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是我国民族乐器中比较古老的一种弹拨乐器,尤其是在隋唐以来,深受中国人民喜爱,关于琵琶的由来,却众说纷纭,时至今日在各类有关著作中也没有一个比较确定的解说。比较传统的说法是笼统地认为琵琶是来自西域外国的“进口货”,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探究琵琶之谜之前,我们有必要说清琵琶这一概念。原来,出现历代有关著作中的“琵琶”二字,其含义并非一样的。
韩淑德、张之年所著《中国琵琶史稿》一书,系统梳理了有关琵琶概念的历史,我们不妨看看:
1.汉至魏晋所言的琵琶,是我国人民自己创造的一种圆体、直项、四弦,因以手推却(今日谓之弹挑),而命名的乐器名称。唐杜佑《通典》称之为“秦琵琶”,其后《旧唐书》、《新唐书》等也有此称,或称之为“秦汉子”。另一种圆体、直项,形制稍大的秦琵琶,在唐武则天时又称之为“阮咸”,或简称“阮”。
2.南北朝到隋唐,因为出现了各种形状的琵琶,所以琵琶给人的概念变了,它由上述圆体、直项、四弦弹拨乐器的专称,进而成为相同类型弹拨乐器的总称。这一时期主要有以下几种乐器称琵琶:
(1)圆体、直项、四弦及它的各种变异琵琶,皆称琵琶,或秦琵琶。
(2)项、梨形的四弦琵琶,在史籍中称为“琵琶”、“曲项琵琶”、“胡琵琶”或“胡琴”。
(3)直项(或曲项)、梨形、五弦琵琶,称“五弦”。
3.唐以后,琵琶又逐渐成了曲项,以及逐渐成为曲项多柱琵琶的专用名称。
根据以上陈述,我们知道,琵琶这个概念所指的大致可以分作两大系统,一是汉晋时代的圆体、直项、四弦的那种“秦琵琶”,因为晋代“竹林七贤”中的阮咸善弹这种琵琶,所以,唐代就以阮咸之名专称之,以区别与另一种曲项琵琶,这种琵琶后来发展为现代的阮、月琴、三弦或双清等乐器。二是公元350年前后由印度传人中国的曲项、梨形一类的琵琶,盛行于唐宋时期,宋代以后便成为专称了。
“琵琶”二字最早写作“批把”,是描摹两种弹奏的手法而起的名字。东汉刘熙在《释名·释乐器》中说:“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日批,引手却日把,像其鼓时,因以为名也。”有人根据“本出于胡中”认为秦琵琶来自西域,也有人认为琵琶来自西亚一带古波斯语barhat的对音。对此,韩淑德认为出现在汉代文献中的“胡”字,系专指匈奴而言,与“西域”不是一个概念,发生混乱则是魏晋以后开始的,所以,刘熙所说的“胡”,当是指匈奴。也就是说,刘熙记述的琵琶应是源于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确切地说,应是我国西北部地区。魏晋间人傅玄(公元217~278年)在《琵琶赋序》中认为琵琶的来历与西汉张骞出使西域有关:“《世本》不载作者(指琵琶的始作者),闻之故老云:‘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莫),念其行道思慕,故传工人知音者,裁琴、筝、筑、箜篌之属,作马上之乐’,今观其器,中虚外实,天地之象也;盘圆柄直,阴阳之序也;柱有十二,配律吕也;四弦,法四时也。以方语目之,故云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杜挚(三国时魏人)以为秦赢之末,盖苦长城之役,百姓弦兆(兆,类似于今之拨浪鼓)而鼓之,二者各有所据,以意断之,乌孙近焉。”对于译音一说,张世彬氏《中国音乐史论述稿》(香港友联出版社有限公司)详细提出反证,并认为琵琶就产生于秦地。
琵琶的音乐,总体上可以说是既清脆又柔和,通过运用不同的弹奏技巧,可以获得丰富多彩的音响效果,既能奏出万马奔腾炮声隆隆的激战场面,也可描绘宁静优美的田园风光,琵琶的这种丰富的音乐色彩和表现力,在唐代大诗人自居易的《琵琶行》中得到了最为生动、形象的描绘。
为什么琵琶能够成为唐代盛行的代表性乐器呢?这是由于琵琶体积小,又是抱弹,所以双手配合更加紧密,指法更加灵活,再加上发音清越、圆润又短促干净,特别适合于演奏乐音密度高的乐曲,表现繁复绚丽的音乐色彩,与其他弹拨乐器相比,华彩风格的音乐最适合由琵琶表演,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音色,使琵琶成为唐代音乐的主奏乐器,盛唐时代都市的繁华景象和人们追求享受、美饰的心理,决定了只有擅长表现繁复色彩的琵琶,才能是它唯一的载体。
由于琵琶本身所具有的种种传奇色彩和音乐表现力,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对于琵琶音乐、自身和历史的探寻,又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