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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北美的外观

在外观上,北美有个整体特点,一眼就能看出来。

大陆和水脉、山川和河道都安排得井然有序。这种布置明快而又壮丽,饱含了景致的交叉与变幻。

在北美,两大地区近乎不分伯仲,一个地区向北延伸至北极,东西两边均毗邻大海,向南拉伸,构成了一个三角形。在加拿大五大湖的下方有一个底边,分别与三角形另两个不同长度的边线交会。从第一个地区的尾端开始,第二个地区包含了大陆剩下的所有部分。第一个地区稍稍趋向北极,另一个地区稍稍趋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地面平坦得近乎一个平原——只是北边地面稍微低一点儿。这片平原幅员辽阔,高山也好,低谷也罢,都不存在。这里的河水迂回婉转,似乎随心所欲,可以流去任何地方。一些大河,有时彼此平行或者交汇到一处,之后再分开,再聚合;有时它们流进沼泽地区,湮没在自己所创的水域迷宫中;如此反复迂回,最后才流入北极的一众海域。和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都不一样,第一个地区南边的各大湖泊周边,并没有环绕的崇山峻岭,和湖面相比,平坦的湖岸只高了若干英尺。所以,各个湖泊看上去如同装满了水的大碗;地球的结构只要发生一点儿变化,湖水就会流走,要么流向北极,要么注入热带海洋。

第二个地区虽在平坦上稍有不足,但在适于居住方面却更胜一筹。

第二个地区有两条巨型山脉分别独霸一方:名为阿勒格尼的那条山脉顺着大西洋沿岸伸展;另外一条(落基山脉)则与南海(太平洋)平行。两条山脉间隔的区域的面积总计228843平方里约 ,所以在面积上,它大概是法国的六倍

可是,在这片辽阔的区域内部,却有一个巨型河谷。它以阿勒格尼山脉圆形的峰顶为起点,顺着山峰绵延而下,之后再缓缓爬升,攀上落基山脉的诸峰。一条条顺着高山留下的河流,从各个方向注入河谷的洪流之中。

这条洪流,以前法国人将其命名为圣路易斯河,以此来怀念祖国;印第安人则夸张地称其为密西西比河,意喻“诸水之父”。前边我说的两大地区的交会处,就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它临近隔离两大地区的那个高原的最高点。除了密西西比河,还有一条河流 自这个最高点的周围流出。它历经千回百转,最后注入北极海域。有一段时间,密西西比河并没有选择固定的河道,曾经改道过很多次,在走过湖区和沼泽区域之后,它才会确定流向,慢慢奔向南方。

有时,密西西比河平静地流淌于大自然挖好的黏土土质的河床中,有时又会因为暴雨泛滥成灾,倾泻1000多里约

在距离河口将近600里约 的地方,平均水深可达15英尺。负重300吨的船只,顺着河口逆流而上大概能走200里约。有57条能够行船的大河流向该河。统计显示,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有一条支流长1300里约 ,有一条支流长900里约 ,有一条支流长600里约 ,有一条支流长500里约 ,有四条支流长200里约 。而来自各个方向,流向该河的不计其数的小河,就用不着说了。

密西西比河所经河谷似乎专门为它所建。这条大河有善心,也有恶意。它在这点上就像一个神祇。大自然在大河周边袒露出的那片土地是如此丰饶且无穷无尽;离大河越远,草木越不茂盛,土地就越不肥沃,造物就越不强健兴盛。再没有哪个地方,能如密西西比河谷一般,清晰地显露出地壳上一切巨变的痕迹了。河域中的所有景致均显露了水的效用。水能带来丰收,也能引发失收。谷底如今的那层厚实而丰饶的土壤,来自古时海洋里的海水的沉积,对植物生长有益。海水退却时,这片区域被水流冲刷得十分平坦。在河的右岸,无边无际的平原像被农夫用磙子碾过一般。越靠近山峦,地面就越起伏不定,土壤就贫瘠。这里称得上怪石嶙峋,年代久远的清奇的岩石比比皆是,如一个个被时间吞噬掉皮肉的骷髅,矗立在那里。

风化的花岗岩变成了沙子覆盖在地面上,其间散落着一些形状多变的岩石,还有一些植物的新芽——它们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冲出这些障碍物钻出来的。有人说,这也是一片丰饶之地,只是长出来的是一座宏伟建筑物的残骸。经过对这些岩石和沙子的研究,轻易就发现,它们和落基山寸草不生、怪石林立的顶峰上的沙石,成分一模一样。洪水这边在谷底积聚土地,那边又势不可当地从山上冲了一些岩石下来。这些岩石在滚下山坡的路上,推挤碰撞,最终在它们来处的山坡的脚下,停了下来。

总而言之,像密西西比河大河谷这样的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能创造出来呢?可是眼下,这里只有无边无际的荒沙。

一条由岩石和沙砾组成的长长的巷子,夹在阿勒格尼山山峦东侧和大西洋中间。这条长达390里约 的巷子——看上去是海水退走后留下的——平均宽度仅有48里约 。美洲大陆这一带的土地所具备的难点只有一个,就是垦荒。这里植被很少,种类也非常单一。

最先引来开疆拓土的勇士的地方,就是这条人迹罕至的海岸。也正是这片始于荒芜沙嘴地带的英国殖民地,后来发展壮大成了美利坚合众国。今天此地仍然是力量的核心。而一种积极的力量正在它西边悄无声息地积聚起来,这种力量很快就会掌控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伟大的民族。

在欧洲人最开始踏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海岸时,在他们没过多久又踏上南美大陆时,他们觉得自己到了诗人称颂的天堂。海面粼粼的波光是热带独有的,海水如此纯净,以至于航行者连海底 都能看得清清楚楚。鳞次栉比的小岛如同漂荡在海中的一个又一个的花篮。这个地方是如此美丽,放眼望去,似乎所有地方都是专门准备好来满足人类所需或者让人享福的。大多数树上都结满了营养丰富的水果,就算某些果实对人类助益有限,也有着绚丽夺目的颜色,让人心旷神怡。森林里长着清香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叶子圆润的桃金娘树、带有尖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挂着鲜花的一条条美洲野藤将树木连接到一起,一群群披着深红色、天蓝色绚丽的羽衣的鸟儿展翅飞翔,还有活力四射、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奉上的最和谐的规模宏大的合鸣之声。那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在这种绚丽的表象下所潜藏的死亡威胁,任由自己在此种情境氛围中沉溺。还有哪些消极刺激能如此种环境一般,让人不顾将来地只看眼前?我尚未发现。

北美的情况和它不一样。北美所有的事物都是如此严肃、庄重、有威严。唯一的解释是,它被创建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智慧能够发挥功效,而南美被创建出来的目的却是让人得到感官上的享受。

时常雾气缭绕的海面以汹涌的波涛冲击着海岸,大自然以花岗岩碎块和沙砾做成腰带系在海岸上。岸边林荫茂密,所生的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又粗又壮。

穿过第一条腰带,就到了中央森林的覆盖区。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东半球和西半球的高大乔木在这里共生共长,枝枝叶叶相互交映。

和人类调控的森林没什么不同,死亡也在这些森林中不停地收割生命,可是砍伐的痕迹就没人处理了。所以遗落的树枝和破败的木头,年复一年地一层压着一层,甚至连时间都赶不及让它们快些腐烂,给新树腾出生长空间。可是,繁殖的行为并没有在这残枝败叶下方停滞不前。最后,蔓生植物和杂草历经千辛万苦,跻身残木枯枝之上,从这些腐败的树木聚积的灰尘中吸收营养,顶开压在上边脱了水的树皮,给自己的幼芽打通了一条道路。所以,说此间的死亡孕育着新生,并没有错。对抗着的生和死,好像刻意在融合、互换着自身的成果。

这些森林内部,光线晦暗,不计其数的未经人类疏通的小溪,使得森林总是潮湿阴冷。在林丛之中,不管是花草,还是野果,或者是鸟类都非常少见。

只有枯树倾倒的声音,击打河流的声音,野牛嚎叫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会扰乱大自然的寂静。

在大河东岸的森林已经有一部分消失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填补了森林的缺失。

不管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无法告诉我们这种消失到底是因为什么。是大自然在变幻莫测的运动中不再播撒树种给这片肥沃的土地?还是曾经有人毁了这片沃土上的森林?

可是,这些无边无际的蛮荒之地以前是有过人类的。某些游荡的部落曾经在森林的覆盖区或者草原上散落过好几个世纪。从圣劳伦斯河河口一直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在这些区域的野人拥有的相似点,充分证明,这些野人有着相同的出处。可是,当前所知的每个人种都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没有欧洲人白,不如大部分亚洲人黄,比不上黑人黑。他们的肤色稍微有些发红,头发长而有光泽,嘴唇很薄,颧骨非常高。虽然在词汇上,美洲各个野人部落的语言并不相同,可是语法结构却是一样的。这些语法结构和目前所知的规范人类语言结构的语法法则相比,是存在差异的。

美洲原住民的方言里好像融入了新的元素。这证明有新人加入,而这些新人的智慧远高于当代的印第安人。

在不少方面,这些部落的社会状况也和旧大陆存在差异。

相比于旧大陆,这些部落的社会状况,在不少方面都存在差异。在自己萧索的领地里,他们素来随心所欲地繁衍生息,从没和文化高于他们的外族有过来往。所以,曾经文明后又堕入蒙昧的民族的那种没有善恶、不分好坏的情况,他们那儿完全没有,前者的那种野蛮和腐败糜烂,他们就更没有了。他们的品德、他们的坏习惯、他们的成见……印第安人的全部都是自然生长而来,都是他们自己创造的。他们生长于自然的放养和自由中。

生活在文明国度的人,为什么有些人会粗鄙起来,除了他们自身贫穷和蒙昧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日日与典雅的人和有钱的人来往。

每一天,他们凄苦艰难的生活都会和一些同胞的愉悦、显赫的生活形成对比,刺激着他们心里的怨愤和恐慌;他们为自己的自卑和依赖而愤怒、羞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出了这种心理状态,因此他们高傲也卑微。

这种情形显而易见,只要观察一下就能看出来。一些人,相比于生活在别的地方,生活在贵族制国家会更加粗鄙不堪;相比于生活在乡下,生活在繁华都市会更粗鄙不堪。

怯懦和穷苦的人因为自己出身低微,在富人权贵聚集区,会受到压榨欺凌。他们没办法让自己得到平等的身份,彻底绝望之下,便破罐子破摔地将自己做人的尊严踩到了脚下。

蛮夷的社会绝不会出现这种因为身份差异过于巨大而发生的惨剧。印第安人的所有人都是自由、平等的,尽管他们蒙昧而穷困。

欧洲人刚到北美时,原住民还没有感觉到钱的作用,他们看文明人通过钱来享受生活,也并不放在心上。他们的行为举止一点儿也不粗鄙,不仅如此,还有礼让稳重的习惯,风度翩翩如贵族一般。

平时,印第安人温和热情,可一旦开战,他们所显露出的凶狠却超过了人类所知的极限。

他们愿意冒着自己饿死的风险来救助一个半夜敲门借助的陌生人。可是,面对抖得筛糠一般的战俘,他们又能亲手将他的四肢扯断。现在在新大陆的原始森林中生活的那些人所显露出的极端的英勇、骄傲和自尊 [1] ,是古代那些名声显赫的共和国中从未显露过的。原住民最开始见到在北美登陆的欧洲人时,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惊乱。他们没有因为欧洲人的到来而妒忌、恐慌。他们觉得既然大家都是人,就不需要争吵。印第安人可以无欲无求地生活,不因清苦而怨恨。他们在歌声中走向死亡 。他们坚信还有一个美好的世界。和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切别的成员一样,他们敬仰着世界的缔造者上帝,为它冠上了一些别的名字,去信奉推崇。对于某些伟大感性的真理,他们通常有着简单而有哲理的认识。这个民族——此间我们对其性格特点进行了刻画——虽然非常原始,可毫无疑问,在这个地方曾经有一个民族,在很多地方都比他们文明和先进,发展程度远比他们高。

大西洋沿岸的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有这样一个含糊而普遍存在的传说,这说明这个民族的某些部落原本生活在密西西比河西面。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够看见一些人工堆成的土堆。挖开这些土堆,会在里面看到人骨、形状怪异的器物、兵器、金属材质的工具或者各种当前种族已不知功用的东西。

有关这个早已湮没的民族的历史,现代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提供。300年前发现美洲,然后生活于美洲的人也没有留下任何能让人联想推断的故事。也无法从那些留存的传说和容易损毁却又持续出现的痕迹中,找出一星半点的线索。可是,毫无疑问,我们的确有数以万计的同类在那儿存在过。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们来自哪里,经历过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历史呢?他们什么时候被覆灭的,又是怎么覆灭的?谁都解释不了。

多么奇怪!一些民族过得好好的,居然彻底从地球上消失无踪,甚至这个民族的名字在人们的记忆中也找不到了。他们的语言消失了,他们的荣耀也如没有回音的声音一般,彻底消失无踪。但我相信我们还是能够从一件东西上想到他们——他们留下的,承载着他们的过去的坟茔。于是,还是只有坟茔这个重现人类悲苦和贫乏的人工制造的纪念物,最耐得住时间的考验。

我们介绍的这个辽阔的地区,那时确实生活着不少当地部落,可是说它被发现时,仍旧处于蛮荒之中,也并未没有道理。印第安人只是在那里存在,却不是控制着那里。不发展农业,人如何拥有土地?北美的原住民是靠打猎生存的。他们因为自己树大根深的成见,势不可当的激情,各种各样的坏习惯,或许还有作为野蛮人的品格而避无可避地踏上了灭亡之路。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那天开始,这些部落的消亡就一直在继续,走到今日,已濒临尾声。他们被上帝放到新大陆这片沃野时所得的权益,好像只是临时居住权。他们似乎是住在那儿静候其他人。不管是那些非常适合通商、建工厂的海滩,还是那些非常深的大河,或者是那个能够无尽取用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而言之,那时这整个大陆就像一个空置的发祥地——就等着某个伟大的民族了。

正是在这儿,文明人已经尝试着为新的社会形式奠定基石了,不仅如此,为了让社会展现出史无前例的宏伟,还第一次启用了当时人们还不清楚或者觉得不可行的概念。

[1] 在杰斐逊总统写的《弗吉尼亚概要》第148页中,我们可以看见这样一句话:“在易洛魁人遭到强敌入侵时,老人们是不会逃走的,他们以此为耻,会像面对高卢人包围罗马城的罗马人一般,将生死置之度外,去捍卫自己的小家。”

然后,在第150页又这样写道:“从没有哪个印第安人在被敌人抓到后,会为了活下去而求饶。不仅如此,被抓到的人为了尽早死在获胜者手里,会一再地羞辱、嘲讽获胜者。”——原注 IT45YiTZJipSlva+MP1JhKRZgTmzvfOq1lt7hcMXBzBGR9hbF8W704+mLZXnr0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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