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品本身的普遍性质的要求 ——某些批评家们要求小说忠实于现实,忠实于生活,要自然、逼真或强烈的生动。其他批评家则要求从小说中清除杂质、非艺术的东西、所有过于人为的东西。一方面,要求的是“戏剧化的生动”“可信”“忠实”“真实”“现实气氛”“主题的充分实现”“幻觉的强烈”;另一方面,要求的是“不动感情”“非人格化”“富有诗意的纯洁”“纯形式”。一方面,“真实可感”;另一方面,“专注于形式”。可以用那些认为小说首先必须是真实(本章下面将予讨论)的人们,与那些要求它是纯洁的——直至要求艺术纯洁性导致不真实和“艺术的非人格化”(第四章讨论)——人们之间的论争形式,来写成现代批评的辩证历史。
对作者所要求的态度 ——许多人认为,下述论点是无须证明的公理,即作者应该是“客观的”“超然的”“冷静的”“反讽的”“中立的”“公正的”“非人格化的”。其他人——20世纪中较少——要求作者是“动情的”“介入的”“参与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稳健的批评家们试图为作者、读者和虚构世界之间的适当“距离”规定标准。(我将在第三章讨论这些极端立场,在第五章和第六章讨论“距离”问题。)
对读者所要求的态度 ——这里所用的术语容易重复上述那些描述理想的作者所用的术语。读者能够是“客观的”“反讽的”或“超然的”吗?或者相反,他能够做到同情或赞同吗?一方面,一部作品应该为读者提供问题,而不是答案,他应该准备接受作品的没有确定的结果:他应该接受对于生活的多种解释,拒绝那种以“过分简单化的黑白区分”为根据的幻景。他应该像运用他的情感那样运用他的思维、他的批评智力。正如詹姆斯在谈到他为“地毯上的花纹”所做的计划时,表述他的一般目的所说的那样,“我对自己特有的创作过程记忆最深的东西,是一种富有活力的冲动……要借助于某种反讽的或幻想的文体,尽可能地恢复分析鉴赏实质上被剥夺的权力与尊严” 。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有多种理由来为一种较少理性的小说,为更多忠实地正视人类基本情感进行辩护。流行周刊大量地提倡这种文学,它能使读者正视比死猫、蛋壳和绳头这些东西更多的东西,威尔斯声称他发现这些就是亨利·詹姆斯小说的最终主题。最后,还有无数要求在批评思考中排除读者的努力。因为这些都与要求“纯洁化”的文学作品密切相关,我都把它们一起放在第四章进行研究,对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这种受到要求纯洁艺术的愿望影响的修辞关系进行考察。在第五章,我将从另一个角度重新探讨读者,并且企图扩大小说家——甚至那些要永驻文坛的小说家们——能够“合法”利用的那些人类兴趣范围。
关于作品、作者和读者的标准是密切相关的——密切到不可能老是讨论其中之一而不涉及其他两个。但是,正如我认为下一章将说明的那样,它们是有明显区别的。可能像批评家们有时声称的那样,确实,在某种意义上说,作品并不存在于它自身中;同样确实,当一部优秀小说被成功地阅读时,作者与读者的体验是无法区分的。但是,批评的纲领很容易,虽然是粗略地,按照它们对作品、作者或读者的强调而划分开来。
当然,每一种批评都可以列出多种标准,而且这些标准中许多都与技巧规律无关。更麻烦的是,许多作者表现出自己在追求两种或更多的普遍特性;有时他们几乎要被撕成碎块,因为他们认识到“所有”优秀艺术的两种“绝对”必需的东西,如强烈与全面,忠实于自然与简洁,艺术的纯洁与对生活的“杂质”的忠实,都是矛盾的。再者,我想可以证明,所有作者都在这一点上或那一点上背叛了他们所承认的普遍标准;如果他们非得承担 这个 麻烦的工作,他们就一定会从头一页直到最后一页都卷入大量的低下烦琐的个别要求中去。
但是,尽管如上所说,在探讨作为修辞技巧的某些见解时,借助于仔细考察某些现代作家自愿提供的以这三种普遍标准中这种或那种的名义创作的样品,还是有许多东西可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