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是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教中心,也是楚汉文明和湖湘文化的始源地之一。1982年,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春秋战国时期,其境属楚国。秦时,长沙郡为秦设的36个郡之一,此为长沙以正式行政区划之始。隋开皇九年(589),临湘县改名“长沙县”。此后,其隶属及建置均有变化,其中名称影响较大的为“潭州”,为唐、宋、元三朝所用。明清时,为长沙府(长沙、善化二县同城而治)。1933年长沙县、市分治,设长沙市,为湖南省辖市。此后,长沙一直作为湖南省会至今。
据文献记载,长沙筑城始于西汉高祖五年(前202),由长沙王吴芮(前241~前201)受封后所筑(据《水经注·湘水》)。此后,这座土城一直被沿用到元代,其中历代多有修缮(但是,据嘉庆十五年《长沙县志》卷三“古城考”所云,城址历代有迁移。待考),城“筑以土墁,覆以甓”(嘉靖十二年《长沙府志》卷五)。
明洪武(1368~1398)初年,守御指挥邱广主持修葺长沙城,城基垒石宽3丈,其上至垛口均用城砖砌筑。城周长2639.5丈(合计14里280步)、高2.4丈、顶宽不及1丈。全城有深1~2丈不等、宽3~25丈不等的护城河环绕。城上建有垛口4679座,垛高3尺;还建有更楼6~7座。开城门9座,均建有城楼:东曰“新开”(乾隆年间已闭)、“小吴”(又称“小乌”)、“浏阳”,南曰“南门”(俗称“黄道”,后称“碧湘”),西曰“德润”(后称“小西门”)、“驿步”(后称“临湘”、“大西门”)、“潮宗”(《考工典》记为“朝宗”,后称“草场门”)、“通货”(乾隆年间已闭),北曰“湘春”(俗称“北门”)。在府衙及两县衙历任官吏重视下,对城池修缮不断,致使长沙城墙“崇屹甲于他郡”(嘉靖十五年《长沙县志》卷三)。自崇祯十年至十六年(1637~1643),长沙城池多次遭遇战火,损毁严重。地方官吏多加修葺增筑,以固城防。如崇祯十一年,在知府王期昇的主持下,对四座主城门各建一座外瓮城。随后,城池仍遭战火破坏,城楼也毁于战火。崇祯(1628~1644)末年,知府雷起龙于城墙上增建窝铺。
顺治四年(1647),总镇徐勇、知府张宏猷开始主持重修长沙城。至顺治十一年,经略洪寿畴下令拆卸明藩城的城砖,移筑于府城,加高增厚。康熙四年(1665),抚军周召南主持新建各城门楼,建外瓮城敌楼。此后,多次维修城池,大多由地方官吏及乡绅捐资及朝廷拨款所修。如:康熙二十年知府任绍、同知熊中鹤捐资增修。两年后,因数月春雨,江水暴涨,导致城墙坍塌总计170丈,维修估算费用达“二千数百金”。经过协调,由七府二州各卫捐资修缮。制定了此后的日常城墙(含城门等附属建筑)维修和管理措施:长沙县负责城北城墙,计长1186丈;善化县负责城南,计长1453丈。乾隆十一年(1746),朝廷批准了巡抚杨锡绂申请的3000两官银,用于长沙城池的修缮。于当年十一月初二兴工,至次年四月初二竣工。除修补城墙外,还新建窝铺、更栅、登城马道、城楼、炮台、垛口、护城河的驳岸等附属建筑,“壮丽巩固,巍然重镇”(乾隆十二年《善化县志》卷三;乾隆十二年《长沙府志》卷九)。在乾隆三十一年、四十年、四十四年期间,城墙仍有损毁,也得到及时修缮。乾隆四十八年春夏时,由于连月的雨水浸泡,致使城墙内外两侧出现大面积险情,甚至坍塌。两县分别估算修城费用为:城北(长沙县负责)需工料银40551.8两;城南(善化县)需工料银40434.289两。得到朝廷同意修复后,由长沙县知县傅广聪、善化县知县李清栻分段各自主持承修。于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开工,至次年八月竣工。此后,长沙和善化二县历任地方官吏对各自负责的城池修葺不断,费用不菲。仅以善化县为例:嘉庆二十五年(1820),仅维修城南段城墙,费用为银9945.758两。道光二年(1822),城南段城墙维修,费用为银7862.369两。道光十四年,城南段城墙维修,费用为银6966两。道光二十九年,城南段城墙维修,费用为银28413.111两。中国历史上营造一座城池,费用固然不菲,而历次城墙的维修,费用同样惊人。
△20世纪30年代,长沙城东南一角的天心阁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藏
△雨中的长沙城墙与天心阁本文照片除署名外,均由杨国庆摄
清代维修长沙城的费用,最多的一段时期,还是咸丰年间(1851~1861)太平军的战乱时期。诚如文献记载:“咸丰兵燹以来,修(城)款甚巨。而城池自是巩若金汤矣。”咸丰二年(1852),由于李秀成率领的太平军北上,尽管战前对长沙城池进行过修整,但太平军攻城时将护城河用“居民架屋,填塞成街”,又“偷挖地道,直透南门右魁星楼一带城基,内藏火药,轰倒城墉二次”。随后,太平军又从另一处开挖地道毁城。这两次险情均在守城官兵奋力抵御下,而城竟未破。被称为“足见众志成城,大可恃矣”(光绪三年《善化县志》卷三)。咸丰三年至咸丰五年,屡次兴修,共计520余丈,又拆修北门城楼及外瓮城,增建各处炮台,加高垛口200余处,南城外东西两侧添建牛马墙(即羊马墙)、谯楼等附属建筑。清末,又增开城门2座:曰“经武门”、“太平门”。
△步道与城楼
△城墙上的天心阁
1917年,湖南都督谭延闿出于改善城市交通和发展经济考虑,提出拆城修路。根据1921年新编的《长沙市政计划书》要求,设立了长沙商埠马路工程处,负责具体拆城事宜。自1923年起长沙开始了大规模地拆墙筑路,延续至1924年环城马路基本竣工。由于城东南角天心阁是长沙城的重要景观,经商议后得以保存了天心阁一段古城墙。拆后的城砖,被变卖后移为民房或其他建筑,所获资金用于补充修路经费。北伐战争时期(1926~1927),长沙城墙仅存的天心阁一段仍被重视和利用(参见《天心阁侧立飞机用之方向标记》,载《大公报》1926年8月22日第6版),天心阁段城墙上“设造标记,以白布架成十字,高三丈,宽五丈,各端燃灯二”,给过往飞机提供地标导航指南。1938年11月13日凌晨,发生在长沙的一场人为毁灭性火灾(史称“文夕大火”)中,天心阁被焚。
1983年,在长沙市政府主持下,重建了天心阁。随后,又利用回收的旧城砖修复了该段城墙。自2004年后,笔者先后两次对天心阁段城墙实地考察,发现了部分明洪武三年至十六年(1370~1383)期间烧制的带有砖文的城砖。这些城砖是当年因营造南京都城,向长江流域所属地方政府(包括当时的“长沙府”各县)征派烧制的,后被用于南京城墙。当时,各地有少量未及运出的城砖,后来被用于修缮当地的城墙(包括长沙城)。如当地媒体称,在天心阁发现的残缺砖文为:“长沙府礼陵县提调官典史陈福”、“洪武七年八月”。对照南京城墙的砖文应为:“长沙府醴陵县提调官典史陈福司吏冷荣□作匠王□人户刘高叔洪武七年八月日造”(引自杨国庆主编《南京城墙砖文》第236页)。
2011年11月,当地考古工作者在长沙市开福万达广场工地,发现了两处古城墙遗址(即潮宗街古城墙)。该段城址总长120米,城墙用麻石条做基础,两侧用青砖包边。明代城墙叠压在宋代城墙的墙基之上,其中有一段还利用架设树桩来稳固基础。根据出土的器物及墙砖特征判断,城墙跨越宋、元、明、清等朝2011年11月,当地考古工作者在长沙市开福万达广场工地,发现了两处古城墙遗址(即潮宗街古城墙)。该段城址总长120米,城墙用麻石条做基础,两侧用青砖包边。明代城墙叠压在宋代城墙的墙基之上,其中有一段还利用架设树桩来稳固基础。根据出土的器物及墙砖特征判断,城墙跨越宋、元、明、清等朝代。对于该段城址的“拆”与“保”、“异地保”与“原址保”进行选择时,社会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建议原址保护”建议和长沙市政府意见,经专家讨论决定,原址保护的城墙长度约为20米。据文物部门称,该段城墙是“保存最完好、信息量最丰富、价值最重要的一段”,“其余100米异地迁移保护”。
△天心阁文物保护标志碑
△湘潭县烧制的城砖
△湘阴县烧制的城砖
2013年,天心阁古城墙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杨国庆
长沙府城池:城自汉至元,俱仍旧址。明洪武初,命守御指挥廊地更筑,周围计十四里二百八十步,高二丈四尺,广如之。池深一丈九尺,广亦如之。东三门曰:新开、小吴、浏阳;南一门曰:黄道;西四门曰:德润、驿步、朝宗、通货;北一门曰:湘春,各有楼。长沙、善化二县俱附郭。
——清《考工典》第二十一卷,引自《古今图书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