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中,非均衡是相对于瓦尔拉均衡而言的。瓦尔拉均衡是假设存在着完善的市场和灵敏的价格体系条件下所达到的均衡。非均衡是指不存在完善的市场,不存在灵敏的价格体系的条件下所达到的均衡。因此,非均衡又被称作非瓦尔拉均衡。
根据瓦尔拉的学说,既然市场是完善的,价格体系是灵敏的,每一个参加市场交易的人对于现在的和未来的价格都有完全的信息,对现在的和未来的供求状况都有充分的了解,价格随着供求的变化而随时进行调整,那么在任何一种价格条件下,需求总量必定等于供给总量,社会中的超额需求和超额供给都是不存在的,任何交易的实现,都以均衡价格为条件。没有达到均衡价格,不会成交;只有价格均衡了,才可能进行交易。根据这样的学说,生产的过剩、商品的滞销、经常性的失业,以及与超额需求有关的通货膨胀也就不会出现。
对于这种不符合经济实际的瓦尔拉均衡的分析,虽然早就引起一些持有异议的西方经济学家的尖锐批评,而且凯恩斯在其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专就资本主义社会中经常性失业存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但直到60年代初,经济学界关于非均衡的研究仍是局部性的、非系统的。甚至对凯恩斯本人的经济理论的解释,也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占主流地位的凯恩斯理论解释者认为,凯恩斯经济学仍然是一种均衡经济学,凯恩斯只是对瓦尔拉均衡学说作了一定的修改,基本上没有否定它。另一些凯恩斯理论的解释者则认为,凯恩斯经济学已经突破了均衡理论的限界,进行了非均衡理论的最初的、系统性的阐述。这具体表现于:凯恩斯认为市场机制不一定能充分发挥作用,市场难以把各种交易活动协调起来,无论是产量、就业量还是投资量都是波动的,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经常出现的是生产过剩、失业、投资需求的不足。
非均衡理论从60年代后期起有较大的进展。非均衡的研究表明:在市场不完善和价格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的作用的条件下,各种经济力量将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而被调整到彼此相适应的位置上,并在这个位置上达到均衡。显然,非均衡所达到的均衡,并非市场完善前提下的均衡,而是市场不完善前提下的均衡;并非与零失业率或零通货膨胀率同时存在的均衡,而是伴随着失业或通货膨胀的均衡。换言之,非均衡实际上也是一种均衡,只不过它不是瓦尔拉学说中所论述的那种均衡,而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均衡。这就是经济学中非均衡的含义。
资源配置是指经济中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在各种不同的使用方向之间的分配。在资源供给有限的条件下,需要研究的是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的各种资源分配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资源生产出更多地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劳务。任何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在内,只有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才能被认为做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社会上人力、物力、财力有被闲置而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的部分,或者,人力、物力、财力有被浪费而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部分,这些都是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学所要着重研究的问题之一,就是使资源配置趋向合理,以便让现有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让潜在的资源被发掘出来。
资源配置可以分为两个层次。较高的层次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层次是指:在资源分配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使之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
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一方面,就全社会范围而言,现有的资源总量是一定的,现有资源在不同使用方向的分配情况,必然影响到每一个具体单位的资源利用的效率,宏观上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必然使相当一部分生产单位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另一方面,假定大多数生产单位的资源利用效率都能在现有基础上提高,那么其结果将导致经济中资源总量增加,而资源总量增加与资源总量不变相比,前者将有利于调整资源在不同使用方向的分配,有助于资源配置合理化。这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之间的区别在于:第一,彼此的目标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的目标主要是提高生产单位的资源利用效率,使一定的投入能有更多的产出。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的目标则主要是让每一种资源合理分配,使之进入最适宜的使用方面,然后通过生产要素在广泛范围内的重新组合,使生产要素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生产单位内部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层次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
但无论是从较高层次上看还是从较低层次上看,资源配置的合理化都表现为一个长期的过程。资源配置的合理程度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也不会有一个极限。我们只能这么说:通过这一层次或那一层次的调节或改革,资源配置状况是不是比较合理了,是不是比过去改善了,或改善了多少,等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怎样通过经济调节,使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状况逐渐好转,逐渐趋于合理,以便在较高层次上和较低层次上都能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
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源配置问题时,有必要先了解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以及这种经济体制给资源配置带来的各种影响。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可以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也可以相应地分成几种类型,每一种类型的资源配置都具有一定的经济体制所赋予的特点。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大体上分为三类经济体制:一是传统的经济体制;二是在传统经济体制逐渐失去主导地位和新经济体制逐渐成长的条件下的双轨经济体制;三是新的经济体制。可以把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这段时间的经济体制称为传统的经济体制;把80年代以来的经济体制称为双轨经济体制。目前我们正处于双轨经济体制之下。至于新经济体制,则是我们力求通过经济改革,在摆脱了双轨经济体制之后所要建立的那种经济体制。后者对我们来说,至今仍然是目标模式,而并非生活中的现实。
三种类型的经济体制之下资源配置的特点如下: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之下,指令性计划或者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惟一形式,即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指令性经济,或者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从而以指令性方式分配资源成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市场或者不起什么作用,或者即使起作用,它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也是十分有限的。不仅如此,由于否定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否认企业应当拥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抹煞企业的自身利益,限制生产要素的流动,因此,在高层次的资源配置方面,不仅存在着资源的极其不合理的分配,造成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地区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的严重失调,而且资源的浪费、破坏也非常惊人;在低层次的资源配置方面,则由于行政部门对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横加干预,企业既没有合理使用资源的积极性,也没有这种可能性,所以企业的生产效率低下,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很低。这就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特点。对传统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是资源配置从不合理趋向合理的必要前提。
双轨经济体制是新旧经济体制交替时期客观存在的一种体制。当传统经济体制的缺陷暴露得越来越明显,从而必须对之进行改革之后,经济中有可能出现一系列新问题。这是因为,旧经济体制只可能逐步退场,新经济体制也只可能逐步建立,新旧体制的交替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一部分经济活动仍按传统经济体制下的方式进行;另一部分经济活动则开始按新经济体制下的方式进行。此外,还可能发生这类现象:一部分经济活动既要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制约(因为传统经济体制尚未退出经济活动的舞台),又要受新经济体制的制约(因为新经济体制已经开始在经济生活中发生某些作用);或者,在一些经济领域内,传统经济体制和新经济体制都不起作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空白点,从而产生了一些混乱。必须指出,双轨经济体制本身具有过渡性,而双轨经济体制下的资源配置也具有较大的复杂性,这具体表现于:一方面,产业结构正在朝着比较合理的方面调整,资源的闲置或浪费现象正在减少,资源的使用效率正在提高;另一方面,基本建设规模不合理地扩大,重复建设有增无减,原材料供应更加紧张,由需求与成本两方面的因素所导致的物价上涨难以被抑制住。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资源配置的整个状况虽然比传统经济体制之下会有所好转,但这并不排除某些方面的资源配置状况也许比传统经济体制之下更差一些。于是就会使经济改革遇到原来预料不到的障碍,即本来对经济改革抱有较大希望的人在目击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发生的混乱现象之后,对经济改革的信心下降了,对经济改革的前景感到没有把握了,甚至认为传统经济体制仍有值得留恋之处,至少不会出现像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出现的这些混乱。这就是双轨经济体制之下资源配置的特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新旧体制交替时期不可避免的“过渡性症状”,即伴随新经济体制诞生而来的阵痛。
新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之后所要建立的目标体制。这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由于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根本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了,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而趋于合理。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也能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到实现。可见,我们将要建立的新经济体制,是一个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
从经济体制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经济中资源配置的特点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改革和经济调节的意义和任务。但仅仅从不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考察,还是不够的。有必要进而从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来分析资源配置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的特点。
根据前面关于非均衡的论述,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对我国而言,过去,传统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固然是一种非均衡状态的经济运行,而目前,双轨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仍旧是非均衡状态中的经济运行。甚至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即使建立了新的经济体制并使之在经济中发挥作用,但由于资源约束的继续存在等原因,经济运行将会继续处于非均衡状态之中,只是非均衡的程度不断减弱而已。这正是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应当回避它。
现在,专就双轨经济体制之下的资源配置问题来说,市场不完善、商品比价不合理、价格信号扭曲、资源供给受到很大限制、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总之,非均衡经济的基本特征,在我国双轨经济体制之下都是存在的。但更重要的是,在经济运行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事实,这就是:在双轨经济体制之下,企业,尤其是国营企业,还没有完全摆脱(或基本上没有摆脱)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它们还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它们的投资行为和交易行为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扭曲,价格信号即使是准确的,它们也不可能成为企业调整供给与需求的手段。因此,只要对我国现实经济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了解,从非均衡经济这一立足点来进行考察,那么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下述结论:要使资源配置从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体制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价格改革既不是惟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关键在于所有制体制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改革。改革的突破口在于首先应赋予企业以活力,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能够接受价格信号并根据它们来调整供求的商品生产者。
要知道,既然经济改革的目的在于使资源配置从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那么需要改革的就是资源配置的机制、经济运行的机制。以企业体制改革来说,所要改革的是企业自身的经营机制、生产要素流动和组合的机制,而不是隶属关系或管理范围的调整(例如从“条条”变为“块块”,或从“块块”变为“条条”)。在价格改革方面,所要改革的是价格运动的机制、定价的机制,而不是价格比例的调整。只要企业仍然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企业不能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那么在价格方面,所改的只能是商品的比价,而不是定价的机制。这样的“价格改革”,其结果只能是“比价回归”,即比价调整以后不久又恢复到原来的不合理比价的位置上,但是价格水平却比以前上升了。这对于资源配置状况的改善是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的。
假定把企业体制改革即所有制体制改革作为关键,并把赋予企业以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投资主体,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市场,使市场完善起来,那么在投资主体明确和市场逐渐完善的基础上,最后必将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资源配置问题的解决也就顺理成章。由此可见,在非均衡经济之中,不从妨碍市场完善和价格信号正常发挥作用的根源上着手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也就是不从先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企业)方面着手以导致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的形成,而试图一开始就建立市场,放开价格,那么恰恰把一切都颠倒过来了。如果那样做,不但只会造成无休止的物价上涨,只会使商品比价依然处于不正常状态,而且由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不存在,市场还是不可能完善,价格信号仍然是扭曲的,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依旧是可望而不可即。根据非均衡分析,所得出的必然是这样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