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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书应需而至,是我的一大快事。这次应约翻译《茶花女》,法国友人斯坦麦茨教授得知,就赠给我一种好版本。所谓好版本,就是有名家安德烈·莫洛亚作序,正文后又有注释,还附录了有关作者和人物原型的资料。无独有偶,译完小说才要写中译本序时,我又在书橱里发现一本应需之书,波罗·德尔贝什著的《茶花女与小仲马之谜》(沈大力与董纯合译)。这一发现改变了我写序的方向。

最初想写的序题为《多余的茶花女》,是因为看了一篇批评外国文学名著的重译现象的文章。不料刚看过文章,就有出版社约译《茶花女》,全然不顾已有多种译本的存在。

对我而言,约稿却之不恭,受之又有“多余”之嫌,因此就要趁写序之机,找几条辩白的理由。现在想来未免多余了,还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让市场去淘汰多余的吧。多种译本并存不算最坏的局面,可以比较优劣,不断提高译文质量,至少还可以满足读者的不同口味。假使某家出版社买了一部外国名著的版权,推出的却是一种拙劣的版本,那情况就更尴尬了:谁想重译都不成,最终倒霉的是读者和作者。

小仲马就不会碰到这种尴尬事了,他的作品已列入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谁翻译都不受限制。如果小仲马在天或地下之灵有知,看到自己的作品在中国被争相翻译,一定会窃笑和得意非凡:广泛流传是一些作家成功的不可替代的标志。我说小仲马窃笑和得意,是因为他在本国还从未受如此礼遇,赢得一致的赞赏。

说来也怪,在世界上,《茶花女》是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而在法国还称不上经典杰作,也就是说进不了学校的课堂。在课堂之外,《茶花女》在舞台上成为久演不衰的保留剧目,还由威尔第作曲改编成歌剧,可以入选世界歌剧十佳;至于搬上银幕的版本就更多了,世界著名影星嘉宝等都演绎过茶花女。可见,从名气上讲,《茶花女》不亚于任何经典名著。

就是在法国文学界,也无人不承认,《茶花女》是一举成功的幸运之作。一八四八年,小说《茶花女》一发表,就成为热点的畅销书。改编成戏剧四年后得以公演,又一炮打响。小仲马春风得意,成为文坛的宠儿。此后,小仲马又创作并发表了许多小说和戏剧,有些还轰动一时。总之,到了一八七〇年大仲马去世的时候,小仲马的荣耀已经完全遮蔽了父亲的名声。他拥有广大的读者和观众,在许多人眼里他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家。一八七五年,小仲马进入法兰西学术院,可谓功德圆满,成为四十位“不朽者”之一。

对于这样一位成功的作家,称颂者自然大有人在,惺惺相惜者不乏乔治·桑、托尔斯泰、莫泊桑等名家,但时至今日,批评之声仍不绝于耳。最新的批评之作,就是摆在我面前的这本《茶花女与小仲马之谜》,写于一九八一年,作者以尊重史实的态度,披露《茶花女》神话的底细。书中第五页的这样一段话特别引起我的注意:

“她将在祭坛上为资产者的体面而献身。”小仲马为自己虚构的“纯真爱情”辩白,对父亲说,“我希望一举两得,即同时拯救爱情与伦理。既然赎了罪,洗涤自身的污秽,任何权威都不可能指责我选择了一个婊子当小说的女主人公。有朝一日,倘若我申请进法兰西文学院,他们也无法说我颂扬过淫荡。”

这段话又让我想起我本不愿理睬的、一种对《茶花女》的最轻蔑的评价,即说这是一部“玫瑰露”小说。写一个名妓的故事则是不争的事实,而这名妓又确有其人,名叫玛丽·杜普莱西,一个沦落风尘的绝色女子。且不说纨绔子弟、风流雅士趋之若鹜,大仲马也与之有染;单讲小仲马,一八四四年二十岁时,就得到比他大半岁的玛丽的青睐,很快成为她的“心上情人”。可是一年之后,两个人就因争吵而分手,小仲马给玛丽写了《绝交书》。

就在玛丽去世不久,他就把她献上祭坛,写成了小说《茶花女》,又改编成剧本,成功首演,被称为十九世纪法国最重大的戏剧盛事。

然而,小仲马的创作命运已定,此后不管他又写出多少作品,也只是绿叶,陪衬他桂冠上的那朵大茶花。《茶花女》始终是他唯一的成功的基点和顶点,也一直是对他评价或毁或誉的起点和终点。

此后小仲马的全部文学创作活动,都旨在逃出《茶花女》这个魔圈,逃出这块骷髅地,另建他的文学王国。他要走下“原罪”的十字架,坐上真正的文学宝座。

于是,他开创了“命题戏剧”,主张“戏剧必须服务于社会的重大改革,服务于心灵的巨大希望”。他按照这种主张创作的一些剧本,连题目都已命定:《半上流社会》(一八五五年)、《金钱问题》(一八五七年)、《私生子》(一八五八年)、《放荡的父亲》(一八五九年)、《妇女之友》(一八六四年)……

于是,无论法国进入第二帝国时期,还是变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小仲马始终以伦理的权威自居,高举“社会道德”这杆大旗。

于是,他不失时机地忏悔青春时期的“原罪”:“读者朋友,我怀着对艺术的热爱和尊重,写了所有这些剧本,唯独第一种例外,那是我花一周时间炮制出来的,单凭着青年的胆大妄为和运气,主要是图钱,而不是有了神圣的灵感。”

他所说的“例外”,当然是指《茶花女》,令人深思的是,围绕着给他带来最大名利的这部作品,他总是否定别人肯定的东西。

想当初,小仲马写《茶花女》时,抛却功利的动机不说,他毕竟是写自身的一段感情经历,尤其这是同一个红极一时的名妓不可能长久的恋情,极具新闻看点,就算原本原样写出来,都可以成为畅销读物,更何况是经过艺术加工了呢?

小仲马自然不会简单地叙述同妓女的爱情故事,否则他就真的创作出一部“玫瑰露”小说了。他深感“同时拯救爱情与伦理”的必要,以免落个“颂扬淫荡”的恶名。因此,他一方面把这段放荡行为美化成“纯真爱情”,另一方面又准备为了伦理而牺牲掉爱情。

应当指出,小仲马的高明处,就是通过忏悔的口吻来完成这种美化的。他采用忏悔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固然是模仿普莱服神甫的《玛侬·列斯戈》,也是受缪塞的《世纪儿的忏悔》的启发。但是,一般意义的忏悔,总是悔痛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小仲马痛悔的却是他在现实中莫须有的、仅仅在作品中才有的思想和行为,这是最大的区别,也是他成功的创新。

在小仲马的笔下,一次放荡行为转化为“纯真爱情”,阿尔芒一片真心追求茶花女玛格丽特,却总误解玛格丽特的真情。故事自始至终,二人都在表述这种心迹。更令人叫绝的是,阿尔芒和茶花女要争取社会和家庭的认同,把他们不为伦理所容的关系纳入伦理的规范,获得合法的名分,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只可惜碰到不可逾越的障碍,从而酿成悲剧。

F.萨尔塞一八八四年谈到《茶花女》时,有这样一段话:“这个年轻人根本不在乎规则,也不理睬他所不了解的传统习惯。他将这个热辣辣、活生生的故事搬上舞台,再现日常生活的各种细节……他却没有意识到引入生活细节的同时,就更新了戏剧的力量,进行了一场变革……这是舞台上所见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作品之一。”

正是这种热辣辣、活生生的故事,给了作品以感人的力量和长久的生命力。但小仲马却认为这是要赎的“罪”,要洗涤的“污秽”。他认定《茶花女》的成功是他忏悔的成功。的确,伪装成“纯真爱情”的放荡,再加上忏悔的调解,就既能满足那些有产者的欲望,又符合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了。

然而,小仲马混淆了,或者根本没有分辨清艺术的成功和社会的成功。他错误地以为社会的成功就是艺术的成功。《茶花女》之后四十年的文学创作,小仲马在社会成功的路上步步攀登,不断地忏悔他的“原罪”《茶花女》。

四十年社会成功的掌声和喝彩一旦静下来,他的众多作品摆到《茶花女》的旁边一比,就显得多么苍白。

白白忏悔了四十年。

小仲马仿佛要夺回那四十年,就在一八九五年亡妻之后,他又娶了比他年少四十岁的亨利埃特·雷尼埃。

新婚半年之后,他便去世了。

应小仲马临终的要求,家人没有把他葬到他在故乡维莱科特雷的墓地,而是葬在巴黎蒙马特尔公墓,离“茶花女”玛丽·杜普莱西的香冢仅有百米。

这也许是小仲马的最后忏悔。

李玉民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TY92zpIyRRf5vhDJhvrfHNooCjnHpPMf16cFyuxMi2OL9fxorJLEcmd1JRHJQq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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