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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马龙派国家观念探析

胡耀辉

内容提要 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马龙派就构想了心目中的现代黎巴嫩国家形态,历经小黎巴嫩国家观念和大黎巴嫩国家观念的碰撞,大黎巴嫩国家成为现代黎巴嫩国家的雏形。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具有强烈的教派主义国家观和亲西方的对外倾向两大特点,集中体现了多元主义国家理论的内涵,即黎巴嫩是一个基督徒和穆斯林共存的多元文化和多教派的国家。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发展,与马龙派的政治地位密切相关,亦是马龙派为维护自身利益的真实写照。

关键词 黎巴嫩马龙派 国家观念 教派主义 多元主义

国家观念是一个意识范畴的概念,它的内涵亦随着历史形态的演进、国家的发展而丰富或改变。 作为一个群体,黎巴嫩基督教 马龙派对自己所在国家的认可、感知和归属,深刻影响了黎巴嫩的国家发展。马龙派的国家观念推动了现代黎巴嫩国家的形成。独立后,马龙派对黎巴嫩国家的认知感和归属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故此,从黎巴嫩马龙派这一特定群体角度出发,考察黎巴嫩国家形态的演变就有了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亦能窥见现代黎巴嫩国家发展进程的某些特征。

一 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背景

马龙派是黎巴嫩国内最大的基督徒群体,自黎巴嫩独立至今,马龙派在国内享有重要的政治地位,而它所倡导的黎巴嫩民族主义思想和国家观念,催生了现代黎巴嫩国家的形成。黎巴嫩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是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它建立在马龙派群体的经济、政治利益诉求的基础之上,并借助法国委任统治当局的支持,最终形成了马龙派心目中的现代黎巴嫩国家雏形。综合看来,影响黎巴嫩马龙派国家观念形成的主要因素有如下三点。

第一,中东地区局势的变化,为马龙派寻求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创造了条件。1861年欧洲列强同奥斯曼帝国共同控制黎巴嫩山区,奥斯曼帝国给予黎巴嫩山省以穆斯塔法(Mutesarrifate)地位,即自治省的政治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奥斯曼帝国的灭亡以及法国和英国在东地中海的霸权,为马龙派构想的独立基督徒国家观念提供了机遇。 1920年9月1日,法国委任当局正式宣布建立大黎巴嫩国家,马龙派长期寻求的基督徒统治的独立黎巴嫩国家观念得以实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黎巴嫩国家从法国殖民统治中获得独立,马龙派构想的独立国家观念最终成型。

第二,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政治和经济背景。政治上,马龙派不满足于穆斯塔法自治地位,马龙派教会和世俗领袖都主张建立一个更大的黎巴嫩国家实体。在黎巴嫩山省中央行政委员会的支持下,马龙派主教成为黎巴嫩独立和建立大黎巴嫩国家的捍卫者,他主导了基督徒国家观念的构建。1919年,马龙派教会主教艾里斯·胡瓦耶克(Elias Huwayik)到凡尔赛和会进行游说,要求法国支持其创建大黎巴嫩国家。 此外,黎巴嫩山省面积有限,缺乏商业发展的贸易港口和农业耕地,不能满足马龙派发展经济的需要。马龙派领袖认为,“黎巴嫩山省要发展,就必须将黎巴嫩山省疆界扩大到包括沿海城市特里波利、贝鲁特、西顿和提尔,以及贝卡和阿卡平原等地区”。

第三,法国委任统治当局建立了现代黎巴嫩国家,使马龙派主张的大黎巴嫩国家观念最终成型。大黎巴嫩国家的建立,主要归因于法国分裂和控制叙利亚的利益需要。1920年,法国提出了不同于穆斯塔法的小黎巴嫩国家 的“大黎巴嫩”国家观念。 法国委任当局把贝鲁特、特里波利、西顿、提尔、贝卡谷地和巴勒贝克并入旧黎巴嫩省,组成了大黎巴嫩,将以基督徒为主的黎巴嫩和以穆斯林为主的叙利亚对立起来。 然而,大黎巴嫩国家的建立,是马龙派教徒心中国家观念的重要体现。

二 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发展阶段

马龙派长期享有自治的政治地位,他们在黎巴嫩国家的独立和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并构建了个性鲜明的黎巴嫩国家观念。由于马龙派政治地位和国内局势的变化,导致马龙派在不同历史时期构想出不同的国家观念,这种国家观念思想亦经历了五个历史时期的发展过程。

1.大小黎巴嫩国家观念的碰撞时期(19世纪后期~1943年)

自19世纪末以来,马龙派为未来的黎巴嫩国家构想了两种不同的国家观念。一是同一宗教的小黎巴嫩国家观念,即将黎巴嫩构建为一个同一的基督教徒国家。马龙派中下层民众支持该观念,例如1926年埃米勒·埃迪就曾强调黎巴嫩是一个本土的、自由和独立于叙利亚之外的基督徒阿拉伯国家。 二是大多数马龙派所倡导的主流国家观念——大黎巴嫩国家观念,要求建立一个比黎巴嫩山省更大的、独立的黎巴嫩国家实体。1926年颁布的宪法,命名大黎巴嫩为“黎巴嫩共和国”,成为现代黎巴嫩国家的制度基础。1943年9月,马龙派领袖比沙拉·扈里和逊尼派领袖利雅德·索勒赫达成了一项民族和解协议——国民公约。国民公约规定在17个公认的宗教社团间分配国家政治权力,黎巴嫩是一个持中立外交政策和享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它解决了独立后的黎巴嫩国家定位问题,黎巴嫩具有东方和西方的双重属性。这意味着黎巴嫩穆斯林必须接受马龙派教徒在黎巴嫩国家向西方开放中的主导作用,而基督徒必须接受黎巴嫩国家是阿拉伯世界的一部分。国民公约既界定了未来黎巴嫩国家的性质和走向,也使马龙派的大黎巴嫩国家观念最终成型。因此,在现代黎巴嫩国家形成与独立的过程中,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历经了大黎巴嫩国家观念与小黎巴嫩国家观念两种思想的碰撞,最终以大黎巴嫩国家观念为模型建立了现代黎巴嫩国家。

2.维护黎巴嫩主权与独立时期(1943~1975年)

黎巴嫩独立后至1975年前,马龙派国家观念集中体现为维护黎巴嫩国家的主权和独立,保持黎巴嫩国家的基督徒特性和自由地位。其间,马龙派国家观念面临着地区阿拉伯民族主义的阿拉伯国家联合观念和国内基督徒教派大叙利亚主义的大叙利亚国家观念的双重威胁。黎巴嫩独立后,国家主权面临着诸多挑战,且马龙派国家观念也易受地区局势和国内政局的影响。如1958年埃及同叙利亚联合成立“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后,黎巴嫩穆斯林抗议马龙派主导黎巴嫩政治,他们要求黎巴嫩同叙利亚、埃及合并。总统加米尔·夏蒙接受了艾森豪威尔主义,呼吁美国援助黎巴嫩,维持黎巴嫩国家的主权。此外,黎巴嫩国内还存在着分裂国家的思想和运动,以叙利亚民族社会党所倡导的大叙利亚国家观念为重要代表。1949年3月31日,黎巴嫩基督徒安东尼·萨阿德领导的叙利亚民族社会党发动了旨在推翻黎巴嫩国家的武装起义。 1961年12月30日至1962年2月1日,叙利亚民族社会党和下级军官又发动反对总统谢哈布的政变,结果再次失败。很显然,叙利亚民族社会党成为大叙利亚国家观念实力最强大的践行者,它对黎巴嫩主权和政治稳定构成了威胁。

3.马龙派政治精英捍卫独立的基督徒国家时期(1975~1990年)

1975年至1990年的黎巴嫩内战期间,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呈现出强烈的基督徒国家色彩,强调黎巴嫩国家是基督徒的国家,拒绝同穆斯林共存于一个国家。马龙派感觉到自身的统治地位受到穆斯林同巴勒斯坦人结盟、以及叙利亚驻军支持穆斯林力量的威胁时,马龙派开始寻求武力捍卫自己的黎巴嫩观念。1976年9月,以“政治多元主义内军事统一”的名义,长枪党领袖贝希尔领导的8名基督徒执行委员会成员成立了准军事黎巴嫩力量(LF)组织,其中包括贝希尔·杰马耶勒领导的长枪党组织、夏蒙领导的自由国民党老虎旅、坦兹姆(Tanzim)和艾特勒·萨卡尔(Etienne Sakr)领导的雪松卫队等马龙派民兵武装组织。自此,教派民兵武装力量粉碎了黎巴嫩国家机器并侵蚀着国家的独立。 1988年9月,总统阿明·杰马耶勒任期届满,任命军队司令米歇尔·奥恩出任总理,控制着贝鲁特东区,而叙利亚支持萨利姆·胡斯以总理身份组建内阁,控制着贝鲁特西区。由此,黎巴嫩出现了两个政府,即基督徒政府和穆斯林政府。马龙派领袖奥恩认为胡斯政府非法,呼吁马龙派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独立的黎巴嫩基督徒国家。1989年3月,奥恩号召马龙派发动一场反对叙利亚军事占领黎巴嫩的“解放战争”。奥恩的国家观念,亦称奥恩主义,即通过马龙派民兵武装力量的联合抵抗叙利亚的占领,最终创建一个独立的黎巴嫩基督徒国家。

4.维护国家主权和反对叙利亚的占领时期(1990~2005年)

1990年至2005年,马龙派的国家观念为维持黎巴嫩国家的独立,强调黎巴嫩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意识,反对叙利亚占领黎巴嫩。内战后,马龙派经历了从国家权力的中心到边缘化地位的转变,基督徒在总统、政府和议会的权力日益削弱。1990年8月,叙利亚占领贝鲁特后,增强了对黎巴嫩的全面控制。世俗的马龙派领袖被叙利亚流放、逮捕或镇压,马龙派教会主教纳斯鲁拉·瑟夫尔开始对叙利亚占领黎巴嫩表示不满,但他的政治影响力有限。2000年9月20日,马龙派主教委员会在贝鲁特宣称“以色列已从黎巴嫩南部撤军,依据塔伊夫协议,该是叙利亚军队全面从黎巴嫩撤军的时候了”。 贝鲁特声明是对叙利亚霸权的反抗,也是马龙派实现独立的黎巴嫩国家的全面宣言。很显然,马龙派已适应了大黎巴嫩国家的发展现状,不再要求建立一个基督徒国家, 而主张捍卫黎巴嫩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因此,马龙派对黎巴嫩国家的认知仍然是强调黎巴嫩的特性,即内战前的多元教派共存的黎巴嫩国家。

5.多元化的发展时期(2005年至今)

2005年雪松革命后,黎巴嫩政治发展呈现出什叶派与逊尼派两大教派对抗分化的趋势,马龙派被迫适应现状,在两大阵营的对峙中产生了分裂。马龙派内部政治力量呈现碎片化和多样性的特点,马龙派教徒的国家观念亦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2005年后至今,黎巴嫩国内形成了两大对峙的跨教派政治阵营,即所谓的“3月14日联盟”(由逊尼派主导)和“3月8日联盟”(由什叶派主导)形成激烈的政治对峙,两大阵营均有特定的外部联系和国家观念。马龙派群体加入了两大政治阵营,他们在黎巴嫩国家属性和发展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裂倾向。马龙派内部长枪党、黎巴嫩力量党和教会主教瑟夫尔加入“3月14日联盟”阵营,而奥恩主义者加入了“3月8日联盟”阵营。“3月14日联盟”阵营主张黎巴嫩国家应面向西方和保守的阿拉伯国家,强调黎巴嫩国家的自由和独立,要求解除民兵私人武装,维护黎巴嫩国家的主权和统一。“3月8日联盟”阵营主张黎巴嫩国家应面向叙利亚和伊朗,强调真主党武装是“抵抗”以色列运动的正义行为,认为真主党武装是捍卫黎巴嫩主权的重要力量。自2010年叙利亚危机发生以来,黎巴嫩马龙派内部产生分裂,米歇尔·奥恩同真主党结盟,并同情阿萨德政权。 而“3月14日联盟”内的其他马龙派领袖则反对叙利亚和伊朗。大多数马龙派对阿拉伯之春以及叙利亚危机较为冷淡,他们主张黎巴嫩国家应在叙利亚危机中持中立和不参与的立场。 自叙利亚危机爆发以来,马龙派反对叙利亚难民涌入黎巴嫩境内,极力呼吁维护黎巴嫩国家的主权和独立。2005年的雪松革命非但没有统一国家,反而强化了黎巴嫩国家沿着教派界线产生的两极分化。很显然,马龙派内部沿着两大阵营对峙仍然处于分裂中,黎巴嫩国家依然处于教派分裂的深渊,且国家依附于不同的国际力量,而使黎巴嫩国家呈现出多元化的国家形态和方向。

三 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马龙派的国家观念,指的是马龙派心目中的黎巴嫩国家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亦即马龙派社群对黎巴嫩国家的憧憬和构想,体现了马龙派社群在黎巴嫩国家中的地位。马龙派的国家观念主要包括国家主权观念、国家权力分配观念、国家属性观念等内容。从国家理论出发,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基本上反映了多元主义国家理论的学说和思想。多元主义者向往一种“多元的国家”,国家实行最大限度的分权,国家内部没有一个绝对的主权者。 马龙派所主张的黎巴嫩国家就是一个典型的多元主义的国家观,如强调国家权力的分化,反对中央行政集中化,主张黎巴嫩实行教派分权体制的同时维持马龙派教派的主导地位等。

第一,马龙派的国家主权观念,主要包括黎巴嫩国家对内实行教派民主制度和弱化国家权威的观念,对外强调黎巴嫩国家的独立,特别重申黎巴嫩独立于阿拉伯世界和西方世界的国家观念。马龙派心目中的黎巴嫩国家就是一个具有主权多元性的国家,即国内强调教派、家族领袖的权威高于国家权力,对外强调捍卫黎巴嫩国家的主权和独立,维持黎巴嫩国家的基督教传统性。1975年内战前,由马龙派总统主导的黎巴嫩政治呈现出国家权力弱化的特点,但同时国家内部主权有一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如谢哈布总统执政时期(1958—1964),黎巴嫩国家出现了罕见的权力集中和统一。内战期间,马龙派自视为黎巴嫩国家主权的捍卫者,抵抗巴勒斯坦人、叙利亚或以色列等外部力量对黎巴嫩的占领。他们谴责穆斯林缺乏爱国主义,指责穆斯林没有起来保卫黎巴嫩国家的独立和主权。 1990年内战结束后至今,黎巴嫩国家权力仍然较为薄弱,国家的主权仍面临着外部力量渗透和国内祖阿玛 权力强大的双重挑战。实际上,1989年各派签署的塔伊夫协议,不仅没有捍卫黎巴嫩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反而使叙利亚成为黎巴嫩国内政治的主宰。2005年5月底,叙利亚从黎巴嫩撤军后,黎巴嫩恢复了主权和独立,马龙派的国家主权观念得到了实现。但黎巴嫩国家内部权力的薄弱化却较内战前有所增强,客观上反映了马龙派的国家内部主权多元化的观念。2005年至今,国家权威被教派权威所淹没。黎巴嫩军队在维护国家稳定和主权方面的作用有限,这与马龙派的国家观念有关系。马龙派心中的国家是一个无中央政府的国家,军队不能妨碍基督徒的政治权力和特权。黎巴嫩国家权威的薄弱,主要是因为祖阿玛想要维持他们自己在体系内的统治地位。黎巴嫩各教派内部的祖阿玛反对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他们以“庇护人—保护人”之间的纽带关系维持着对黎巴嫩政治的控制和影响。

第二,马龙派的国家权力分配观念,集中体现为教派分权制的国家权力分配。在多元主义者看来,国家本质上是“分”(Distributive),而不是“集”(Collective),民主政治要求不断扩大区域自治和职业自治。 罗伯特·达尔也曾称:“如果(a)一个国家是多头政治意义上的民主,(b)重要的组织是相对自治的,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多元主义的民主政体。” 显然,黎巴嫩具备典型的多头政治的民主条件,黎巴嫩国家是一个多教派共享的民主政体。多元主义国家理论强调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的权力。黎巴嫩独立后,马龙派在国家权力问题选择了自由的国家而不是强权的国家。 1943年国民公约,奠定了黎巴嫩国家的教派民主政治发展模式,也确认了黎巴嫩中央政府非集权的发展策略,国家机构以教派为界进行划分,军队和国家机器处于各教派的控制之下。内战前,国民公约确保了马龙派对国家权力的垄断和主导。马龙派总统领导着一个庞大的政治庇护体系,它是黎巴嫩基督徒享有霸权政治地位的象征和保证。内战期间,马龙派领袖反对削弱马龙派社群的特权,他们认为只有马龙派社群拥有主导地位,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并维持教派权力分享的政治体系。内战后,马龙派不仅在黎巴嫩政治中丧失主导地位,而且马龙派内部支离破碎并日益边缘化。1989年,塔伊夫协议试图在不同教派间建立更公平的权力分享模式。它引领着黎巴嫩国家向一个以公民为基础的现代化和独立的国家方向发展——权力分离、行政权力分散以及穆斯林和基督徒享有平等代表权。后塔伊夫时代的黎巴嫩政治体系呈现出相对公平和平衡的教派权力分配体系,基本上涵盖了国内所有的教派社群,但它仰赖叙利亚当局和国内教派领袖的支持,国家权力仍较为薄弱。2005年,叙利亚撤军后,黎巴嫩国家的权力进一步弱化,真主党所拥有的武装发动了一场黎巴嫩同以色列的战争,这是对黎巴嫩国家主权和权威的蔑视,实际上反映了黎巴嫩国家内部权力持续性的分裂,即碎片化的国家和社会的现实。同时,它也打破了内战前马龙派在国家权力中的霸权地位,增强了教派的权力,进一步削弱了国家的权力,国家军队和机器的权威更为弱化。

第三,马龙派的国家属性观念,主要指马龙派对黎巴嫩国家的认知和归属,亦即马龙派的国家认同。黎巴嫩马龙派的国家观念经历了大黎巴嫩国家、黎巴嫩山区国家到阿拉伯国家的演变,马龙派承认了黎巴嫩国家的阿拉伯属性,但仍认为黎巴嫩国家具有文化和宗教层面的西方国家特性。在黎巴嫩国家形成过程中,马龙派就强调黎巴嫩国家的特殊身份,即不同于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教特性。独立后,马龙派强调黎巴嫩国家属性具有两族国家特点,即面向西方的基督徒国家和面向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国家观念,黎巴嫩国家与基督徒西方和阿拉伯世界都保持密切联系。显然,马龙派构建的黎巴嫩国家身份,明显区别于叙利亚和其他阿拉伯世界。然而,黎巴嫩国家自身具有双重身份的特性,助长了基督徒和穆斯林心目中国家观念的发展,如教派的独立身份、微型的民族和国家。因此,每个社群或教派都有自己的国家观念,即他们在一个更大的独立政治实体或黎巴嫩国家内的微型民族或微型国家寻求独立。 内战期间,马龙派就强调黎巴嫩基督徒国家的特性,主张构建一个统一的基督徒国家。内战后至今,马龙派社群对黎巴嫩国家的认知,从孤立的基督徒国家观念逐渐转变为阿拉伯国家观念。《塔伊夫协议》不再强调黎巴嫩作为阿拉伯世界与西方纽带的角色,而是强调黎巴嫩的阿拉伯国家属性。然而,马龙派始终认为黎巴嫩国家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它是阿拉伯国家和基督教国家的双重统一体。如黎巴嫩圣约瑟夫大学之父塞利姆·阿布(Selim Abou)所言:“黎巴嫩将永远是一个多社群或多教派的国家。”

四 马龙派国家观念的特点

马龙派的国家观念,根基在于基督徒的自治实体观念,即以保证基督徒的自由和特权为根本目标。某种程度上,黎巴嫩国家的形成,就是马龙派所构想的未来国家观念的具体实践。黎巴嫩国家的特性,如国家权力的软弱、教派分权的政治体制、阿拉伯国家和西方化国家的双重属性等,均与马龙派所倡导的国家观念密切相关。马龙派构想了以教派为分界线的国家与社会形态,使黎巴嫩俨然成为一个教派国家和教派社会。

第一,马龙派国家观念以教派主义的国家观念为基础。基督徒国家观念到底是世俗国家观念还是教派主义国家观念呢?世俗国家观念的核心是民主自由,强调国家的世俗化,宗教脱离于政治。然而,黎巴嫩国家既不同于政教合一的国家,也不是完全的政教分离国家,它是一种世俗与教派的混合体。表面上看,黎巴嫩是一个世俗化的自由、民主国家,而实际上黎巴嫩国家的内核为教派国家或宗派国家。教派是黎巴嫩国家的主要载体,国家的宗教性非常明显。马龙派所构想的黎巴嫩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维持基督徒教派的政治地位,即强调教派权力的重要性。自1920年法国委任统治下建立的大黎巴嫩国家以来,宗教和政治间的相互影响成为黎巴嫩政治的显著特征,教派归属决定了黎巴嫩人的身份和国家属性。1943年国民公约,明确规定了黎巴嫩国家权力和公民身份以宗教信仰或教派为界限进行划分。1989年塔伊夫协议,虽对黎巴嫩政治体系进行了修正,但它保留了教派政治体系,确保了教派间权力的平衡。它还规定了黎巴嫩国家所具有的阿拉伯国家和基督教文明属性,这意味着黎巴嫩仍然是一个教派联合的国家。事实上,黎巴嫩人的身份并不取决于对国家的忠诚,而是取决对村庄、家族首领以及所有宗教组织的忠诚。 在黎巴嫩,所有人都归属于特定的教派,教派成为黎巴嫩人社会身份的重要标记。黎巴嫩国家俨然成为一个多教派共存的联合体,教派成为国家内部相对自治的(独立的)组织。

第二,黎巴嫩民族主义是马龙派国家观念的重要指导思想。马龙派的国家观念以黎巴嫩民族主义为思想基础,它象征着黎巴嫩国家的西方化遗产。马龙派所主张的黎巴嫩民族主义先于阿拉伯民族主义,强调黎巴嫩民族主义不是反阿拉伯或反穆斯林的思想,它旨在维护黎巴嫩的国家独立和主权。如马龙派长枪党领袖持独立的黎巴嫩国家主权观念,强调国家内部基督徒—穆斯林能够平等地存在,黎巴嫩不得被阿拉伯世界问题吞没。 独立后,马龙派以黎巴嫩民族主义为思想基础,强调黎巴嫩国家的基督教特性,以及马龙派领袖在黎巴嫩国内的政治霸权。长枪党认为黎巴嫩是以马龙派为基础的国家,其创立者皮埃尔·杰马耶勒将爱国主义等同马龙派主义。 马龙派坚信地理上黎巴嫩属于阿拉伯东方,历史和宗教上属于西方,基督徒的历史和文化成为他们有别于阿拉伯人的重要特征。黎巴嫩民族主义者拒绝伊斯兰和阿拉伯世界,对西方有强烈认同感,坚持使黎巴嫩成为中东地区一个基督徒的民主中心。 显然,塔伊夫协议使马龙派所倡导的黎巴嫩民族主义丧失了合法性。内战后至今,马龙派教派民族主义不再是主导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马龙派内部形成了以黎巴嫩力量主张的基督徒民族主义和奥恩自由爱国运动主张的世俗民族主义之间对立的状况。当前马龙派的两种民族主义思想同样影响了马龙派的国家观念。黎巴嫩基督徒民族主义者的代表是黎巴嫩力量党,他们认为在黎巴嫩国家内,基督徒无法与穆斯林达成共识,黎巴嫩国家应该是一个由各教派自治聚居而组成的联邦国家。黎巴嫩马龙派领袖米歇尔·奥恩倡导的反对政治教派主义、联邦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世俗民族主义思想,强调世俗化是黎巴嫩走向现代国家的重要前提。米歇尔·奥恩领导了一个基督徒政治组织——自由爱国运动(FPM),主张建立一个世俗的黎巴嫩国家。

第三,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呈现出对外交往中的亲西方倾向。马龙派构想的黎巴嫩国家具有鲜明的西方化模式,不同于阿拉伯世界其他国家,主张黎巴嫩国家在文化和历史上同西方有着密切联系。现代黎巴嫩国家就是在法国支持下建立起来的,马龙派长期依赖西方的庇护和支持,从而维持黎巴嫩国家所具有的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同时保障基督徒尤其是马龙派在国家的霸权地位。事实上,黎巴嫩各教派都有自己的国家观和对外交往依附对象,如逊尼派强烈地依附阿拉伯世界,主张黎巴嫩拥有阿拉伯国家的属性;马龙派则强调它们同西方的联系,主张黎巴嫩是一个基督教文化的国家。亲西方的对外交往倾向,是马龙派对黎巴嫩国家认知的重要体现。黎巴嫩是阿拉伯国家中少有的自由和民主国家。正如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瓦利德·法雷斯所讲:“黎巴嫩基督徒一直奉行着西方的价值观念,他们强调不会与阿拉伯主义者和伊斯兰主义者一道反对西方和以色列。” 内战前,马龙派总统主导着黎巴嫩外交政策,可以说亲西方的对外交往成为黎巴嫩国家外交的重要表现。内战期间,黎巴嫩国内存在着两极分裂的政治共同体,大多数穆斯林支持泛阿拉伯主义,而绝大多数基督徒支持一个亲西方的黎巴嫩。马龙派认为左翼和泛阿拉伯主义者旨在推翻现存的黎巴嫩国家,也挑战了黎巴嫩国家的西方特性,并威胁马龙派社群所享有的霸权地位。在马龙派看来,阿拉伯主义的本质是要削弱马龙派的权力,并把黎巴嫩并入阿拉伯世界,最终使黎巴嫩丧失其西方特性。内战后,尽管马龙派领袖公开宣称他们忠于阿拉伯世界,但它是阿拉伯国家统治的地区内唯一的基督徒西方国家。2005年后,黎巴嫩所有教派,因反抗以色列和美国以及商人共和国的重建而产生分裂。马龙派认为黎巴嫩国家应该加强同西方国家的关系,从而实施国家的统一和独立。很显然,黎巴嫩国家仍是教派社群凝聚的混合物,而非一个真正的民族国家。

五 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影响

马龙派所构想的黎巴嫩国家原型就是现代黎巴嫩国家的现状,它是一个多教派、多元文化共存的国家,具有阿拉伯世界和西方世界的双重特性。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对黎巴嫩政治发展、民族国家构建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与演变,是对现代黎巴嫩民族国家的构建,即确立现代黎巴嫩国家的属性和基本形态。

第一,马龙派的国家观念构想了现代黎巴嫩国家是一个阿拉伯国家。1943年国民公约规定“黎巴嫩是个拥有阿拉伯面孔的独立国家”,同时黎巴嫩也是一个文化和历史上属于西方基督教的国家。国民公约基本上符合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即保障了马龙派在国家权力中的主导地位。1989年塔伊夫协议规定黎巴嫩为阿拉伯国家的身份属性,宪法也明确规定“黎巴嫩国家具有阿拉伯的身份和信仰”,规定黎巴嫩是所有黎巴嫩人的祖国。显然,塔伊夫协议解决了黎巴嫩国家身份的复杂问题,承认黎巴嫩国家是一个多教派社群共存和分享权力的统一体, 也强调黎巴嫩国家享有的阿拉伯国家特性。

第二,值得注意的是,现代黎巴嫩国家仍具有西方基督教的文化属性。现代黎巴嫩国家具有两大特征:一是相当多的基督徒人口;二是黎巴嫩长期同西方的友好关系。这两种特征与马龙派长期构建的黎巴嫩国家观念密切相关。内战后,很多马龙派成员移民海外,马龙派政治边缘化以及塔伊夫协议规定了黎巴嫩国家的阿拉伯属性,但马龙派仍维持着黎巴嫩国家的基督教文明属性。马龙派在黎巴嫩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仍是黎巴嫩国家政治中的重要一员,他们构想了多元文化、多教派共存的国家观。

第三,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塑造了一种强社会与弱国家相互对立的黎巴嫩国家现实。它对黎巴嫩民族国家构想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不利于一个统一的黎巴嫩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黎巴嫩国家是多种教派构成的民族国家,以教派平衡模式来捍卫它的传统、价值观和政治体系。但教派体系并没有解决好黎巴嫩国家构建问题。它使黎巴嫩国家呈现出强社会与弱国家之间的互动局面,妨碍了黎巴嫩民族国家的一体化发展进程。黎巴嫩国家的软弱,根源于马龙派特有的国家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国家权力分散,如中央政府权力不集中、政府和军队的权威弱,而社会力量强大,如家族领袖祖阿玛对政府和地方权力的控制和操纵,以及强大的教派权力等;二是国家对外政策过多依赖外部支持,马龙派具有强烈的亲西方性,强调马龙派的基督教文化特性。当前,黎巴嫩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重新建立一个权力平衡的国家,黎巴嫩的稳定越来越需要一个多元和自由的政体。

其次,马龙派的双重国家观念,对黎巴嫩外交政策影响较大。自独立以来,黎巴嫩国家对外交往始终面临着西方化或阿拉伯化的两难抉择。1943年国民公约规定黎巴嫩保持严格的中立外交政策,不加入阿拉伯世界和基督徒欧洲任何一方。穆斯林领袖将忠于黎巴嫩以及马龙派的国家元首地位,而马龙派将尊重、支持和接受黎巴嫩的阿拉伯主义色彩;而所有教派都必须尊重黎巴嫩的主权。因此,黎巴嫩反对外部干预,它旨在减少教派紧张并增强各教派对国家的忠诚。内战后,马龙派被迫接受了黎巴嫩各派达成的塔伊夫协议,该协议解决了黎巴嫩的外交问题,承认了叙利亚占领黎巴嫩的合法化。叙利亚占领期间,马龙派要求叙利亚撤军,维护黎巴嫩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同时,马龙派呼吁西方国家尊重黎巴嫩国家的主权,最终在美国和法国的联合支持下,迫使叙利亚从黎巴嫩撤军。2005年至今,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对外交往方向也趋向分裂,出现了亲伊朗和叙利亚的奥恩自由爱国运动同亲西方的长枪党、黎巴嫩力量党的对立。实际上,不管马龙派内部如何分裂,马龙派选择的黎巴嫩国家对外交往路径始终是西方化。正如黎巴嫩圣约瑟夫大学之父塞利姆·阿布所说:“对基督徒而言,西方文明的世俗方面,仍然是黎巴嫩基督徒不可缺的物质和精神源泉。” 自独立以来,黎巴嫩一直存在着两种身份观念的对立:黎巴嫩主义同阿拉伯主义的对抗。马龙派群体仍倾向同西方国家保持密切联系,逊尼派则倾向同阿拉伯伊斯兰世界保持密切联系。

最后,马龙派国家观念对黎巴嫩教派主义政治具有深远的影响。马龙派国家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马龙派在国家的霸权地位,马龙派寻求的独立的基督徒自治实体,实质上就是将黎巴嫩构想为一个马龙派主导的教派分权制国家。可以说,内战前的黎巴嫩是一个马龙派主导的教派国家,而内战后的黎巴嫩是一个相对均衡的分权制教派国家。实际上,教派国家助长了教派分权政治的发展,也使教派权力高于国家权威,形成了黎巴嫩人对教派的忠诚高于对国家的忠诚的传统。1943年国民公约规定依据1932年人口普查的结果,以教派来分配国家的政治权力。它使黎巴嫩教派分权制度化,黎巴嫩形成了特殊的分权制的教派政治。它规定马龙派总统享有绝对的行政权,使马龙派在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内战前,马龙派反对改革教派主义的政治体系,尽管一些穆斯林政治家和左翼组织主张激进地变革,包括废除政治教派主义和将黎巴嫩改造成一个世俗或阿拉伯伊斯兰国家,但大多数黎巴嫩人赞成维持一个具有东西方相混合的多元文化并繁荣独立的黎巴嫩国家。内战期间,黎巴嫩左翼和穆斯林要求改变教派政治体系,实行世俗化的政治,马龙派认为这是对黎巴嫩现存政治秩序的威胁。他们不惜以教派准军事武装实现对整个国家的控制,黎巴嫩出现了穆斯林和基督徒相对立的教派武装化局面。内战后,叙利亚军队占领黎巴嫩,解除了马龙派的民兵武装力量,削弱了总统的权力,使教派权力分配得更为平衡。但马龙派仍然接受了塔伊夫协议的现实,支持教派分权的政治体系,如哈达德所讲:“内战后,超过2/3的马龙派民众支持保存黎巴嫩教派主义体系,反映了黎巴嫩政治依然为教派社群主义。” 2005年至今,黎巴嫩政治呈现出教派主义强化趋势,教派的分化和组合成为当前黎巴嫩政治发展的重要特点。黎巴嫩教派政治从基督徒—穆斯林的对抗转变为什叶派—逊尼派的对抗,马龙派成为两大教派政治阵营的参与者,不再是黎巴嫩教派政治的主导者。当前的教派主义更多表现为“教派民主”和教派个人地位的增强, 而不像内战前马龙派所主导的霸权性教派主义政治。值得注意的是,教派政治体系仍是现代黎巴嫩国家发展的重大障碍。黎巴嫩国家仍相当软弱,实质上国家权力的实施,取决于各教派精英之间的志愿合作。国家从未形成过真正的权威,而教派领袖和教派内的家族领袖祖阿玛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主导者。

结语

综上所述,马龙派与黎巴嫩国内各派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家观念,实际上黎巴嫩国家是马龙派政治精英同逊尼派政治精英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不同教派间交往的结果,实际上也是不同宗教文化交往的产物。然而,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发展,深刻反映了不同教派群体间从文明交往走向文明自觉的过程,马龙派同各派间的思想碰撞、妥协最终转变为各派共存于多元化的黎巴嫩国家。黎巴嫩民族主义从地缘、文化和个人身份归属出发,建构了马龙派心目中的黎巴嫩国家。马龙派的国家观念具有地缘上阿拉伯国家、文化和历史上西方化国家的特质,它强调黎巴嫩国家的特性,即不同于阿拉伯主义的国家。黎巴嫩人或黎巴嫩主义是马龙派的身份归属,而黎巴嫩国家的双重特性是马龙派寻求的国家观念的一种选择。事实上,马龙派国家观念深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国内各教派共存的教派分权体系是马龙派为维持其政治权力的基础,国外寻求西方特别是法国的保护和支持,是马龙派维持黎巴嫩国家特性的重要条件。因此,马龙派国家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取决于国内教派间的政治权力平衡、马龙派自我身份的认定,以及地区形势的变化。

[责任编辑:申玉辉] rn4rxVp0hTG5MNdiM3BeHLDYT3dfH276cQi+PlrG2nfPCSEqSmTZPkf9Tt040S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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