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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尼德翰可曾听过,
一二八号公路上的风驰电掣,
黑暗中如此寒冷,
黑暗中如此疯狂……
——乔纳森·里士满与摩登情人
(Jonathan Richmond and the Modern Lovers)
彩虹旅社实在相当破烂,门口的停车场都是坑洞,招牌上的霓虹灯也缺了两个字母。一位高中教员也只能住得起这种地方,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气人,但这是事实。明天他就要开着那辆雪佛兰到机场还给赫兹租车公司,然后搭飞机赶回俄亥俄州天堂瀑布镇去了。
彩虹旅社看起来像是养老院。房间外的草地边上都是老人坐在那儿乘凉。他们跷着腿,露出骨瘦如柴的膝盖,白袜子拉高到毛茸茸的小腿上。大多数女人都已呈现出五十岁后的那种肥胖和绝望。从那时起我就常注意到有些旅社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成群的老人——这些地方都是他们口耳相传发现来的。带着你肿胀的前列腺到设备落后的彩虹旅社来,我们没有有线电视,但我们这里喝一杯只要两毛五。我在旅社外围没看到一个年轻人,活动场的一边生锈的游乐设备都空在那儿,秋千的影子在草地上拉得好长。我头顶上有道霓虹灯管做的彩虹正在嗡嗡叫个不停,就像一群苍蝇被关在瓶子里。
李勃坐在十四号房门口,手里拿着杯子,我过去和他握手。
“要不要来杯饮料?”他问,“旅社里有贩卖机。”
“不用了,谢谢。”我说。然后我从空房间里搬出一把凉椅坐在他旁边。
“那我就尽可能地把我知道的事说出来,”他用柔和而颇有教养的语调说,“我比罗兰年轻十一岁,我想我还不算真正步入老年。”
我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没说什么。
“我们家有四个孩子,”他说,“罗兰是老大,我是老幺。我有个叫杜鲁的哥哥一九四四年在法国阵亡,他和罗兰都是职业军人。我们从小在自由镇长大——只是那时候的自由镇比现在小得多,只能算是个村庄。村民移入移出,人口一直没有增加——当然我们是移出的。可怜哪,套句俗话,这叫选错了路。”
他呵呵笑了几声,又在杯子里倒了些七喜。
“对于罗兰的童年,我永远只记得一件事——毕竟我出生时,他已经念五年级了——可是那件事我记得非常清楚。”
“什么事?”
“他的脾气,”李勃说,“罗兰火气很大。他很气自己穿破衣服上学,气自己的爸爸是个酒鬼,他气我妈拿我爸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讨厌他的三个弟弟妹妹——杜鲁、玛莎和我,他觉得是我们让家里变得更穷。”
他卷起袖子,露出老人那种皱缩干枯的皮肤,以及一道从胳膊肘延伸到腕口的疤痕。
“这是罗兰送给我的礼物,”他说,“他十四岁那年送我的,当时我才三岁。我在门口地上玩积木,他匆匆从家里出来,赶着要上学。我想我大概是挡了他的路,所以他才把我推开,又把我拎起来扔到旁边。我摔在花园边的矮篱笆上,手臂剐了一道裂缝。我流了很多血,把哥哥、姐姐都吓哭了——除了罗兰以外。他对我怒吼着:‘以后少挡我的路,你这天杀的臭小孩,听到没!’”
我看着那道雪橇形疤痕。一个三岁小孩肥嘟嘟的手臂如今枯缩得又瘦又干。一九二一年那条喷血的裂口现在延长扩张成银色的阶梯式符号。伤口是愈合了,可是疤永远在那儿。
我不禁绝望地打了个寒战。我想起那天阿尼用力捶着我车子的仪表板,用沙哑的声音哭喊着说要宰掉他们,宰掉他们,宰掉他们……
乔治·李勃盯着我看。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可是他慢慢把衣袖放下,直到完全遮住疤痕为止,仿佛拉上了一道隔开往事的窗帘。
他又啜了口七喜。
“那天晚上我爸回来,知道了罗兰做的事,他几乎把他的耳朵拧了下来。可是罗兰不肯认错。他哭了,可就是不肯认错。”李勃笑了笑,“我爸踢他、打他,把我妈都吓哭了。她求他住手,否则会把孩子打死。罗兰哭着说:‘是他挡了我的路,所以我要把他扔开。如果下次他再挡我,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紧接着我爸一拳砸在他脸上,把他鼻子打出了血。罗兰从地上爬起来,鲜血汩汩从指缝间渗出。我妈在尖叫,玛莎和杜鲁都在哭,我吓得躲在角落。而罗兰只是一个劲地说:‘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老醉鬼,老醉鬼!’”
头顶的星星渐渐露脸了,一个老太太把她的皮箱从一辆福特车里提出来走向订房处。某处有人在听收音机,不过当然不是调频台的热门音乐。
“他的脾气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李勃轻声感叹地说,“在学校里要是有谁取笑他的衣服或头发,他就用拳头对付他们——就算只是怀疑别人想取笑他,他也会这么做。由于一再留级,最后他只好离开学校,自愿从军去。”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兵很不好过。那时的士兵没有尊严,也没有升官的机会。他换遍每一个基地,从南方到东部,无处没有他的足迹。我们每隔几个月才收到一封信。他对世事还是那么愤恨不平。他痛恨所谓‘狗屎不如的上级’——那些人没一个对得起他。他们不给他升迁的机会,取消他的休假,甚至关他禁闭。
“军中想尽办法要留住他,因为他是杰出的机械工——他能修好报废的车辆。”
我发现我又不知不觉想到阿尼——他也是个对修车颇有两手的人。
李勃靠上前说:“可是他那一身技艺成了火暴脾气的另一个源头,而且他对世事的愤恨一直到买了你朋友的那辆车才消除。”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李勃干笑一声:“他能修好军中的各型车辆。他甚至会修推土机。有一次,有位议员参观他们的基地时,车子出了问题。罗兰的指挥官一心想求表现,就命令他去替议员修车。后来我们收到一封长达四页的信——里面全部是罗兰咒骂那位指挥官的词句,每一个字都像火焰和硫酸一样炙烫。真奇怪那些字竟然没在白纸上烧起来。
“他很能修车……就这样,只是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才有了自己的车。但即使如此,他买得起的也不过是辆灰头土脸的旧雪佛兰。在那个时代钱永远不够花,而且大战期间,谁也没有能力存钱。
“他在修车厂里待了好几年,为长官修过上千辆车,却没有一辆是自己的。不过那辆雪佛兰并不能缓和他的愤恨,他结婚后第二年换的那辆哈德逊大黄蜂(Hudson Hornet)也一样。”
“结婚?”
“他从没告诉过你们吧?”李勃说,“他可以痛快地谈他的军旅生活,告诉你他的战场经验,向你抱怨他的上级,而且你跟你朋友也会听得不想睡觉……说不定他还可以借机把手伸进口袋摸你的皮夹。可是他永远不会跟你提到薇洛妮卡和莉塔的事。”
“她们是谁?”
“薇洛妮卡是他太太,”李勃说,“他们一九五一年结婚,之后罗兰立刻就到韩国去了。你知道,他可以留在国内的——他已婚,妻子又怀孕,自己也已步入中年,可是他偏偏选择海外。”
李勃若有所思地看着死寂的游乐场。
“这算是重婚。一九五一年他四十四岁结婚时已经算是第二次了。他老早就嫁给了军队和那些‘狗屎不如’的上级。”
他又陷入沉默,那种沉默好像带着些病态。“你还好吧?”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没事,”他说,“只是在想事情。想那些死去的人。”他平静地转向我——那对带着创伤的眼睛除外,“年轻人,想到这些事就让我难过……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愿跟你谈上一整晚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叫丹诺吧?”
“丹尼,”我说,“李勃先生,如果——”
“这件事比我想象的还令我难过,”他接着说,“可是既然说了,就让我说完,是不是?我只见过薇洛妮卡两次。她是西维吉尼亚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南方土包子。她很笨,罗兰轻而易举地就能控制她。可是她很爱他——我猜至少在莉塔那件事之前她都很爱他。至于罗兰,我想他不算真的结了婚,他只是娶了……一道哭墙。”
“他寄给我们的信……我想你一定也记得他没念几天书。那些信花了他很大的工夫。信是他的吊桥、他的小说、他的交响曲,他写信是因为心中有着积愤。
“自从娶了薇洛妮卡后,信就停了。我想在韩国服役的两年间,他还是不断写信给她。那段时间,我一共只收到他一封信,玛莎也只有两封。一九五二年初他女儿诞生时,他好像并不高兴,只是抱怨家里又多了张吃饭的嘴。”
“他一直没升官吗?”我问。几年前我在电视上看过一部叫《铁鹰部队》的战争电影,后来在书店看见那本书,就立刻买了下来。在我的期望中,我希望那是个引人入胜的战争故事,可是我看到的有战争有和平,此外我还对军中的事情有了新的了解。其中之一就是战争期间,升官的列车永远在向前开。我实在很难了解李勃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就从军而且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但最后仍是小兵一个,而艾森豪威尔却当了总统。
李勃笑了:“他就像《乱世忠魂》的剧情一样,有一次几乎可以升了,可是一切都毁于他酒后犯上。我不是说他常被关禁闭吗?有一次就是在迪克斯堡的军官俱乐部辱骂一位长官被关了十天——这算是法外开恩。我想他们一定是把事情看作酒后失礼,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事实上,那些军官喝醉了也常拿小兵来寻开心。他们一定没想到他是真的痛恨他们。可是我相信薇洛妮卡看得出来。”
我瞥了手表一眼。九点一刻,李勃已经说了快一个钟头。
“我哥哥一九五三年从韩国回来才第一次见到他女儿。据我所知,他抱着女儿看了一两分钟就把她还给太太,然后到车库里修那辆雪佛兰去了……听烦了吗,丹尼?”
“没有。”我真诚地说。
“那些年里,罗兰真正想要的就是一辆车。不是凯迪拉克或林肯,他不想加入那些有钱人的行列。他只想要一辆崭新的普里茅斯、福特,或是道奇。
“薇洛妮卡偶尔会写信给我,说他们每个周末都到车商那里看车子。她会坐在后来那辆大黄蜂的后座讲故事给孩子听,好让罗兰一家又一家地询问。他和推销员谈马力、齿轮转速、压缩比……我想他为了找辆好车就这样到处跑。”
我又想到阿尼。
“你是说他对车子已经爱得走火入魔了?”
“可以这么说,他是走火入魔了。他把钱交给薇洛妮卡存起来。我哥这一生最困扰的一件事不在于他不能升上士,而是始终戒不了酒。他不是酒鬼,可是每隔六到八个月他就会痛饮一次。酒瘾过足之后,钱也飞了。连他自己也不晓得钱是怎么不见的。
“薇洛妮卡试着阻止他。她嫁给他的责任之一就是拯救他,可是罗兰酒瘾一发作就伸手跟她要钱。有次他还拿刀对着她喉咙威胁她。这件事是我姐姐告诉我的,她常跟薇洛妮卡通电话。那次薇洛妮卡坚持不肯把存下来的八百多块给他。她提醒他说:‘别忘了那辆车,亲爱的,如果你这样糟蹋钱永远也买不到车。’当时刀口就架在她脖子上。”
“她一定很爱他。”我说。
“也许是吧。可是别以为她的爱可以改变罗兰丝毫。滴水可以穿石,但是那也得几百年的时间。人的生命是极有限的。”
他好像在跟自己辩论。先是赞成自己的看法,接着又反对。
“但他永远不可能改变,”他说,“别忘了他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时根本已经神志不清了。这年头很多人都在疾呼说要杜绝校园毒品。我不反对他们,只是我认为酒比毒品更可怕,因为它是合法的。”
“一九五七年我哥终于退伍时,薇洛妮卡已经替他存了一千两百多块,另外还有些他脊椎受伤的抚恤金——他说只有在争取这件事情上他算是赢了。
“这笔钱终于凑足了。他们买了你和你朋友看到的那栋房子。当然,在还没买房子时,车子先进了门。反正车子总是优先。他拜访了无数车商,最后才选中克里斯汀。我收过他的一封长信,说她是一九五八年份的车,并且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数字。我不记得细节了,可是我打赌你朋友一定可以一条条列出来。”
“你说她的规格?”我说。
李勃毫无幽默感地说:“是的,她的规格。我还记得他在信上说车子原价三千,但他‘杀到’两千一。他付了十分之一的订金,尾款全是用十块和二十块钞票付的。
“第二年,他六岁的女儿莉塔就因为窒息而死。”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摔倒在地。他那教师式的说话声具有催眠作用,所以我已经快睡着了,但刚才那句话就像盆冷水浇在我身上。
“一点也不错,”他对我用吃惊且带着疑问的眼神说,“那天他们去‘游车河’,这个活动取代了之前跑汽车经销商的行程,这个词是从他听的那些摇滚乐里学来的。每个周末,他们三个都开车出去玩。他不准孩子在车上扔任何东西,所以前后座都摆了垃圾袋。孩子也很听话,她知道弄脏车子会有什么后果……”
他陷入沉思的缄默中。再开口时,他换了种口气。
“罗兰要烟灰缸保持绝对干净。他是个老烟枪,可是他会把烟头扔出窗外而从不塞进烟灰缸里。如果别人在他车上抽了烟,那天回到家后他一定拿纸巾把烟灰缸擦得干干净净。他一周洗两次车,一年送检两次。他在修车厂租了个修车位,一切都自己动手。”
我在想那会不会是唐诺修车厂。
“就在那个周末,他回家时经过一个卖汉堡的路边摊——你也知道那年头没麦当劳之类的玩意儿。所以他们就在路边摊买汉堡……我想这也许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
又是一阵沉默,好像他在考虑到底要告诉我多少似的。
“她被一块肉噎死,”最后他说,“她突然噎住,不能呼吸。罗兰停车,把她拖出车外,拼命捶她的背,想让她喘上一口气。当然现在再碰到这种情形可以用一种哈姆立克急救法让孩子脱险。去年我教书的学校就有个年轻女老师,用这方法在自助餐厅里救活一个小男孩,可是从前……”
“我的侄女就这么死在路边,我想这种死法实在太震撼人心。”
他的声音仍旧有高中老师的那种催眠功效,可是我已经不想睡了——真的是一点也不想。
“我相信他尽了最大努力要救她,而且我相信会被一块肉噎死只能说是倒霉到了极点。他一向是个冷酷的人,我想他并不十分爱他女儿。不过人世间的事有时冷酷一点倒也好。”
“可是这件事不同。”我说。
“最后他倒提她的脚,用力打她的腹部希望她能呕吐。我相信如果他懂得如何下手,他甚至会拿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她的喉管上凿个洞。可是当然他没这么做。无论如何最后她死了。
“我和玛莎以及她的家人都参加了侄女的葬礼。那是我们家族最后一次重聚。当时我以为他一定会换辆车。可是他没有,甚至在他简短的来信中我还发现它成了他们家的一分子。葬礼那天他们开车到自由镇上的卫理教堂。我看见那辆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而且带着愤恨。它带着愤恨。”他转过来看着我,“你相信吗,丹尼?”
我必须咽口口水才能回答。“是的,”我说,“我相信。”
李勃冷沉地点点头:“薇洛妮卡像个蜡人似的坐在车里。从前的她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车子是罗兰的一切,而她的一切则是女儿。她不只是悲伤,她死了。”
我坐在那里试着想象——我在想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办。我女儿在我的车子后座被一块肉噎死,我会把车卖了吗?为什么要卖它?它没有害死她,而是一小块汉堡肉堵住了她的气管。为什么要卖车?除了它会勾起我的痛苦回忆之外,我会卖掉它吗?熊会在森林里拉屎吗?
“你有没有问过他?”
“问了。玛莎也在我旁边。那是葬礼之后,薇洛妮卡的哥哥从西维吉尼亚的光荣镇过来,葬礼结束后就送她回家,因为她就像喝醉了一样,连站都站不稳。
“我们逮到单独和他相处的机会,我和玛莎,这才算是真正的全家团圆。我问他打不打算卖车。当时车子停在墓园的停车场上——今天下午罗兰也葬在同一块墓地。你也知道那辆车是红白相间——一九五八年的普里茅斯并没有这种颜色,那是罗兰特别定做的,我们站在离车子五十英尺外,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想离它远点,好像担心它会偷听我们说话。”
“你说了些什么?”
“我问他打不打算卖车。他的脸上立刻挂出僵硬冷酷的表情。我记得小时候他把我提起来扔在篱笆上那次,他流着鼻血骂我爸是老醉鬼那次也是这种表情。他说:‘乔治,我疯了才会想卖它。它才用了一年,只跑了一万一千英里。车子用不到三年卖起来绝对不划算。’”
“我说:‘罗兰,如果你在乎的只是钱,那你的心肠真是铁做的。你愿意让你老婆每天看着它,坐在它里面吗?’”
“他的表情一直没变……一直到回头看他的车子为止。那辆车就停在灵车后面,那是那天我唯一一次看到他脸部表情变得柔和的时刻,我记得当时我还想,他有用这种表情看过莉塔吗?我不这么认为,我想他心里根本不存在这种感情。”
他停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玛莎也对他说了同样的话。她一向很怕罗兰,可是那天她的气愤胜过了害怕——别忘了她也收过薇洛妮卡的信,她知道薇洛妮卡有多爱孩子。她说人死了就该烧掉他的床单,并把衣服送给救世军。你要处理掉一切和死者有关的事物。她告诉他,如果那辆车继续停在车库里,薇洛妮卡就永远无法忘记死去的女儿。
“罗兰用卑劣、嘲讽的口吻问她,是不是因为女儿噎死在车上,他就该泼汽油点根火柴把车烧了。我姐姐哭着回答说这是个好主意。最后我拉着她离开了。从那天起,我们不再提起罗兰。车是他的,就算这种时候,他也还是会告诉你车子才跑三年就卖掉不划算,还可以跟你说这车子跑了多少里程,事情很简单,他会留着那辆车,因为他就是会这么做。
“玛莎和她的家人搭灰狗巴士回丹佛去了。据我所知,她一直没有再和罗兰见面或通信。就连薇洛妮卡死时她都没去参加葬礼。”
这回是他太太。先是孩子,接着是太太。就像接连两声枪响——乓!乓!我从腹部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了。
“六个月后她死了,那是一九五九年一月。”
“可是跟车子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和车子一点关系也没有,对不对?”
我想我不太愿意继续下去。可是我当然得听。因为这辆车现在正在我朋友手上,因为它在他的生命里占据了超过一辆车该有的地位。
“莉塔死后,薇洛妮卡成天忧郁不振。她在自由镇也交了些好友,他们都想帮她……帮她找到自我。可是他们一直没有成功。
“除此之外,其他都还不错。我哥这一生第一次过着比较宽裕的生活。他拿了退休金、伤残抚恤金,而且在城西一家轮胎工厂找到夜间警卫的工作。下午参加他的葬礼后我去了那儿一趟,可是工厂已经不见了。”
“十二年前破产了,”我说,“那是我小时候的事。现在有人在那儿开了家中国快餐馆。”
“他们生活充裕的另一个理由是,他们不用再养孩子了。可是对薇洛妮卡来说,她的心理康复也就从此遥遥无期了。
“她用了我从来没想过的自杀法。如果有什么书是介绍自杀方式的话,她的方法一定会被列在书中,而且会有很多人效法。她到城西我很多很多年前买第一辆自行车的同一家自助商店,买了二十英尺长的橡皮管,一端装在克里斯汀的排气管上,另一端接到车里。她没有驾照,可是知道如何发动车子。她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就够了。”
我舔湿嘴唇,听到自己生锈般的沙哑嗓音:“我想我该喝瓶汽水了。”
“那就麻烦你帮我带一瓶,”他说,“汽水能让我清醒,不过我想今晚我可能要清醒一整夜了。”
我想我也是。我到大厅的贩卖机去买汽水。回来时,我在老远停下来看他那孤坐的身影。我想,也许那辆车被诅咒了,也许这就是原因。这实在像极了鬼故事,不是吗?路标上写着:下一站,阴阳魔界……
可是我又觉得这样的想法太荒唐。
当然太荒唐。我继续朝他那儿走去。车子没有生命,更不会附魔,那是恐怖片里的唬人玩意儿,让你在周六晚上带女孩坐在露天电影院里刺激一下用的。现实生活里根本没这回事。
我把易拉罐七喜递给他,然后听完剩下的故事,那可以简单地用一句话说完:薇洛妮卡死后,罗兰·李勃再也没快乐过。他只留下他的房子和那辆一九五八年的普里茅斯,一九六五年他辞去工厂守夜的工作,而且不再开车,甚至不再保养。
“你说车子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摆在那里?”我问,“从一九六五年起?整整十四年?”
“当然它是放在车库里,”李勃说,“邻居可不会容忍他把车经年累月停在草坪上。乡下也许可以,可是在城里免谈。”
“可是我们买车的时候,它是停在草地上——”
“我知道。他把车停在草地上,风挡玻璃上还挂了个‘出售’的牌子。我也问过他,我实在太好奇了。他今年五月才把车停在草坪上的。”
我想开口说话,却又说不出来。我想到的画面是:克里斯汀在漆黑的车库里静待多年——四年、八年、十二年,或者更久。然后——在我跟阿尼看见它的前几个月——罗兰·李勃突然把它拖出车库,挂上“出售”的牌子。
稍后我查过匹兹堡所有报纸。他从来没为那辆复仇女神登过报。通常要卖车的人都会在报上固定的地方登广告,但他只是把它摆在草地上,等着买主自己上门。
我想不出什么逻辑,我只感觉到那阴沉忧郁的恐怖。他好像知道有个买主一定会找上门,如果不是五月,就是六月、七月,或八月,总之很快就是了。
这种事不需要逻辑。就像蜘蛛结网等虫子飞进来一样。
总有只小命该绝的虫子会落网。
“我还以为他是怕通不过驾驶人体检才决定卖车,”最后我说,“像他那种年纪的人每隔一年都要接受一次体检。”
乔治·李勃点点头。“这是原因之一,”他说,“可是……”
“可是什么?”
“我记得在哪儿见过这样的句子——我不记得是谁说的或谁写的——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不同的‘必然时刻’。当‘蒸汽机时代’来临时,十几个人同时发明了蒸汽机。但也许只有一人得到专利,可是这十几个人却同时有了蒸汽机的构想。这点你要如何解释?只能说蒸汽机的时代来了。”
李勃看看他的汽水,又抬头看看天空。
“内战结束之后,突然是钢铁时代,然后是机枪时代、电气时代、无线电时代,最后到了原子时代。这些演变在冥冥之中老早就安排好了。到了哪个时代,该发明的都会被发明。”
他看着我。
“丹尼,这种事想多了,心里会有点害怕。很多事的发生都是注定的。”
“对你哥来说,你会称之为‘到了该卖克里斯汀的时刻’?”
“也许吧。无论播种、收获、战争、和平都有必然的时刻。在罗兰的生命中早就注定有‘卖克里斯汀的时刻’。于是他就把它卖了。
“如果真是这样,他会知道时候到了。他是头野兽,而野兽总是遵从自己的本能。
“也或许,是他终于对那辆车感到厌倦了。”李勃做了总结。
我点点头,但只是因为这解释能让我不那么焦虑,而不是因为这个解释能让我满意。乔治·李勃没看过阿尼第一天看到那辆普里茅斯时那车的样子,而我看过。它不只是安安静静地在车库里待了许多年而已,它又脏又锈,风挡玻璃也裂了,其中一个保险杠几乎就要脱落。它就像是刚从地底挖出来,然后摆在草地上在太阳下渐渐腐烂。
我想起薇洛妮卡,忍不住又打了个冷战。
李勃仿佛读出我的思绪,虽然只是部分思绪,他又说:“丹尼,虽然我对我哥生命中的最后几年不太了解,但有件事我可以确定,当一九六五年或不管什么时候,他感觉时候到了,他就把那辆车收了起来,然后当他觉得时候到了,他就又把车子拿出来卖了。”
他暂停了一下。
“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事能告诉你了。我想如果你朋友把车卖了的话,他会过得更快乐点。我仔细观察过你那位朋友,他不太像现代的快乐年轻人。我没猜错吧?”
我仔细咀嚼他的话。的确,快乐距离阿尼总是那么遥远。可是自从有了那辆普里茅斯后,他似乎稍稍有了点满足感,而这的确不失为使他获得快乐的方法。
“是,”我说,“你猜得没错。”
“我不认为我哥的车能带给他快乐,或许相反还会带给他烦恼。”他好像看出我几分钟前的心思,因此接着说,“我是个不信邪的人,你知道,更不用说那些鬼神或超自然的事。但我相信情感和所发生的事件常有某种程度的……共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情感与情感间似乎具有相通的能力……就像一盒敞开的牛奶在冰箱里会沾到其他食物的味道一样,也许这只是我自己荒谬的看法。我想我说这些话或许只是出于一种心理,那就是希望看到那辆我嫂子和侄女都死在上面的车被压成一堆废铁。”
“李勃先生,你说你雇了人看那栋房子,这话是真的吗?”
他在椅子上挪了挪屁股。“不,不是真的。我临时撒了个谎。我不希望看到那辆车又回到车库里……好像又回到家一样。如果说那辆车有什么情感的话,那是存在车库里和她身上,”他很快地又更正说,“它身上。”
稍后,我道过晚安,在车头灯的指引下奔上回家的路。四周一片漆黑,我满脑子回荡着李勃的故事。我不知道如果我告诉阿尼他的车里曾经死过两个人,对他的决定会不会产生影响。我想是不会的。阿尼跟罗兰·李勃一样固执,这点可以从他为了那辆车和父母争吵的过程看出来。
我想到李勃的那句:我不希望看到那辆车又回到车库里……好像又回到家一样。
他还提到他哥在某个地方租了个修车位。自由镇现在唯一的自助修车厂只有唐诺车厂。当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或许别人也曾开过,可是我不太相信有这种可能。我只相信阿尼修理克里斯汀的地方正是以前她停过的地方。
不过这只能算过去式。因为和赖普顿打了那一架,阿尼已经不敢再把车留在那里。连接克里斯汀过去的大门也许因此被关上。
此外汽车当然也不会有诅咒之类的邪事。虽然李勃提到情感和无生物之间也会发生共鸣,但我怀疑他自己相信多少。他把一道老疤展示给我看,而且用到“报仇”这个词。我想这些总比骗人的超自然学说更接近事实吧。
我已经十七岁,明年就要进大学了。我不相信诅咒、邪说或什么无生物也有感情的事。我也不相信已逝去的世界会向当下的世界伸出死亡利爪。
只是我好像老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