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后翻,他们已经离开那个叫作三尸天的地方了。
五月三十 晴
终于又天晴了,有多久没有看到这样的阳光了?我记得我们出发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晴天,阳光照在人身上很舒服,无端的让人留恋这世间的美好,我一度以为自己再也回不来了,我甚至在心中千万遍的演绎,自己要怎样平静地去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
如今再次感受这炽热的阳光,我竟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都说“山中忽一日,世上已千年”,这话于我来说倒是可以反过来理解。只是,丽淑、眉君、小茗和阿舫,他们却是永远的留在了那个惊喜与噩梦并存的地方……
这次任务以后,我们就被解散了,没有命令不得再私自接触。
我想这样也好。开始学着做一个普通的人,不如,就在山中做个猎人吧。闲事打个野兔,烤个野鸡,也是很不错的生活。
我打算封存这本笔记。那些经历过的事情,不宜往外流传,但是我也不忍心将它毁掉,毕竟,那是我们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经历。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件有趣的事,那可能是我此次行程为数不多的趣事之一吧。如果有朝一日,这笔笔记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那么也可见证我记载的并非全是悲伤与残酷,还有梦幻与惊喜。
我记得那一日,我们扎营以后,我和思语打算一起去拾些柴火,拾着拾着,我便走得有些远了。忽然,我听见前方一颗树下似乎有什么声音,便凑过去看看。
不想这一看,却发现一件令我极为震撼的事情。现在想来,也不知遇上这事,究竟是福还是祸呢?但我有幸目睹此奇观,终究是不后悔的!人生在世,不就是经历吗?
且说,我看到一只形状极为漂亮的昆虫飞在树下,又似细语呢喃,又似轻声歌唱,翅膀很长很美,大概有它身体的两倍那么长。好像孔雀的尾巴一样色彩斑斓,五光十色,身体像蜻蜓,扁扁的长长的,身体下还长着一对小爪子,看上去竟然颇为可爱。
当它转过身来的时候,我才最惊讶,原来它的头才是最漂亮的。但漂亮不是令我惊讶的原因,令我张大了嘴巴的是,它的头,竟活像人类的头部,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就活生生的是一个人类幼童的小女孩啊,它眨眨眼睛就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伶俐和俊秀。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它,或是她。她也看着我。一开始,她好似露出十分困惑的神情,她慢慢朝我靠近,看我没有任何动作,便围着我飞了起来。忽然,她笑了,那浅浅的笑仿佛冬日里的阳光一样令冰川融化,竟一扫我心中多日的阴影和雾霾,令我觉得分外的明媚与温暖。我也不自觉的跟着笑了起来。
她好像很开心,就好像邻家的小孩遇到了感兴趣的事物那样充满了喜悦。我朝她微微地招了招手,她便停在了我的手心,竟令还未婚配的我好像托着自己珍贵的女儿一般,心中充满了感动,又好像这是世间最为高贵的女王,全世界的瑰宝一般不能亵渎,亦令我颤抖。
然而片刻后,她又一次令我睁大了眼睛,她飞出我的手心,落在了旁边的空地上,开始自唱自跳起一首精彩绝伦的舞蹈,最惊奇的一幕出现了——随着她的每一次旋转和翅膀的煽动,周围的环境变了,山不见了,树不见了,一切都变得虚幻。
而她的周身竟然开始飘闪着点点金光,我使劲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几乎不敢相信我看到的这一幕,是真实的发生在我眼前,我甚至使劲地掐了自己一把,疼,不是在做梦。难道传说中的“点石成金”,竟真有此事?我的老天,此情此景,我真是,终身难忘!
一曲完毕,我张大的嘴巴,还久久无法合上。神奇的景象一幕一幕发生在眼前,令我怀疑自己此刻究竟还在不在人间。她挥舞着翅膀,收集了所有的金光,最后,金光变成了一小块金子,被她抓在爪子中,放在了我的手心。
我受到的震惊实在太多,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该做何种反应,只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她朝我眨了眨眼睛,慢慢地飞远了。我眼睁睁地看见这个小精灵离开之后,才慢慢把激动的心情平复了下来,并为她取了一个浪漫的名字——幻蝶!
景象又慢慢恢复到我最初待的那个树林中,我听见思语在叫我的名字,便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这个神秘,梦幻的地方!
回到营地后,我还久久不能从当时的震惊中回神,当他们问起我的时候,我却又莫名的什么都没有说,只找了些借口搪塞过去,也许是我觉得幻蝶真的不该是这个世间所有的,不该轻易的泄露她的行踪,如果我轻易对人说起,我知道,那会给她招来祸端,也会给我自己招来祸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幻蝶,但那一块小小的金子,我一直都保留着,并且带回来了。我自私的没有把这件事情上报,也没有把这一小块金子交出去。我觉得这是她留给我的礼物,也是我对她的一个纪念。
之所以把这件事情在最后的时刻写出来,我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总觉得冥冥之中,还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就如最开始我们出发时的那种预感一样。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会怎么样度过,但既然写下来了,我会好好保留这本笔记。
如果有朝一日,它还能重现人间,也许是被我自己找出,也许是我的后人。那么就算是天意了吧。
天意难违!
这一篇日记完后,我往后翻了翻,果然都是空白了。爷爷的笔记看到此刻,我已经不只是最初的震惊了,可能诡异和神奇的事情看得太多了,反而麻木了。
此刻,我只想,赵亦朋和付稻什么时候来呢?我想我已经做好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