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
带勇的人,第一要才干可以治理民众,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于求名求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大致说来,若有忠义血性,则这四点都会相跟从而一齐来到。
咸丰三年九月,曾氏在给同邑友人彭洋中、曾毓芳的信中谈到湘军将官的选择,希望他们注意物色推荐。梁氏所抄录的这段话,其实是将此信中的两段并在一起,中间略去了一部分。现将它补录于下,可以方便读者对曾氏提出的带勇之人四个方面的了解:“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则诸勇必不悦服;不勤,则营务细巨皆废弛不治,故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羸弱者过劳则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而苟阙其一,则万不可以带勇。故弟尝谓带勇须智浑勇沉之士,文经武纬之才。数月以来梦寐以求之,焚香以祷之,盖无须臾或忘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