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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最初的欢愉,最后的哀怨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 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氓》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来自不同大学的朋友组建了一个诗社,大约每周见一次面,每次每人都要讲一首诗,记得我当时讲的就是《氓》。但其实我根本没有讲,我只是画了一个傻傻的男孩子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时发呆的样子。“氓之蚩蚩”的“蚩蚩”两个字实在很好,它是一个声音,可是当中有一种呆相,一个男孩子在爱一个美丽的少女时,肯定是发呆的。现在很多流行歌里也有这类东西,傻傻的,自己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迷住了,那就是正当青春时恋爱的感觉。“蚩蚩”没有办法翻译,它呈现的是人在看到令人陶醉的东西以后完全被吸引住了的感觉。

“氓”最初是指居无定所、跑来跑去的人,所以后来前面就加了个“流”字。可是,今天好像应该送到绿岛监狱去的才叫“流氓”,和《诗经》里的“氓”完全不同。我曾经在美术史课上讲过,《诗经》大约产生于公元前一千年到公元前六百年之间,也就是西周到春秋前期,当时中国的农业文明基本上趋于稳定。那些依靠农业生存的人,必须定居。因为农业是把一颗种子放到土里,再等它发芽、开花、结果,所以不能乱跑,从播种到收割,一年就过去了。那么,什么人在农业社会里还不定居呢?就是做生意的人。《氓》中“抱布贸丝”的“贸”是贸易、交换的意思,因为当时还没有大量通行的货币,就需要以物易物。没有货币的聚落,就是比较淳朴的村落形态。

老子非常喜欢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很单纯,我有布,就换你的丝,而且多少换多少也不是那么确定,抓一把就换了。所以,“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其实是一个时代的回忆,我当时很喜欢这个画面,就是一个很单纯的、傻傻的男子,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开始喜欢漂亮女孩子。

我们读到“抱布贸丝”的时候,已经感觉到眼前有一个画面:一个非常漂亮的养蚕的女孩子,每天在黎明时拿一大堆蚕丝到河边去漂洗。读诗最大的快乐是文字非常少,可能只是“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八个字,可是整个时代的环境就呈现出来了。女孩子早上去采桑叶,然后把桑叶在河里一片片地洗干净,再用干净的布把它擦干。我们小时候养蚕都知道,如果桑叶沾了水,蚕吃了马上就会死掉,因此每片桑叶都必须很细心地吸干水分,再把这些翠绿的还冒着新鲜气味的桑叶拿去养蚕,等待蚕的成长。蚕结了茧,就用水把茧煮开来,变成蚕丝,再把丝拿到河里去漂洗……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就是中国古代女子所从事的最重要的劳动。你可以看到这个抱着布的男孩子走过河边,看到一个女孩子在漂洗蚕丝,他大概就有点昏了头,脑子里就在想,该唱首什么样的歌来给这个女孩子听。其实《诗经》最早就是这些人这样唱出来的歌,因为他心里有爱,想要追求,所以必须要用歌唱出来。

当年我带云门的舞者去台湾美浓的中学表演,那次我强烈地感觉到了《诗经》的真实性。当时云门的想法非常单纯,觉得美浓的客家人有一种生存的艰难、劳作的辛苦,我们应该去表演《薪传》。《薪传》不就是表现劳作的辛苦的吗?人们在土地上耕种,唱很忧伤的歌。

但是那天我突然有一个很大的觉悟,我发现知识分子心目中想象的农民和真正的农民差距非常大。那一天看表演时,从田里回来的男男女女脚上还带着泥土,他们就那样坐在学校的地板上,看到《薪传》里“哼嗨哼嗨”的表演时,觉得很奇怪,肯定在想:这些人为什么要这么用力?分明是在表演。真正的农民挖田、犁田、插秧都很认真,可是认真并不等于劳苦。插秧的人自有属于自己的快乐,《诗经》里就有很多和插秧有关的歌。插秧的时候正好是春天,把田里的水放满,让土地松软,再把秧苗插进去,要找到节奏。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插秧的时候,很多小朋友都会跑到附近的田里去看,发现人们在插秧时是有节奏的。唱歌,能让人们把一件很辛苦的工作变得很开心,常常是这边唱一句,那边和一句。

在美浓的第二天,因为跳了《薪传》,云门的舞者都筋疲力尽。我们不是住在旅馆,而是住在一个叫广善堂的庙里,大概是慈善机构提供给“氓”住的地方。当时我们正在那里聊天,忽然听到前一天看了云门表演的那些人开始唱采茶歌。采茶的歌和插秧的歌都是在劳动时唱的,有节奏,有韵律,而且很欢快,而且,插秧或采茶的歌里很少有表达辛苦的,大多是描述秧苗的漂亮,或者茶叶刚刚冒出来的嫩芽。唱的时候,如果旁边有漂亮的女孩子,他们就工作得更加起劲。这有点类似于调情,让人感觉到万物的生长复苏,也感觉到人的生命中的某些追求。

那天,当地客家人请我们吃饭,所有的老太太都站起来唱客家山歌,我忽然觉得那才是真正的《诗经》,那才是《诗经》产生的真正根基。后来我跟几个以前一起办诗社的朋友说,其实以后应该把《诗经》课带到乡下去上,比如美浓。

后来我在桃园的文昌公园遇见退休的采茶工人,他们直到现在还保持着一种习惯,在每个星期天的早上九点,大家聚集在文昌公园唱采茶歌,而且是拿着麦克风唱。那时,我所在的报社有个关于民歌的专栏,我去采访的时候,发现他们全部是文盲,可是唱出来的东西全是古诗的风格,七个字一句,全部押韵。那时我开始意识到,语言和文字的教育靠的是口口相传,与学院系统无关。

在学院系统里,“诗”可能会被定位为“经”,作为一个伟大的教科书典范,甚至最后成为考试的标准。可是在民间,人们是用它来生活的。诗让我们单调、辛苦、艰难的生活有了很多乐趣。这话听起来很简单对不对?可是我觉得文学艺术最大的功能其实就在这里。最好的文学并不是拿来做教科书的,也不是拿来做考试范本的,而是使人觉得活着有意义,让人感觉活着是幸福的。《诗经》直到现在都是人们最喜欢的文学,就因为它产生于民间,而且从来都没有中断过。

也许我们今天到夜市去找那个“氓”,他还在那里,他一直在民间活着。当你走在街上,看到那些嘴里嚼着槟榔、看上去有点吊儿郎当的男孩子,看到一个漂亮女孩子就用眼睛不断地瞄,“蚩蚩”大概就是说的这种瞄来瞄去的眼神。难道那个女孩子就没有瞄吗?当然也在瞄,所以千万不要认为她一开始就是个弃妇。

恋爱中的雄性与雌性非常不同。雌性是被动的、被诱惑的状态,雄性是直接的攻击状态。这首诗很好玩,一开始的时候,完全是那个女子抛出来的诱惑,“氓”很急,女孩子反而不急。如果用简单的“弃妇”来形容,前面这一段“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应该算什么?这个女孩子太聪明了,“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她知道他是个做生意的男孩子,可她更知道他今天要来谈的不是生意,是专门来搭讪的。有时候你到便利店去买东西,明明知道优酪乳在哪里,却偏要问那个便利店的小妹:“优酪乳在哪里?”我们高中时常做这种游戏。小妹当然知道你为什么要问她,就没好脸色地说:“你不知道啊?就在那边!”这其实是一对少男少女间非常有趣的关系。“来即我谋”,这个女子太清楚了,你看“谋”字用得多好——你来就是想打我的主意。

所以,《氓》的故事有很丰富的过程,如果你一开始就认为这是一个弃妇的故事,读下去就一点味道都没有了。《诗经》产生于民间,但我们根本不知道它的创作者是谁。《氓》是一首非常精彩的诗,它用女子作为第一人称,但这首诗的创作者不一定是女子。唐朝有很多诗都以女子为第一人称,但不一定是女子写的,比如“长相思,在长安”,“长相思,摧心肝”,以女子为第一人称,但是李白写的。还有金昌绪的《春怨》:“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一个女子早上拿一只鞋子去打树上的黄莺:“你干吗叫?”因为她正在做梦,梦到了在辽西打仗的丈夫,但是关键时刻被黄莺吵醒,所以很生气。这么好的一首诗,是男子写的。

诗可以虚拟和转化,比如性别,比如年龄。所以如果你读诗的时候还是平常的样子,这首诗一定读不好。我上美术史的时候曾提到过张籍的一首非常有名的诗。很不幸,那首诗也被定了一个很糟的名字:《节妇吟》。开头是“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最后是“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张籍也是一个男性诗人,可是他用了女子的心情来写。所以诗是非常通达的,在诗中可以体会生命的各个面向,你可以忽然苍老,忽然年轻,忽然喜悦,忽然忧伤,忽然是男性,忽然是女性,忽然主动,忽然被动,所有的角色都可以转化。如果一首诗使你变得更狭小,更拘束,更能意识到自己平常的状态,绝不是一首好诗,或者是你没有找到好的读诗的方法。一首好诗,一定能让平常的“我”不见了,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很多描写女子细腻情感的诗,并不是女子写的。《红楼梦》里曹雪芹写的林黛玉真的存在吗?完全是曹雪芹这样一位男性作者,在体会那么细腻的女人心思。文学是非常有趣的,使你平常的角色完全转化掉,你可以去爱世间每一种不同样子的人。最粗俗浅陋的焦大,最精致细腻的林黛玉,都是曹雪芹创造的。也就是说,焦大或者林黛玉,都是曹雪芹生命里的一部分,生命就是可以如此丰富。

读完《氓》这首诗,如果你一头钻进这个女子心里,觉得她好可怜、好悲伤,那你已经上当了。其实有时候你自己就是那个“氓”,有那么一丁点儿坏,想要去谈一场恋爱。

“氓”的意思后来为什么会变成流氓,变得有贬义了呢?因为在中国这种农业社会里,认为定居的才会是好人。现在户籍还很重要对不对?那种没有户籍的“黑户”,大家都会对他有点怀疑。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农业社会,你固定住在一个地方,你做什么大家都知道。“流”这个字本来没有贬意,只是移动。可是一个人如果总是居无定所,大家谁都不太清楚他的职业是什么,就会觉得他不太对劲,这是典型的农业社会的观点。在我看来,流动的人比定居的农民聪明,因为他做生意要跑很多地方,见识广,头脑比较灵活。台湾有很多休闲文化和色情文化,其实都和早期白手起家的中小企业主们有关。

在台湾经济急剧变迁的时代,全社会从以农业人口和手工业人口为主,慢慢变成商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于是“氓”就产生了。他是流动的,从不定居于某个社区,他的人际关系也不再是传统的农业村落中的关系。中国传统社会里为什么没有个人?这是因为农业社会里没有个人,每个个人都是别人监视的对象。我们的法律一直不发达,是因为我们觉得有道德就足够了。道德可以让一个人死。以前村里的所谓淫妇,不需要经过法律的判定,最后只能选择绳子、刀子,或者跳河。鲁迅的很多小说描写了村落里的这类故事。鲁迅认识到礼教吃人,是因为他已经体验了日本这种工商业发达的社会的自由和解放,看到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可怕。

我很喜欢沈从文的小说,他是湘西苗族人,没有像汉族这样强烈的道德意识。他在一部小说里写道,清朝时,朝廷派了一个汉族的官吏来治湘西,这个官特别讲道德,是那种饱读诗书的人。他觉得民风一定要朴素,所以就传令下去,凡是在光天化日下调情的男女,都要抓来见官。有一天风和日丽,山坡上有一对男女牵着手走路,而且还你一句我一句地对唱,他们就被抓去见官,可是最后发现人家是夫妻。这是沈从文非常精彩的一篇小说。

《诗经》读到最后如果竟然变成这样,是非常可怕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被解释为“听到这样的声音就要想到女子的贞节”,但我想很多朋友都知道,多么明显,这是一首男女在河边求爱的情诗。可是后来它被解释成是在讲后妃之德,一听到那个鸟的叫声,立刻就要很端庄严正,就要想到不可以有外遇,不可以有邪念。

两千年间,《诗经》一直被奉为官方的正统,每字每句都被扭曲了,鲁迅对此非常痛恨。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给大家讲《诗经》。我中学时偷偷读鲁迅,非常喜欢他。鲁迅认为《关雎》是民间非常直接地表现性爱的一首诗。《诗经》变成教科书的范本之后,本来的意思已经严重地被掩盖、被扭曲,鲁迅是故意在反讽。

今天我们必须要把这个大传统推翻,才能进入诗的本身。我自己的方法是依靠现存文字的力量,比如再一次直接去感受“氓”这个字的力量。它是一个声音,也是一个形状,是“亡”和“民”的叠加,表示他是人民,可他又是流动的(“亡”有流动的意思)。“蚩蚩”有发呆、陶醉的意味,表示沉溺其中,觉得对方美得不得了。一个男子在路边看到一个女子在采桑叶,袖子往下掉,用非常灵巧的手指把一片片桑叶采下来放在竹篓中,光这个动作就可以看上一天。从《诗经》中的《氓》到汉乐府,有很多诗在形容采桑女子的美。“桑”字的三个“又”在文字学中表示三只手,其实是很多只手在树上采叶子,想象一下那个画面有多漂亮。汉代很多砖画里也有漂亮的桑叶,十几岁少女的细白手臂和灵巧手指,被绿色的叶子衬托出来。

我很喜欢《毛诗序》里的文字,把诗回复到它本质上的美学意义,就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你想唱一首歌,你想写一首诗,你想画一张画,你想写一部小说,第一个条件都是“情动于中”。你热爱一个女子,热爱一个水果,热爱一片风景,都是“情动于中”,不考虑后果的,这一切和道德无关。“情动于中”就会“形于言”,“言”就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诗”是文字或语言的形式,可是它的先决条件是“情动于中”,所以凡是违反“情动于中”这个基本规律的诗,文字和语言再华丽都没有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内容先于形式。

“形于言”是形式,“情动于中”是内容。所以《氓》这首诗,我们最该关心的是这份情感从头到尾是不是真实的。从少男少女刚开始恋爱,到慢慢开始追求,恋爱变成婚姻本身是无可奈何的。恋爱与婚姻不一样,恋爱是“情动于中”,而婚姻是一种形式,接受形式就必须接受这个形式的优点跟缺点。《氓》到了最后根本不再是讲恋爱,而是讲婚姻了。当年那个爱上男孩子的女孩子要和男孩子的整个家庭相处,当然会吵架。你会觉得当初那些东西现在都不对了,恋爱的时候是看电影、喝咖啡、看西子湾的黄昏,结婚以后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二者本身就是截然不同的东西。所以这首诗不是讲一个女子从恋爱到被遗弃的过程,而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感伤。只要婚姻制度还在,这种感伤是无法调整的。读完这首诗,你也许会有更多领悟。当然,不同的人读它,结论可能不同,如果你自己被遗弃过,或者是一个女性主义者,读这首诗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好恨:“你看,自古以来女人都是被遗弃的。”可是我们也可以领会到一种智慧。“情动于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真实的,我们会感觉到婚姻与恋爱的矛盾,也会思考如何在婚姻中保持最初的快乐,我想那应该是一种大智慧。

我认识一对老夫妇,已近九十岁,可是他们每天的状态都像《诗经》里写的一样,两个人会各写一个东西贴在对方的门上以表达感情。我觉得那是智慧,都九十岁了他们还在调情。我们最大的悲哀是一到婚姻阶段就认为不再需要调情了。“调情”这个词听上去感觉很肤浅,可是它能让你感受到对方很在意你,觉得你是重要的。其实婚姻可能是更真实的在意,因为两个人要更亲密地在一起,当恋爱的迷障拿掉之后,你看到的东西是恋爱的时候看不到的,这个时候能吸引你的东西其实更重要。

一首诗没有“情动于中”,就不是好诗,不管形式有多美。一份婚姻如果没有“情动于中”,形式再完美也是空洞的。究竟什么叫婚姻?是那张证书吗?还是大家称呼你某太太或者某先生?那些都只是形式而已。

虽然不知道作者是谁,可是我非常喜欢《毛诗序》,喜欢它所说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刚开始你到便利店和小妹搭讪,后来就觉得不够。第二天去的时候就总是找不到优酪乳,“唉”——那就是嗟叹,就会有情感出来。小妹当然知道你为什么叹一口气,所谓“言之不足,故嗟叹之”。你要加情绪进去,有很多感叹要出来,那“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你就开始要唱了。你去找优酪乳的时候哼两句歌,感情就从那首歌里唱出来。小妹在那边说你神经病,找个优酪乳还要唱歌。

“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你会发现关于恋爱的诗里常常有很多“啊”之类的感叹词,最俗气的是“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激凌”,这就是嗟叹。“情动于中”的意义太丰富、太饱满,就要夸张了。“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就是要把音乐性的东西带进来。因为人们发现唉声叹气可能不够好听,才把这种情感修饰成比较美的韵律和节奏。

有一次,我们去贵州一个非常穷的地方听当地人唱民歌,他们叫“花子”,在当地是聚在一起唱歌的意思。那个场景很特别,人们跋山涉水,从很远的地方走几天几夜来看上万人唱歌。一个男声刚起来,一个女声就追上去,彼此一直这样对唱,没有安排,完全即兴,而且他们全都是文盲。

只有在这种时候,你才会感觉到所谓“永歌”在生活中有多么重要。他们告诉我们,如果不这样唱就娶不到老婆,他们就是这样连唱几天几夜,最后带一个女人回家。女人当然会挑选,她们可以从歌声里了解一个男人的机智和性情。

大家读一下沈从文的小说,很多都是在写这类东西。还有一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很有名的电影《刘三姐》,也是在讲这类故事。今天我们到云南和贵州,还可以看到这种场景。台湾很多原住民也是用歌声来表达情感追求的。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追求情感的方式,我们今天可能是聘礼,或者是学位、经历,可人类社会早期就是用歌声作为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淳朴又直接,不会唱歌的生命是没有活力的,当你有足够强烈的追求愿望时,就会努力地把“情动于中”的情感修饰成美丽的语言,然后咏歌出来。如果还不够,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全身都动起来了。所以到便利店去的那个男孩子,头发也染了,走路简直是连蹦带跳的,那表明他的生命在“情动于中”的过程里在形式上一步步演变。我们今天读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知道它最初是在田陌间唱出来的歌,而且唱的人是有动作的。所以《诗经》既是文学的起源,也是音乐的起源、表演艺术的起源和戏剧的起源。

但我们今天读《氓》的时候,没有声音,也没有动作,只有文字。我曾经尝试着把它变成歌。现在有很多学者整理出了《诗经》的唱法,我听了以后全身直起鸡皮疙瘩。当然,我没有嘲讽的意思,只是认为我们对《诗经》的理解有问题。

《氓》的白话译文就很让人起鸡皮疙瘩:“流浪小伙笑嘻嘻,抱着布匹来换丝,不是真心来换丝,找我商量婚姻事……”这是一种非常迂腐的形式。七言诗要到东汉以后才出来,我们用七言的东西来比四言,会显得很做作。四言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这么简洁,一读翻译就变得没了味道。内容可能没有什么变化,但文字所传达的信息却不同了。“氓之蚩蚩”和“流浪小伙笑嘻嘻”是两个多么不同的景象,后者读上去好粗俗。所以,诗是没办法翻译的。

在闽南语歌谣里其实保有更多《诗经》的感觉,比如《月夜愁》。月亮照在中山北路,歌者的心情很落寞,觉得月亮跟着他,这种感觉很像《诗经》。 Qph3VVh/JlH1EvbLCFwetqGQggNeVnhxxPG7RWUqPJ4eFqEe5A+tlM09Xs+bPn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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