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上讲,美学已经成为探究审美对象和审美判断本质的哲学分支。当然,这个定义帮助不大,除非我们对审美对象和审美判断这两个术语有所认识和了解。在历史上,美是审美对象这个概念的主要内容,而审美判断的中心主题是对美的判断。然而,崇高、丑和滑稽这些特性也会偶尔作为审美判断的对象来讨论。因此,美学在传统意义上要比艺术哲学宽泛,因为它的许多对象既和艺术也和自然相连。然而,无论从哲学史还是从当代现状来看,大多数美学范围内的讨论都与艺术有关。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嘉通根据与感觉有关的希腊语词创造了“美学”这个术语。但我们称之为美学的东西至少可以回溯到公元前4世纪的柏拉图。有些历史学家声称是他开创了美学。与柏拉图一样,当代美学家都追问艺术或审美价值的本质。他们想要知道审美判断的来源和正当理由,以及是否存在某些必要的艺术特征或者感知,使某些艺术工作或感知客观上比其他更有价值。美学家还想弄明白,从概念上看,艺术活动如何与人类的其他活动相一致。
自20世纪中叶以来,英语世界中的艺术哲学在策略上毫无疑问是分析的,它试图澄清与艺术有关的论述的核心概念,尤其是澄清艺术概念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