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四 城墙周长与行政建置的关系

目前,在中国古代城市研究领域,对城市定义主要有三种形式:城市人口,占地面积和城墙周长。 利用城墙周长考量一座城市规模与行政建置存在的内在关系,尽管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可看作是研究中国古代城市的一种方法。由于人们对中国城墙多样性、复杂性的认识不足,且掌握的资料各异,其结论往往出现绝对化的现象。

△元大都图引自李泽奉、毛佩琦编撰《岁月河山——图说中国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统万城遗留的城西南角墩台引自杨秀敏编著《筑城史话》(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年)

一种观点认为,城墙周长与行政级别有关。如马正林认为:汉以后“中国城市的规模和分级已经趋于定型,即首都最大,省、府州、县依次减少,下一级城市超越上一级城市规模的状况几乎是没有的,除非城市的地位升格,城市的规模才会随之升格” 。这个结论其实并不确切,如同在明代建造的江西南康府城“周长千丈,高二丈,广三丈,建门五”,而所属的都昌县城则“周一千丈,高二丈五尺,城楼七座”,县城周长不仅与府城相同,而且县城城墙还高于府城。再如:同在明代建造的贵州平乐府城“周五百四十一丈”,所属的富川县城则“周围六百三十四丈”。元至正十七年(1357),湖州修城时将原先周长24里,缩小成13里138步,缩小的原因并非建置降低,而是出于防御兵力的不足。这方面的例证还有许多,恕不一一赘述。

另一种观点认为,城墙周长与行政级别无关。如成一农在《古代城市形态研究方法新探》中对清代1390座城市规模(城墙)进行了比较,其结论为:“可以认为城市行政等级并不决定城市规模,在中国古代既不存在这样的制度,也不存在这样的现象。” 这个结论同样不确切,特别在中国君主统治的早期城墙中,由于受礼制的影响,城墙的周长与行政建置存在一定的关系。诚如《王氏详说·多士传》对《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的注释称:“营国(即‘城’,笔者注)九里,则是天子之城。……古者百里之国,三十里之遂,二十里之郊,九里之城,三里之宫;五十里之国,九里之遂,三里之郊,一里之城,以城为宫。”《说者》称“百里之国,外城九里,中城七里,内城五里;七十里之国,外城七里,中城五里,内城三里;五十里之国,外城五里,中城三里,内城一里”。这里的“国”换句话说,就是统辖的地域范围大小。在商周时期,各诸侯的都城规模与所辖封地的范围大小直接有关,并形成了一种制度列入“礼制” 。即便到了明清时期,作为都城的南京与北京城墙规模在当时也是最大的。

△20世纪30年代,辽阳城外的市集

对于中国各地城墙的周长与行政建置的级别关系,还是利用清康熙《考工典》所统计的数据进行比较,以便对这个问题有一个较清醒的认识。在《考工典》所列1578座的“城”中,府城156座,州城213座,县城1014座。行政建置下一级高于上级的案例近30个(其中还包括1座“卫城”规模超过“府城”的个案),涉及了68座城墙。其中“州城”超过“府城”有11座,占州城总数的5.2%;“县城”超过“府城”和“州城”有27座,占县城总数的2.7%;“县城”及“州城”与“府城”同等规模有4座,所占总数比例更小。详见下表:

城池长度超越建置级别数据统计表
(注:换算以120丈约1里;360步为1里)

[1]此数据取自《考工典》。

由此可见,中国各地城墙至少在明清时期存在行政建置级别越高、城池规模(周长)越大的现象。但是不能绝对化,这种现象同样也反映了中国古城墙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根据上表所列的68座城墙,仅明初洪武年间建造的城墙就有26座,占总数38.2%,而且不单纯局限于“卫城”和所城,也并不局限于中国沿海地区。这项统计(并非专项统计)虽不完全,但从这个不算少的比例数中可看出一个概貌。这让我们联想到学界的一种说法:“明初城墙的不修筑,应该主要归结于长期的安定局面,使得城市对付防御职能的减弱,因此费工费力费钱的城墙修筑也就被地方各级官吏抛到脑后。” 显然,这个说法与史实有很大的差距。

按中国城墙的古制:“三里为垣,十雉作堵。” 云南姚安府的城墙,周长仅“二里三分”;贵州道真真安州的城墙,周长仅“二里九分”,均不足以称“垣”;而且,性质为府城、州城的如此长度,在全国古城墙中也实属罕见。这应该与当时的筑城条件,如地形、地貌,尤其与“平播之役”的战后萧条直接有关。同时,也与筑城后不久由于建置的迁移,旧城发展及城内人口增加相对缓慢有关。

△桃渚所城遗址引自杨秀敏编著《筑城史话》(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年) UiyIZg73fiU3MtIcoQuA72uELzYTNInvsEC70X2tGhLA1XmhbA7Z6NzKIMdM/W5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