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荆州后,我加快了速度,从之前一天骑二百公里增加到三百五十公里,地域的变化随之越来越明显。襄阳往北便是中原地区,翻越秦岭后再骑上几百公里,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坡裸露着苍茫,虽不见羊马成群,地理和文化双重意义上的中国西北已然进入了我的世界。
从西安继续向西,过了平凉,便难寻翠绿的踪影,目光所及是一片片触目惊心的黄土地。不再有山清水秀,不再有飞鸟鸣唱,唯有大地最赤裸的躯体,好似一个浑身肌腱的汉子脱掉了衣服。座座隆起的“土山”是他的肌肉,条条沟壑蜿蜒在肌肉间,粗野、旺盛、精悍。树木、草地、河流、湖泊,这些大地的点缀都几乎被夺去了,以至于荒凉得有些不可理喻。
行驶在黄土高原上,公路串起了土坡和沟壑,到了土坡的半腰,便可以俯瞰浑黄的天下。比起中原,西北的人烟分外稀少。有时骑上好几十公里都见不到人影,偶尔会有一只乌鸦在我的摩托车经过时,突然扑棱飞起,给我以超现实的幻觉——只要路上暂时还没有其他车辆,辽阔的西部世界便仅属于我和一只乌鸦。
但显然,这种幻觉持续不了多久。正午时分,在路边,我遇到了两个修路工人。他们一胖一瘦,都很年轻,脸庞晒成了古铜色,脚上穿着内地已经消失了十多年的平底布鞋。我注意到了他们,以及公路下边那一片广袤的土塬。他们见我停车,立即热情地招呼我过来。递给我一个馒头、一个青椒、一瓶矿泉水,以及人性中珍贵的一面。那个嫩绿的青椒让我惊讶于陕西汉子的野,我只吃了馒头。小胖不过二十岁,他若无其事地嚼着青椒,手指向我来时的路:“我们修路时经常能碰到像你这样的,就是骑车溜达的,但你是第一个停下来的。”
我笑笑,在这难得的树荫下想象着自己该如何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存在。“我也想骑车去转转,不像你骑摩托,我想骑自行车,那样慢点儿,更享受”,小胖黑得发光的肥脸随着嘴巴的咀嚼不停地跳动,“你们那边上海、杭州这种大城市,我都不敢想象,我想去看看。可是我没钱,工资真的很低。”小胖的同伴显然过了年纪,他把头从大瓷缸里面抬起来,望着我,“这地方这么荒凉,真不明白你们跑这儿来干啥,很多都还是骑自行车的,累都累死了。”
午后的微风吹过来,使人昏沉欲睡。人总是觊觎不同的生活,你所厌倦逃离的正是别人梦寐以求的。来到这片荒原上,却遇见了想要逃离荒原的灵魂。于我而言,究竟是面对茫茫黄土感到孤独,还是在一千万人口的都市感到孤独呢?
多年以来,西部总是吸引着我,荒凉成了它所有魅力的源泉。不仅是环境带给人以洒脱的感觉,还有地理造就的风情与历史。在这趟旅行之前,我一直行走在长江以南的大片区域。南方似水,有她的热情、潮湿与温顺,北起长江,南至东南亚诸国,生命精致的一面在那里演绎,雨水滋润身体,却容易消融豪情。
西部如酒,入得了愁肠,也灌得醉喜悦。它在黄沙和戈壁中酝酿,中原的故事传来,或是塞外的秋风吹过,一杯酒的光景,都付笑谈中。据说西北人的平均酒量是两斤五十二度的白酒,酒精涨红了脸颊,说多了胡话,便有了江湖的味道。以前,每到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会感到新奇和惊喜,对一切都充满兴趣,但总是游离其外,享受“看见”的快乐。但这一次,越往西,我越能感知到某种认同感,不论是文化还是自身性格方面,仿佛我本应该出生在这儿。这种感知从未有过,没有哪个地方能像西北给我以强烈的归属感。
西部早已超越了地理定义,在苍茫背景的烘托下,发展成了一种文化流派。当我们谈到西部时,谈论的本质是粗犷、自由、冒险和浪漫主义。中国的西部和美国的西部有诸多相似之处,同是荒凉区域,人口稀少、萧条落寞。牛仔、左轮手枪、歹徒、警长、马匹、酒馆、荒漠、篷车、印第安人……有一段时间,我沉溺于美国西部片中,荒野镖客的形象在脑海中长久活跃,挥之不去。中国文化中,游侠也总是出现在塞外,跨一匹瘦马,披一蓑斗笠,背一柄有故事的刀。面对荒蛮,人性的张力得到了释放,随着环境变得狂野不羁。所以美国人说,要想让一个男人像一个真正的男人,让他去西部吧。
我欣赏精致的美,但我更喜欢粗犷的美,无论是生命的方式还是大自然的造化。向来拒绝面食的我,到西安时,吃的还是米饭。进入黄土高原后,我便主动放弃了米饭。刀削面、炒面、拉面、凉面、臊子面……面有一千种做法,但更重要的是,吃面本身蕴藏着态度——它比吃米饭要显得粗野。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来,用筷子夹起手指宽的面条,淋漓着面汤霸气十足地送到嘴里,那种狂野的饮食作风,是咀嚼米饭所无法比拟的。
饮食是性格的缩影,来到西部,我的脾气也明显变大了,或许我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南方抑制了天性。我会在骑车时,对没打转向灯就随意转向的车狂按喇叭,有一次我甚至停下来拦住了一辆,怒斥司机,因为他的突然转向使我差点撞上去。与此同时,喝酒成了日常,每天我都要在睡前痛饮一番。人在清醒的时候往往被理性压抑,少量的酒精就可以把理性压制下去,真实的自我出现了,比平时更富于思考,也更加狂放。老实说,我喜欢这种感觉,但绝不能酩酊大醉。因为酗酒只会带来原始的犯罪感的发泄,这和我所理解的狂野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原始欲望大都在道德和法律体系之外,狂野则讲究普世规则之下的真实与不羁。喝最烈的酒,不爽就说出来,痛快就交朋友,你就是你,是风吹乱了头发的你,而不是四十五度仰头自拍的你。也许你曾为某个人的无情离去怅然若失,也曾在强权者的傲慢中低下了头。而这一切与其说击中了一个人心灵脆弱的一面,倒不如说准确地测量出了他的胸襟和眼界。
西部的雄壮激发了人的天性。恍然间,你正身处孤寂无边的荒野,看不到高楼和垃圾场的边缘,也无法动手掘出一个瓦尔登湖。可你有马儿在嘶鸣,有火枪纯正的金属味道,更要命的是你拥有一颗不被束缚的心。过去的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你并非忘却,只是看淡。涅槃重生的必要性让你开始准备踏上一段救赎之旅,给左轮装填子弹,跨上马背纵马驰骋,路过山丘,路过野花盛开的峡谷以及那个迎风哆嗦的女人。
随之而来的是缥渺而又神秘的恐惧,原始地对抽象和思考的排斥使得朝拜变成了巨大的牺牲,因为在路上时你似乎还在眷念着什么。人们于是创造了堕落、叛逃以及畏缩,那时的你像一个受伤的镖客伏在马背上摇摇欲坠,是有技巧地把子弹挖出来,还是干脆剁掉那根手臂?人只有把天性里最狂野的子弹挖出来,才能最大限度地丈量生命的宽度。
温柔与讲套路的作风不适合这片土地,当裹挟着泥沙的黄河在你脚边诉说孤独,当寸草不生的山脉起伏连绵,四下无人,似千百万年的地质变化只为你的到来。不抽烟的人会在这儿点上一根,平日里滴酒不沾的恐怕已经顾不上浅尝辄止。粗犷容易使人感觉真实,那些真正触动灵魂的,无一不是野性的、不加修饰的。因而我们会被工棚里演唱的《春天里》打动,那两个赤身裸体的民工嗓音几乎撕裂,但当旭日阳刚身着华服之后,一切都变了味道。旺盛的生命力蕴藏在粗野的表象里,它一点儿都不精致,却如此真实、发自肺腑。
任何人都应该去努力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但这并不意味生命只应该走向精致的一面。即便精致是有品位的,但在这个时代也大都成了外衣。人们所拿来炫耀的只是精致的生活表象,穿什么、用什么、吃什么、玩什么,以显示档次和品位,精致的心灵却从不需要陪衬。我们这个时代太过于追求精致了,以至于硬汉的形象少得可怜。中国的男人越来越呈现出女性气质,大众审美也认同这一点。像贝尔·格里尔斯这样的人物,即便中国有,也不会被大众认同。
文明的进程中,我们向前走得越远,就越是失去了属于蛮荒时代的天性。来到西部,意味着走近更粗犷的野性生活,唤醒血液里的豪情。一言以蔽之,一路向西,多喝酒,少装逼。
中山桥下的黄河。兰州是一座被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黄河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