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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蒋复璁之逝谈到徐志摩的感情世界

(赵家铭)

曾任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的宋史学者蒋复璁(字慰堂)先生,最近以九三高龄(一八九八—一九九〇)逝世于台北。慰堂先生浙江海宁硖石人,早岁留德,为兵学家蒋百里之从侄。蒋百里与梁启超于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筹设松坡图书馆于北京,任慰堂为编辑,助理其事,是其与图书馆工作发生渊源之始,此后六十年未曾离开图书文物工作岗位,真可谓从一而终。

慰堂先生生前最喜欢谈起的,也是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三个人,除了蒋百里、梁启超外,另一人是徐志摩。梁启超、蒋百里是师生关系,蒋徐两家是至亲,慰堂称徐志摩父亲为“申如七叔”。徐志摩短短的一生(一八九六—一九三一)慰堂先生了如指掌,到他九十高龄时还津津乐道。不过,慰堂先生是谦谦君子,又笃信天主,对志摩私生活往往点到为止,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讲出来的与写出来的,不及事实的十分之一。今慰堂先生不幸辞世,此实为研究徐志摩者及新文学史料者最大而不可弥补之损失。

关于诗人徐志摩,慰堂先生欲言又止者,多与志摩一生中所结识的四个女性有关,四位女士是张幼仪、凌叔华、林徽因、陆小曼(张于去岁、凌于今岁去世,均享高龄)。

张幼仪(一九〇一—一九八九),是徐志摩的原配,江苏宝山望族,张君劢与张公权胞妹。见于慰堂文字者有:“徐志摩于杭州第一中学毕业后,在北京借住在我百里先叔家,百里先叔是梁任公(启超)的弟子,所来往的如张君劢、张公权昆仲都与梁任公有师友的关系。志摩的尊人(徐申如)因百里先叔及经济商业的关系,认识了张公权这家人,申如七叔因此也结成了徐张这门亲事。张幼仪嫁到徐家,只有十六岁,志摩年二十,伉俪情笃。”“民国十一年志摩向幼仪提出离婚,但幼仪被志摩双亲认为寄女。”

张幼仪一九五三年再嫁香港苏医生,苏一九七六年逝世后,幼仪乃移民美国依独子徐积锴,以迄逝世。

林徽因(一九〇四—一九五五),福建闽侯人,为曾任司法总长林长民之女公子。志摩与她父女的关系见于慰堂文字者:“志摩到英,初进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其后思想大变,爱好文学。其时,梁任公的政治伙伴林长民(字宗孟)及其女公子林徽因亦在伦敦。林宗孟与志摩颇为相得,时相往还,志摩实心恋徽因,然年龄及父执的地位,不敢出诸于口。”“志摩改习文学后,又转学牛津大学,于是徐、张婚姻,乃告破裂。”“民国十四年,泰戈尔由华经日本返印,志摩送至东京,实则是送林徽因,因为任公之子梁思成遭受车祸,梁林两家因门当户对促成了婚姻。梁林的恋爱,志摩却完全不知,此时甚为痛苦,有以身殉情之意。据说,泰戈尔为爱护志摩,曾暗中劝徽因嫁予志摩不果。志摩失恋,惘惘回北平。”(另关志昌先生《林徽因小传》有云:“十年初,林氏父女结识在剑桥大学之徐志摩,是年林长民四十五,徐志摩二十六,林徽因十八。林长民、徐志摩成为忘年交,徐志摩、林徽因因日久生情,为林长民察觉,以徐志摩使君有妇,且有一子,畸恋难结爱果……林长民携女离欧归国,以隔绝两人之来往。”)林徽因后留美学建筑,嫁梁启超子梁思成,思成亦习建筑,后成建筑名家。一九三一年徐志摩在济南飞机遇难身亡后,“梁思成从济南回北京,捡了志摩乘的飞机残骸木板一块,林徽因挂在居中作为纪念品,直到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林死去为止”(见陈从周《记徐志摩》)。“林徽因至北平北海参加志摩追悼会时,全身素服,左右有两名健妇搀扶,这希腊雕刻型的美妇人,哭得成了个泪人儿,直往地下倒去,乱碰乱撞,恨不得立刻死了就好的。”(程靖宇《诗人最多未亡人》)

凌叔华(一九〇〇—一九九〇),广东番禺人。生于北京,死于北京,大半生在英伦。为二十年代新文学女作家,嫁予与鲁迅打笔仗的陈源(字通伯,著有《西滢闲话》)教授。见于蒋慰堂文中者有:“志摩自印度回国,就住在上海新新旅馆,接到两信,一为凌叔华,一为陆小曼。晨间申如七叔往看志摩,王受庆(名赓,时陆小曼丈夫)亦同时往候。志摩深知其父喜欢凌叔华,希望志摩与叔华联姻,故见申如七叔到来,即说:叔华有信。在枕边取信交与父阅,王受庆跟着同看,志摩看王受庆脸色大变,于是在枕边一看,叔华的信仍在,他给父亲看的是小曼的信,他知闯了祸了,因为小曼写得情意绵绵,无怪王受庆脸色变了,赶快起来,将叔华的来信送与父亲,将小曼的信取回,王受庆信已看完,出门走了。数日后,小曼到了上海,住在百里先叔家,夫妇见面,王受庆将其妻与志摩通信事,面予责询,双方各不相让,大吵一场,卒致离婚。慰堂写凌叔华与志摩仅有这一件关键性的事情,因叔华寿长,且曾来台湾领取丈夫的退休金(或抚恤金),同时参加过台北“故宫博物院”会议,与慰堂颇多来往,故慰堂笔下尤有所顾虑。

凌叔华与徐志摩的交往是最缺乏史料的,不像与林徽因、陆小曼那么哄动,那么引人入胜,原因之一是志摩早死,叔华不久即嫁陈通伯;二是志摩许多日记信函(包括凌与志摩、林徽因与志摩、陆小曼婚前与志摩来往的信件)一九二五年去欧时,交凌叔华保管,志摩自谓是“八宝箱”(又自称“文字因缘箱”),叔华不但全部检视过,而且始终不肯拿出来(也许部分被销毁了)。志摩死后,胡适知道此事,一再破除情面追讨,她才将“半册”志摩的日记送给林徽因。胡适对此甚为不满,曾继续追讨,并用很重的词句写信给凌叔华说:“你藏有此两册日记,一般朋友都知道。我是知道的,〔叶〕公超与〔陶〕孟和夫妇皆知道,徽因是你亲自告诉她的”,最后更不客气地说“请你把那两册日记交给我,我把这几册(究竟几册胡也不确知)英文日记全付打字人打成三个副本,将来我可以把一份全的留给你做传记的材料”。胡适的追讨显然没有结果,所以他为志摩写传记、编年谱的宏愿也因此搁置;三十年后梁实秋想编志摩全集,胡适曾重提这一段故事,而意兴阑珊了。

世间事往往阴错阳差,志摩一生中所结识的四个女性,张幼仪系奉父亲之命而结合,林徽因相见恨晚是一厢情愿的爱情,陆小曼则是趁虚而入地造成事实的夫妻。仅有凌叔华本最有资格做徐家的媳妇与志摩的妻子。蒋慰堂在《徐志摩先生轶事》一文中曾指出“志摩深知其父喜欢凌叔华,希望志摩与叔华联姻”,这句话包含很多意思:一、志摩父亲申如老先生虽然固执但并不反对志摩休妻再娶;二、叔华与志摩交往已深,为乃父所承认;三、叔华此时非但未嫁且视志摩为唯一男友;四、申如老先生坚决反对者仅为陆小曼其人。结果志摩偏偏要娶陆小曼,悲剧由此形成。有人说志摩不娶陆小曼也不会乘飞机摔死,这当然是假设的话。但志摩不娶陆小曼,家庭不会对他断绝经济关系,害得他到处兼课赚钱供小曼挥霍,志摩死前之到上海,据慰堂说,是为蒋百里在上海的房子买卖做掮客,目的在赚取一笔不小的佣金给小曼,时也命也,岂不悲哉!

还有一件事证明志摩与凌叔华“交非泛泛”,即志摩死后,徐申如老先生要叔华为志摩写墓碑,而且非常坚持,叔华并非书法名家,徐老先生的用意可知(最后因凌叔华拒写,乃由书法家张宗祥书“诗人徐志摩之墓”七个大字)。叔华曾为此事就商于胡适,她给胡适的信说:“现在有一件事同你商量:志摩墓碑题字,申如伯曾来信叫我写,好久未敢下笔。去夏他托吴其昌催我,我至今还未写。因为我听了几个朋友批评所选‘往高处走’之句不算志摩的好句。”“我想了差不多一年,总想写信同你商量商量,请你另找两句,至今方有暇落笔。写倒是不成问题的,当然如果你们(主张请凌写墓碑似不止徐父一人)可以另找一个人写,我也很愿意奉让,因为我始终都未觉得我的字配刻在石上。”

关于陆小曼(一九〇三—一九六五)与徐志摩的故事,坊间成本大套的书很多,此处不拟再多占篇幅。最近听说台北将编演《徐志摩与陆小曼》电视连续剧上演,更将是家喻户晓的才子佳人故事了。如果蒋慰堂先生仍在,必可在内容上多所订正与补充,希望不至于把一个不世出的大诗人演成电视剧里的小丑。

蒋慰堂先生生前曾热心志摩的传记,同时也慨叹“传记难为”,为此他曾与志摩好友梁实秋教授及志摩前妻张幼仪女士及独子徐积锴先生合作,就已有的或可能找到的文字资料,编了一部《徐志摩全集》(共六册),这也算对得起死友徐志摩了。

最近看到一篇在大陆上发表的《陆小曼与王赓、徐志摩、翁瑞午》的文章,其中情节虽嫌小说化,因而不免失之于夸张,但主要内容与慰堂先生生前所述志摩与小曼间故事甚为相近,即志摩之施于王赓者,翁瑞午又施之于志摩。特建议《传记文学》予以转载。现引慰堂先生在《徐志摩小传》中一段有感慨,也有论定的话,作为本文的结束:

“志摩之为人也。略无城府,人无贤愚,一视同仁,若不知人间有险恶与可惜可惧者。……志摩重情感,往往不问是非,不计利害,惟以一念真诚,追求神圣之理想世界,因是遂以偶然之误会,致演王陆之婚变;又因其秉性忠厚,抱伯仁由我之歉情,乃于民国十五年与陆小曼女士结婚于北平,失双亲之欢,却师友之劝,其一意孤行,有若其离婚时也。”

《传记文学》第五十七卷第五期 tJmZ/IpfD8YZ9hJmxSfA43p/oDd4T2ixW7+Q4ygmI+ft4tX/Uf8ZW8gUB/4MCT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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