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人。他的父亲王益,最初字损之,后来改字舜良。母亲吴氏是王益的第二任夫人,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生王安石。幼年的时候,王安石跟随着在韶州(宋朝的韶州,辖境相当于今天的广东省韶关市)做官的父亲,十六岁那年,他随父亲到宋朝的首都汴京(今开封)听候新的任命。十九岁时,他父亲死在江宁府(地处今天的南京市)通判官的任上。二十一岁,王安石中进士,被朝廷派往扬州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也就是在扬州地方长官身边做一名幕僚,这是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按照过去的制度,王安石作为进士第四名,在做了一任判官后可以向朝廷献上文章,要求考试得到馆职。馆职在京城工作,最有机会接近上层,是飞黄腾达的捷径,许多人求之不得,但王安石却主动放弃了这个机会,要求到地方上工作。二十七岁时,王安石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他在鄞县知县任上工作四年,任期满了以后,回到京城等待分配。第二年,王安石又被委派到舒州(今安徽潜山)去做通判。在舒州通判的任上,宰相文彦博等两次推荐他进京参加朝廷举办的馆职考试,都被他以祖母年老,家庭人口众多,生活困难为理由拒绝了。到了至和元年(1054年),王安石已经三十四岁了,被授予集贤校理一职,这是个史馆的属官,是许多人羡慕的美差,可是他仍然力辞不就。在王安石的一再坚持下,朝廷做了让步,嘉祐元年(1056年)改任他为群牧判官,职责是检查外地的养马坊和养马监,管理国家的马匹。第二年,群牧判官的任期已满,朝廷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派他到常州任知州。不到一年,又改任提点江东刑狱,这个官职所负责的是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考察各州县对刑狱事件处理得是否公允,还要考察各州县官吏是否廉明、称职。嘉祐三年(1058年),他写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嘉祐五年(1060年),王安石被任命为三司度支判官。嘉祐六年(1061年)六月,朝廷改任他为知制诰,这一年他四十一岁。治平元年(1064年,但据《王荆公年谱考略》应为嘉祐八年——编注)王安石的母亲在京城病逝,安葬在江宁府的蒋山(南京钟山),王安石从此在江宁服丧。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在位不到四年的宋英宗去世,他的长子赵顼即位,是为神宗。这年的三月,神宗起用王安石,任命他以知制诰的名义担任江宁府的长官。到了这年的九月,又授命他为翰林学士。第二年,就是熙宁元年(1068年),此时王安石已经四十八岁了,这年的四月,宋神宗急于见到王安石,就打破常规,诏他上殿对策。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将王安石提拔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进入了中央的核心领导层。熙宁四年(1071年),朝廷任命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神宗的充分信任下,他终于以宰相的身份掌握了中央的执政大权。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多次上疏,请求辞去宰相的官职。神宗多次挽留不成,只好同意他的请求,同年六月,任命他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的名义出任江宁知府。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宋神宗下旨诏王安石进京,恢复他的相位。同年六月,又任命他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在王安石的一再坚持下,神宗终于同意王安石辞去宰相一职,并任命他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领经局。这一年他五十六岁,从此他便跨入闲居江宁这一段生命最后的旅程。自从熙宁元年(1068年)被皇帝召见,上殿对策后,他执政一共九年,从此便称病不再任职。元丰元年(1078年),他五十八岁,被特别授予开府同三司,并封为舒国公,以集禧观使的名义在江宁闲居。元丰三年(1080年)九月,改封荆国公。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由于皇帝年幼,便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授予王安石司空的名誉。第二年为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去世,时年六十六岁,哲宗追赠他为太傅。王安石在辞去宰相职务后,又在江宁生活了九年。宋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8),又授予他文公的称号。
临川基本相当于今天的江西省抚州市。
似乎应该是三年,宋朝有干部三年轮换的制度。
不就是孙悟空做过的弼马温吗?
小传过于简单,好像一个大事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