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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合作社主义”思潮的兴起及幻灭

“合作社主义”是指导合作社运动这种大众运动的意识形态,盛行于1935年至1945年。它主张将合作社部门扩大到所有社会体制中,但是这一思想在二战中破灭。虽然“合作社主义”思想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但是它所提出的建构合作社会的思想在日本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合作社主义”大约是在1935年前后由产业组合实践的指导者千石兴太郎以及那须皓、东畑精一、本位田祥男等学者共同倡导。其主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石見尚,1986:66~67):

第一,占据社会大多数的中小业者和无产者现在已经能较好地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且销售组合、购买消费组合通过系统组织的确立也对市场具有了一定的统制能力。合作社能够凭借自身的活动排除中间利润,实现较为公正的价格。因此,合作社是可以代替资本主义的新经济组织。

第二,合作社是资本的集合体与统一的活动体,可以凭借自助精神发挥个人创意。合作社以相互扶助为原则,排除竞争,以“共存共荣”及联合为主要形态。

第三,合作社的目标是实现“公正的价格”与“共存共荣”。因而,它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而是一个拥有道德观念的组织,具有社会目的。“合作社主义”所指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的一种,可以称之为合作社会主义(篠田七郎,1935)。但是它不以无产阶级权力的确立为目的,它超越阶级划分,将生产者、消费者乃至全体国民平等地包容起来。“合作社主义”重视个人的人格与道德修养,与唯物论将社会现象解释为经济条件及其支配的立场不同。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合作社主义”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它将人看作思想的产物。应该说,“合作社主义”思想的产生是基于日本农民大众的需要。1935年前后,日本垄断资本主义还未从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中走出来。这次危机不仅影响到城市,对于农村的侵袭更为严重。农民破产、租佃争议频发甚至农民运动汹涌澎湃,面对此种社会情境,以千石为代表的一些合作社的实践家与研究者将“合作社主义”作为解决当时社会问题的一种方案。这可以从千石对于“合作社主义”的定义中看出。

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组织是以利润的获得为第一要义的,其后果就是在生产及消费两方面对于一般民众的福利造成侵害,这种事情非常多。鉴于对民众生活威胁甚大,代之以相互合作的合作社并扩充其功能,赋予一般民众生产与消费两方面极大的便利,增进他们的福利,安定他们的生活,实现社会的进步与和谐,这就是“合作社主义”的主张。(千石興太郎,1930:148)

除了千石之外,东京大学的教授东畑精一将“合作社主义”上升到理论层次,使之成为一种理论。1933年成立的昭和研究会则将“合作社主义”变为“合作主义”,视其为解决社会危机的灵丹妙药。然而,进入20世纪30年代日本政府的法西斯主义色彩日益浓厚,在此情境下,自由民主的合作社运动都归于终结,而千石等所倡导的“合作社主义”救国方案则更无实现的社会条件。 x57wWhCHh5nnSFre3WZWV095x6YOKoqWeN8qc+S8mvsiTmd4fU9Kbl/3wIazKQ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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