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经人介绍加入了一家俱乐部,里面有个很不错的阅览室。第二天早上我去那儿翻阅几种大学办的刊物,这类刊物除非长期订阅,否则难得一见。时间还早,阅览室里除了我只有一个人。那人坐在一把巨大的皮椅子里,正埋头看一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竟是拉里。他是我觉得最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地方发现的人。我走过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眼,认出是我,就作势要站起来。
“别动,”我说,然后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书。”他道,微微一笑,不过这微笑实在动人,把他回答中那顶撞的口吻抵消得毫无冒犯之意了。
他把书合上,握在手里,不让我看到标题,用他那双非常特别的仿佛不透明的眼睛看着我。
“昨晚上玩得开心吗?”我问。
“棒极了。五点钟才回家。”
“这么一大早就赶到这儿来,也未免太勤奋了吧?”
“这儿我常来。通常这个时候这地方都是归我一个人所有的。”
“我不会打搅你。”
“您没有打搅我。”他道,再次微微一笑,这次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他的微笑真是万分地甘美可爱。并非那种耀目生辉的笑,而是仿佛有一种内在的光华,把他的脸都照亮了。他坐在一个由突出的书架围成的角落里,旁边还有把椅子。他把手往扶手上一放,“愿意坐一会儿吗?”
“好的。”
他把手里拿着的书递给了我。
“我在看这个。”
我看了看,原来是威廉·詹姆斯 的《心理学原理》。这当然是部权威著作,而且在它那个科学领域的历史中也是部非常重要的作品;何况还写得晓畅易读;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到,像他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个跳舞一直跳到凌晨五点的飞行员,手上会拿着这么一本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个?”我问。
“我实在是不学无术。”
“你年纪也还轻着呢。”我微笑道。
他又很长时间都没搭茬儿,我都开始觉得这沉默变得有些令人尴尬,准备起身去找我要看的那些杂志了;可是我又觉得他还要说些什么似的。他目光望向虚空,脸色凝重而又若有所盼,像是在入定冥想。我就等着。我急切地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当他终于开口说话时,就仿佛继续刚才的谈话,压根儿没意识到那长时间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时,大家都希望我上大学。我不能。在经历过所有那一切之后我没办法再回到学校了。反正我在预科学校根本就没学到任何东西。我觉得我没办法开始一个大学新生的生活。他们不可能喜欢我。我不想去扮演一个我并没有感觉的角色。我并不认为那些教师们能教给我那种我真正想知道的东西。”
“我当然知道这跟我完全不相干,”我回答道,“不过我并不觉得你的想法是对的。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而且我也能看得出来,在经历过两年的战争生涯后,再要重新变回那种在第一二年级其实跟中学男生无甚区别的大学生,确实让人觉得讨厌。但我不相信他们真的会不喜欢你。我对美国的大学知之不多,但我不相信美国的大学跟英国的大学会有多大不同,或许更加胡闹一点,更加喜欢恶作剧一点,不过总体来说肯定都是些非常规矩、懂事的孩子,我认为,如果你不想过他们那种生活,只需稍稍使一点手腕,他们就会很乐意让你去过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像我的几个兄弟那样去读剑桥。我本来有机会去,可我拒绝了。我当时一心想着要尽早进入外面的世界。后来,我一直都为此感到遗憾。我想,如果当初进了大学,我会少犯很多错误的。在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下,你可以学得快得多。如果没有一个人为你领路,你会在那些死胡同里浪费很多时间。”
“您也许是对的。可我并不在乎犯一点错误。也许正是在那些死胡同里,我能找到符合我人生目的的什么东西呢。”
“你的人生目的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会儿。
“问题就在这上头。到现在为止我还不大清楚。”
我沉默无语,因为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任何可说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从非常年轻时起就有一个清晰、明确目标的人来说,对此是很容易觉得不耐烦的,不过我很快就开始自责;我有一种只能称为直觉的感觉,在这个男孩儿的灵魂中有一种尚处于迷茫状态的渴求,到底是些还没想明白的观念还是模糊感觉到的情绪,我也说不清,反正这种充满他内心的渴求使他一刻都不得安宁,逼迫着他朝他也不知道的地方前进。莫名其妙地,他激起了我深切的同情。此前我从来就没听他说过很多话,所以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他的嗓音是何等悦耳。非常能打动人心。就像是止痛的香膏。想到这一点,再加上他那迷人的微笑,以及如此富有表情的黑眼睛,也就不难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会爱上他了。他身上确实有一种非常可爱的气质。他转过头来,毫不忸怩地望着我,但目光中又有一种表情,既像是探询又似乎觉得好笑。
“我猜昨晚上我们都去跳舞后你们肯定在谈论我,对也不对?”
“有一段时间。”
“我想他们硬把鲍勃叔叔拉来赴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可不喜欢出来应酬了。”
“貌似你得到了个非常好的工作机会。”
“好得不能再好了。”
“你准备接受吗?”
“我想不会。”
“为什么不?”
“我不想干。”
我正插手一桩跟我毫无相干的事情,不过我又觉得,正因为我是个来自外国的陌生人,拉里才并不回避跟我谈谈这件事的。
“呃,你知道当一个人别的什么都干不好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说道,抿嘴一笑。
“我没这个才能。”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呢?”
他冲我明媚、迷人地一笑。
“晃荡。”他道。
我没奈何地呵呵一笑。
“我可不觉得芝加哥是最合适干这种事儿的地方。”我道,“且不管它,我还是不打搅你看书了。我想去看看《耶鲁季刊》。”
我站起身来。等我离开阅览室的时候,拉里仍旧沉迷在威廉·詹姆斯的书中。我一个人在俱乐部吃了午饭,既然阅览室里那么安静,我就又回到那儿,一边抽雪茄,一边消磨掉一两个钟头,看看书、写写信。我很惊讶地看到拉里仍旧一门心思在看他的书。看起来自打我离开他之后,他就再没挪过窝。等我在大约四点钟离开的时候,他仍旧在那儿。我不由得深深为他那聚精会神的超人能力所打动。他既没有注意到我离开,也没有留意到我回来。那天下午我还有不少杂事要办,直到应该换上衣服去赴晚宴时,我才回到我住的黑石旅馆。回去的路上我被一时的好奇所驱使,又一次拐进俱乐部,来到了阅览室。那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在那儿翻翻报纸、聊聊天之类的。拉里仍旧坐在那同一把椅子上,沉浸在那同一本书里。何其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