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会讲《红楼梦》,一直不想开讲的原因,可能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从十二三岁时开始读《红楼梦》,读得入迷,功课一塌糊涂。所以家里有一段时间禁止我读《红楼梦》。记忆很深的是在坊间买的一本《红楼梦》,是用当时一个电影明星(乐蒂)演的林黛玉剧照做的封面,晚上躲在棉被里面,用手电筒照着看。所以,《红楼梦》对我来说是特别的记忆,是青少年时期的一段私密感情的记忆。有时候觉得不应该跟很多人分享这种很个人的情感。
读大学时,很多科系里面,比如中文系,会开《红楼梦》的课,偶尔也去旁听一下,总觉得跟自己躲在棉被里面看《红楼梦》的感觉不一样。我相信很多大学研究所里开这个课,都比较着重于研究,一学期都在讲关于考证的部分,始终没有碰到小说本身。所以我一直在疑虑,我自己阅读《红楼梦》的方法,我和《红楼梦》间那种很私密的情感,适不适合跟很多朋友分享。
从清代乾隆年间开始,有很多《红楼梦》的手抄本流传。许多人不知道是谁写的,每个人读到的可能是散乱的一回两回,没有写完,最多到了第八十回就没有了。它在民间流传,大家也觉得可有可无,从来不是不得了的“文学”,也没有人注意它。可慢慢地,它变成了大家爱读的东西。这种“乐读”的快乐,就引发了《红楼梦》从手抄本变成印刷品出版。
人们大都知道程伟元这个人。程伟元是个出版商,他跟另外一个叫高鹗的写小说的人合作,在手抄本的《红楼梦》八十回后面又补了四十回,便成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并将其印刷出版,才有了普及的《红楼梦》。最早的《红楼梦》,就是手抄的。谁喜欢它,谁就手抄。现在的朋友会觉得不可思议,怎么用手抄?如今拿一部《红楼梦》来,我们光看印刷品都已经吓晕了,何况是手抄。可是对我这个年龄层的人来讲,完全可以理解。我在大学的时候还手抄过鲁迅的小说。因为当时复印机不发达,从台湾大学借到当时被列为“禁书”的鲁迅的《呐喊》和《彷徨》。偷偷借出来的朋友说,两天后你们一定要还。所以我们就连夜抄,一个人抄累了,就跑去睡,另外的人就接着抄。所以我知道什么叫作“手抄本”,“手抄本”说明你真喜欢那个作品,不能买,就用手抄。
《红楼梦》最早的手抄版本慢慢被人搜集,像后来的胡适这样受过西方严格考证学或文学史研究训练的人,回到中国,开始对这部作品进行研究,也开始探讨很多被我们今天列为“红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