拿起来的时候咖啡壶是什么材质的,反正他放下的时候不消说已经变成了黄金的。他心想,早餐使用黄金器皿,对他这个作风简朴的国王来说,未免太奢华了。另外,他开始犯难,不知道把珍宝放在哪儿安全。金碗和金咖啡壶这么宝贵,不能再放在橱柜和厨房里,太不安全了。
他一边想,一边舀起一勺咖啡送到嘴边,结果嘴唇刚碰到咖啡,咖啡就变成了熔化了的金子,紧接着结成了硬邦邦的金块,他大吃一惊!
“哈!”弥达斯惊叫起来。
“怎么了,父亲?”小金盏花不解地看着父亲问道,她脸上还挂着泪珠。
“没事儿,孩子,没事儿!”弥达斯说,“快喝牛奶,待会儿就冷了。”他叉起一条小鳟鱼,试着用手指碰了碰它的尾巴,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那条煎得酥脆的河鳟立马变成了一条金鱼——不是人们养在玻璃缸里装饰客厅的金鱼,而是金子做的鱼,看上去就像世界上技艺最高超的金匠精心雕琢出来的。小小的鱼骨变成了一缕缕金丝,鳍和尾巴变成了薄薄的金片,上面还有叉子印。煎得酥脆的小鱼整个儿变成了纤毫毕现、惟妙惟肖的金属雕铸品。你们可能会觉得那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艺术品,可是此刻弥达斯国王宁可自己盘子里盛的是一条真正的鳟鱼,而不是这种价值连城的精美艺术品。
“我有点儿闹不明白,”他心想,“我怎么才能吃到早餐!”
他拿起一块热气腾腾的蛋糕,刚掰开,蛋糕就变成了玉米面似的金黄色,刚才明明还是白生生的小麦面粉蛋糕。而且蛋糕变得硬邦邦的,越来越沉,弥达斯沮丧地意识到它也变成了金子。说实话,弥达斯觉得哪怕是块玉米蛋糕都比金子好。他几乎要绝望了,又伸手拿了一个煮鸡蛋,可是鸡蛋马上就和鳟鱼、蛋糕一样,变成了黄金的。可能会有人把这枚金蛋当成故事书里那只有名的金鹅生的蛋,其实,这和那只金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把它变成金蛋的,是弥达斯那只呆头鹅。
“这可真是叫人难堪!”他心里想着,靠在椅背上,羡慕地望着小金盏花,小金盏花正十分满意地吃着面包喝着牛奶,“这么昂贵的早餐摆在我面前,可是没有一样能吃!”
他想,说不定我动作快一点儿就可以避免发生这种窘况了,于是,他飞快地抓起一个热土豆,猛地塞进嘴里,想一口吞下肚去。可是他的点金术太灵验了。他发现嘴里塞的不是又粉又面的土豆,而是硬邦邦的金属,还烫伤了他的舌头!他被烫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在房间里跺着脚乱跳,又痛苦,又害怕。
“父亲,亲爱的父亲!”小金盏花叫起来,“您这是怎么了?烫伤嘴巴了吗?”她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
“啊,亲爱的孩子,”弥达斯愁闷地呻吟着说,“我不知道你可怜的父亲会变成什么样!”
说实话,我亲爱的小朋友们,你们啥时候听说过这么可怜的事儿?摆在国王面前的,可是名副其实的最昂贵的早餐,可正是它的昂贵让它毫无价值。就连最贫穷的劳苦人,坐下来喝杯凉水,啃几口干面包,也比弥达斯国王强得多,别看他的美味佳肴确确实实抵得上同等重量的黄金。这可怎么办?早餐时弥达斯已经饿得够呛了,到了午餐时还能饿得轻点儿?毫无疑问,晚餐的时候摆在他面前的那些饭菜还是只能看不能吃,那他该饿成什么样!你们想想看,天天对着那些昂贵的饭菜,他能活多少天?
想到这里,聪明的弥达斯国王突然开始怀疑,财富是不是世上唯一值得向往的东西,或者说,是不是最值得向往的东西。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这些金光闪闪的东西让弥达斯神魂颠倒,区区一顿早餐算什么,他才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放弃点金术呢。想想看,为了一顿饭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这就好比为了几条烤鳟鱼、一个蛋、一颗土豆、一块热蛋糕和一杯咖啡支付千千万万的金钱(而且是永远也算不完的千千万万的金钱)!
“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弥达斯心想。
可是,他饿得要命,而现在的境况又让他束手无策,他不禁又叹了一口气,听上去非常难过。我们可爱的金盏花再也忍不住了。她坐在那里看着父亲,转着她的小脑袋,想要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随后,她产生了一种善良而可怜的冲动,想去安慰父亲,于是从椅子上站起来,跑到弥达斯跟前,伸出双臂,亲热地搂住父亲的膝盖。弥达斯弯下腰,亲了亲女儿。他觉得小女儿的爱比他用点金术得到的东西宝贵一千倍。
“我亲爱的宝贝,我亲爱的金盏花!”他大声说。
可是金盏花没有回应。
啊呀,他干了什么?那个陌生人赐给他一件多么致命的礼物啊!弥达斯的嘴唇一碰到金盏花的额头,金盏花就变了。她那张原本乖巧、红润的小脸蛋变得金光闪闪,两腮还挂着金黄色的泪珠。那头美丽的棕色鬈发也变成了金色,那娇小柔软的身躯在父亲的怀里变得硬邦邦的。噢,多么可怕的灾难啊!小金盏花成了他对财富贪得无厌的牺牲品,她不再是有血有肉的孩子,而是变成了一尊金像!
是啊,金盏花就在那里,那种包含着孺慕、哀伤和怜悯的探寻神情凝固在她的脸上。从来没有人见过那么凄美的情景。她所有的特征都没有变,就连可爱的小酒窝都留在金灿灿的腮边。可是,金像越逼真,父亲就越难过。女儿没了,只剩下怀里这尊金像了。以前每当他心里特别疼爱这个孩子的时候,就会冒出一句口头禅,说她抵得上和她同等重量的黄金。现在,这句口头禅竟然一语成谶,他终于感到女儿那颗爱他的、温暖真挚的心远远比天地间堆积的所有财宝都珍贵,但是已经太晚了!
讲到这里,如果我只告诉你们弥达斯有多难过,那这个故事就太叫人伤心了。他得偿所愿后绞着双手痛哭流涕,既不忍心去看女儿,也不忍心别过头去。他眼睛盯着那尊金像,简直无法相信女儿变成了金子;可是再偷偷瞄上一眼,只见那尊小雕像金黄色的脸颊上挂着金黄色的泪滴,表情那么哀怨,那么温柔,仿佛能软化坚硬的黄金,随时都能活过来似的。可惜不能。弥达斯只能绞着双手,唯愿用自己所有的财宝换回亲爱的女儿脸上那一抹红晕,为此他甘心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穷的穷光蛋。
就在他悔恨不已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口。弥达斯垂下头,默不作声;他已经认出来此人正是昨天出现在宝库里的那个陌生人,是他赐给了自己致命的点金术。陌生人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的微笑仿佛在整座房间里洒下了金色的光芒,映在小金盏花和所有被弥达斯变成黄金的物件上面。
“我说,弥达斯朋友,”陌生人说,“你的点金术用得怎么样呢?”
弥达斯摇了摇头。
“我非常不幸。”他说。
“不幸!”陌生人叫起来,“怎么会呢?我不是对你信守诺言了吗?你不是得偿所愿了吗?”
“黄金并不是最珍贵的,”弥达斯说,“我失去了自己最珍爱的。”
“啊!这么说你从昨天开始就有所发现了?”陌生人说,“那咱们瞧瞧,这两样东西中哪个最珍贵——点金术还是一杯沁凉的清水?”
“当然是神圣的清水!”弥达斯毫不迟疑地说,“它再也不会滋润我干渴的喉咙了!”
“点金术和面包,哪个珍贵?”陌生人接着问。
“面包抵得过世间所有的黄金!”弥达斯回答说。
“点金术和你那一个钟头前还热情、温柔、可爱的小金盏花呢?”陌生人问。
“噢,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孩子!”可怜的弥达斯绞着双手哭起来,“就算有把整个地球变成金块的点金术,我也不愿用她脸颊上的一个小酒窝去交换!”
“你现在聪明多了,弥达斯国王!”陌生人严肃地看着他说,“你的心还没有完全从血肉变成黄金。要是你心里真的只剩下黄金,那就无可救药了。你还明白最普通的东西比诸多凡人梦寐以求的财宝珍贵得多。现在告诉我,你是不是真心实意想摆脱点金术?”
“我恨死点金术了!”弥达斯说。
这时,一只苍蝇落在他鼻子上,可是立即就掉在地上,变成了金苍蝇。弥达斯打了个寒战。
“那就去吧,”陌生人说,“跳进流过花园尽头的那条河里。从河里盛一瓶水,浇在你想要变回来的东西上。如果你真心实意地去做,或许还能补救自己的贪婪酿成的祸端。”
弥达斯国王深深鞠了一躬,等他抬起头,那个光彩夺目的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你们肯定猜到了,弥达斯忙不迭地拿起一个大陶罐(可是,哎呀!等他一碰到那只罐子,罐子就不再是陶罐了),向河边冲去。他连蹦带跳,从灌木丛中间硬钻过去,枝叶在他身后变成了金黄色,仿佛秋天瞬间降临了,可又不曾光临别处,这幅情景太奇妙了。一到河边,他就一头栽进河里,连鞋子都没顾上脱。
“噗!噗!噗!”弥达斯国王从水里露出头来,直喷鼻息,“唔,这个澡洗得真畅快,这下应该把点金术洗掉了。现在赶紧灌满我的水罐!”
弥达斯把水罐浸到水里,只见金水罐又变回了普通的陶罐,跟之前他没有碰过的时候一模一样,这让他打心眼里高兴。他感觉到自己的内心也发生了变化,仿佛从胸口搬走了一块冰冷、坚硬、沉重的金属。毫无疑问,他的心一度丧失了人心的特质,变成了麻木不仁的金属,现在终于变回了柔软的血肉之心。弥达斯看见河畔有一朵紫罗兰,就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它,发现这朵娇嫩的鲜花没有变成金黄色的枯花,依然紫红紫红的,这让他大喜过望。这么看来,他当真摆脱了点金术的诅咒。
弥达斯匆匆赶回宫殿,估计侍从们看到他们尊贵的国王那么小心翼翼地打回来一陶罐水,都猜不出是何用意。可是,这水要用来补救他的愚蠢酿成的祸端,在弥达斯看来,这比一汪洋的金水还宝贵。不用我说,你们也猜得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捧一捧地把河水洒到小金盏花的身上。
那孩子一沾到河水,脸颊立刻恢复了玫瑰般的红润,而且打起了喷嚏,唾沫星子四溅——她吃惊地看到自己浑身湿淋淋的,父亲还一个劲儿往自己身上泼水!你们要是看到那幅情景,肯定会放声大笑起来!
“别泼了,亲爱的父亲!”她嚷嚷起来,“瞧您把我漂亮的裙子都弄湿了,我今天早上才刚换的呢!”
金盏花不知道自己刚刚变成了一尊金像,从她伸出双臂跑去安慰可怜的弥达斯国王那一刻起所发生的一切,她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她父亲认为没必要告诉心爱的女儿自己曾经多么愚蠢,他只想给女儿看看现在自己变得多聪明。于是,他牵着小金盏花来到花园,把剩下的河水洒在玫瑰花丛上,五千多株金玫瑰顿时变回了美丽的鲜花。在弥达斯国王的有生之年,只有两种情景会让他想起点金术来。一种是当那条河里的沙子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时,一种是当他看到小金盏花略带金色的头发时——在他的吻把小金盏花变成金像之前,他从来没发现女儿的头发会散发金黄的色泽。这种发色的变化倒是锦上添花,小金盏花的头发比婴孩时期更加艳丽了。
弥达斯国王渐渐老了,他经常让金盏花的孩子骑在自己膝头上,像小马一样颠着他们玩儿。他很喜欢把这个神奇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就像我现在讲给你们听一样。讲完故事,他会抚摸着他们亮闪闪的鬈发,告诉他们,他们的头发散发着艳丽的金色光芒,那是来自他们母亲的遗传。
“老实告诉你们吧,我的小宝贝们,”弥达斯国王一边“嘚,嘚,嘚”地颠着膝头上的孩子们,一边说,“打那个早晨起,我见了金子和金色就讨厌,只有你们的头发除外。”
“我说,孩子们,你们听过比‘点金指’更好听的故事吗?”尤斯塔斯问道,他特别喜欢让听故事的人明确说出自己的看法。
“呵,弥达斯国王的故事早在尤斯塔斯·布赖特先生出生一千年前就闻名世界了,而且在他去世后的一千年里还会继续家喻户晓,”俏皮的樱草花说,“只不过有的人拥有一种我们不妨称之为‘点铅术’的本领,所有的故事经他们一说都会变得索然无味。”
“樱草花,你才不过十来岁,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尤斯塔斯听了她尖刻的评论颇有点儿吃惊,“不过,你那颗顽皮的小脑瓜应该知道,我擦亮了弥达斯古老的金子,让它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对了,还有金盏花这个人物形象!你就没感觉到其中的匠心独运吗?还有,我多么出色地展示并深化了这个故事的道德意义!你们觉得呢,香蕨木、蒲公英、三叶草、长春花?听完这个故事,你们还有谁蠢到想要拥有点石成金的本领吗?”
“我想,”十岁的长春花说,“我希望自己右手的食指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金子,要是变得不称心,还能用左手的食指把它变回来。要是真有这个本领,我今天下午就会大干一场!”
“不妨说来听听。”尤斯塔斯说。
“唔,”长春花说,“我要用左手食指把树上每一片金黄色的叶子都变回绿色。说不定能让夏天重新回来呢,那讨厌的冬天就不会来了。”
“噢,长春花!”尤斯塔斯·布赖特嚷嚷起来,“那你就大错特错啦。要是我是弥达斯,我不变别的,只把一年四季所有的日子都变成现在这样的金色日子。我最出色的构思总是有点儿姗姗来迟。我刚才怎么就没想到让弥达斯国王到美国来,把别的地方黯淡无光的秋天全都变得明亮多彩,就像我们这里一样。我要让他把大自然这本巨著的每一页都镀成金色。”
“尤斯塔斯表哥,”香蕨木要发问了,他是个乖巧的小男孩,总是对巨人到底有多高、小仙子究竟有多小这样的问题打破砂锅问到底,“金盏花有多大?她变成金子以后有多重?”
“她跟你差不多高,”尤斯塔斯说,“因为金子很重,所以她变成金子后至少有两千磅,说不定能铸成三四万枚金币呢。我倒希望樱草花能有她的一半值钱。过来,小朋友们,咱们爬出山谷,去四下里望望。”
他们攀缘到山坡上,此时已经是午后一两点钟。西斜的秋阳照进宽阔的谷底,谷底洒满了柔和的阳光,仿佛一只盛满金色美酒的大碗,美酒从山谷里溢出来,泼洒在四周的山坡上。天气真好!你会情不自禁感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天气!”其实昨天的天气也这么好,明天的天气还会这么好。不过,一年十二个月里头,这样的好天气确实太少了!十月的日子真是独具一格,尽管这个季节太阳总是很迟才升起来,并且像小孩那样,在毫无睡意的六点钟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匆匆上床睡觉去了,但是好像每一天的白昼都占据着巨大的空间。因此,我们虽然不能说十月的白昼很长,但是不知什么道理,它们仿佛用广阔弥补了自己的短促,当凉爽的夜晚悄然来临时,我们就会意识到,自清晨开始,我们一直都在享受着极其丰富的生活。
“过来,孩子们,快过来!”尤斯塔斯·布赖特喊道,“再去捡点儿坚果,多捡点儿!把你们的篮子都装满,等到圣诞节的时候,我会一边帮你们砸坚果,一边给你们讲好听的故事!”
于是,他们都去捡坚果了。除了小蒲公英,人人都兴致勃勃。我很抱歉地告诉你们,他刚才不小心坐到了一枚栗子果上,那壳上的刺儿像针毡似的,扎了他满屁股。我的天,他肯定被扎得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