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只鸡或买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都是赶出来的。几句话就足以说明这个: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做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无论怎着吧,赶一篇,要快!”话说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到如今居然凑成这么一小堆堆了!
设若我要是不教书,或者这些篇还不至于这么糟,至少是在文字上。可是我得教书,白天的工夫都花费在学校里,只能在晚间来胡扯;扯到哪儿算哪儿,没办法!
现在要出集了,本当给这堆小鬼一一修饰打扮一番;哼,哪有那个工夫!随它们去吧;它们没出息,日后自会受淘汰;我不拿它们当宝贝儿,也不便把它们都勒死。就是这个主意!
排列的次序是依着写成的先后。设若后边的比前边的好一点,那总算狗急跳墙,居然跳过去了。说真的,这种“歪打正着”的办法,能得一两个虎头虎脑的家伙就得念佛!
蒙载过这些篇的杂志们允许我把它们收入这本里,十分的感激!
老舍 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