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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嵩之墓

南宋的高门大族,论显赫程度,首推浙东鄞县(今鄞州区)史氏。史浩、史弥远、史嵩之,“一门三丞相”。史浩,是宋孝宗朝的丞相;史浩之子史弥远,是宁宗、理宗两朝的权相,专权26年,擅行废立,冤杀济王,一手遮天,谤满天下;史嵩之是史弥远的从侄,也来自这个显赫而又充满争议的家族。

人固有一死,或贵如王侯,或贱如蝼蚁。史嵩之祖父史渐,卒葬鄞县上水村凤凰山,即今东钱湖南宋石刻公园所在;史嵩之父亲史弥忠,卒葬鄞县五乡宝幢王坟山;史嵩之的弟弟史岩之,卒葬“绍兴府余姚县龙泉乡”,即今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梅湖水库;史嵩之长子史玠卿,卒葬“慈溪县金川乡东麓之原”,约今余姚市丈亭镇境内。史嵩之本人墓址由其生前亲自选定,在“慈溪县石台乡”,即今余姚市大隐镇车厩山,与著名的河姆渡遗址隔余姚江相望,其地距离东钱湖约有30千米。

各墓之间,相距甚远,因为“多占风水”,大家各自追求独立的好风水、好山头。这些想法很正常,只是苦了清明节上坟的子孙,若要每个坟头拜过来,很耗费工夫。

2011年,史嵩之墓被盗,有文物流散到了市面上。我前往现场踏勘,那是我第一次到车厩山,果然好风水,山环水抱,藏风纳气。南宋宝祐六年(1258),史嵩之下葬之初,宋理宗御书“西天福地”名其地,并赐功德坟寺,以“开寿普光禅寺”为额,又遣族人守墓,四时祭扫,后来繁衍为史氏聚居的村落,即今车厩山附近的史门村。

宁波东钱湖畔,散落于荒郊野外的南宋史氏家族的墓道石刻

时过境迁,待明末清初大儒黄宗羲过其墓,已是寺败碑残,特意赋诗一首,感慨系之:“莫道荒烟蔓草墟,千秋有恨尚留诸。……西天福地残碑下,但见僧人出荷锄。”这通“西天福地”残碑,至今犹存,然而已脱离原址,墓地之上,唯有荒烟蔓草,若非盗墓者留下的盗洞,人们甚至不知道脚底下居然还有大人物的坟墓。

我爷爷文化程度不高,仅能读《三国》《水浒》《杨家将》,但对历史有其朴素的感悟。他说,大凡掌权超过10年的宰相,必为“奸臣”,长居高位之人,必有非常手段,有手段者,树敌必多,而且又遭皇家猜忌,一旦退位,谁肯说他好话呢?确实如此,自从史弥远长期掌权以后,史家的名声就不太好。

史嵩之从入仕的第一天起,就背有家族原罪。他有雄才大略,在京西、湖北路制置使任上,经营荆州、襄阳军政边务,虎虎有生气,在他麾下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

13世纪,蒙古人席卷欧亚大陆,所向披靡。南宋朝廷抵御外族入侵,长达半个世纪,四川、襄阳一带的战役,尤为可歌可泣,多与史嵩之早年的经营、布局有关。

面对蒙古人的虎狼之师,史嵩之是务实的主和派。但在反对派的眼里,主和派也就是怯弱的投降派。然而,史嵩之的和议主张虽有争议,却能迎合宋理宗的心意,遂官至实权的“独相”。平心而论,无论经营地方,还是立朝为相,史嵩之均有作为。现代的历史学家认为,关于他的恶评,多半出于党派偏见,或源于对史弥远长期执政的不满。

淳祐四年(1244),史嵩之父亲史弥忠去世。按礼制,史嵩之必须辞官,居家守孝,丁忧三年,即守孝两年七个月。宋理宗正在用人之际,执意挽留史嵩之,要求他“夺情起复”,不必拘泥礼义。其实,“夺情起复”的大臣,多有先例。可就是这件事,断送了史嵩之的政治前程。

世事本无绝对的是非可言,如果大家都认为三年守孝是合理的,那么,它就是合理的,否则就不是孝子。好比大家认为女人生来就该缠足,男人生来就该读“四书五经”,只有身体残疾的女人才算性感,方能嫁入豪门,只有精神残疾的男人才算文质彬彬,方能跻身仕途。这些都没有什么道理可说,只要大家以为天经地义就好,我们认为“四书五经”放之四海而皆准,欧洲人不通儒家经典,照样建设他们的现代化。

缠足也许真的别有风味——只是天足为什么就一定不美,或者认为只有天足的女人才美。可惜,历史上很少有敢于这样设问的人,我们想当然地以为只能这样生活而不能那样。思想的萎缩,就是生命的萎缩,也许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天足的女人,为什么不美?谁能告诉我。离题了,回到史嵩之。

让史嵩之“夺情起复”本来是宋理宗的要求,反对者却认定他出于私欲、恋栈权位,他们认为,视生父为路人,就是不孝,今日对生父不孝,明日就会对皇帝不忠,不忠不孝,就是禽兽。《宋季三朝政要》是理宗、度宗、恭帝三朝的编年体史书,记事颇简略,唯独在批判史嵩之是禽兽上,篇幅洋洋洒洒,不吝笔墨,足见此事在当年影响之巨大。

史嵩之墓被盗掘一空,随葬品中除了残破的衣物,仅出土了这件工艺精致的小玉器,一童子执球,一童子持荷,从系穿方式看应为坠饰,坠于腰间或物端

空前强大的舆论压力,葬送了史嵩之的政治生涯。从此,他居家赋闲,直到宝祐五年(1257)去世。次年,葬于慈溪县石台乡,也就是前头提到的那个寂静的山谷。

以上文字,是我当年站在史嵩之墓前的感慨。以“后知后觉”的立场,对前人品头论足是容易的,也能充分享受智力上的优越感。但我认为,考古工作者不必这样写文章,如果让我现在来讲述史嵩之墓,故事将会是另一番样子。

因为墓葬已遭盗掘,稍后,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考古队,对史嵩之墓进行抢救性发掘。这是史嵩之与继室赵氏的双穴合葬墓,但在史嵩之墓室的右侧下方,留有一片空地。据出土的《史嵩之墓志》,史嵩之一生两娶,初娶陈氏,后娶赵氏。陈氏早卒,已别葬他处。这块空地也许是为日后迁葬陈氏而预留的。但不知何故,陈氏未能祔葬,右侧的空地,遂永久留白。

出土的《史嵩之墓志》

墓内的棺木保存完好,但被盗墓者凿开了一个可由一人出入的口子。2012年4月,中国丝绸博物馆的同行负责开棺清理,棺内尚残留有史嵩之入殓时的衣物,可惜经过盗扰,已成碎片。史嵩之的遗骸也已被搅乱,唯颅骨保存完好,一颗硕大的头颅。

遗骸和衣物的保存,部分仰赖于棺木内注满了水银,这是古代常用的防腐手段。墓室遭盗掘已有很长时间,棺内仍有大量水银留存,可知史嵩之初葬时,可能整体浸泡于水银之中。工作人员如临大敌,静候水银挥发殆尽,又以硫黄消毒,然后,戴上口罩、头套、橡皮手套,全副武装,开始逐层揭取丝织品。即使如此,时间稍久,工作人员还是出现程度不等的晕眩恶心的症状,可见水银之毒性历经800年而不衰减。凡是当天亲临工作现场的人,无不对考古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肃然起敬。

然而,人们又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天哪!曾经的那个月黑风高之夜,盗墓者凿开棺木,由一人出入的口子潜入棺木。操作环境之肮脏恶劣,姑且不论,他居然是浸泡在水银中作业的呀。

一两年后,陆续有消息传来。据说,盗墓者贩卖文物所得共计20万元。然而,他的肺部果然受到严重伤害,先是发炎,继而溃烂,痛苦不堪,这点收入远不足以治病。如今,他大概已不在人世了吧。我念及此事,叹息久之。

末了,另有一事可表。

大凡多古墓的地方,通常都有“金脑袋”的传说,故事千篇一律,说古代有个大官为奸臣所谋害,或遭仇家追杀,被割去首级,入殓时,只好打造一颗硕大的金脑袋,权且代替,用以随葬。如果运气好,挖到金脑袋,大家就发财了。史嵩之墓不能免俗,金脑袋的传说,同样在当地流传已久。这一次,史嵩之墓内出土了完好的颅骨,铁证如山,彻底粉碎了流毒甚广的谣言。

有关史嵩之的恩怨是非、经国大业,一切光荣与梦想,已在历史长河中化为平淡,变作可有可无的话题。只有其颅骨的发现,仍有深刻的现实教育意义,证明那些自古流传的关于一夜暴富的梦想,十之八九,只是无稽的传说。 4M20jzDyJCFzaEDID1iOwaBct0BIZFSj+MVAnzIjVPnDixVeofWmtIRMZlynec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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