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田野点在中国最西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部,这里有一片绿洲地区,就是被誉为丝路明珠的喀什地区 ,是一个维吾尔族居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区。喀什是“喀什噶尔”的简称,其意有“各色砖房”“玉石集中之地”“初创”等不同的解释 。历史上,“喀什,这个所谓新疆南八城的首邑,是……南疆安危所系的地方” 。直到现在,“喀什(仍然)是新疆维吾尔人的经济、文化的一个主要中心” 。学者们认为,喀什地区作为维吾尔族人口集中的地区,对于研究新疆维汉关系的意义非常重要 。有研究者从居住格局和社会交往的视角对喀什市的民族关系做过调研,认为“在城市化进程的历史背景下,喀什市维汉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友好的,虽然各民族间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加上居住格局、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制约和影响,维汉民族在共同生活与交往中,难免发生一些矛盾,但民族之间和睦相处的主流不会改变,社会局势总的来说是稳定的” 。
我们的具体调查点在喀什棉纺织厂。20世纪80年代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曾对喀什棉纺织厂进行了调查,并撰写了一系列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针对此次调研,1985年《新疆年鉴》留下了这样的记录:
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于1983年7月至8月 ,围绕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关问题,对喀什棉纺织厂进行典型调查。调查中,采用系统概率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法,向990名各族职工(包括120个家庭的257名职工,688名共青团员,20名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人,25名车间、科室的一般工作人员)就经济、人口、文教、卫生、婚姻、宗教、民族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广泛地搜集了第一手资料,编出了个案资料集和调查统计集,并对民族团结、民族人口政策和家庭婚姻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写出了三篇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民族交往与民族团结。 这个厂各族职工之间有着友好交往,团结得亲如兄弟。概括起来有五个特点。①各族杂居,和睦共处。少数民族职工虽有聚居区,仍有73%的住户与汉族职工为邻,与汉族近邻有往来的占47%;汉族职工中与少数民族职工为邻的占39%,其中12%的住户与少数民族住户有来往。②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少数民族职工中了解汉族风俗的占88%,汉族职工中了解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占64%。各民族间互相拜节的,汉族职工中占53%,少数民族职工中占73%。各民族中互相参加婚礼的,汉族职工中占27%,少数民族职工中占49%。③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职工中,90%的人不同程度地会讲汉语,26%会汉文;汉族职工中,35%的人不同程度地会维吾尔语,2%会维吾尔文。④互相帮助。或带徒弟,或教文化技术,或给予经济帮助,或救死扶伤。少数民族中,对兄弟民族有所帮助的占27%,平均每人帮助5.6人;汉族职工中,对兄弟民族有过帮助的占35%,平均每人帮助2.2人。⑤互交朋友。少数民族职工中,有汉族职工朋友的占47%,平均每人有朋友3.8人;汉族职工中,有兄弟民族朋友的占18%,平均每人有朋友3.4人。维吾尔族老技术标兵阿瓦叶海亚在本厂有十几名汉族朋友。
文章在概括现状的基础上,建议:①奖励企业中会两种语言的人才,特别是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②奖励在培养少数民族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③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④分配新住房时,尽量使少数民族职工有相对的聚居区片。
(2)婚姻、家庭和人口。 各民族职工绝大多数出身于农民家庭,但由于他们生活在工业区和城市里,对家庭、婚姻和人口的观念已起了变化,与农民有很大的不同;各民族之间差别也很明显。从家庭规模看,户均人口汉族为3.61人,维吾尔族为4.73人,回族为4人,锡伯族为3人;不同民族通婚的为3.53人。就初婚龄、初育龄来说,汉族分别为22.45岁和24.04岁,维吾尔族分别为17.93岁和20.77岁。对224名职工的调查表明:维吾尔族职工的婚姻,自由恋爱和由旁人介绍的占66%,父母包办的占34%;汉族职工的婚姻,自由恋爱和经旁人介绍的占89%,父母包办的占11%。
文章中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婚姻法和社会主义婚姻道德观念的宣传教育,社会各界要从各方面为各族人民建立和睦家庭积极创造条件。
图1-1 1993年在喀什棉纺织厂的调查
(前排左一巴哈尔,右一李晓霞;后排左一刘永谦,右一吐尔文江)
资料来源:续西发主编《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社会调查文选》,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
调研的成果还有若干篇学术论文,如对族际交往 和婚姻家庭问题 的调查等。21世纪初,一些研究者将师徒交往作为理解工厂社区多民族交往的一种视角进行了调查研究 。以往学者的劳工研究作品大多采取了工厂民族志的方法 ,即将工作现场(work place)作为研究者的田野,以参与观察的方式进入,最终完成一个具有理论意涵和问题意识的民族志文本的写作。由于笔者自小生活在喀什棉纺织厂,有着丰富的、他人不可替代的生活经历,所以,我们尝试将生活现场(living place)作为研究的田野 ,以口述史和参与观察获得的材料为基础完成民族志文本的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