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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城

△宝应县城池图引自《扬州府志》清雍正十一年刻本

宝应,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是扬州市的“北大门”。

秦时,宝应其境属泗水郡。汉武帝(前140~前87)时,属临淮郡射阳县。此后,建置、名称及隶属多有变化。公元762年(唐肃宗末年),于县境获“定国之宝”,遂改年号“宝应”,安宜县更名为宝应县,其县名沿用至今。南宋期间,先后升为宝应州、宝应军。明清时,先后隶高邮州、扬州府(据1932年《宝应县志》)。1983年,宝应隶属扬州市。

宝应始筑城池有三说:据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安宜故城,在县西南,汉县治此。”据此,有汉代始筑城之说。清代刘宝楠在《宝应图经》中认为:宝应城,应始筑于唐。而《宝应历代县志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则称:宝应有城,始自南宋。南宋嘉定八年(1215),时任宝应县令、后官至南宋太府少卿的贾涉,请为宝应建土城。工程开始,贾涉却丁忧去任。第三年,金兵大举南下,朝廷又起用贾涉来完成此役。宝祐元年(1253),两淮制置使、抗元名将李庭芝复筑宝应土城。元至正十年(1350),佥院萧成(《考工典》记为“萧城”)增筑宝应城,在土城基础上外包城砖,始为砖城。城周9里30步,建东、南、北三城门外瓮城,以及水门3座。元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部将华云龙因建淮安城,拆部分城砖以供淮安城。宝应城仅存北水门遗址,其余皆被平为民居。在宝应有俗语流传:“为建你的淮安府,拆了我的宝应城”,是其写照。

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知县廖言因倭寇侵犯,申请建城,当时未获批准。直到第二年,朝廷才下令动支凤阳仓折粮银20000两、江都县湖滩租银1000两,由同治唐维负责,开始依旧城址兴工建造土城,并添设西城门、小东门。工程尚未完工,嘉靖三十六年五月初七倭寇突犯,死者千余人,烧毁许多房舍。倭寇退后,巡抚、都御史王浩决定在旧城原址上缩小1/3建新城,先建城门4座,筑土城。嘉靖三十七年九月,知县蒋遵正申请用砖修城,以防春汛。抚按调用凤阳仓银15800两修城,由于修城资金管理有问题,百姓纷纷逃避修城。巡抚右佥都御使李遂派海防兵备副使刘景韶来宝应了解情况,改变了修城资金使用办法“令原派城一丈者,助银七两,官为之修”,得到百姓大力赞誉,称刘景韶为“活我刘”。当年九月兴工,次年四月竣工,新城周1040余丈、高2丈,为砖城,垛口高5尺,敌台8座,南、北涵洞各1座,东门置水关。设有城门5座:东曰“宾曦”,西曰“利成”,南曰“来薰”,北曰“斗拱”,曰“小东门”。城成之日,有倭寇侵犯,百姓依靠新筑城池而无恐。先是南门稍偏东,后任知县李涞改筑,使南门正对城中大街。

△射阳故城外侧文物保护标识牌本文照片均由金玉萍摄

△1989年

明万历十三年(1585),知县韩介塞小东门,开小南门,曰“迎秀”。

△门内侧镶嵌的

此后,明、清两朝城墙多有毁损,但也基本得到及时修缮。其中自清康熙七年至光绪八年(1668~1882),较大规模城池维修在五次以上,其中道光十五年(1835)修城时,还在四门楼上各设关帝塑像一尊,在小南门楼上设文昌帝塑像一尊。宣统三年(1911)六月,因大雨导致宝应城墙多处崩缺,已无力修补。

自1912年至1949年,宝应城墙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1958年,宝应城被全部拆光,仅在原北门一线,沿运河老堤东岸尚可见残迹一段,长约10余米、残高不足1米,其他部分仅存城基于地表下。当年城砖部分散失于民间,或被铺路、建房。今北门原水产公司大院内尚有一座用当年拆卸的旧城砖砌筑的仓库。

另:2000年,宝应境内的汉代射阳故城遗址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杨国庆

宝应县城池:宋嘉定间,知县贾涉筑。元至正中,佥院萧城增筑之,甃以砖。周九里三十步,广二里二百六十步,袤三里二百九十五步。东、南、北设门三。明嘉靖三十七年,巡抚都御使李遂增筑。周一千四十余丈。置门五:东曰宾曦,西曰利成,南曰向明,北曰斗拱,一曰小东门。水关一,敌台八。

——清《考工典》第二十卷,引自《古今图书集成》 uHOidStUKn+x+ciJHIBFJRsIS6KGAUl/L2aLp6hPewW4nvl+nBtu7rLdXZJayc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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