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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耳工的头

- Intro -

晴朗的秋日早晨,孩子们兴高采烈地簇拥着一位高个儿年轻人,聚集在那座叫“坦格林”的乡间庄园门廊下。他们本来打算去野外采坚果,这会儿正不耐烦地等着山坡上的晨雾散去。雾气一散,太阳就会将暖意洒向田野和草原,送进色彩斑斓的丛林深处。看来今天和以往一样,又是一个大晴天,让这个美丽而舒适的世界充满欢乐。不过,此刻整座山谷都淹没在晨雾里。坦格林庄园就矗立在山谷上方的一道缓坡上。

白色的雾气弥漫到庄园跟前,几十码外的景物都隐没在浓雾里,只有几株浅红和金黄的树冠不时探出头来。在晨曦的照耀下,不仅天边的云霞更加灿烂,就连这些树冠也显得更加绚丽了。往南四五英里远,纪念碑山(Monument Mountain)的峰顶高耸入云,仿佛飘浮在白云上面。再往南十五英里是更加高大的塔科尼克山(Dome of Taconic),圆圆的山顶若隐若现,成了一团朦胧的蓝色,仿佛比氤氲的云海还要虚无缥缈。附近与山谷邻接的群山,半山腰以下浸没在浓雾里,从半山腰到山顶点缀着小花环似的云朵。总而言之,这里云雾迷茫,能看见的陆地非常少,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那群孩子活力四射,他们笑着、闹着从坦格林庄园的门廊下涌出来,有的沿着沙石小路连蹦带跳跑掉了,有的急匆匆地冲过缀满露珠的草坪。我也说不大清楚究竟有多少孩子,反正大大小小不少于八九个,也不超过十二三个。这些小家伙的性格、长相、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他们是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剩下的是受普林格尔夫妇之邀到坦格林庄园共度秋日的小伙伴。恐怕我不能告诉你他们都叫什么名字,甚至不能用孩子们常用的名字给他们取名,据我所知,作者给书里的人物取名时如果不慎用了现实生活中的人名,有时候会惹上麻烦。为此,我打算分别叫他们樱草花、长春花、香蕨木、蒲公英、蓝鸢尾、三叶草、越橘、报春花、南瓜花、马利筋、车前草和毛茛,当然,我也知道这些名字更适合一群小精灵,而非一帮尘世的孩子。

别以为谨慎的家长们会允许这些小家伙自己跑到丛林或田野里去。孩子们要去探险,身边必须要有靠得住的大人照看。噢,可不是嘛!你还记得本书开篇提到的那个高个儿年轻人吧,他叫——我应该把他的真实名字告诉你,因为他认为自己讲的故事能变成铅字是个殊荣——他叫尤斯塔斯·布赖特(Eustace Bright),是威廉姆斯学院的大学生,多半已经年满十八岁,算是大人了。长春花、蒲公英、越橘、南瓜花、报春花他们还不到他年龄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这让他觉得自己在这些孩子面前像个老爷爷。他的视力有问题(就好比现在很多学生都认为,为了证明自己勤奋读书,视力一定要有问题才行),所以开学后没去学校,还需要再休息一两个星期。不过,我倒是觉得尤斯塔斯这样的眼睛很少见,它们仿佛看得比谁都深远,比谁都清楚。

这位博学多识的大学生跟所有美国北方大学生一样,身材颀长,脸色有点儿苍白。不过他的模样还是很健康的,走起路来步伐轻盈,充满活力,就像鞋子上插了双翅膀似的。顺便说一下,他酷爱到野外去探险,这会儿已经换上了远足穿的牛皮靴。他身穿亚麻布束腰夹克,头戴布帽,鼻子上还架着一副绿框眼镜。他戴眼镜多半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威严,而不是为了保护视力。不过,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都最好别去管那副眼镜了。你瞧,趁他坐在台阶上不注意,小淘气鬼越橘悄悄溜到他身后,一把将眼镜抢走,胡乱戴在自己的脸上。这位大学生竟然忘记把眼镜要回来,结果眼镜掉进草丛,静静地躺到了来年春天。

要知道,在这些孩子的心目中,尤斯塔斯·布赖特可是个了不起的讲故事高手。有时候孩子们缠着他讲一个,再讲一个……总也讲不够的时候,他会装出一副不胜其烦的模样,不过,我倒是觉得他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讲故事了。瞧,就在等待云开雾散的空当儿,在三叶草、香蕨木、报春花和毛茛他们几个来央求他讲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可是闪闪发亮呢。

“对啊,尤斯塔斯表哥,”樱草花说,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今年十二岁,长着一双会笑的眼睛和一个微微上翘的鼻头,“早晨听你讲故事当然最好了,你总是让我们等得着急。昨晚我和小报春花都打瞌睡了,现在你讲到最精彩的地方,我们一定不会打瞌睡,你也就不会难过啦!”

“樱草花你这个捣蛋鬼!”六岁的报春花大声抗议道,“我昨晚才没打瞌睡呢,我只是把眼睛闭上,好想象尤斯塔斯表哥讲的情景。他的故事很适合晚上听,因为睡着了能梦见;早上听也很好,因为能醒着想象。所以我好想让他赶快给我们讲一个。”

“谢谢你替我反驳捣蛋鬼樱草花,小报春花,”尤斯塔斯说,“就冲你这么维护我,我都应该给你讲一个最好听的故事。可是,孩子们,我给你们讲的童话故事那么多,估计哪个故事你们都最少听过两遍了。恐怕我再讲一遍你们真的会打瞌睡。”

“不会的,不会的!”蓝鸢尾、长春花、车前草和其他六七个孩子一起嚷嚷起来,“听过两三遍的故事我们更爱听。”

确实如此,就孩子们而言,反复听一个故事反而会加深他们的兴趣。不过,尤斯塔斯·布赖特肚子里的故事多得很,他才不屑于像那些讲故事老手似的,巴不得用一个讲过好几遍的故事应付了事。

“且不说我的创造力吧,”他说,“单说我这样有学问的人,要是不能每天给你们这群孩子讲个新故事,要年复一年地炒冷饭,那可就太遗憾了。我来给你们讲一个童话故事,在我们伟大的地球老祖母还是个穿罩衣、系围嘴的小姑娘时,这些故事是用来哄她开心的。这样的故事有上百个,奇怪的是,很早以前竟然没有人把它们画成连环画给小孩看。反倒是那些花白胡子的老祖先对着散发着霉味的希腊典籍没完没了地研究,为了弄明白这些故事是何时所写、为何而写及如何写成而伤透了脑筋。”

“好啦,好啦,好啦!尤斯塔斯表哥,”孩子们七嘴八舌地嚷嚷起来,“别再长篇大论啦,赶快开始讲吧!”

“那你们全都乖乖坐好,”尤斯塔斯表哥说,“要像一群小耗子似的,悄悄的,不能出声。只要有人打断我的故事,不管是捣蛋鬼樱草花,还是小不点儿蒲公英,我都会一口把故事咬断,吞进肚子里。现在,我要先问一下,有人知道戈耳工吗?”

“我知道!”樱草花说。

“那就管住你的舌头,别出声!”尤斯塔斯说,他倒宁愿樱草花对戈耳工一无所知,“大家都别说话了,我给你们讲一个非常好听的故事,名字叫《戈耳工的头》。”

说完,他开始讲起了《戈耳工的头》,你们下一页就可以读到那个故事。他可以极其巧妙地运用一名大二学生的学问,这要归功于安东教授(Professor Anthon),不过,不论何时,只要他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驱使他抛开一切精通古典文学的权威人士,他就会将那些权威抛之脑后。

- The Story -

珀耳修斯 (Perseus)是达那厄(Danaë)的儿子,达那厄是一位国王的女儿。在珀耳修斯很小的时候,一些坏人把他们母子二人装进一口箱子,丢进了大海。海风把箱子从岸边吹走,在汹涌的波涛中上下颠簸。达那厄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生怕一个大浪打来,泡沫飞溅的浪头会把他们淹没。然而,箱子竟然安然无恙地随波逐流,既没有沉,也没有翻。夜幕降临的时候,箱子漂到一座小岛附近,被渔网缠住,一个渔夫将它拖上了沙滩。这座小岛叫作塞里福斯岛(Seriphus),岛上的统治者波吕得克忒斯国王(King Polydectes)碰巧是那位渔夫的哥哥。

我很高兴地告诉你们,那位渔夫是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他对达那厄母子一直很照顾,直到珀耳修斯长成英俊的小伙子。珀耳修斯长大后身强力壮,精力充沛,而且擅长使用各种武器。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早就看到坐在箱子里漂到岛上来的母子俩了。别看渔夫那么善良,国王可一点儿不像他的弟弟,他的心肠非常歹毒。他决定派珀耳修斯去完成一项特别危险的任务,最好能要了珀耳修斯的命,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欺负达那厄了。于是,这个坏心眼的国王花了很长时间琢磨,他想啊想,终于想到一个可以置人于死地的任务,于是派人去叫年轻的珀耳修斯。

珀耳修斯来到宫殿,看见国王端坐在宝座上。

“珀耳修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假惺惺地笑着对他说,“你已经长成一个优秀的小伙子了。不光我那位高尚的渔夫弟弟对你和你的好妈妈照顾有加,我本人也对你们很关心哪,想来你不会连点儿回报都舍不得付出吧。”

“请陛下吩咐,”珀耳修斯说,“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好,”国王嘴唇上依然挂着那抹狡诈的笑意,他接着说,“我有个小小的探险计划想派你去。作为一位雄心勃勃的年轻勇士,你肯定会好好珍惜这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我的好珀耳修斯,你肯定也知道,我想娶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Princess Hippodamia)。按照规矩,我得向新娘赠送一件稀世珍宝。老实说,我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到哪儿去弄那么一件宝贝讨公主的欢心。不过,今天早上,我自以为终于想到一样合适的东西了。”

“我能帮陛下弄到那东西吗?”珀耳修斯急忙问。

“你能,只要你如我所料,是个勇敢的年轻人。”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回答说,他的态度特别和蔼可亲,“我决心把蛇发女妖戈耳工美杜莎(Gorgon Medusa)的头作为新婚礼物,献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我亲爱的珀耳修斯,这事儿就指望你了。我急着把亲事定下来,所以你越早去找戈耳工,我就越高兴。”

“我明天早上就出发。”珀耳修斯一口答应了。

“那就拜托了,我年轻的勇士!”国王说,“还有,珀耳修斯,你把戈耳工的头割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干净利索,小心不要划伤她的脸。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很讲究,为了投她所好,你要完好无损地把它带回来。”

珀耳修斯离开了宫殿。他前脚刚迈出宫殿的门,波吕得克忒斯就放声大笑起来。这个心肠歹毒的国王看到年轻的珀耳修斯这么容易就落入自己的圈套,得意得乐不可支。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听说珀耳修斯答应去砍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人人都幸灾乐祸,因为大多数岛民都和他们的国王一样坏,他们看到达那厄母子大祸临头,比什么都开心。看起来,不幸的塞里福斯岛上只有渔夫一个好人。珀耳修斯一路走过去,人们在他背后指指点点,挤眉弄眼,肆无忌惮地嘲笑他。

“吼!吼!”他们嚷道,“美杜莎头上的蛇会狠狠咬他几口!”

那个时候,活着的戈耳工有三个。她们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怪诞、最可怕的怪兽,堪称空前绝后。我简直不知道应该把她们说成是哪种妖魔鬼怪。她们是三姐妹,样子长得有点儿像女人,但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吓人的恶龙。真的,很难想象这三姐妹有多么凶恶。嘿,我告诉你们,她们头上长的可不是头发,而是一百条活生生的大蛇。大蛇在她们头上盘旋着,扭来扭去,吐着分泌毒液的信子,信子上还长着叉子似的毒刺!戈耳工的獠牙很长,双手是黄铜做的,身上长满了坚铁一样的鳞片。她们还长着翅膀,我跟你们说,她们的翅膀华丽极了,因为每片羽毛都是由光彩夺目的纯金打造的。她们在阳光下飞翔的时候,那双翅膀叫人眼花缭乱。

不过,就算碰巧看见她们金光闪闪地掠过高空,也很少有人停下脚步去细看,而是拔腿就跑,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你们多半以为大家害怕被戈耳工头上的毒蛇咬死,怕被她们丑陋的獠牙咬断脖子,或者怕被她们的铜爪撕成碎片。不错,那确实很危险,但是算不上最大的危险,也算不上最难躲避的危险。这三个女妖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一旦哪个可怜的人看到她们的脸,立马就会从活生生的人变成冷冰冰的石头!

这么一说,你们就明白了,这是一场异常险恶的探险,是邪恶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为天真的珀耳修斯设下的圈套。珀耳修斯思来想去,也觉得此行凶多吉少,不但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带不回来,自己多半还会变成一尊石像。别的困难且不说,单是其中一个问题,就叫人束手无策,就算比珀耳修斯老成的人,对此也一筹莫展:他不但要跟那个金翅膀、铁鳞片、长獠牙的蛇发妖怪搏斗,还得闭着眼睛把妖怪杀死,至少不能正眼去看自己的敌手。否则,他刚刚举起手臂要出击,就变成硬邦邦的石像了,那他只能高举着手臂一站几百年,直到风霜雨雪将自己化为齑粉。他还想在这个光明而美丽的世界上建功立业,享受幸福的生活呢,这真是祸从天降,叫人扼腕。

珀耳修斯想到这些就发愁,更不忍心把自己要去做的事告诉母亲。于是,他拿起盾,佩上剑,渡海离开小岛,来到大陆,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坐下,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就在他伤心难过的时候,突然听见身边有人说话。

“珀耳修斯,”那个人说,“你为什么伤心啊?”

珀耳修斯本来双手捂着脸,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呀!他以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想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还有个陌生人。此人很年轻,而且聪明活泼,一脸古灵精怪。只见他身披斗篷,头戴一顶稀奇古怪的帽子,手里拿着一根弯来扭去的手杖,腰间还佩着一把曲里拐弯的短剑。他身形矫健灵敏,像经常练习体操的人,而且擅长奔跑跳跃。最重要的是,这个陌生人乐乐呵呵的,一副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模样(尽管看着有点儿淘气),珀耳修斯瞧着他,心情不由轻松了很多。再说了,自己怎么着也是个豪情万丈的男子汉,给人家看到像个畏畏缩缩的小学生似的偷偷抹眼泪,可真是太丢人了,何况现在还不到完全绝望的时候。想到这里,珀耳修斯擦掉眼泪,尽力做出一副英勇无畏的样子,故作轻松地跟陌生人聊起来。

“我并不怎么伤心啊,”他说,“只不过是在思考要去完成的一场探险。”

“啊哈!”陌生人说,“那你讲给我听听,兴许我能帮帮你。我曾经帮助许多年轻人渡过难关,他们接受的任务最开始看着都很棘手。说不定你听说过我呢。我有很多名字,哪个名字都很适合我,你就叫我水银 吧,这个名字也不错。来跟我说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咱们合计合计,看看该怎么办。”

陌生人的这番话和他的态度让珀耳修斯情绪大好。他决心把自己的难处向水银和盘托出,反正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再说了,他的新朋友很有可能会给他提一些很有用的建议呢。于是,他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的原委讲明白了: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是如何想要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好献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做新婚礼物,而他又是如何接受了这项任务,却又害怕自己变成石头。

“那可真是令人遗憾,”水银嬉笑着说,“你会变成一尊很英俊的大理石像呢,真的,过上好几百年才会化成齑粉。不过,一般来说,大家宁肯做几年小伙子,也不愿意当几百年石像。”

“噢,那还用说!”珀耳修斯大声说着,泪水又涌上了眼眶,“再说了,要是我变成石头,我亲爱的母亲可怎么办?”

“好啦,好啦,但愿这事儿没那么糟,”水银给他鼓气说,“要说有人能帮得了你,那非我莫属了。尽管这事儿看上去挺凶险,但是你放心,我和我姐姐 会全力以赴,帮你顺利渡过难关的。”

“你姐姐?”珀耳修斯追问。

“是的,我姐姐。”水银说,“告诉你,她可是聪明过人;至于我嘛,脑子也很够用。要是你胆大心细,又肯听我们的话,就一点儿都不用担心变成石头。不过,你首先得把你的盾牌擦亮,擦到和镜子一样,能清清楚楚照见你的脸。”

对珀耳修斯来说,以这种方式开启探险之旅倒是挺新鲜,因为他认为,一面盾牌最重要的是够不够坚固,能不能保护他不被戈耳工的利爪抓伤,而不是够不够明亮,能不能照见他的脸。不过,他认定水银比他见识广,于是立即去擦盾牌了,擦得很仔细,直到把它擦得像满月一样亮堂堂的。水银笑眯眯地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把自己那把曲里拐弯的短剑解下来,给珀耳修斯换上。

“我这把剑才管用,”他说,“这把剑的剑刃经过最出色的淬炼,削铁斩铜易如反掌,就像砍小树枝似的。现在咱们就出发,去找白头三媪,她们知道到哪儿去找山林仙子。”

“白头三媪!”珀耳修斯嚷嚷起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他前去探险的路上多出来的一重障碍罢了,“白头三媪是谁?我从来没听说过她们。”

“她们是三个非常古怪的老太太,”水银笑嘻嘻地说,“她们统共只有一只眼睛、一颗牙齿。而且,只有在繁星满天或暮色四合的时候才能找到她们,因为她们从来不在阳光或月光下露面。”

“可是,”珀耳修斯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找白头三媪?现在就动身去找可怕的戈耳工不是更好吗?”

“不行,不行,”他的朋友说,“你得先办成几件事才能找到戈耳工。现在必须去找那三个老太婆。等见到她们,你就知道离戈耳工没多远了。好了,赶紧动身吧!”

这时,珀耳修斯对同伴的睿智变得深信不疑。他不再提出任何异议,而是表示自己随时可以启程。于是他们出发了,而且走得很快。水银的步伐实在太快了,珀耳修斯发觉自己很难跟上这位身手灵敏的朋友。说实话,他心里有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水银穿着一双飞鞋,所以一路健步如飞。还有,每当珀耳修斯斜眼瞟过去的时候,仿佛都看到水银脑袋两旁长着翅膀,可是当他定睛细看时,翅膀又不见了,只有一顶古怪的帽子。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根弯来扭去的手杖显然帮了水银的大忙,让他一路疾步如飞。别看珀耳修斯是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也走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手杖给你!”水银大声说——他虽然调皮,却也知道珀耳修斯很难跟上他——“你比我更需要它。塞里福斯岛上没有谁比你走得更快吧?”

“要是我有一双飞鞋,”珀耳修斯偷偷扫了一眼同伴的双脚说,“就能走得非常快了。”

“咱们得想办法给你弄一双来。”水银答道。

不过那根手杖已经帮了珀耳修斯的大忙,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累了。事实上,手杖在他手里像活的一样,把自己一部分生命力借给珀耳修斯。珀耳修斯和水银一边轻松地赶路,一边愉快地聊着天。水银讲了很多他以前探险的趣事,讲他怎样随机应变。珀耳修斯越来越觉得水银了不起。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没有比这种百事通朋友更有魅力的了。他越听越激动,希望能借此增长自己的见识。

珀耳修斯忽然记起来水银刚才提到了他的姐姐,说她会在探险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她在哪儿?”珀耳修斯问,“我们不用马上去见她吗?”

“适当的时候就见到啦,”同伴说,“不过,你得知道,我这个姐姐性格跟我完全不一样。她为人严肃谨慎,不苟言笑,更不会放声大笑。而且,除非特别重要的话,否则她一个字都不肯多说;除非特别睿智的谈吐,否则她一个字都不肯听别人说。”

“我的天!”珀耳修斯叫起来,“我连声都不敢出了。”

“告诉你,她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水银接着说,“精通所有的艺术和科学。这么说吧,她聪明盖世,很多人都说她是智慧的化身。不过,说老实话,在我看来,她有点儿暮气沉沉的,你肯定会觉得还是和我同行比较有意思。不管怎么说,她自有她的长处,你和戈耳工对阵的时候就知道了。”

这时,夜幕已经悄然降临,他们来到一个异常荒凉的地方,灌木杂乱丛生,四周悄然无声,好像从来没有人到过这里。暮色苍茫,万物萧瑟,珀耳修斯举目四顾,不由心绪怅然,就问水银是不是还有很远。

“嘘!嘘!”水银低声说,“别出声!已经到地方了,白头三媪就要来了。不能让她们先看见你。别看她们三个只有一只眼睛,可视力却好得很呢,比普通人的六只眼睛还敏锐。”

“可是,待会儿见到她们,我该怎么做?”珀耳修斯问。

水银对珀耳修斯解释说,白头三媪靠着一只眼睛过活,她们好像习惯轮流使用那只眼睛,仿佛轮流戴一副眼镜似的,或许说是单片眼镜更贴切。第一个老婆婆先用一会儿,然后从眼窝里抠出来,交给第二个,第二个老婆婆立马“啪”的一声装进自己的眼窝,赶紧看一眼这个世界。这么一说你们就明白了:可怜的白头三媪每次只有一个人能看得见,而且,在眼睛转手那一瞬间,她们三个谁也看不见。我长这么大,要论稀奇古怪的事情,我听得多了,亲眼见过的也不少,但是都不能和共用一只眼睛的白头三媪相提并论。

珀耳修斯也是这么想的,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差点儿以为是同伴在跟他开玩笑,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老婆婆?

“你很快就会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水银看到他的神色说,“听!嘘!嘘!嘘!她们来了!”

珀耳修斯透过暮色急切地张望着。果然,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白头三媪出现了。光线太昏暗,珀耳修斯看不清三个人的身影,只能看见她们花白的长发。她们越走越近,他逐渐看到她们额头中央各长着一个眼窝,其中两人的眼窝空洞洞的,而走在中间的那个老婆婆眼窝里有一只明亮、深邃的大眼睛,像戒指上硕大的钻石似的闪闪发光,仿佛能洞察秋毫。珀耳修斯不禁想:恐怕在最漆黑的深夜,它都能像在正午时分一样看得一清二楚。三个人的视力全都汇聚在一只眼睛上了。

总而言之,三个老太太走起来轻松自如,仿佛都能看见似的。额头中间有眼睛的那位老婆婆一手牵一个姐妹,一个劲儿地向四周张望,目光十分锐利,搞得珀耳修斯暗暗担心,怕她一眼就能看见他和水银躲在灌木丛后。我的天!这么雪亮的眼睛,在它的视力范围内实在让人心惊胆战!

可是,还没走近灌木丛,白头三媪中就有人开腔了。

“姐姐!稻草人姐姐!”她嚷嚷着说,“眼睛你都用了好久了,轮到我用了!”

“再给我用一会儿,噩梦妹妹,”稻草人说,“我刚才好像看到灌木丛后面有东西。”

“那又怎么样?”噩梦不耐烦地反驳,“你能一眼看穿灌木丛,我还不是一样能?眼睛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也知道怎么用,说不定比你用得还好呢。快给我,我现在就要看!”

这时,名字叫“抖关节”的三妹妹也抱怨起来,说轮到她用眼睛了,稻草人和噩梦两个人想霸占。为了息事宁人,稻草人老婆婆伸手把眼睛从额头上取下来,拿在手里往前一伸。

“给,随便你们谁拿走,”她嚷着说,“别瞎嚷嚷了。我倒是宁愿摸黑待会儿呢。快拿去,不然我就再把它安进我的额头里。”

噩梦和抖关节听了都赶紧伸出手去摸索,想从稻草人手上把眼睛抢走。可是,她们两个都看不见,谁也摸不到稻草人的手;而此时稻草人也和她们一样摸着黑,没办法立刻把眼睛准确地塞到她们手里。就这样(我聪明的小听众们,你们可想而知)那三个老婆婆陷入了奇怪的困窘里。别看那只眼睛在稻草人手中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白头三媪却连一丝亮光都看不到。她们迫不及待想用它去看,却全都陷入无边的黑暗中。

水银看着抖关节和噩梦胡乱摸索,她们又是埋怨稻草人,又是相互抱怨,差点儿忍不住笑出声来。

“现在就看你的了!”他低声对珀耳修斯说,“快!快!赶紧从稻草人手上把眼睛抢过来,别等她们再安到头上!”

说时迟,那时快,趁着白头三媪相互指责,珀耳修斯从灌木丛后面跳出来,飞奔过去,一把把眼睛抢了过去。那只神奇的眼睛在他手里光彩夺目,仿佛正在用一种心照不宣的神情盯着他看,瞧它的样子,好像给它一双眼皮,它还要眨巴几下呢。不过,白头三媪还不知道眼睛给抢走了,都以为她们三个当中有人拿走了眼睛,于是又争吵起来。珀耳修斯不忍心过分为难这几位老婆婆,觉得应该把事情解释清楚。

“各位好心的女士,”他说,“请不要再争了。要怪就怪我吧,是我拿走了你们这只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正十分荣幸地将它捧在我的手中!”

“你!是你拿走了我们的眼睛!你是什么人?”白头三媪异口同声地尖叫起来。听到一个陌生人说拿走了她们的眼睛,她们确实吓坏了,“噢,我们怎么办,姐妹们?我们怎么办?我们全都看不见了!快把眼睛还给我们!把我们的宝贝眼睛还给我们!我们只有这一只眼睛,而你自己有两只!快把眼睛还给我们!”

“你跟她们说,”水银悄悄对珀耳修斯说,“只要她们告诉你到哪里去找有飞鞋、魔袋和隐身盔的山林仙子,你就会马上把眼睛还给她们。”

“我尊敬的女士们,”珀耳修斯对白头三媪说,“你们不必惊慌,我不是坏人。只要你们肯告诉我到哪里去找山林仙子,我就马上把你们的眼睛完好无损地还给你们,保证它像往常一样明亮。”

“山林仙子!天哪!姐妹们,他说的山林仙子是什么人?”稻草人尖叫起来,“人们常说山林仙子可多了,有的在山林里狩猎,有的住在树洞里,还有的在泉水里安家。山林仙子的事儿我们哪儿知道?我们不过是三个可怜的老太婆,黄昏时分出来溜达溜达。我们只有一只眼睛,现在还被你偷走了。噢,快还给我们,好心的陌生人!不管你是谁,赶紧还给我们!”

说到这里,白头三媪伸过手来摸索,极力想要抓住珀耳修斯,可是珀耳修斯早就有所防备,不让她们够着。

“我尊敬的女士们,”他说——母亲教导他对人要有礼貌,“我把你们的眼睛牢牢攥在手里,我会替你们好好保管的。只要你们肯告诉我到哪儿去找那几位山林仙子,我就还给你们。我说的山林仙子是负责保管飞鞋、魔袋,还有什么来着,还有——隐身盔的那几位。”

“天哪,姐妹们!这个年轻人在说什么啊?”稻草人、噩梦和抖关节纷纷惊叫起来,仿佛非常惊讶似的,“他说,飞鞋!他要是傻了吧唧地穿上那双鞋,他的脚后跟很快就飞得比头还高。还有隐身盔!一个头盔怎么能让他隐身呢?除非大得能让他钻进去。还有魔袋!那是个什么玩意?我都没听说过。不行,不行,好心的陌生人!那些神奇的玩意儿我们哪儿知道啊?你有两只眼睛,我们三个人只有一只。你去找那些稀罕物件儿比我们三个老瞎子方便得多。”

听了这番话,珀耳修斯信以为真。他觉得很过意不去,不该这么为难她们,于是就想把眼睛还给她们,请求她们原谅自己的鲁莽。可是水银抓住了他的手。

“别上她们的当!”他说,“这个世界上只有白头三媪能告诉你到哪儿去找山林仙子。你要是问不出来,就休想砍下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把那只眼睛拿好,保证你能如愿以偿。”

事实证明水银说得对。天下没几样东西能像眼睛一样得到人们的无比珍视。白头三媪把那只眼睛看得跟六只眼睛一样重要——她们本来就应该有六只眼睛。她们发现不老实交代就要不回眼睛,只好一五一十地回答了珀耳修斯的问题。白头三媪一讲完,珀耳修斯就立刻毕恭毕敬地把眼睛塞进其中一人的前额,并对她们表示感谢,然后就告别了。他还没走远,白头三媪又争执起来,因为他碰巧把眼睛塞进了稻草人的前额,而刚才她已经用过了。

白头三媪经常为了这事儿争争吵吵,严重影响了她们之间的和睦,这真是叫人担心。更令人扼腕的是,她们又离不开彼此,注定要永远在一起做伴。说到这里,我要奉劝大家一句,无论是兄弟还是姐妹,无论是年老还是年少,倘若几个人只有一只眼睛,那就要学会忍让,不要大家都抢着用。

接着说水银和珀耳修斯,他们赶去寻找山林仙子。白头三媪刚才说得很详细,他们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山林仙子跟噩梦、抖关节、稻草人三姐妹截然相反:她们不仅年轻漂亮,而且人人都长着一双十分明亮的眼睛,和蔼地看着珀耳修斯。她们好像认识水银,水银把珀耳修斯要去探险的事儿说给她们听之后,就痛痛快快地答应把自己保管的宝物借给他。最先递给他的是一个鹿皮做的小口袋,上面绣着古怪的花纹。她们叮嘱他要妥善保管。原来这就是魔袋。接着是一双鞋子,或者说是一双便鞋或拖鞋,鞋后跟上都有一双精巧的小翅膀。

“快穿上,珀耳修斯,”水银说,“剩下的路走起来要多轻巧就有多轻巧。”

于是,珀耳修斯把一只鞋往脚上穿,另一只放在旁边。不料那只鞋拍了几下翅膀,从地面上飞了起来。幸好水银眼疾手快,一下子跳起来抓住它,否则它可能都飞走了。

“多加小心,”水银说着,把鞋子递给珀耳修斯,“要是让小鸟儿看见有只鞋子飞在它们中间,那可要吓坏了。”

珀耳修斯把两只神奇的飞鞋都穿上之后,身子立马轻飘飘的,脚不着地了。他迈出了一两步,快瞧!他一下子飞到了空中,凌空站在水银和山林仙子的上方,怎么也下不来了。飞鞋之类的高空飞行宝物都不是那么好驾驭的,你得慢慢适应。水银看到伙伴身不由己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他告诉珀耳修斯,不要这么心急,还得等着拿隐身盔呢。

性情温婉的山林仙子取出一顶头盔,上面一簇黑色的羽毛微微摇曳,就等着戴在珀耳修斯头上了。珀耳修斯一戴上头盔,就发生了一件非常奇妙的事,跟我给你们讲过的那些奇事一样奇妙:戴头盔之前,年轻英俊的珀耳修斯站在那里,金色的长鬈发,红扑扑的脸颊,腰间佩着弯弯曲曲的宝剑,手臂上挽着亮光闪闪的盾牌,威风凛凛,生气勃勃,像一道灿烂的光芒。可是,头盔一戴到他那白皙的额头上,他就立马不见了踪影!除了空气什么都没了!就连那顶隐身头盔都不见了!

“你在哪儿,珀耳修斯?”水银问。

“怎么了?我就在这儿啊!”珀耳修斯非常平静地应道,他的声音好像从透明的空气中传来的,“我就站着没动啊。你看不见我吗?”

“真的看不见了!”他的朋友说,“你躲在头盔下面呢。不过,既然我看不见你,戈耳工们肯定也看不见。跟我来吧,咱们试试你穿上飞鞋利索不利索。”

话音刚落,水银的帽子就张开了翅膀,他的脑袋仿佛要从肩膀上飞走似的,不过很快他整个人就轻盈地飞上了半空,珀耳修斯紧随其后。他们飞到几百英尺高的时候,珀耳修斯渐渐觉得,能把污浊的大地远远抛在下面,像只鸟儿似的在天际自由翱翔,真是一件令人无比心旷神怡的事!

此时已是深夜。珀耳修斯举目望去,只见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天空,他想,要是能飞到那里度过余生,他也就别无所求了。随后,他又低头望去,看见了脚下的大地,地上的海洋湖泊、白雪皑皑的山峰、广阔无垠的田野、黑压压的丛林和大理石修筑的城郭,仿佛全部在溶溶的月光下睡着了。此时的大地就像月亮和万千星星一样美丽。他还看到了塞里福斯岛,亲爱的母亲此时就在那里。他和水银不时穿过朵朵白云,向远处望去,那些云朵就像是羽毛状的银子做成的,可是当他们闯进云层,就会被灰蒙蒙的迷雾弄得又冷又湿。他们飞得很快,一溜烟儿就钻出了云层,重新回到月光下。有一次,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正对着隐了身的珀耳修斯迎面飞来,从他身旁掠过。最壮观的景象莫过于流星。流星突然划过天空,像燃起了一堆篝火,让方圆百英里的月光黯然失色。

两个伙伴继续往前飞,珀耳修斯似乎听到身旁一侧有衣服窸窣作响的声音,而水银飞在他的另一侧。他左看右看,只看到水银一个人。

“我旁边是谁的衣服,”珀耳修斯问,“被风吹得窸窣响?”

“噢,是我姐姐跟咱们一块儿来了!”水银回答说,“我跟你说过她会来的。她要不来帮忙,咱们什么都干不成。你不知道她有多聪明。还有,她的眼睛也非常明亮。对了,她能看见你,你在她面前隐身没用。我敢打赌,到时候肯定是她第一个发现戈耳工。”

这时,已经可以看到大海了,他们飞得很快,不一会儿就飞到了大海的上空。海面波涛汹涌,掀起滚滚白浪,形成一道浪线扑上沙滩。海浪拍打着嶙峋的悬崖,激起层层浪花。雷鸣般的涛声传到珀耳修斯耳朵里已经变成喁喁细语,仿佛半梦半醒的婴儿的梦呓声。这时,他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像是一个女人在说话。那声音十分悦耳,虽然算不上甜美,却庄重而温和。

“珀耳修斯,”那个声音说,“戈耳工们就在那里。”

“在哪里?”珀耳修斯惊叫起来,“我怎么看不到?”

“就在你下面那座小岛的岸边,”那个声音回答说,“你丢一枚鹅卵石下去就会掉在她们中间。”

“我就说她肯定是第一个发现戈耳工的,”水银对珀耳修斯说,“她们就在那儿呢!”

珀耳修斯低头一看,就在他正下方两三千英尺的地方有一座小岛。岛屿三面礁石环绕,海浪拍打着岩岸,飞溅起白色的浪花。只有一面是雪白的沙滩。珀耳修斯一边朝小岛飞下去,一边仔细打量黑色峭壁下面一团明亮耀眼的东西,瞧,可怕的戈耳工们就在那里!她们在大海的轰鸣声中睡得很香。非得这种震耳欲聋的喧嚣声,才能哄那么狂暴的怪物入睡。月光照在她们的铁鳞和金翅上,闪闪发光。她们的金翅膀懒洋洋地耷拉在沙滩上,令人望而生畏的黄铜利爪伸出来,紧紧抠住海浪拍击的岩石,沉睡中的戈耳工仿佛梦见把某个可怜虫撕成了碎片。被她们当作头发的群蛇似乎也睡着了,只不时有一两条扭一扭身子,抬一抬脑袋,吐一吐分叉的信子,迷迷糊糊地发出嘶嘶的声音,而后又缩回蛇群里,安静下来。

在戈耳工的身上,美丽和丑陋并存,她们特别像一种可怕的巨型昆虫——硕大无朋的金翅甲壳虫或蜻蜓之类的东西,只不过体形比它们大了数百万倍。此外,她们身上还有一部分人类的特征。幸好此刻她们全都背对着珀耳修斯,珀耳修斯看不到她们的脸。否则哪怕他瞄上一眼,都会沉甸甸地从空中掉下去,变成一尊失去知觉的石像。

“快!”水银飞到珀耳修斯身旁说,“准备动手!动作要快,等戈耳工们醒过来就晚了!”

“我要砍哪一个?”珀耳修斯拔出剑来,往下飞了一点儿,“她们三个看着一模一样,都长着蛇发,到底哪个是美杜莎?”

要知道,三个戈耳工当中,珀耳修斯唯一能砍下来的,只有美杜莎的头。至于另外那两个,纵使让他拿天底下最锋利的宝剑砍上一个钟头,都伤不了她们一根毫毛。

“当心!”那个镇定的声音提醒他,“有个戈耳工睡得很不安稳,马上要翻身了,那个就是美杜莎。别看她!看一眼你就会变成石头!你那面亮闪闪的盾牌能照出她的脸和身影,你只要盯着盾牌里的影子看就行。”

现在珀耳修斯总算明白水银为什么劝他把盾牌擦亮了,原来是为了把盾牌当镜子,这样既能看到戈耳工的脸,又没有丝毫危险。美杜莎那可怕的面孔出现在明亮的盾牌里,月光洒在她的脸上,那张脸的狰狞暴露无遗。群蛇生性歹毒,无法安眠,在她的前额上不停地扭曲蠕动。从来没人见过这么狰狞的面孔,就连想都想不出来,然而,它却同时具有一种奇特、恐怖而又野蛮的美。美杜莎闭着眼睛,仍然在熟睡,但是她的神情很不安,好像被噩梦困扰着。她紧咬着白森森的獠牙,黄铜爪子抠进了沙土里。

群蛇仿佛也被美杜莎的噩梦搅扰得越来越躁动不安。它们缠绕成一团,猛烈地蠕动着,上百条蛇昂起头来,并不睁开眼睛,只发出嘶嘶的声音。

“快,快!”水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忍不住低声催促起来,“朝那妖怪冲过去!”

“冷静点儿!”那个严肃而悦耳的声音在珀耳修斯的身旁说,“一边向下飞,一边盯着你的盾牌,注意,必须一击得手。”

珀耳修斯目不转睛地盯着盾牌里美杜莎的脸,小心翼翼地飞下去。他离得越近,美杜莎那群蛇缠绕的面孔和金属般的身体就变得越可怕。珀耳修斯飞到美杜莎的上方,就在距离美杜莎不到一臂远的时候,他突然举起宝剑。这一瞬间,那女妖头上的蛇纷纷向上竖起身子,仿佛在向他示威。美杜莎也睁开了眼睛,可是她醒得太晚了。只见锋利的宝剑像一道闪电劈下来,邪恶的美杜莎就尸首分家了!

“干得好!”水银大声喝道,“快,把她的头塞进魔袋!”

挂在他脖子上的绣花口袋原本只有钱包那么大,这时突然变得很大,足以装下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见状不由大吃一惊。闪念之间,他一把捡起美杜莎的头塞进口袋里,群蛇还在她的头上蠕动。

“你的任务完成了,”那个镇定的声音说,“赶快飞走吧,另外两个戈耳工会不遗余力地替美杜莎复仇的。”

的确,必须逃之夭夭了,因为珀耳修斯刚才的动静可不小,宝剑的呛啷声,群蛇的嘶嘶声,还有美杜莎的头砸在沙滩上“砰”的一声,已经把另外两个妖怪惊醒了。她们坐起身来,迷迷糊糊地用黄铜爪子揉着眼睛。头上的群蛇受到惊扰,纷纷竖起身子,虽然没看到对手,却摆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两个戈耳工看到美杜莎那鳞片斑斑的无头尸体和半铺在地上的金翅膀,顿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怒号声和尖叫声。群蛇也发出百倍的嘶嘶声,美杜莎头上的蛇在魔袋里和它们遥相呼应。

两个戈耳工一清醒过来,就腾空而起,她们挥舞着黄铜利爪,咬紧可怕的獠牙,疯狂地扇动着巨大的翅膀。翅膀上的金羽毛都给抖落掉了,飘飘荡荡落在岸边,兴许现在还散落在那里呢。且说戈耳工们凶神恶煞般地打量着四周,恨不得立马把什么人变成石头。要是珀耳修斯朝她们的脸扫上一眼,或者落入她们的魔爪,他那可怜的母亲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不过,他非常小心,连一眼都不瞟。由于他戴着隐身盔,戈耳工们不知道他在哪个方向;而且,他还充分利用飞鞋,垂直往上飞了一英里。站在那个高度,下面两个妖怪的尖叫声听上去已经非常微弱了。珀耳修斯径直朝塞里福斯岛飞去,准备把美杜莎的头交给波吕得克忒斯国王。

珀耳修斯回家途中的几次奇遇我没时间讲给你们听了,比方说:他杀死了一只吃人的海妖,救出了一位美丽的少女;拿出美杜莎的头给一个残暴的巨人看,把他变成一座石山。你们要是不相信,哪天可以到非洲去看看那座大山,它至今还沿用那个古代巨人的名字呢。

最后,我们英勇的珀耳修斯终于回到塞里福斯岛。他期盼在岛上见到自己亲爱的母亲。可是,在他离开后,邪恶的国王肆意欺凌达那厄,达那厄被迫逃往一座神庙避难,好在神庙中几位善良的老祭司对她很好。看来,塞里福斯岛上心怀正义的人,只有这几位品行高尚的祭司和那位从一开始就对达那厄母子倍加关照的善良渔夫了。而包括波吕得克忒斯在内的其他人都坏透了,活该遭到即将到来的报应。

珀耳修斯看到母亲不在家,就径直朝王宫走去,他立刻受到了国王的召见。波吕得克忒斯见到他,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他原以为戈耳工一定会把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撕成碎片,吃个精光。不过,看到珀耳修斯安然无恙地回来,他只好极力做出一副亲切的样子,问珀耳修斯是怎么完成任务的。

“你答应的事儿做到了吗?”他问,“你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给我带来了吗?要是没有,那就对不住了,年轻人,我只能狠狠罚你,因为我必须为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准备结婚礼物,其他的东西她都看不上眼。”

“我做到了,陛下。”珀耳修斯不动声色地说,仿佛对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做成这件事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把戈耳工的头给您带来了,连蛇发都不少一根。”

“真的吗?快拿给我看看。”波吕得克忒斯国王说,“要是那些旅行家的话可靠,那肯定是个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陛下说得对,”珀耳修斯说,“确实足以让人大开眼界。我建议陛下宣布放假一天,把臣民们都召来,一起观赏这件稀世珍宝,陛下看是否合适。我估计没几个人见过戈耳工的头,兴许以后也没机会看到!”

国王深知他的臣民都是游手好闲的无赖,最喜欢看热闹——好吃懒做的人通常都爱看热闹。于是,他采纳了珀耳修斯的建议,向四面八方派出传令官和信使,分别站在街角、市场和道路的交会处吹响号角,召集所有人都到王宫去。于是,来了一大群不务正业的流氓,这些人纯粹是因为幸灾乐祸,要是他们看到珀耳修斯在和戈耳工交战时惨遭毒手,就会拍手叫好。就算岛上还有好人(尽管故事里没有提到岛上还有没有好人,我衷心希望还有),他们也都安安分分地待在家,埋头干自己的活儿,忙着照顾孩子。总之,大部分岛民都争先恐后地奔向王宫,你推我搡,急不可耐地挤到一座阳台跟前。珀耳修斯站在阳台上,手里拿着绣花口袋。

伟大的国王坐在正对着阳台的看台上,将阳台上的情景尽收眼底,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和专门拍马屁的侍臣在他身旁围成一个半圆。君王、宰相、侍臣和臣民全都眼巴巴地瞅着珀耳修斯。

“把头拿出来!把头拿出来!”人们高声喊着,喊声杀气腾腾,仿佛珀耳修斯要是不能让他们大饱眼福,他们就要把珀耳修斯撕成碎片似的,“快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拿给我们看!”

年轻气盛的珀耳修斯突然动了恻隐之心。

“啊,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他高声说,“还有你们大家,我真的不想给你们看戈耳工的头!”

“哈,你这个无赖,胆小鬼!”众人大喊大叫起来,叫得比刚才还凶狠,“他在耍我们呢!他根本没搞到戈耳工的头!你要真有就赶紧给我们看,否则我们就把你的头砍下来当球踢!”

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凑在国王的耳边叽叽咕咕出坏点子,侍臣们交头接耳,一致认为珀耳修斯犯了欺君之罪,伟大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大手一挥,用威严、低沉的声音命令珀耳修斯赶紧把头拿出来,却不知道这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快把戈耳工的头拿出来给我看,否则我就砍了你的头!”

珀耳修斯叹了口气。

“马上!”波吕得克忒斯重复道,“否则就要你的命!”

“那就看吧!”珀耳修斯的声音仿佛吹响的号角。

珀耳修斯说着,一把把美杜莎的头高高举起来,心狠手辣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和残暴的岛民们连眼睛都没来得及眨,就变成了一群石像。他们此刻的神情和姿态永远地固定了下来!一瞅见美杜莎那可怕的头,他们就成了白色的大理石!珀耳修斯把那颗头塞回口袋,去找他亲爱的妈妈了。他要告诉她,从今往后,她再也不用害怕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了。

- After The Story -

“这个故事不是很好听吗?”尤斯塔斯问。

“好听,好听!”报春花大声拍手叫好,“三个滑稽的老婆婆只有一只眼睛!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古怪的事儿。”

“说到她们轮流使用的那颗牙齿,”樱草花说,“倒没什么好神奇的,我猜是一颗假牙。可是你竟然把墨丘利说成水银,还说他有个姐姐!真是太荒谬了!”

“那不是他姐姐吗?”尤斯塔斯·布赖特问,“我刚才没想到,否则我就会把她说成一个喜欢养猫头鹰的少女!”

“唔,不管怎么说吧,”樱草花说,“你的故事好像把晨雾给赶跑了。”

的确,就在他们听故事的时候,雾气已经渐渐散去。眼前豁然明朗,前一秒还什么都看不见,一眨眼的工夫,美丽的山景就呈现在眼前,仿佛凭空制造出来的。半英里远的山坳里,一座美丽的湖泊倒映着林木葱茏的湖岸和远处的山峰。湖面平静如镜,不起一丝微澜。纪念碑山就横卧在远处的彼岸,几乎跨越了整座山谷。尤斯塔斯·布赖特将其比作一座裹着波斯披巾的无头斯芬克斯巨像。山林里秋叶五彩斑斓,色彩之艳丽,就算比作披巾也不算夸张。坦格林庄园和湖泊中间的低地上,树丛和林地的边缘,秋叶已经变成金黄色或暗棕色,因为比起山坡上的林木,它们受到的寒霜侵蚀更严重。

和煦的阳光和淡淡的薄雾交织在一起,使山间景物染上一层无法形容的柔和与轻灵。多么美好的小阳春啊!孩子们抓起篮子,蹦蹦跳跳地出发了。尤斯塔斯表哥为了证明自己适合当孩子头儿,也连蹦带跳,比他们闹得还欢。他还表演了好几个没有人能模仿的高难度动作呢。一条忠心耿耿的老狗在他们身后,它叫本,是一只特别值得尊敬、心肠特别好的四条腿动物。或许它觉得把孩子们交给愣头小子尤斯塔斯·布赖特不放心,家长们不在身边,它便以保护孩子们为己任。 juWL2godNJESeROBx2omWuEgYrXYzdJqLbxBbUgryMegZFPUTclMIsXN2a+/5C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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