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除了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相关的规章制度外,还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使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相互作用,有序发挥其预期作用。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对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加以管理。
任何制度设计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为此必须采用架构式的思维框架来考虑制度设计,按照“紧急制度优先,次要制度逐步部署”的原则渐进式完成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设。
不同发展阶段的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在企业初创期或者规模较小时,应重点加强岗位管理、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新员工见习、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建设。随着企业的发展,应逐步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后备干部管理、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规章制度。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大大扩展企业的权利,但是如果规章制度不完善,在发生劳动纠纷和仲裁时,则应当按照对员工有利的方向来倾斜。
企业规章制度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所谓的“内容合法”就是指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常见的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容绝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果发生抵触则无效。
(2)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为此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上强调民主性,只有通过职代会讨论定稿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平等协商才能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但对管理制度如何有效公示以及公示的方式及形式,《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上均无明文规定。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可以通过组织员工集体学习、培训、考试、编写规范的《员工手册》,与员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等多种方式告知劳动者。
对于必须要求员工知晓的制度规定,如《考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员工容易经常犯错误的地方,企业可通过组织员工签字的方式确认。
也可以通过企业OA平台、EHR系统、网络学习等手段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查阅平台,供员工查阅和学习遵守。
任何制度发布后,对其如何有效维护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企业应该定期对人力资源规章制度进行重检,及时补充或修订制度内容,使其与企业当前实际相一致。同时,要及时废止已经不适用的规章制度。
常见的规章制度的调整契机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人力资源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
(1)国家法律、法规有变化,原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时;
(2)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调整、经营范围调整和业务流程调整等情况发生时;
(3)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制度本身不合理、不完善的;
(4)实施中出现多项规章制度内容相近或交叉需合并;
(5)“试行”或“暂行”超过规定期限的。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人力资源规章制度要及时予以评估、调整或废止:
(1)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废止,使企业规章制度失去法律依据的;
(2)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原规章制度与新的结构不相适应的;
(3)企业发展战略调整;
(4)规章制度规定事项已经不存在、执行完毕或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新的制度生效,相关原制度废止。