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的过错,在于已经任用了臣子,却又一定要反过来和那些没有被任用的人一起防备被任用的臣子,这样一来,那些没有被任用的人的说法必定会与被任用的臣子成为对立面,而君主反而会被那些没有被任用的人所控制。如今用来防备别人的人,往往就是从前所防备的人。君主不懂得明确法度来抑制大臣的威势,也就无法得到小人的信任。君主放弃法治而用臣子来防备臣子,那么相互亲近的臣子就会相互勾结而互相吹捧,相互憎恶的臣子就会结成朋党而互相诋毁,诋毁和赞誉相互争斗,君主就会感到迷惑混乱。臣子如果不依靠名声、请托就无法得到晋升,不违背法律、独断专行就无法树立威势,不假借忠信之名就无法不受约束。这三点,是昏庸君主败坏法治的凭借。君主应使臣子即使有智慧和才能,也不能违背法律而独断专行;即使有贤良的品行,也不能超越功劳而先得到赏赐;即使有忠诚守信的品质,也不能无视法律而不受约束。这就叫做明确法治。
君主有被事情所迷惑的情况,有被言论所蒙蔽的情况,这两种情况不能不加以明察。
臣子中那些轻易谈论事情的人,很少拿出实际的根据,却用事情来欺骗君主。君主被迷惑而不加审察,反而赞赏他们,那么臣子就会反过来用事情来控制君主。像这样的情况就叫做“被事情所诱惑”,被事情所诱惑的君主就会陷入祸患之中。那些进言时很少提及所需的费用,而事后耗费却很多的臣子,即使事情做成了,他们进言时说的话也是不可信的。不可信的人有罪,事情有功劳的人必定会得到赏赐,那么群臣就不敢用虚假的言辞来迷惑君主了。做君主的原则是,让臣子先前说的话和后来的行动不能相互矛盾,后来的话和先前的说法也不能相互矛盾,事情即使做成了,只要有言行不一致的情况,也一定要让他承担罪责,这就叫做驾驭臣下。
臣子为君主谋划事情时,担心君主会否定这件事,就会先放出话来,说道:“议论这件事的人,都是嫉妒这件事的人。”君主记住了这句话,就不再听取群臣的意见;群臣害怕这句话,也不敢再议论这件事。这两种手段被使用后,忠臣的话就不会被听取,而只会任用那些善于阿谀奉承的臣子。像这样的情况就叫做“被言论所蒙蔽”,被言论所蒙蔽的君主就会被臣子所控制。做君主的原则是,让臣子既有说话的责任,又有不说话的责任。说话没有头绪、诡辩却无法验证的,这就是说话的责任;用不说话来逃避责任、保持高位的,这就是不说话的责任。君主让臣子,说话的人一定要知道说话的头绪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说话的人一定要问清楚他的态度并以此来让他承担责任,那么臣子就不敢胡乱说话了,也不敢沉默不语了,说话和沉默都有相应的责任。
君主想要做一件事情,如果不了解事情的始末,却表明了自己的意图,而去做这件事的人,即使做这件事不能得到利益,也必定会得到相反的害处。明白这个道理的君主,会依据事理而摒弃个人的私欲。做事情有一定的原则,计算一下做这件事的收益多、支出少的,就可以去做。糊涂的君主却不是这样,只计算收益,不计算支出,支出即使是收益的数倍,也不知道其中的危害,那么这就是名义上有所得而实际上却有所失。像这样的情况,功劳小而危害大。凡是所谓的功劳,应该是收益多,支出少,才可以称为功劳。如今耗费大却没有罪责,而收获少却被认为是功劳,那么臣子就会耗费很大的代价却只成就很小的功劳,小功劳成就了而君主也会受到损害。
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一定会说:“不要改变古代的成法,不要变更常规。”改变还是不改变,圣人不会盲目听从,只求把国家治理好就行了。然而古代的成法要不要改变,常规要不要变更,在于旧的成法和常规是否可行。如果伊尹不改变殷商的旧法,太公不改变周朝的旧法,那么商汤、周武王就不能称王天下了。如果管仲不改变齐国的旧法,郭偃不改变晋国的旧法,那么齐桓公、晋文公就不能称霸诸侯了。大凡人之所以难以改变古代的成法,是害怕改变会扰乱百姓的安定生活。不改变古代的成法,就是沿袭混乱的轨迹;迎合百姓的心意,就是放纵奸邪的行为。百姓愚昧而不知道混乱的危害,君主懦弱而不能进行变革,这是治理国家的失误。君主,应该明智地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并且严厉地坚决推行。所以即使违背了百姓的心意,也要确立起国家的治理秩序。这种说法体现在商鞅在朝廷内外设置兵器和厚重的盾牌来预先警戒。所以郭偃刚开始治理晋国时,晋文公设置了卫队;管仲刚开始治理齐国时,齐桓公配备了武装的车辆,这都是为了告诫百姓要有所防备。因此愚昧、迟钝、懒惰的百姓,因小的花费而感到痛苦却忘记了大的利益,所以夤、虎遭受了不实的诽谤;因为小的变革而失去了长远的便利,所以邹贾反对“载旅”这种变革措施;习惯于混乱的局面而对治理感到陌生,所以郑国人无法回归到正常的治理秩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