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走一公里路去吃牛肉面,下午骑摩托车到黄河边转转,晚上则目睹流浪歌手如何引得路人驻足。那是整场旅行中最惬意的时光。兰州就像一首典型的西北民谣,沉重、破败、荒凉,却能让你毫不费力地融入它的浪漫中,仿佛双耳灌入了经年的西风和黄河的水。
日子十分清闲,近乎百无聊赖。幸而阿摇也到了兰州。他背着一把吉他和一个音箱,那架势,像是准备在大西北开一场流浪演唱会。阿摇是我的好友,在我出发之前,他又一次辞职了,因为琴弦不能再继续生锈。近五年来,这个浪漫主义者一直在寻找生活的平衡。他对民谣创作有着狂热的幻梦,想要那些在深夜酒后谱写下的歌曲飘荡在大街小巷,却不得不一次次说服自己以摄影为生。如今,一切因冲动而改变,“民谣之城”兰州便是幻梦开始的地方。
我们毫无悬念地住在了一起。老板得知后索要两倍房费。在我多番交涉之下,他终于看出来我和阿摇都属于典型的无业青年,除了不切实际的理想之外一无所有,只把房费从四十元提到了六十元。我不想过多谈论钱财,但我也无法刻意回避现实,流浪的日子的确是清贫寒酸的。杰弗雷·乔叟曾说:“贫穷之境况,害人真不浅。”我反倒觉得年轻时的贫穷,从长远来看不失为人生乐趣。这自欺欺人的心理暗示,总是给我以莫大的安慰。
实际上,自出发以来我没有任何收入,积蓄一天天减少。旅途之漫长,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慌乱。为此,我开始反复做开支计划,比如全程要花掉多少钱,哪些地方可以尽量节省。阿摇和我一样落魄,不过他却有一个街头卖唱计划——流浪歌手在马路边弹奏吉他,琴盒摆在前方,好心的路人经过,随手丢进去一份善意。善意足够多,便可以支撑生存。
在来兰州之前,阿摇已经在大理和昆明的街头唱了半个多月。“唱一晚上,情况好的话,一天的房费、饭钱、烟钱应该没问题,或许还可以买酒喝。”在拥挤的房间里,阿摇摆弄着从大理一路扛过来的弹唱设备,“而且,这种生活才能激发创作灵感。待在屋子里,是写不出来歌的。”
真是个振奋人心的计划。为此,我和阿摇颇为严肃地研究了兰州地图,最终得出结论,中山桥是最好的卖唱场所。那儿有一个黄河边的小公园,傍晚时分人们喜欢沿着河边散步,场地似乎也比较宽敞。我们去实地勘察之后发现,情况比预计的还要好——工作日的下午依然游人如织。
中山桥离招待所有十公里远。我负责骑摩托带阿摇去卖唱地点,唱完后再骑摩托带他回来。第二天下午,我们便兴冲冲地骑了过去。选了一处有树荫遮蔽的栏杆,在旁边摆放好话筒支架、吉他谱支架、音箱、吉他包。阿摇抱着吉他坐在音箱上,咳嗽了几声,便唱了起来。
夕阳西下,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点燃一支烟,当一个安静的听众。在远离故土的大西北,尽管没有酒,音乐也是慰藉风尘的好东西。
西北偏北,羊马很黑;
你饮酒落泪,把兰州喝醉;
把兰州喝醉,你居无定所;
姓马的母亲在喊你,我的回回,我的心扉。
阿摇沙哑的歌喉唱出一曲《西北偏北》,正好与脚下的兰州以及身后的黄河应景。琴声在飘扬,空气里、阳光中,都是关于新生活的憧憬。人们起初只是投来好奇的眼神,渐渐地,不少人围在了他的身边。几个发型怪异的青年靠着栏杆,探出脖子去看吉他谱上的音符,他们也仿佛有了文艺的气质。
硕大的吉他包敞开,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张事先准备好的一元纸币。更多的人只是匆匆路过,一如黄河的水静静流淌。直到半个小时后,一个孩子走过来往里面投了一张纸币,她的母亲在远处微笑。后来,重复这个动作的人越来越多,年轻的情侣、梳着大背头看起来有故事的中年男子、烫了头的时尚阿姨、穿丝袜的妖娆女郎……琴盒里的纸币很快就有了几十张。
阿摇在中山桥边卖唱,引来一伙年轻人围观、喝彩。流浪的民
往往是歌者的一句词触到了听者的心,才有了驻足和赏赐。街头卖唱最大的艺术魅力正在于此。那几十张纸币并不只意味着几十块钱,而是几十个抚摸心灵的瞬间。或许城市里的灵魂更觉孤寂,或者音乐和流浪者的韵味使人暂时忘却了忙碌。大多数打赏者在走路过程中听到歌声,停下来听一会儿,放进一张纸币后继续自己的路。你也可以小坐一会儿,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没有门票,也没有收费标准,打赏纯属自愿,就开放性而言,街头艺术更像是真正的艺术。
一曲《再回首》后,我留意到一个发福的中年男人朝阿摇走了过去。他掏出一张二十块的纸币,晃了晃,丢进琴盒里。“给我再唱一遍吧,如果唱得好,我再给你一张。”他的语气里有不容拒绝的强势,阿摇便又唱了一遍,但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感觉。当歌曲以“只有那无尽的长路伴着我”收尾时,男人没有说话,又丢了张二十块便快速离开了。每一个听者所能听到的,不只是歌曲,还有他的生活惯性以及处世心态。
阿摇一直唱到晚上十点,直到唱不动了,我们才骑摩托回招待所。在那间散发着穷酸味的小黑屋里,阿摇认真地数吉他包里的钱。有几张五块的,中年男人那两张二十块的,还有许多一毛的,最多的是一元纸币。最后,这一晚上一共唱来了一百二十块。
“比大理要好些,”阿摇说,“今天不是周末,人也不多。”旅馆里堆满了行李,我们侧卧在床上,像观赏自己的影子一样看着对方。窗外突然飘起了雨,淅淅沥沥,雨点儿击打在少了一块玻璃的窗户上,让人感觉整个身体彻底放松了。阿摇从包里摸出一瓶“红星”二锅头,他皱着眉头抿了一口,把酒瓶递给我,我摇了摇,也喝了一口。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没有人说话,只有辣涩席卷口腔后的爽快。
我想到了那句“你饮酒落泪,把兰州喝醉”,但此刻我们有的是笑容,况且你永远喝不醉兰州,只能喝醉你自己。我们很快就喝完了一瓶,将六十张一元纸币叠得整整齐齐,当作房费给了旅馆老板,老板勉强笑着收下了。我们用剩下的钱出去买了两份炒面、十个肉串、几颗蒜头,以及两包软盒“红梅”。
流浪以令人舒适的方式进行着。每一次卖唱,都让我见到形形色色的灵魂,他们随着琴声飘荡,用一张张纸币作为感谢。一些路人甚至会听上一个小时,等到阿摇休息时,走过去递给他一瓶矿泉水。我们感受着城市的善意,阿摇的歌声里多了些感激的意味。
但卖唱也不都是温馨浪漫的,因为城管是街头艺术的“天敌”。在黄河边唱了三天后,我们就遇到了麻烦。那天是周末,人特别多,琴盒很快就鼓起了一堆纸币,不时会有风把一两张吹到外面,我便小跑过去捡了丢进去。按当前的良好形势,收摊儿时估计会有三百块收入。阿摇卖力地唱着,我知道他的脑子里一半是歌曲的意境,另一半肯定是关于黄河扎啤和烤羊排的幻想,我们垂涎它们已经很久了。这时一个年轻城管径直走了过来,他跟阿摇说了几句话。十秒钟后,阿摇已经开始收拾设备。
“他说你再唱,这些东西全没收了。”阿摇低着头拔下音箱线,场面一度十分尴尬。那天晚上琴盒里只有七十块,我们没有喝酒,烟也只买了一包,没说几句话便蒙头大睡。第二天,我们只好放弃黄河边的这片宝地,继续寻找适合的场地。兰州大学的保安很有包容精神,他甚至对阿摇说,“你放心唱,学生们爱听,我们不会管的。”但后来,大学旁的一家眼镜店投诉了阿摇,老板娘觉得琴声影响了她的生意。于是我们不停地换地方,越换越偏僻,收入也越来越少,生活日渐拮据。
但我和阿摇没有沮丧的心情,我们热爱这座城市,也热爱流浪本身所面对的难题。如果流浪卖唱只是为了生存,那倒不如重拾记者的老本行。关于这一点,我们都遵循了顺其自然的法则——不去设想生活方式的现实意义,而是去追求它精神价值的最大化。它也许能和现实产生微妙平衡,也许很快就会被现实摧毁。平衡的最好结果是,阿摇成了一个优秀的民谣歌手,他在流浪生活中创作的歌曲大受欢迎。摧毁的最坏结果是流浪无法继续,只能回归现实。我们不会去想它无法继续的场景,也不会去想它世俗层面的成功场景。我们只是存在着,歌唱着,创造不同的生活,并贪婪地享受着。
兰州的街头活跃着大量流浪歌手,他们中的一些可能会对我们的观点嗤之以鼻。一天晚上,我和阿摇在收摊儿回去的路上,碰到了一个街头歌手。他梳了一个象征艺术的马尾辫,在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前弹唱。与阿摇不同,他的肢体语言要丰富得多,会随着歌曲的节奏扭动身体,脸上的表情也更加丰富。这极大地取悦了观众,从琴盒里的纸币数量便可以判断出来。
等他休息时,阿摇上前搭话。阿摇想和他交个朋友,听听他写的歌,交流一些民谣创作方面的感想,但歌手很快就把话题转向了现实。“这个地方太穷了,一天唱下来才三四百块钱,唱了半个月了,一张一百块都没见过。在成都,最多的时候,一晚上能有上千块”,歌手喝了一口水,“我不喜欢兰州,过几天准备走了。”
阿摇接了话,“我倒是挺喜欢兰州的,虽然这几天被城管到处赶,赚不到钱。”歌手抱起了吉他,他像面对一个不可理喻的傻子那样说道:“朋友,你是刚出来唱吧。唱歌赚不到钱,还唱什么,那样是没有明天的。”随后,像赶工一样,他趁着还有晚归的路人,继续弹唱流行歌曲。
我和阿摇悻悻而归,又一次躺在招待所的床上,四目相视,像极了《巴黎伦敦落魄记》里为一日三餐而精疲力竭的小角色。居无定所有浪漫主义色彩,但在现实的维度下,又随时可能因为某个因素终结。这是流浪最精彩的地方,也是最令人遗憾的地方。我们很快就理解了那位歌手,没有现实支撑,一切梦想都显得天真无知。我们所不认同的,并不是卖唱不应该赚更多的钱,而是不能因为赚不到钱就讨厌一座城市,或者把赚钱当作最大的目的。当流浪只作为满足现实欲望的工具时,流浪本身的内涵也就不存在了。
我们不再谈论他了,但他在谈话中提到的“明天”却一直挥之不去。糟糕的境况让我们下意识地焦虑起来,明天会怎样?我们要一直这样唱下去、穷困下去吗?我们在想这个问题,关于时间和未来的问题。
“又下雨了,明天估计唱不了了”,阿摇剥一颗歪蒜,丢进口中咀嚼,随后灌一口二锅头。
“没事,唱不了咱们可以买饼吃嘛,一块五一个,一天吃四个就饱了。”我说。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显然,我已经是无比焦虑的,这份焦虑来自未知的明天。
“嗯,大饼好。不过,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去想明天会怎样,这个东西让人头疼,一点意义都没有。”阿摇被酒和大蒜辣得龇牙咧嘴,“自我从大理出来,时间就已经不存在了,我给它判了死刑。”
我也喝了一口,有一种强烈的同感涌上来,像囚犯变身成了法官,手里举着审判现实的小锤。人类所发明的时间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假如我把精力放在找份工作、买个房子、开个储蓄账户,并且在一些稳定的事情上投资情感与金钱,那么时间就是我的钥匙;假如我决定颠覆过去的生活,把兰州、广州、兖州、南美洲都喝醉,流浪在世界所有露着锋芒的角落,时间便已经死去,至少它不会像往常那样控制着我的生活。
一旦我们想着明天或者未来一段日子该干什么,我们就会失去现在的愉快。阿伦·瓦兹在《心之道》中讲了一个通俗易懂的案例——当一个人知道自己在两周后得做一个外科手术,尽管他现在感受不到任何疼痛,他的周围充满着家人和朋友的关爱,但他的感觉却被还未发生的事情占据了。在这两周里,他的脑子里想着那场手术,感到持续的恐惧,这使他既无法享受此时此刻生活的乐趣,又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倘若我们去幻想明年会不会遇到爱情,以后是否可以出人头地,我们现在的一切都变成了对未来的牺牲。
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有时这一天你其实只活了五分钟,因为只有在这五分钟里,你才真正地活在此时此刻的感觉里。人们常说快乐的时光显得短暂,然而最好的时光是没有时间的概念,它悄然流逝,与过去和未来的生活毫无联系。假如阿摇设想流浪半年之后应该达到某种状态,并朝着这个状态去努力,我相信他一定会成功。但整个过程必定要丢失太多乐趣,因为过程中他会不断地被预设的结果控制。等到他实现了预设的目标,他又会去设定下一个目标,于是丢失更多的生活乐趣。
这是一个十分无趣的循环,衍生出人类的共同困境——被未来所困扰。流浪如果有意义,它最大的意义便是对这种困境的颠覆。它只在一个模糊的主题下漫无目的地存在着,不设定具体的目标,更别提细致的安排。它在乎当下的喜怒哀乐,当问题来临时会去思考解决办法,但绝不会提前做无谓的设计。因为美好的事物,总是顺其自然。
阿摇自然也有他的流浪主题:在街头卖唱的生活中创作民谣歌曲。他没有去规定自己创作多少首,更没有设计类似“在7月之前,至少要创作出三首原创歌曲”的目标。他只是开始了这场生活,遇到城管便去迁徙,生存不下去可能会换一座城市,但他不会为此而担忧、惊慌、焦虑。当他有酒时,更不会去想这些。一个人在喝酒时被还未到来的未来弄得郁郁寡欢,那是对酒的不尊重。
那晚我们总共喝了三瓶,阿摇在睡前弹了几首他自己写的歌。他是那么专注,好像不是在旅馆里,而是在一片被炮弹炸出的废墟中弹奏。而我,也从旅馆的床上飞到了废墟的中央,去做他唯一的听众。现实的时空里,那几首歌大概也就十几分钟的光景,在忘却时间与未来的维度里,阿摇的一生已经浓缩其中。
给时间判了死刑,流浪才能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