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水浒传》来说,《金瓶梅》的主角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形象是有所进化的,经过作者的添骨、添肉、添神经,这两个人物越来越复杂,也越发立体。不像《水浒传》根本就是男人写给男人的,强人写给强人的,几乎没有顾及女性的心理。里面的女性要么是祸水,要么是卖人肉包子的。而《金瓶梅》对潘金莲这个角色有很多铺陈,写她成长的背景,写她心理的转折,写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样一来她的形象变得比较立体、比较细腻。西门庆也是一样,个性更加明显,并且顺着个性去展开人生。
我们先看潘金莲的背景。在《水浒传》里,只有一句话而已,而《金瓶梅》中写得很详细,且看第一回。
这张大户家有万贯家财,百间房产,年约六旬之上,身边寸男尺女皆无。妈妈余氏,主家严厉,房中并无清秀使女。一日,大户拍胸叹了一口气,妈妈问道:“你田产丰盛,资财充足,闲中何故叹气?”大户道:“我许大年纪,又无儿女,虽有家财,终何大用!”妈妈道:“既然如此说,我教媒人替你买两个使女,早晚习学弹唱,服侍你便了。”大户心中大喜,谢了妈妈。过了几时,妈妈果然教媒人来,与大户买了两个使女。一个叫做潘金莲,一个唤做白玉莲。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颜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因此小名金莲。父亲死了,做娘的因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势,乔模乔样。况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五,就会描鸾刺绣,品竹弹丝,又会一手琵琶。后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大户家习学弹唱,金莲学琵琶,玉莲学筝。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小字玉莲。这两个同房歇卧。主家婆余氏,初时甚是抬举二人,不曾上锅排备洒扫,与他金银首饰妆束身子。后日不料白玉莲死了,止落下金莲一人,长成一十八岁,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尤细尤弯。张大户每要收他,只怕主家婆利害,不得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正是:
美玉无瑕,一朝损坏;珍珠何日,再得完全?
打从北宋以来,京城那些小户人家,反而重生女儿,不重生男。因为在京城里,生男孩没有什么用处,女孩则可以随着她的资质进各种“技职学校”,比如学裁缝、学煮饭,或者去学音乐,大体是服侍人的技能,冀望学成之后会有更好的将来。潘妈妈也是一个厉害角色,见潘金莲长得漂亮,从小就帮她缠了一双好脚儿。那个时候,小脚是很重要的,人们看女孩不是看脸,是看脚的。潘金莲父亲死得早,她九岁先被卖到王招宣府——小说后面有个林太太,王三官的母亲,就是这家的人。
“……习学弹唱,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势,乔模乔样。况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五,就会描鸾刺绣,品竹弹丝,又会一手琵琶。”这些都是在强调潘金莲努力向上的过程。她这么一个身份,有这样一个机会,就在自身可能的范围内努力做到人家希望的样子,努力学可以学到的东西。扣身衫子就是那种曲线毕露的紧身衣,不过西门庆初次见到她时,她穿的不是这种衣服。“做张做势,乔模乔样”,这八个字也很精彩,所有妩媚地娱乐人的本领她都学了。而且,“他本性机变伶俐”,还不到十五岁,刺绣、丝竹、琵琶就都会了。你看,这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女青年,在可能的范围内,已经将能够拿到的“武器”尽量装备上了。
后来,王招宣死了,潘妈妈将潘金莲“争将出来”,再卖一次,这次就卖给了张大户家。怪不得后来潘金莲对潘妈妈很不好,很生她妈妈的气。潘金莲在张大户家里继续学习琵琶,像进了研究所一样。到了十八岁,潘金莲已经出落得非常出色,可是她归根结底只是人家的使女。于是,张大户就找了一个机会,把她收用了。
我们说,《金瓶梅》是一部很幽默的书,就要从这里看起。它的幽默不是在嘴巴上,而是在于对比、烘托、反衬,让你读过之后觉得好笑。“大户自从收用金莲之后,不觉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是哪五件呢?“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泪,第三耳便添聋,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这怪谁?这根本就是老年男人的特征,肝肾亏损。“腰便添疼”应该是肾虚,“眼便添泪”应该是干眼症,“耳便添聋”应也是肾不好,“鼻便添涕”则是呼吸系统的问题,“尿便添滴”很显然是前列腺肥大。可是,却通通怪罪到潘金莲身上去了。潘金莲本是一个毫无自主权的人,张大户说要收用她就收用她,被张夫人知道了,便“甚是苦打”。从小到大,她所接受的事实是没有人把她当作人,她就好像一个被调教出来的宠物,只是供人娱乐的。张大户知道自己太太容不下潘金莲,就“赌气倒陪房奁,要寻嫁得一个相应的人家”,将她送给了“人物猥 ”的武大。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张大户为什么要将潘金莲给武大郎?因为他经常可以“踅入房中与金莲厮会”。同样是自己妻子的偷情案件,为什么这个人是张大户的时候武大不敢捉奸,“虽一时撞见,亦不敢声言”,而到了西门庆他就敢?这也是我们可以讨论的有趣的地方。
潘金莲对这门亲事是非常不满意的。她跟张大户抱怨道:“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奴嫁与这样个货?”武大不仅长得难看,而且“每日牵着不走打着倒腿的,只是一味 酒。着紧处,都是锥扎也不动。奴端的那世里悔气,却嫁了他!是好苦也”!她本来已经在能力范围内努力让自己出色,却完全没有机会获得更好的未来。被收用,被打,然后又被嫁给这样的男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这一辈子等于已经结束了。写到这里,作者或者说书先生插话进来了:“看官听说,但凡世上妇女,若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配个好男子便罢了。若是武大这般,虽好杀也未免有几分憎嫌。”这番议论代表了当时一般人对潘金莲和武大婚姻的观感,我个人觉得算是持平的,到现在仍然说得通。一个女孩子,又聪明,又能干,又美丽,硬把她丢给武大,即便他是个好人,天天看着,也会觉得很泄气。这是潘金莲“一步一步走向没有光的所在”的开始,因为这个世界对她很残忍,不曾给她一点光。她的心境从这一刻开始,将动荡得更厉害了。
张大户死后,武大和潘金莲被张家赶了出来。“这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儿,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做露出来,勾引的这伙人,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扠儿鸡,口里油似滑言语,无般不说出来。”到目前为止,潘金莲还没有什么坏心,也没有想去偷汉子。她跟着武大过日子,虽然不满意,也暂时没有什么办法。她每天只喜欢在那儿嗑瓜子,露出她缠得很漂亮的小脚——这是她全身最美的地方,最足以夸耀示人的地方。她的这番举动,纯粹是在满足一个年轻女人的小小的虚荣心,就像现在胸部漂亮的人喜欢穿低胸装一样。
书中的宋蕙莲也是一天到晚嗑瓜子,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唇舌的触碰与嗑瓜子的声音,也流露出一种性感。但此时的潘金莲并没有想这些,她还是想和武大过下去的。因为有街头浪子追逐潘金莲,武大想搬家。当下,潘金莲对丈夫说:“不如凑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负。”典房是一种介于买和租之间的交易,购买者有房子的所有权,没有房子的土地权。武大拿不出钱,潘金莲虽然不快,还是拿出自己的首饰凑钱,并说“过后有了,再治不迟”。
但是,就在这时,新的刺激出现了:武大的弟弟武松回到了家里。
武松一出现,潘金莲口中甜得几乎上了蜜,一口一个“叔叔”,叫得人心都要化掉了。
为什么潘金莲会想去勾搭武松?第一个原因可能是从小到大没有人跟她说过这样不行。后来我们会知道,王招宣府本身也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府中的主子林太太表面上是一位有封号的贵夫人,暗地里却在拉男人。你可以想象,不管是在王招宣府,还是在后来的张大户家,在潘金莲的成长过程中,并没有所谓的三从四德,甚至没有起码的道德观念。
再者,她从小学的“本事”,就是如何讨男人欢心,或者说怎样勾引男人,这是她一个很重要的努力的方向。男人看她一眼的那种满足感就让她窃喜。遇到武松,她从心里感觉到:终于有个像样的男人了!张大户和武大郎,离她的梦想太远了。而武松的年纪和长相,以及他打虎英雄的光环,让潘金莲觉得,这才是足堪与自己匹配的男人。在这之前,不管是被张大户收用,还是被嫁给武大郎,我认为她都没有任何所谓情欲的意念,在别人将她当作一件东西的时候,她自己仿佛也接受了这样的暗示。但是现在,她的感觉出现了,她的情欲第一次觉醒了。于是,她主动出击,生平第一次想要为自己争取一点什么。我认为这无关乎道德,她只是想用从小到大学会的本领,去吸引那第一个令自己心动的男人而已。
可是,她遭到了很大的挫折:武松完全没有响应。而且,武松还讲了一番重话,先是:“嫂嫂,不要恁的,不识羞耻!”推了潘金莲一跤后,又说:“武二是个顶天立地的噙齿戴发的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伤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些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嫂,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嫂。再来休要如此所为!”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想要的男人,却被这样辱骂,仅剩的一点点做人的尊严也被打掉了。那她还有什么顾忌?对于潘金莲整个心理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她一看到西门庆就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