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利用一张表格来介绍股票期权合约,如表2.2所示。
表2.2 股票期权合约
下面具体解释一下。
合约类型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认购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执行价格买入规定数量的证券(股标或ETF);认购期权卖方在被执行时,有义务按执行价格卖出指定数量的证券(股标或ETF)。
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执行价格卖出规定数量的证券(股标或ETF);认沽期权卖方在被执行时,有义务按执行价格买入指定数量的证券(股标或ETF)。
合约单位是指单张合约对应的标的证券的数量,由上交所发布合约标的时,同时公布。
合约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保持稳定,但上交所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此外,当标的证券因发生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而被除权、除息处理时,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按四舍五入取整。
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4个月份,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约将同时挂牌交易。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
最后交易日设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4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除因标的证券全天停牌导致的特殊情形外,合约到期日、合约行权日同最后交易日。
履约方式为欧式是指期权合约的买方,在合约到期日才能按期权合约事先约定的执行价格提出行权。
履约方式为美式是指期权合约的买方,在合约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都可以按期权合约事先约定的执行价格提出行权。
执行价格即期权合约的履约价格。对于认购期权,买方有权以执行价格从期权卖方买入标的证券。对于认沽期权,买方有权以执行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给卖方。
对于同一个标的证券,在每个到期月可设置多个执行价格不同但其他要素完全相同的期权合约。一般情况下包括1个平值期权合约、2个实值期权合约和2个虚值期权合约。
执行价格间距是指基于同一个标的证券的期权合约相邻两个执行价格的差。如果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则期权合约的执行价格间距设置如表2.3所示。
表2.3 证券为股票的期权合约的执行价格间距
如果标的证券为ETF,则期权合约的执行价格间距设置如表2.4所示。
表2.4 证券为ETF的期权合约的执行价格间距
股票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在期权行权时,双方进行股票或ETF的交割及相应行权资金的交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